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专利交互影响分析的纳米技术发展模式国际比较
2012-08-23马荣康刘凤朝
马荣康,刘凤朝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辽宁大连116024)
一、引言
纳米技术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迅速和影响广泛的新兴科学技术领域之一,是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1],也是发达国家角逐世界科技强国的必争领域[2]。
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科学技术领域,纳米技术的发展不仅与其它技术领域相互渗透,而且其自身的各子技术领域也相互交叉融合,形成一幅内外交叉渗透的发展图景。因此,世界各国分别基于纳米科技发展的特有规律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以期尽快实现在纳米技术优势领域的率先突破。然而,技术基础以及战略选择的差异性决定了各国在纳米技术领域选择多样化的发展模式。中国作为世界上少数最先开展纳米技术研究的国家之一,在纳米科学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已有研究表明,我国仅在少数基础研究领域占有优势,在应用技术领域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存在较大差距[1,3]。因此,从不同技术领域交互作用视角,研究纳米技术的发展模式,识别我国与其他国家发展路径的差异,对未来纳米技术发展战略设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文献回顾
近年来,随着纳米科技的迅速发展,纳米领域相关的论文和专利数量大幅增加,论文及专利中包含的丰富信息为分析纳米技术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数据支撑[1]。目前,学术界对世界各国纳米技术发展规律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基于论文或专利数据对纳米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计量分析。Huang等、Li等基于USPTO、EPO以及JPO专利数据分析了纳米技术的国家、机构和技术领域分布,研究发现三大专利数据库中排名前列的国家基本相同,各国的优势技术领域差别较大[4-6];Scheu等、Wong等考察了世界各国纳米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演变历史[7-8];Dang等对比了1991-2008年世界各国在不同专利数据库中纳米技术专利的发展情况[9]。梁立明等、官建成等考察了中国纳米科技研究动向及主要研发力量分布[10-12]。
二是对纳米技术发展中的收敛或扩散模式进行深入研究。Basselcoulard等分析纳米科技论文的引用关系发现,其它学科对纳米技术引用较多,纳米技术在诸多学科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13];Yu的研究也发现纳米技术向其他学科流动的速度远高于其他学科向纳米技术流动的速度,纳米技术是一个开放的跨领域学科[14];Meyer对瑞典纳米技术专利聚类分析发现,纳米技术并未收敛到一个领域,而是扩散应用到不同产业部门[15];Porter和Youtie基于专利数据的分析也表明目前纳米技术广泛地应用到多个领域,呈现出跨学科的发展趋势[16]。
三是对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科学与技术之间联系的研究。Hu等研究发现纳米技术专利对论文的引用数不断增加,纳米科学对纳米技术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7]。Meyer将纳米技术领域的专利发明人与论文作者匹配,发现拥有专利的科学家论文产出数量及质量都高于没有专利的科学家同行,从研发产出的视角验证了纳米科学与纳米技术之间的联系[18];官建成和王刚波利用中国数据也发现学术型发明人的绩效显著高于纯学术研究者[19-20];Bonaccorsi和 Thoma研究发现纳米技术领域学术型发明人拥有专利的质量远高于非学术发明人,进一步验证了纳米技术发展中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之间的良性互动[21]。
综上,学术界对于纳米技术的发展趋势、收敛与扩散模式以及纳米科学与纳米技术之间的联系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诸多有创见的成果。然而,已有研究大都从技术层面研究纳米科学、技术乃至产业化发展的规律,较少从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机理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选择互动的角度,分析如何依据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结合具体国家的特定国情,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米技术发展战略问题。