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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基于对5所高校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

2012-08-26张文强

河南社会科学 2012年4期
关键词:政法财经大学生

张文强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基于对5所高校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

张文强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不仅是学生自我发展和适应就业新形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通过对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调查,发现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在创业方面还存在信心不足、不了解创业政策、知识储备不够、创业实践少等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培养财经政法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一是学生要重视培养自身的创业能力;二是要发挥大学的主体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四是积极发挥企业的助推作用。

大学生;财经政法类;创业能力;培养

大学生自主创业,不仅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模式,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财经政法类学生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适应能力强,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法律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创业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系统的创业知识培训和创业实践锻炼,大学生自身的创业能力存在不足,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较少,创业成功率较低。因此,加强对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现状分析

为更好了解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笔者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共5所学校财经政法类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945份,其中有效问卷917份,有效率为91.7%。通过调查了解到,财经政法类学生创业能力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一)创业激情高,但信心不足

根据调查,有37.0%的学生对创业比较有兴趣,有23.57%的学生对创业很有兴趣,有28.60%的学生对创业感觉一般,有8.12%的大学生对创业不是太感兴趣,还有极少一些同学表示没兴趣(如图1)。这表明财经政法类大学生从思想上能够接受创业,具有创新精神、有创业意识。但是,大家对自己的创业前景大都是迷茫的或者感到有压力。调查得知,只有12%的人对自己的创业前景充满信心(如图2)。由此可见,大家虽然对创业都比较有兴趣,但是说到自己创业,由于信心不足,还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临阵退缩。

图1大学生对创业的兴趣

图2大学生对创业前景的认识

(二)有创业打算,但不了解创业政策

针对是否有过创业打算的调查显示,75.46%的人考虑过创业,16.43%的学生表示完全没有考虑过创业,另外有不到5.80%的学生正在创业,而已经创业成功的虽有但是很少,仅占2.31%(如图3)。对于有创业打算而未去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了解国家的创业扶持政策。根据调查,有55.27%的大学生对国家创业政策虽知道但了解不多,有30.24%的学生了解一些,有11.79%的大学生表示没听说过国家创业政策,仅有2.70%的大学生对创业政策很熟悉(如图4)。

图3大学生创业情况

图4大学生对国家创业政策了解程度

(三)大学生创业知识来源渠道较多,但现有知识不能满足创业的需要

大学生获取创业知识来源渠道较多,其中,社会媒体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占比重的50.34%,这也得益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另外,教师授课占30.05%的比重;活动训练占27.92%的比重;亲身实践占32.17%的比重;同学朋友也是重要来源,占比重的33.82%;家庭环境也是大学生获取创业知识来源的途径之一,占比重的19.71%(如图5)。当问到大学生的现有知识是否满足创业要求时,有13.04%的同学表示基本满足,只有3.34%的同学表示满足,还有58.40%的大学生表示不满足,对目前自己的知识是否符合创业要求不清楚的占25.22%(如图6)。这表明大学生获取创业知识的来源比较丰富,但不系统,因此,要发挥学校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四)倾向从实践中获取创业教育知识,但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较少

大学生普遍认可的获取创业教育知识的方式是创业实践与分析,占总因素比重的51.22%。另外,实地考察占48.06%、校企互联占44.89%,而定期讲座占41.44%、创业者授课占32.52%、专家授课占11.94%(如图7)。通过对大学生参加过的创业活动类型调查(如图8),可以看出44.32%的被调查大学生是听报告,31.94%的被调查大学生是听讲座,21.87%的被调查大学生参加过创业大赛,15.68%的被调查大学生参加过培训,还有24.02%的被调查大学生没参加过创业活动。这表明大学生接受创业培训以听讲座和报告为主,而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较少。

图5 大学生获取知识的来源

图6 大学生现有知识满足创业情况

图7 创业教育的开展方式

图8 参加创业活动类型

(五)大多数学生有过兼职经历,但针对提高创业能力的较少

图9 大学生从事兼职的原因

当问到是否有除了家教之外的兼职经历时,75%的被调查的大学生表示有过,25%的接受调查者表示没有。这表明大多数学生有过兼职经历。大学生兼职原因多种多样,根据调查,锻炼能力占总因素比重的64.40%,接触社会占65.50%,改善经济占58.20%,认识不同的人占到从事兼职的各种原因因素比重的22.50%,打发时间占14.38%(如图9)。这表明大多数学生从事兼职活动主要是锻炼能力、接触社会和改善经济,而为创业做准备的较少。

