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推动浙江农作物种业跨越式发展

2012-09-07卫新孙永朋王美青吴伟徐萍

浙江经济 2012年9期
关键词:种业农作物浙江

□文/卫新孙永朋王美青吴伟徐萍

实现现代农作物种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始终贯穿“建立机制、搭建平台、提升能力、品牌营销”这一主线,努力突破发展瓶颈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由于其科技含量较高,又居于农业产业链的顶端,成为提升农业生产力和产品竞争力的基础,在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浙江全省累计审定品种557个,种子质量合格率92.7%,比“十五”期末提高了13.8个百分点,其中水稻种子合格率接近100%。如何进一步推动农作物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成为当前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焦点问题。

存在问题

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亟需提升。目前,浙江种子企业普遍缺乏育种科技人才、种质资源和良繁基地,加上科研投入不足,难以形成完整而成熟的研发体系,致使种业研发能力十分薄弱。据有关部门对浙江“勿忘农种业”等6家优势种子企业的统计,2010年6家企业科研合作育种经费投入平均约占种业销售收入的2%-3%,绝大部分小型企业甚至没有基本的育种科研经费。而省外或国外同类种子企业的年科研经费投入约占销售收入的5%左右,一些国际跨国公司甚至达到8%-10%。同时,科研单位的科研活动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机制体制不活,缺乏开拓市场的动力,加上育种工作周期长、待遇低,优秀人才难以安心从事育种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的成果。目前全省自主育成的农作物品种中推广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不足80个,10万亩以上的仅30余个,百万亩以上的只有“中浙优1号”等少数品种;加工出口和设施栽培的蔬菜品种大部分来自国外,花卉种苗则基本依赖进口。

产学研严重脱节,育繁推一体化亟需推进。当前,浙江的农业科研院校集中了绝大部分的育种科研经费、设施设备、优秀科技人才和长期积累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是育种研发工作的主要承担者;种子企业则由于育种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大部分企业只能从事简单的种子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科研院校和种子企业分属不同的行业,单位属性也不同,造成了行业间的隔阂和信息不对称,使资源要素无法在两者间正常流动,长期来传统体制下形成的科研、推广与销售体系分离,育种科研与种子生产经营脱节的现象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促进种业发展的互惠互利的良性合作利益机制仍然缺乏,不少种子企业仍满足于“小打小闹”,习惯于“科研单位育种、种业公司卖种”的经营模式,致使浙江种业产业总体处于低水平育种和重复引种中,造成品种同质化严重,企业难以做大做强,也制约着浙江农作物种业的发展和壮大。

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种业领军企业亟需培育。浙江的农作物种子企业总体上仍处于低、散、小、弱的格局,缺乏真正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实行“育繁推”一体化经营的骨干龙头企业;种业从业人员的竞争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不少企业仓储、加工、包装、检验等配套设施不全,缺乏应有的物质技术装备实力,远未形成大市场、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模式。国家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全国有91家、浙江仅占一席;进出口企业全国有100家、浙江仅有3家。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要求,对于申请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结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须达到1亿元以上,全省只有1家满足条件;若再考虑到对固定资产的要求,目前省内还没有1家企业能真正达到标准。

种子种苗生产基础不稳,供应能力亟需增强。虽然经过多年的建设,浙江种业的基础设施得到了不断改善,但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生产供应能力与市场需求和建设现代农业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目前浙江的良繁基地主要以企业租用或协议租用农民土地为主,存在着土地使用权分散与良繁基地需集中连片(以利隔离和管理),农民短期租用心理与良繁基地需长期稳定(以利于建设投入和技术积累),以及种子生产成本高、自然风险大与相对收益低的矛盾,加上近年制种收益相对低,导致农作物良繁基地落实难、稳定难、管理难、改善难,制约了良繁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长效化发展,使得浙江种子种苗生产基础不稳。

相关政策和法规缺位,管理体制亟需完善。首先,农作物种业经营门槛偏低,种子企业鱼目混杂,经营范围界定不清,市场监管难度大,违法成本过低,加剧了竞争秩序的恶化,不利于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实力的种子企业的快速成长壮大。其次,种业管理体系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足,影响了种业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开展。第三,浙江种子种苗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仍不健全,尤其是品种区试审定和种子质量检测设施装备落后,缺乏运转经费保障,管理技术难以到位;种子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监管队伍建设不到位,职能职责缺位现象突出;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刚刚起步,缺失征集技术与有效的实物共享交流机制和手段。第四,对种业的扶持力度不足,对重要农作物种子也缺乏针对性的贸易促进措施,加大了本省种业“走出去”的难度,加上浙江种子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外省和国外种子企业较易进入浙江种子市场,严重挤压了处于关键成长期的浙江种子企业的发展空间。

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

实现浙江现代农作物种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始终贯穿“建立机制、搭建平台、提升能力、品牌营销”这一主线,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具体来说:加快形成农作物育种新机制,即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创新院(校)企研发合作机制,推动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重点搭建“两个平台”,即农作物育种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促进育种研发、转化推广和品牌宣传;着力突破“三个瓶颈”,即突破资源要素、体制机制、关键技术的瓶颈,推动农作物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突出提升“四个能力”,即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监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整合“五个环节”,即基础研究、品种选育、生产加工、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的紧密结合,形成体系完整、运转高效的现代农作物种子产业链。

——加大政策扶持,优化种业的发展环境。围绕做大做强种业产业,进一步加大对农作物种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财政投入、科技创新、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企业兼并重组、经营主体培育、融资信贷、用地安排、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扶持和帮助。

——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浙江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省内外科研院校,主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提高原创性知识创新和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构建区域优势农作物种业产业科技链,继续加强种业科研公共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水稻、大小麦、大豆、油菜、大宗蔬菜等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创建、培育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型企业,并规划、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新品种中试、区域示范基地、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和农作物种质创新园。同时,依托重大农作物种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建立完善高层次育种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物。

——加快体制创新,推进育繁推一体化进程。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全省育种科技资源,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部门、所有制界限,加快建立农作物育种科研创新体系联盟,组建多学科跨行业、部门的粮油、蔬菜和花卉园艺产业育种攻关协作组,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协作机制与组织模式,推动省内育种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推广的系统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作物商业化育种的新型运行模式,以及农作物育种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进入企业的新机制,鼓励引导科研院校的商业化育种资源通过单位转制、兼并、人才流动、成果转让等途径向企业集聚,尤其是鼓励科研院校单位和科技人员采用技术入股或保留原有事业身份等多种形式整体进入企业或直接创办科技型种子企业。

——加速兼并重组,培育现代种业经营主体。通过支持工商资本、私营资本,包括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引导种子企业之间或者种子企业与加工企业、配送企业之间进行强强联合,推动现有种子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优化种业资源配置和种子企业布局;并在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和科技研发等方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为培育具有区域综合优势的骨干种子企业,以及有特色产品和专业化优势的中小种子企业创造条件。

——强化监督管理,推进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修订完善种业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以及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品种审定程序和制度,依法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制定适合浙江实际的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包括信息、实物和利益共享的种质资源共享机制以及法规制度,明确资源及其信息的保密制度和交换原则、利益分配原则等,以法律手段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经营主体、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严加惩处,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农作物种子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实现农作物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猜你喜欢

种业农作物浙江
高温干旱持续 农作物亟须“防护伞”
俄发现保护农作物新方法
夏季农作物如何防热害
厉害了!农作物“喝”上环保酵素
扫一扫阅览浙江“助企八条”
浙江“最多跑一次”倒逼“放管服”
浙江“双下沉、两提升”之路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