纳米技术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各领域的技术,各国基于不同技术基础选择了何种发展战略,各国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不同应用领域之间的交互关系如何?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从技术层面清晰地揭示不同国家纳米技术的发展模式。近年来,Choi等提出了基于专利的交互影响分析方法(patent-based cross impact analysis),通过分析某种技术对其他技术的影响来考察技术间的交互关系,进而识别不同技术间的交互影响模式[22]。借鉴已有研究思路,本文使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专利数据,采取专利交互影响分析方法考察纳米技术不同技术领域的交互影响,揭示不同国家纳米技术的发展模式,以期为我国科学制定纳米科技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三、样本数据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专利数据已经被广泛地用于分析国家、区域、组织等层面的技术创新活动[23-24]。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的专利信息囊括了世界上大多数先进技术,尤其是新兴技术,本文使用USPTO检索纳米技术专利数据。2004年,USPTO推出了纳米技术专利专属分类977,并对以往的专利进行追加,该分类逐渐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和广泛使用[8],因此本文采用USPTO的纳米技术分类作为检索标准。考虑到专利的质量问题,仅检索USPTO授权的发明专利。以977为专利分类号按授权日检索所有的授权发明专利作为纳米技术的专利数据,检索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检索时间截止到2010年,一共得到6667件专利。把纳米技术专利按发明人所属地址对国家进行分类发现,从1978到2010年,美国共有1530件,日本共有1153件,德国共有333件,韩国共有306件,这四个国家是纳米技术专利最多的国家,其专利总和占纳米技术专利总体的 49.83%,中国仅有 81件,占1.21%。可以说,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是当前纳米技术发展实力最强的国家。因此,本文选择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作为研究样本,对比分析其纳米技术的发展模式,并以其为对照组探讨中国纳米技术的发展路径。
(二)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USPTO专利数据中包含专利所属的IPC分类(国际专利分类)信息,基于完善的IPC分类体系,可以对纳米技术的应用领域进行具体统计。借鉴已有关于IPC分类与技术领域的对应标准ISISPRU-OST-concordance[25],把所有专利按其IPC四位分类对应到43个技术领域①根据Schmoch等的研究,实际上有44个技术领域,从1到44;但是第8个技术领域为出版及印刷,不包含专利,因此与IPC四位分类对应的仅有43个技术领域。,具体技术领域见表1。如果一条专利包含多个IPC分类,而这多个IPC分类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说明多个技术领域在该专利中同时出现,称为“技术领域共现”。基于专利的技术共现信息可以分析不同技术领域之间的关联[26-27],如果专利存在技术领域共现,说明该专利属于多个技术领域,这些技术领域之间存在关联,具有交互融合发展的趋势;反之,专利属于单个技术领域,说明技术独立发展。
根据专利的技术领域共现信息,利用 Choi等[22]提出的基于专利的交互影响分析(patentbased cross impact analysis)方法可以分析纳米技术不同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不同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可以用技术影响指数(I)衡量,I(A,B)定义为A技术与B技术之间的条件概率,衡量A技术对B技术的影响,计算公式为:
表1 按IPC四位分类的43个技术领域
公式中,N(A)指A技术的所有专利数,N(A∩B)指A技术与B技术共现的专利数。该指数位于0-1之间,值越接近于0,说明A技术对B技术的影响程度越低;值越接近于1,说明A技术对B技术的影响程度越高。
如果同时计算I(B,A),就可以得出B技术对A技术的影响。根据I(A,B)与I(B,A)的高低,可以把A技术与B技术之间的交互影响分为三种类型,从而识别不同的交互影响模式。如果I(A,B)与I(B,A)均为高影响指数,那么技术对(A,B)或(B,A)就属于“双向影响技术对”;如果I(A,B)与I(B,A)一个为高影响指数,另一个为低影响指数,那么技术对(A,B)或(B,A)就属于“单向影响技术对”;如果 I(A,B)与 I(B,A)均为低影响指数,那么A技术与B技术之间的交互影响程度较低,二者几乎是独立的,(A,B)或(B,A)可以称为“无影响技术对”。本文把I值大于或等于0.5界定为高影响指数,小于0.5界定为低影响指数。
