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培育典型全面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2012-09-03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涂集
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 涂集
贵州自2003年启动实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以来,已有15个项目投入运行,10多万农村居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以来我们采取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整村推进、整合资金发挥综合效益以及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和“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参与、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等做法,取得了较好成效。2009年以来,我们除了继续坚持这些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外,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前期工作
扎实的前期工作对项目顺利实施十分重要,我省在这方面有过经验教训。试点初期,我省部分项目在申报时由于前期工作没有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在国家计划下达后发现问题,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个别项目甚至进行了调整。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必须是初步设计已审批或者已核准的项目,从2012年起,还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经省级审查批复的项目才能申报。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对各县上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筛选,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资源条件、技术经济指标、森林植被保护需求、项目区农户情况和供用电情况等,选择条件优越、切实可行的项目向国家申报,确保国家计划下达后能够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国家投资补助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确保代燃料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改变国有性质和保值增值,对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把加强代燃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小水电代燃料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小水电代燃料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我们要求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授权履行代燃料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目前全省25个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已行文授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代燃料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小水电代燃料是中央补助投资、地方财政配套的公益性项目,我省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落实配套资金的困难很大。我们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小水电代燃料的支持力度。通过努力,每年都将其列入贵州省十大民生工程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好,财政部门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积极支持小水电代燃料建设。2011年省财政不仅足额落实了年度配套资金,还补足了2009年未足额落实的部分项目的配套资金,进一步调动了各地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积极培育代燃料典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挖掘和培育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典型,加强示范引导,带动全省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我省麻江县下司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建设与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下司训练基地和竞技场地建设相结合,从电站大坝右坝肩引水至训练基地和竞技场地。电站建成后,将在保证代燃料供电的前提下,合理调度发电用水和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竞技用水,在发电的同时为训练和竞技用水提供保障,同时开展库区水面旅游、娱乐和健身等项目,充分发挥代燃料项目的综合利用效益。
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国务院2号文件明确提出扩大贵州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希望水利部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持续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让更多农民受益,更好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