(六)缺乏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平台和环境氛围

影响创业成功的因素有多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认为,在影响创业成功的总因素中,个人管理经验占67.19%,家庭经济条件占48.34%,市场大环境占50.35%,社会关系占41.15%,机遇占到39.71%,政府政策占到25.17%,另外学校提供的鼓励与支持占3.02%,这表明大多数大学生看重创业经验、家庭环境、市场环境。但是经过调查得知,占总因素比重49.66%的被调查的大学生认为创业环境一般,36.23%的大学生认为创业环境较差,另外有9.57%的大学生认为创业环境较好,还有一些学生对创业环境认识不清,占4.54%的比重(如图10所示)。可见,为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创业环境有待改善。

二、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路径和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知,造成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不足的现状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此,提高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个人等方面共同努力。

(一)大学生本人要致力于创业能力的培养

首先,应注重培养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学习、持续性学习的能力。财经政法类大学生一方面应加强对经济、管理、法律专业知识领域的学习研究,扎实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应注重拓展知识面,培养复合型知识结构;同时,有选择地培养自己的特殊技能,例如考取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资产评估师、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其次,要努力培养创新能力。大学生在尽可能多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创业实践,如“挑战杯”创业大赛等,积极关注社会经济领域的创新活动、事件和人物,有意识地培养企业家精神和市场意识,努力提高创新意识,锻炼创业能力。另外,要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和就业资源的利用。大学生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树立开放的心态,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包容的素质、良好的交往意识和技巧;平时注重表达、展示、临场应变能力的训练与培养。

(二)发挥大学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中的主体作用

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可以通过接受教育获得的,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培养创业人才。创业教育创始人之一彼得·德鲁克指出:“创业不是魔法,也不是神秘。它与基因没有任何关系。创业是一种训练,而就像任何一种训练一样,人们可以通过学习掌握它。”[1]高校担负着创新型人才培养重任,应借鉴国外大学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成功经验,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

1.更新创业教育理念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学生创业教育主要以就业培训和岗前培训为主。要加快创业型财经政法类人才的培养步伐,学校就要转变传统的“适应性”教育观,强化人才培养的创造性、创新性;转变传统的“专家型”人才培养教育观,强化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复合性;转变传统的“知行分离”教育观,强化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应用性;转变过去传统的“实务性”创业教育观,突出创业人才培养的全方位,真正把创业教育作为促使大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助推器。

2.重塑创业教育模式

要改革单一、僵化的教学模式,将刚性与弹性结合起来,实现人才培养方案的个性化与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的有机结合,创建“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全景教育模式,即以提高财经政法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为导向,以课程教学为载体,以风险教育为途径,以创业实践为手段,以校园网络为平台,把自主创业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贯穿于整个教育的全过程,塑造学生自主创业人格的教育方式。全景教育模式是一种全过程教育,学校按照学科专业的服务方向和人才规格要求及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兴趣、性格、特长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设计不同的学习模块,让学生深入其中,学有所选,学有所长,学有收获,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强调情境教学和实践教学,抓住了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具有可操作性[2]。

3.丰富创业教育方法

我国传统创业教育方法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满堂灌、照单收”。大学生创业教育应该突破单一的课堂教学形式,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以课堂外的实践教学为主,以传授创业隐性知识、提升创业技能为主的教学形式。问题教学法和实战教学法是两种重要的创业教育方法。问题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它要求在一定的知识储备平台上,以分析、探讨、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以教与学双向互动为特征,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累创业知识,并提升创业能力。实战教学法,就是以增加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战能力的训练、提升学生的创业实战水平为目的的教学方法。制定商业策划书、企业实地考察、模拟商业实训等方法都是实战教学法的有效形式。

