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赌身亡 参赌者承担35%责任
2012-09-06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8期
女子打赌身亡 参赌者承担35%责任
今年3月1日10时许,虽是上班时间,但佛山市某单位5名男同事看到严某带来了一瓶40度的一斤散装米酒,于是便和女同事阿云打赌,称她若能一口气将该酒喝完,就可赢取100元。阿云接受赌约,当众将米酒一饮而下,赢得了严某100元。
下午换班时间,和阿云交接班的同事苏某回到办公室闻到办公室里浓浓的酒味,阿云则趴在办公桌上昏睡着,怎么叫她也没反应。后阿云被送往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医治,但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阿云死后,她的家属将5名参赌的同事以及用人单位一并告上法庭。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阿云是因醉酒而死亡,其本人对自身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5名参赌者承担三成半责任并赔偿原告11万多元,用人单位赔偿原告1万多元。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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