高小珺
2012-09-08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高小珺,女,1963年生人,辽宁朝阳人,1986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200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任沈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辽宁省法理学会副会长,沈阳市法学会副会长,沈阳市法理学会会长,沈阳市大东区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立法顾问,沈阳市人大立法顾问,辽宁省教育厅学生申诉委员会顾问。
一、教学成果
高小珺教授主讲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辽宁省精品课,“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获得辽宁省第九届多媒体教学大赛三等奖。
二、科研成果
出版学术著作《宪政的使命》《中国非政府组织法律问题研究》《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制度建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制概述》4部,发表学术论文《论宪政的价值理念》《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研究》《生态工业园建设和发展的动力研究》等20余篇,主持课题“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推进研究性教学,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沈阳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问题研究”“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多项。
三、教书育人成果
2009年荣获"辽宁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沈阳大学教学名师,2012年被评为沈阳市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