4.深化创业教学改革,加大课改力度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课程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根据财经政法类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财经政法类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课程的设计既要满足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又要符合“分流培养”原则。所以,有必要以“厚基础、宽口径、多方向”为原则,加大课改力度。其一,处理好专业课与创业课、必修课与选修课、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关系,简化、删除空洞的说教,增添应用性较强的内容。其二,加强通识教育,奠定厚实的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增强专业适应性;增设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课程,培养学生多学科知识结构,提高人文底蕴和科学素养。其三,根据分流培养原则,向对发展有特殊要求的学生提供一些科学研究训练、素质拓展教育、专业深化教育、工程实践教育或职业培训教育等,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技能。

5.建立创业教育保障体系

首先,要以建设“三支队伍”为核心,为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培养提供根本保障。一是建设一支既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的职业实践经验,既充满创业热情又能理性分析创业流程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队伍。二是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理念的通识课教师队伍。三是与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一支由具有创业背景的技术专家、企业家、孵化管理者、风险投资家以及法律专家等人士组成的兼职创业导师队伍。学校可以聘请创业成功、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的企业家,具有创业经历的毕业生和校友、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等作为任课教师,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帮助和指导。四是要加强创业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大学生创业教育需要与之配套的实验室、图书馆、网站、数据库等硬件环境的支持。创业教育注重实践性的特点,需建立专门的创业实训室,让学生在创业实训室里模拟创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创业学习期间做到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比如模拟法庭、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电子商务创业实训室、模拟信息交流服务实训室等。五是创业教育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体系作保障。大学生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的整体,需要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要变革传统创业教育教学评估方法,改革教师考核指标体系等,推动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建立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挥政府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中的主导作用

1.提供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软环境支持

相对于“硬件”而言,大学生创业思想观念的树立、大学生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的支持等软环境对财经政法类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的培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虽然目前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措施,但由于多种原因,实施的效果不太理想。自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以来,许多省市先后出台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但是,全国各地创业免税政策不一致,贷款难现象非常普遍。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激情,给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基本条件,必须制定并不断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支援和补贴等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与创业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风险投资体制,将大学生创业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

2.加强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平台建设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实践需要一定的社会平台,这就需要政府出面组建协调管理机构,搭建政府、大学、企业沟通和协调的平台。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通过行政手段在政府部门内部成立三方合作“指导中心”来协调三方合作关系。当前,我国正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高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大学生创业平台搭建运行机制,加大大学生创业协会、创业活动中心、创业园、创业基地等高校创业孵化器的建设力度,为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搭建平台、提供条件。

3.营造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氛围

培养一个大学生,不仅仅是要让他就业,更重要的是要让他成为一个创业人才。如果我们形成了“扶持一个人创业,带动一批人上岗”的就业效果,就不仅会极大地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还能够给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要培育大学生创业的人文环境,大力表彰和宣传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树立大学生创业的“标杆”,引导和鼓励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
(四)积极发挥企业在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中的助推作用

首先,企业要转变观念,认识到与大学合作就是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其次,企业应加大对大学的支持力度。企业在获得大学科研成果并成功进行转化的同时,必须“反哺”学校。企业特别是风险投资企业可通过信息网络技术支持、风险资金支持、关键技术支持等方式保障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提升。企业应赞助大学创业教育竞赛,资助或奖励创业素质优秀的学生,企业与大学一起开发创业教育课程,共同推进创业教育。再次,企业要为财经政法类大学生提供实训基地,同时,提供有实践的人员担任相关专业学生的指导教师,协助学校完成学生实践技能的培训。通过实习实训,使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在学习阶段就能接受企业创业创新文化氛围的熏陶,提前接受企业创业创新理念;通过实习实训,使大学生初步认识实际岗位对工作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在校学习的职业针对性、技术应用性等问题,并及早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实习实训,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业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培养他们发愤进取和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创业、成功创业做好准备。

财经政法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生自身发挥主动作用,需要高校发挥主体作用,需要政府发挥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的主导作用,需要企业发挥助推作用。只有建立起大学、政府、企业、个人协调发挥作用的动态机制,财经政法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才能获得稳步提高。

[1]刘宝存.确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J].中国高等教育,2010,(12):6—11.

[2]张进.关于高等院校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6,(12):20—25.

责任编辑 宋淑芳

(E-mail:hnskssf@163.com)

G64

A

1007-905X(2012)04-0071-04

2012-01-07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0YJAZH123)

张文强(1967— ),女,河南信阳人,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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