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药品比例控制实施情况探讨
2012-08-28张广立王时锋
张广立 王时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也渗透到医疗行业,药品厂商为了促销药品,做医生工作,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医生开单提成,开大处方、超常规用药,小病大治。致使过度医疗、过度用药,不仅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也造成了药品资源浪费,同时破坏了白衣天使治病救人、无私奉献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声誉。在此情况下,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不断上升,到2010年,我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了51%,而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药品比例应该控制到45%以内。这严重地阻碍了医院的发展和两个效益的提高。随着我院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创建三级医院的工作不断推进,药品比例到了非控制不可的程度。
1 制定《控制药品比例管理办法》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院长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领导到多家药品比例控制好的医院去考察,学习经验。回来后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我院的药品比例控制的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我院第七届二次全院职工代表会上讨论通过了“医院关于加强控制药品比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1年1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患者、科室、医院的利益,有效控制药品使用比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关于加强控制药品比例管理办法。
1.1 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药费收入应在业务收入的45%以下,我院目前没有达标,高出5%。为确保实施合理用药要求,根据临床科室病种的不同、用药需求不同和多年完成医药比例实际情况,制定各科室药品占医疗比例标准。参照标准(45%),药品费超出45%的科室,用完成比例数加标准比例数除2;药品费未超45%的科室,按完成比例数计算。
表1 我院部分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标准(%)
1.2 门诊医生 外科系列药品费占个人业务收入的45%;内科系列药品费占业务收入的55%(包括离退休专家)。门诊医生有归属临床科室的,按临床科室标准计算。对全院各科室“特殊病例用药”的组织会诊、讨论、管理、指导,控制另行规定。门诊离退休专家按上述规定执行,取消原签订协议书及管理办法中的药品费奖罚规定,辅助检查、药品费绩效按临床科室计算。
1.3 药品比例的统计,根据卫生部财务制度规定,医疗收入包括:床位费、诊查费、治疗费、检查费、护理费、手术费、化验费和其他费用(除药品以外的其他收入)。药品收入包括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中药饮片费。
1.4 科室每月医药比超标部分,按绩效计算,超多少扣罚多少,从科室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1.5 各医药比例资料提供部门,要确保数字信息准确、公正。
1.6 药品比例控制责任追究 (1)各涉及药品比例控制职能管理部门责任追究。各涉及药品比例控制管理部门的药品比例信息,特殊病例申请用药的药品使用比例信息、结算信息不准确、不公正,医药比扣款核查不到位的,责任人当月罚款500元。连续3个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岗位管理责任诫勉谈话、岗位责任书面警示或停职工作反省,调离岗位,待分配。(2)临床科室管理责任人责任追究。①科室每月药比超标,扣除科主任当月管理津贴30%。连续3个月药品比例超标,扣发科主任4个月的管理津贴,并给予岗位管理责任书面警示或诫勉谈话。全年累计5个月药品比例超标,免掉科主任行政职务。②药品比例超标医师责任追究:由科主任根据医院提供的药品比例信息,对药比超标医师所属的医疗组内高、中、初三级医师的责任度进行考核,兑现分担药比超标扣款责任。③科主任对屡教不改的药比超标医师,有权向医院提出调离工作岗位的意见和建议。(3)对药比超标的科室和个人,在医院医疗质量会议、院周会或以红头文件形式通报批评。年内多次发生药比超标科室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并纳入个人技术和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依据。(4)医院药品购销、药品库存、门诊及病房药房、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管理部门、科室、个人不得为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表提供用药信息、统计用药处方,提供药品销售及库存数据信息[2],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2 “办法”实施
在“办法”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诸多困难。最初各科主任接到“办法”反响非常大,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纷纷找院领导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医生会不配合,宁愿交罚款也不会降比例;给自己科室的限制药品比例太低,完成不了;会影响医院收入等等问题。但是院领导态度非常坚决,要求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任务。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殊病种,如肿瘤化疗患者、肾移植患者住院治疗基本以用药为主,对这些病种的专管医生取消比例限制,同时不享受激励政策。另外执行2个月后发现,原来院里销售很好的进口药、贵重药,销量突然下降,医生担心这些贵药占药品比例大,拒绝给患者开这类药品,对专程来医院开这类药品的患者有推诿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院拟成立便民门诊,即可解决这一问题。
3 “办法”取得的成果
虽然药品比例控制历尽艰辛,但是执行四个多月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实施第1个月就使药品比例降到了41%,第2个月42%,第3个月43%,第4个月42%,成效卓著。原来销量少但效果好、价格低廉的药品销量明显上升,临床治疗中可用可不用的辅助治疗药物用量显著下降。我院业务收入明显上升。目前全体医生很自觉地执行“办法”,规范治疗。同样病种治疗费用较未控制药品比例前明显降低。大大提高了患者对我院医疗服务的满意率,社会反响较以往更好。
4 小结
当然,我院在药品比例控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在我们周围还有些医院药品比例可达到38%~39%,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完善自我,赶超先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办政发[2009]38号.
[2]肖平,何光明.控制药品比例 降低医药费用的探讨.中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