如果把所有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表示成一个网络形式,那么就可以把分析视角从两两技术领域关系扩展到所有技术领域关系。因此,以技术领域为节点,以技术领域间的影响作为节点之间的联系,节点联系的方向为技术领域间的影响方向,便可以绘制技术领域间的交互影响网络图谱。本文利用社会网络理论中的“核心-边缘”模型,分析各国纳米技术交互影响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识别网络中的核心节点、边缘节点及其交互关系,从而可以在整体层面对比各国纳米技术不同领域间的交互影响模式。
综上,基于专利数据考察纳米技术专利的技术共现及领域分布、对比技术交互影响指数及技术对类型分布、分析技术交互影响网络的整体结构特征,便构成从技术关联角度考察不同国家纳米技术发展模式的分析框架。
四、美、日、德、韩纳米技术发展模式比较及中国启示
(一)纳米技术专利的技术共现与领域分布对比
表2统计了样本国家纳米技术专利的技术领域共现情况。可以看出,虽然美国和日本是纳米技术专利最多的国家,德国和韩国的专利总数比较接近,但是从纳米专利技术共现与独立发展的情况看,四国呈现出与专利总数不同的模式。美国和韩国技术共现专利数仅占21%和22%,而日本和德国则分别占47%和46%,说明美国和韩国纳米技术各技术领域独立发展的趋势比较明显,技术领域间的关联程度较低,而日本和德国不同技术领域间的关联程度则较高。从纳米技术分布的技术领域数看,专利总数较多的美国和日本技术领域分布较为广泛,而专利相对较少的德国和韩国纳米技术分布领域较少,但是几乎所有技术领域均与其他技术领域存在共现关系,说明各国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不同技术领域之间或多或少地存在关联,跨技术领域的融合发展是纳米技术发展的普遍现象。
表2 样本国家纳米技术专利及技术领域统计
图1对比了样本国家纳米技术重点领域的分布情况,图中省略了四个国家专利数均小于5的技术领域。可以看出,样本国家纳米技术主要分布于25个技术领域。基本化学(10)、电子元件(34)、测量仪器(38)是四个国家表现都比较突出的技术领域,作为纳米技术基础领域的纳米化学、纳米电子学以及仪器设备是所有纳米强国发展的必需。其次是非金属及金属制品(18、19、20)、基本制造(13、24、25、28)、仪器设备(37、40)等应用领域,这体现了纳米技术在各产业部门的广泛应用。25个技术领域中,除了电子元件(34)外,美国几乎在所有领域均衡发展,体现了美国全面领先的纳米技术战略布局;日本在个别领域重点优先发展,如基本化学(10)、办公设备和计算机(28)、电子元件(34)、测量仪器(38),其他领域选择性兼顾发展,并且采取与美国有所差异的发展路线,如在28、38、40领域比美国发展突出;德国是有选择的侧重发展,除了10、34、38等基础领域,主要在制药(13)、办公设备和计算机(28)和医疗设备(37)领域有所应用;而韩国目前主要在基础领域发展,尤其是电子元件(34)和基本化学(10)领域,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
图1 美国、日本、德国与韩国纳米技术重点领域分布对比
表3 美国、日本、德国与韩国技术影响指数排名前10技术对统计
(二)纳米技术交互影响指数及技术对类型对比
在测算技术交互影响指数时,考虑到样本国家在部分纳米技术领域的专利数极少,不足以考察其与其它技术领域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仅考察纳米技术专利数大于5的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通过测算样本国家的技术交互影响指数发现,美国、日本、德国与韩国交互影响指数大于0的技术对个数分别为229、276、162和76,其中影响指数大于或等于0.5的高影响技术对的个数分别为0、68、47 和19,所占比例分别为 0、25%、29%和25%。可以看出,相对其他三个国家而言,美国没有高影响技术对,各技术领域独立发展的特征较明显;日本和德国是影响技术对总数和高影响技术对比例均较高的国家,技术领域之间的关联程度较高;韩国则处于以上国家之间,技术领域交互影响程度高于美国,但低于日本和德国。
在测算技术影响指数的基础上,按影响指数的高低对不同技术对进行分类。由于无影响技术对不是关注的重点,因此仅考虑技术影响指数大于或等于0.5的高影响技术对的分类情况。以I(A,B)作为横坐标,以 I(B,A)作为纵坐标(其中A<B),可以绘制高影响技术对的二维分布图。美国没有高影响技术对,因此仅绘制日本、德国和韩国的技术对分类情况,其中,高-高象限为双向影响技术对,高-低与低-高象限均为单向影响技术对。表3统计了样本国家技术影响指数排名前10的技术对,图2显示了日本、德国和韩国的技术对分类的二维分布。
由表3可知,美国没有高于0.5的高影响技术对,前10名技术影响指数在0.28-0.48之间;日本和德国前10名均在0.85-1之间,韩国在0.53-0.89之间。具体来看,美国主要在纳米化学领域存在一定的交互影响,包括化学品(11、15)对基本化学(10)、制药(13)以及人造纤维(16)的影响,其他诸多领域(22、40)的发展也对纳米化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体现出纳米化学作为基础领域在美国纳米技术应用中的广泛性。
结合图2可知,日本共有11组双向影响技术对,46个单向影响技术对。双向影响技术对主要包括(19,25)、(35,38)、(20,40)、(16,18)、(13,25)、(19,38)、(30,34),体现为金属(19、20)与机械(25)及仪器设备(38、40)领域在纳米技术应用中的相互促进与协同发展;技术交互影响较高的技术对基本都属于单向影响技术对,其中基本化学(10)对制药和金属领域、机床(24)对化学、金属及非金属、电子元件(34)对控制装备和汽车领域、医疗设备(37)和测量仪器(38)分别对金属、化学以及机械设备产生单向影响,这些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促进了日本纳米技术在纳米电子学、纳米仪器及设备等领域的发展。
