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内部审计现状与对策
2012-08-25边国栋
边国栋
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导致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人员数量少和综合素质亟需提高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运作机制单一等三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现状分别从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推进内部审计创新转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并通过采用内部审计外部协同的新审计模式,来促进内部审计的创新和转型。
一、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审计独立性难以有效发挥
理论上讲,内部审计机构应该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但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基本上都是归同一个企业负责人领导,有的企业就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即使已设置的也往往与纪委或监察等部门合并一起。所以,内部审计机构缺乏实质的独立性,不能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这样就不能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显然,内部审计很难做到客观公正。
(二)专业人员数量少,综合专业素质亟需提高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与服务职能,内部审计应具备审计、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工程、法律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以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而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整体人员较少,且审计工作整体专业素质仍需提高,大部分内审人员只掌握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大多来自财务会计专业,难以发现经营、管理及决策等方面深层次的问题,难以较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更无法做到服务职能的发挥。进入21世纪,计算机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有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已经实现了整个上下级公司之间,各业务流程之间的信息化管理。这些工作都走在了审计工作的前面,现在审计人员基本不会去参与企业信息系统的操作,对其流程和管理还不熟悉,大多还仅限于会计应用信息化系统,许多审计甚至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因此当前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和现代管理的要求。
(三)审计工作单一,缺乏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内审部门目前比较注重内部常规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注重查错纠弊,虽然有的企业内部审计已经开始重视效益审计和管理内控审计,但仍在对企业管理工作的服务意识方面还存在差距。还没有建立一种内审工作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对企业的日常管理进行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而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于未然,将审计工作监督和服务结合起来去做。
二、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
(一)合理进行机构职能设置,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根据我国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状况、经验教训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要求,尤其要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独立性关键在于与被审计部门独立,其独立性要能得到单位领导的承认和支持。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单独设置,不能从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并给予充分的权限。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利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证内部审计报告的有效实施。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升迁、调动,必须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出,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对于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升迁、调动,还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同意。
(二)加强内审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的综合专业能力是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功能和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工作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其它方面的专业能力,必须具有独立的收集、分析、评价和记录信息的能力。面对知识快速更新,经济活动的灵活多变,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技术性和综合性的能力。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不断吸取新的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独立地履行审计职责。企业应该对内审人员提供系统地学习培训的机会和开展审计工作的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保证审计质量,保障工作独立性。另外企业主管单位也应在薪酬待遇、升迁考核、工作硬件设施等方面,多考虑内审人员,以稳定内审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创新,建立内审外部协同的新模式
内部审计外部协同模式,已经是国外流行的一种模式了。这种模式的建立,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很多企业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现状,而且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类社会审计资源。这种模式更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积极转型方面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可以促进企业的内部审计,改变以往传统的工作方式和内容,内部审计的目标可以逐步从财务收支、差错纠弊审计为主向效益审计、管理审计为主转变,相应的职能从监督检查为主向监督与服务评价为主转变,同时内部审计的着眼点从事后的财务审计为主向事前及事中全过程审计为主转变。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探索采用多种形式的内部审计的外部协同模式,如目前理论上探讨比较多的业务外包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共同审计、合作交叉审计等方式。
第一种方式下,内部审计内容全部交给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去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只做内部审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的审计工作全部由外部事务所去做。这样可以解决内部审计人员不足问题,大大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也能够为企业节约审计成本。不足之处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数据、经营数据、商业机密等,完全交给外部单位,存在一定的商业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还存在外部审计单位掌握了企业经营数据、审计问题等情况,难免会出现受制于外部审计单位的问题,使企业的审计工作,甚至是企业管理经营出现被动。
第二种方式下,企业内审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审计。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管理实际,将审计内容进行合理分工。根据审计任务和内容性质,可以将日常性的、非重要性的内容由内审人员去做;对重要的、综合性的、专项的和要求审计技能较高的内容由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共同开展。
在合作审计这种方式下,企业内审人员需全程参与审计工作。在合作审计项目的制定、内容分析判断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都应起到主导的作用。这种方式与全部工作由内部审计承担或全部外包相比,合作审计能实现对审计情况的实时控制,并可保持内部审计的灵活性,同时还能使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更符合企业的实际的经营情况。但实际执行中,要通过签订合作审计有关协议,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出现外部审计出现信息不对称、协调困难以及职责不清等问题。
第三种方式是实行交叉审计,即企业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互相抽调人员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实行交叉审计可以有效地集中和调配审计力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交叉审计也可以增强审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审计质量。这种方式一般可由上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否则会因审计工作量大、人员多、范围广出现组织混乱、审计质量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