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的生存与保护初探★
2012-08-15吴垚肖备谢建民
吴垚 肖备 谢建民
(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东阳 322100;2.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浙江 东阳 322100)
农村历史建筑是传承历史文化的生动样本,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窗口。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古建筑的生存和保护显得非常的重要。
1 东阳市现存古建筑的生存现状
通过实地察看及查阅资料得知,现存的古建筑主要分布在蔡宅、厦程里、巍山、古渊头、水阁庄、下石堂、白坦、马上桥、后周村、前宅村、陆宅、紫微山、黄田畈、画溪、李宅、横堂等地。保存比较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有蔡宅、厦程里、古渊头、白坦、李宅等处,不仅规模宏大,珍品很多,而且处处显现与周边山水浑然一体的气象。
蔡宅作为东阳最大的古建筑群之一,保留着明清时期古建筑200余幢,其中名人故居5幢,宗祠厅堂18幢,规模较大的古民居30余幢。不仅如此,其木雕、砖雕、石雕、彩绘、壁画等工艺也令人叹为观止。现保存良好。
厦程里村目前保留的古建筑中,育德堂、怀徳堂、大份屋、位育堂、饮和堂、萼韡堂、尊行堂、慎徳堂等还连成一片,规模宏大,风格各异,有较高的研究和保护价值;另外有敦和堂、石板明堂等六处分散的厅堂。如果能科学修缮保护,应该是很壮观的。
巍山以其拥有古建筑数量众多、历史悠久、规模庞大、保存完整、品类齐全、艺术价值高的厅堂享有盛誉。据统计,巍山村拥有明清古建筑群60余处,至今尚存30余处,主要集中在以庚楼为中心的街道两旁,在这里,有幽深的弄堂,高大的台门,华美的厅堂,精美的砖雕、木雕、石雕以及用鹅卵石拼成各式图案的明堂。
然而就是这一处处数百年历史的见证物,一幢幢显示先人智慧的建筑,却正面临着生死攸关的保护难题。
2 古建筑保护的不利影响因素
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已经暴露出诸多的严重问题,主要表现为:1)对古建筑的价值认识局限、保护理念不清应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对古建筑价值的再认识,明确古建筑的保护理念则显得尤为必要。2)在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保护主要就是“新”“老”之间怎样维持平衡,在新农村建设前,农村普遍缺乏古建筑保护方面的规划,即使有也做得不深、不够到位,不能从源头上进行古建筑保护。3)村民保护意识不强也困扰着古建筑的生存。根据现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村民必须在拆除原有建筑后,才能丈量新的宅基地。于是,一幢幢古建筑往往被急需建新房的住户拆得七零八落。这些无规划、无秩序的拆旧建新活动使许多古村落中新旧参差,原有格局、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被破坏殆尽。4)缺乏管理,古建筑深陷困境。由于缺乏管理,不少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古建筑都成了危房。另外,古建筑构件缺失也时有发生,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古建筑中很多精美的牛腿、门窗被偷。5)资金缺乏。即使这些年,有关单位和各地群众积极采取行动,但也是杯水车薪。
3 对古建筑的保护要注重的原则
1)生态自然原则。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避免破坏古建筑的生态环境。同时,要使古建筑的整体格局和当地有形或无形的传统文化相协调,给人古朴、自然、和谐的感觉。2)总体性、原真性原则。古建筑、道路、水系、街道的维修要修旧如旧,充分体现古建筑原来的面貌,还要处理好古建筑与现代民宅的关系。3)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要与村镇规划相结合,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措施,使保护古建筑的工作与新农村的发展相互协调。4)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的原则。有些建筑要采用博物馆式的保存方式,有些建筑可以不改变使用性质继续利用,以便保护,有些则可以只保存外观,而对内部进行完全的改造。以上种种途径,都可以使古建筑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被合理地利用,使其发挥自身的效用,与新农村建设良好地协调配合。
4 古建筑需要保护的内容
1)加强建筑实体的保护。保护古建筑本体的关键是保护建筑本身的原貌。按“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的方针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和维修,这样才能达到保护原貌的要求。2)保护古建筑的历史环境风貌。保护古建筑历史环境,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生环境或背景环境,是理想的最高标准。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开展,大部分老建筑面临着尴尬局面,已有明文公布的文保单位尚有立身之地,而大量没有公布文保单位的老建筑则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监管。即使是保留下来的文保单位,也因周边的整体拆迁,而破坏了原有的历史风貌。3)保护古建筑的历史人文信息。一个村落记录的历史信息、人文信息已远远超过了个体建筑所含信息的总和,乡土建筑研究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保护和修缮古建筑,要十分注意历史人文信息的整体保护,维护古建筑的原貌,避免古建筑历史人文信息的残缺或损失。
5 加强古建筑保护与发展的途径
可以说,乡村古建筑的保护状况是新农村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应该如何保护好该文化遗产,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利用好这些资源,使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提高对乡村古建筑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新农村建设在明显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同时,也应该对文化有较高的追求,使文化特色成为区别不同村落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传承、保护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地域特色明显、古建筑保护状况良好的村落,对遗存的乡村古建筑进行保养修缮,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使其凸显成为村落的特色景观和风景线,形成“一村一文化、一村一特色”的景象,应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之一。2)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与乡村古建筑保护的协调、科学发展。新世纪的农村不仅要有现代文化,更应该有历史文化,乡村古建筑的保护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这一方面的有力支撑,而新农村建设则为加快乡村古建筑的抢救保护提供了有利的时机,二者相辅相成。3)从管理入手,全面加强对古建筑的管理,完整、准确、及时掌握情况。镇、乡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形成一个管理网络。同时也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形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制定、出台相关补充办法。4)在各级政府和集体加大保护性投入的同时,采取多渠道筹集民间保护资金的方法,解决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5)合理利用,惠及民众。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利用,与当地的新农村建设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既有效地保护了古建筑,又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6)把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资源的适度开发结合起来。对古村落资源的适度开发,能使古村落得到有效保护。新农村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新农村建设并不一定要破坏古村落和古建筑,它们可以协调发展,并相互依存。这不仅是为了守护农村文化和精神家园,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也是将新农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最大限度结合起来,传承历史文脉,保持地方的独特文化风貌,从而走出一条文化保护、文脉传承与经济、城市建设相得益彰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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