图2 日本、德国与韩国交互影响技术对分类分布
德国共有7组双向影响技术对,33个单向影响技术对。双向影响技术对主要包括(19,24)、(20,24)、(10,22)、(10,16),体现为金属、化学与机械领域之间的相互影响,反映出德国纳米技术在机械领域的逐步兴起,这在单向影响技术对中也得到了一定体现,如金属(19、20)对通用机械(22)、专用机械(25)及办公设备和计算机(28)等领域的单向影响。虽然目前德国纳米技术在机械领域应用还比较有限,但机械设备等领域的发展正逐步带动相关领域的兴起。
韩国共有4组双向影响技术对,11个单向影响技术对。双向影响技术对为(13,38)、(16,38)、(20,38)、(20,25),体现为化学、金属与测量仪器以及金属与专用机械之间的交互影响;单向影响技术对中,主要是化学、金属、机械、电子元件和测量仪器等领域对医疗设备(37)产生了单向影响。韩国的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领域正积极与其他技术融合发展,是未来可能崛起的重要纳米技术领域。
综上,从技术影响指数及技术对分类来看,四国纳米技术的交互影响模式呈现出明显的差异。美国的技术交互影响主要集中在纳米化学领域;日本的纳米电子学、金属、仪器及设备领域之间均存在一定的交互影响;德国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领域,而韩国体现为化学及金属设备与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领域的交互影响。总体而言,美国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交互影响较弱,日本纳米技术各领域间的交互融合程度较高,而德国和韩国的部分技术领域通过与其他技术的交叉融合,在纳米技术向机械、计算机、仪器设备等领域的拓展应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纳米技术交互影响网络结构特征分析
为了从整体上考察所有纳米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以技术影响指数0.5作为技术间是否存在联系的界定标准,利用UCINET6.0软件绘制日本、德国和韩国的技术交互影响网络图谱,如图3所示。利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核心-边缘”模型,对网络进行二值化转换后,测算了日本、德国和韩国纳米技术交互影响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
表4显示了日本、德国和韩国技术交互影响网络的“核心-边缘”密度矩阵。德国的模型最终适合度最高(0.34),核心-边缘结构比较明显;其次是日本,模型适合度为0.201,网络也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而韩国的模型适合度较低(0.119),网络的核心与边缘分块趋势较弱。具体而言,日本核心组之间的密度为0.221,说明核心技术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程度较高;核心组与边缘组之间的密度仅为0.071和0.063,说明边缘组技术领域与核心技术领域之间联系较弱,而边缘组之间的密度为0,表明边缘组技术领域几乎游离于技术交互影响网络之外。德国核心组之间的密度为0.347,核心技术领域之间存在紧密的交互关系,而核心组对边缘组的影响程度也较高,二者间的密度达到0.19,核心组技术领域带动了边缘组技术领域的协同发展;但边缘组对核心组的影响以及边缘组之间的交互程度相对较低。韩国核心组之间也存在紧密的联系,密度达到0.333,但核心组与边缘组之间的交互关系较弱,边缘组之间的交互程度反而较高,达到0.167。
图3 日本、德国与韩国技术交互影响网络图谱
表4 日本、德国与韩国交互影响网络“核心-边缘”密度矩阵
表5具体统计了日本、德国和韩国的核心组与边缘组技术领域。日本的核心组技术领域遍布化学、金属、非金属、电信、仪器设备等领域,边缘组主要是制药、机械、电池及照明、汽车等领域,核心领域与边缘领域恰恰是日本纳米技术的优势和劣势领域。德国的核心组技术领域包括化学、非金属、机械、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电子等领域,边缘组包括制药、金属、电信、医疗设备、测量仪器等领域,其中制药、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作为德国纳米技术发展比较迅速的技术,对其他技术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韩国的核心组技术领域包括化学、制药、金属、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边缘组主要是办公室设备、电子元件领域,其中电子元件作为专利最多的领域,并没有在核心组与边缘组的交互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我国纳米技术发展现状
表5 日本、德国与韩国核心组与边缘组技术领域分布
