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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儆理学思想初探

2012-08-15

黄山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事功二程陈亮

石 磊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院,上海 200234)

吴儆理学思想初探

石 磊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院,上海 200234)

吴儆是南宋时期新安的著名理学家,与张栻、陈亮、陈傅良、吕祖谦、朱熹等时公名流都有密切交往,在这种广泛的交游中,其理学思想兼收并蓄,形成了学宗程朱而又兼取事功之学的总体风格,对新安后世影响深远。

吴儆;朱熹;新安理学;事功;陈亮

吴儆是南宋时期新安著名的理学家、政治家、教育家和文学家。在新安理学中拥有重要地位,被誉为新安理学先哲。汪循称之为“命世巨儒”,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将吴儆列为新安14位最具影响的理学家之一。后世众多新安学者如程珌、程敏政等均述及吴儆,尊崇有加。虽然如此,对吴儆的理学思想迄今缺乏系统的研究。

一、吴儆生平与师承交游

吴儆,原名吴偁,字益恭,号竹洲,谥文肃,休宁上山人(一作商山)。生于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吴儆弱冠游太学,绍兴二十七年(1157)及第,授明州鄞县尉。乾道二年(1166),以捕盗贼功授安仁知县。淳熙元年(1174)通判邕州。淳熙五年(1178)轮对,授邕州知州兼广南西路安抚,以亲老请祠。淳熙七年(1180)擢知泰州,复以亲老请祠。请祠回乡后,致力于教育事业。卒于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著作留有《竹洲集》20卷,收于四库全书中。

在吴儆的交游中,较为重要的有张栻、陈亮、陈傅良、吕祖谦等人。吴儆于淳熙元年授邕州通判,就在同一年张栻除知静江府兼经略广右,是吴儆的顶头上司,两人由此相识。此后张栻经常在理学上指点吴儆,并授胡宏《知言》一书,[1]卷14吴儆也以“知己”和“我师”称呼张栻。[1]卷4吴儆虽然在理学上受张栻熏陶,但在政事上,张栻却十分依赖吴儆,况且吴儆比张栻年长7岁,因此准确来说,两人的关系应是师友之间。

吴儆与浙东事功派学者之间关系紧密,从三封陈亮致吴儆的书信可以看出。《与吴益恭安抚》中有“伯恭君举与兄极相知,但其力不能有所及,在临安亦尝数数款语否?三四年来,伯恭规模宏阔,非复往时之比,钦夫元晦已朗在下风矣,未可以寻常论也。君举亦甚别,皆应刮目相待。”[2]卷29可知吕祖谦、陈傅良与吴儆是相识多年的好友。

而吴儆与陈亮的关系更是非同一般。在《别吴恭父知县序》中,陈亮生动地叙述了吴儆在太学时、为鄞县尉时、知安仁县时的治绩才德,字里行间溢满对吴儆的敬重之情,并对吴儆不受重用深为痛惜。这篇序文史料价值很高,后来程卓作吴儆《行状》,许多事迹乃至大段文字就是摘抄自此序文。另一封书信《与吴益恭安抚》中的文字更显示出了两人之间的深厚友情。

虽然在吴儆的著作中并没有发现致陈亮等人的书信,但吕祖谦、陈傅良与陈亮在相互通信中经常提到吴儆,相互通报吴儆的近况。陈亮《与吴益恭安抚》中有“一旦复得君举书,亦知兄之来参差日子极不多”语,[2]卷29说明陈傅良曾致书陈亮,介绍吴儆来京的情况。陈亮在致吕祖谦的一封信中说到“益恭亦得对,计有遇合之理,此君蹉跎日以老矣。六十以后虽健者不能有所为也”。[2]卷19吕祖谦在二封不同时期的《与陈同甫》中分别有“近得桂林报书,甚称益恭,殊倚信之也”(按:张栻当时正知静江府,静江府又名桂林,故此处桂林指张栻)和“吴益恭以其尊人不忍相舍来乞祠,已得请矣。”[3]卷10这些都表明吴儆在这批浙东事功派学者中拥有相当的地位。

