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论反腐败
2012-08-30
2011年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央党校作了专题报告,深刻阐述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本刊进行了摘录。
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认识,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国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则竭力利用腐败问题歪曲、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治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
我们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把健全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把强化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把深化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二是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同时,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和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增多;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此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潔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第三,要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我感到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决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第四,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特别是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其三,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其四,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其五,我们有长期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