作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之一,纳米科技的研发在我国得到了政府科技部门、研究机构和高校院所的充分重视[20]。目前,我国在纳米技术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国际论文发表量方面居于世界前列,但在纳米技术的应用和商业化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2]。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检索结果看,截止到2010年,包含中国发明人的纳米技术授权专利共有81件,其中第一件是在1997年授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纳米技术扩展到了16个技术领域,但专利数大于5件的仅有7个领域。其中,基本化学(10)、人造纤维(16)以及电子元件(34)领域是目前应用较多的技术领域。可以看出,我国的纳米技术主要应用于部分基础领域方面,多数应用领域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从技术领域间的交互关系看,我国有28件专利属于技术共现专利,大约占35%,技术融合发展的趋势比美国和韩国明显,但弱于日本和德国。专利数大于5的7个技术领域均与其他技术存在共现关系,但技术交互影响指数大于或等于0.5的交互影响技术对仅有六对,分别为(34,38)、(25,34)、(25,18)、(10,18)、(16,34)和(15,16),均为单向影响技术对,主要体现为电子元件、化学、机械、非金属以及测量仪器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化学、人造纤维和电子元件作为专利最多的技术领域,也是我国纳米技术发展中的核心领域,带动了纳米技术向其他应用领域的扩展。
综上,从纳米技术发展模式上看,我国与德国发展模式有所类似,侧重在化学、机械和电子等领域率先发展,通过彼此交互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协同发展。日本的发展模式可能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借鉴,通过支持目前次优领域(如非金属、测量与仪器)的发展,使其逐步得到积累并形成一定的技术优势,进而扩大核心技术领域的阵营。因此,政府应该大力促使诸多核心技术之间产生良好的互动融合,催发纳米技术整体的协同发展效应,从而推动我国纳米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结论
本文利用USPTO专利数据,使用专利交互影响分析及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了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纳米技术的发展模式,并探讨了中国的发展路径,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考察期内,美国和日本是纳米技术实力最突出的国家,德国和韩国紧跟其后,各国纳米技术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美国采取的是各分支领域整体推进,相互独立均衡发展的模式;日本采取的是优势领域重点发展,通过技术交互融合实现协同发展的模式;德国是关键技术领域率先突破,带动相关领域共同发展的模式;韩国是基础领域内部率先交互融合,应用技术领域选择发展的模式。
第二,从纳米技术领域的交互影响模式看,日本在纳米化学、电子学、金属、仪器及设备领域之间存在良好的交互融合;德国的化学、非金属、机械、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电子等领域的技术交互影响程度较高,尤其是机械设备领域;韩国的化学及金属设备、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等领域呈现协同发展的态势。也就是说,各纳米技术强国几乎不约而同地把纳米化学、电子学、金属、关键仪器和设备等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并进一步通过先发领域对相关领域的单向带动,形成纳米技术体系的重点网络模块,再通过各网络模块间的交互作用实现技术领域的全局联通,进而促进纳米技术的整体发展。
第三,我国虽然在纳米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但在纳米应用技术开发方面与纳米科技强国还有较大差距,纳米技术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程度较低。就各技术领域发展的推进次序看,尚未实现关键技术领域率先突破、关键技术领域向重点应用领域渗透并带动相关技术领域发展,进而通过各技术领域的相互交叉、形成纳米技术体系基本功能模块的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就国外经验的借鉴看,德国的发展模式是当前阶段可以借鉴的对象,应该对当前核心技术领域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建立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促进与其他技术间的交互影响;在纳米技术发展的下一阶段,应该借鉴日本的发展模式,促进次优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扩大纳米技术优势领域的范围,并积极推进核心技术网络模块间建立良好的协同发展机制,从而实现纳米技术整体实力的提升,在全球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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