二、吴儆理学思想研究

(一)事功倾向

吴儆与浙东事功派学者不一般的关系暗示着吴儆思想中可能有接近事功的因素,这一点获得了包括其著作在内的多方面印证。

谈到吴儆的事功思想,首先要从吴儆的性格和在太学时的表现说起。吴儆生来便具豪杰品质,性情豪放,这在太学中就显露无遗。陈亮的记述颇能说明,“亮儿时闻行都有所谓太学者,四方之英才大抵萃焉。于是新安二吴以文墨妙天下。而季吴(吴儆)独好使酒任性,空所有当摴蒱一掷,不为后掷计,而胜负往来,辄达旦未已。遇其倦时,间引恶色自污,不揖客径寝,有倪扶一世之心。”[2]卷24吴儆也自陈“某少时嗜酒使气,游荡无度。”[1]卷8吴儆的这种豪放不羁的性格不仅使他做事勇猛刚直、敢作敢为,更使他青少年时代就忧虑时局,关心时事,有强烈的独当一面、挽救危难的冲动。陆伯寿曾说“绍兴间,太学号多文章士,一时诸生最所推重者,曰‘新安二吴’。大吴(吴俯)造理深刻,下笔如老师说禅,字字有法,不为才气所豪夺。其季(吴儆)乃以《春秋》是是非非之学,行其不可夺之志于场屋间,伯氏所无有也。”[4]卷6《春秋》本身就含夷夏之辩,在宋代更被宋儒着意发挥,抗夷、排夷始终是宋代《春秋》学的主旋律。陆氏所言的“《春秋》是是非非之学”乃是夏非夷之学,“不可夺之志”即恢复之志。程珌序《竹洲集》有“竹洲抱负不群,志气激烈,思欲提精兵十万直入穹庐,系降王而献阙下,盖一饭不忘也。”[5]卷8吴儆固有的这种现实主义和豪迈主义的性格使其很早就立有事功之志,在《上张南轩书》中,吴儆承认“某不才,无善状。少时尝不自揆度,妄有事功之志。”[1]卷8

延伸到学术上,吴儆极为鄙视虚华空谈,强调儒学的实学性质。在《和孙先生彦及棣华堂诗韵》序中,吴儆说到“伏蒙颁示棣华堂诗,引援古今,发明大义,使学者知不徒事汗墨而已”,在诗中又写道“大雅久不作,声色淫郑紫。古来非一秦,焚厄故如此。西都盛经学,聚讼自兹始。建安委道真,典午事玄理。锦縠蔚云雾,组紃亦信美。后生不著眼,千古空信耳。诵习号纯儒,旷达称高士。有如富贵贾,多藏不能使。又如病酒狂,沉酣糟粕旨。源流日以远,循袭不为耻。”[1]卷17认为儒学本来就是经世致用之学,但从汉代经学开始,后世学者弃此本旨,而徒事文墨空谈,自以为纯儒高士,其实是沉溺于糟粕而不自知,离源流日远而不为耻,鲜明地表达了自己学以致用的思想。而吴儆对朱熹和吕祖谦学术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认为二人继承了儒家经世致用的精髓:“近来学伊洛者无如朱南康、吕东莱,……二公近来大叚做实用事业,自三代圣人制田治兵以至制礼作乐皆穷其本末可以措而行之天下。”[1]卷9

吴儆在轮对的奏议中更是公然宣扬功利主义。在《论文臣当习武事》中,提出军中文官“悉以文臣中有武勇策略,喜功名者为之。”[1]卷1《论广西治盗贼》中又建议各地方“所差帅宪守令必择有风力、敢任事之臣。仍勿以吏事责戎事,勿以文法拘兵法,使之得立功立事于绳墨之外。”[1]卷2

“不拘文法”可以说是事功主义者的共同诉求和思想特点。在这一点,吴儆和陈亮的看法完全一致。陈亮认为“本朝以绳墨立国,自是文法世界,度外之士往往多不能自容。只如西事之兴,滕宗凉、张亢小小放手,便为文法所绳。”[2]卷29表达出对宋代“以文法拘兵法”的传统深恶痛绝。最能说明一个人思想的莫过于行为。吴儆法外杀人一事集中体现了其“立事功不拘文法”的思想原则。据陈亮《别吴恭父知县序》记载,吴儆在知安仁期间,一次旁境大旱,引致盗贼泛滥,危及安仁治安,吴儆不惜捏造罪名处死本郡的为盗者,以杀一儆百,使得盗不敢犯。此文可与吴儆《论广西治盗贼》奏议中“以法外锄治之,几陷大戮”相印证,[1]卷2可见事件真实无疑。更值得注意的是,吴儆明知“吾所为固自不应法”,“方急时,吾宁能计此耶!今鼎镬实甘。”[2]卷24而陈亮对吴儆的这一做法持完全赞同的态度。

吴儆的事功倾向还体现在他对仕进的态度上。吴儆自少时便“志气激烈”、“抱负不群”,却得不到重用,才志无法施展,吴儆为此深为苦恼。细观他给当时政要所上的书和启,里面贯穿着一个主题:求用。试举几例以说明。在《贺范至能自广帅镇蜀启》有“南飞远树,不胜三匝之悲;中流失船,更赖一壶之赐。”[1]卷5《上姚枢密书》中有“恭维某官方笼天下之才以起太平之治,如某等辈,试指一繁难之任,使之自効,必不肯碌碌苟升斗之禄而已。”[1]卷7《贺王丞相启》中有“某身居散地,望绝脩门,幸同幽闲之民,获睹升平之运。华夏蛮貊已均被于泰和,草木昆虫宁无心于余润?”[1]卷4此外,《上蒋枢密书》陈战守之策,上姚枢密《富国强兵策》等都是为了求知于当路,以冀一用。从这些行为中可以看出吴儆的用世冲动何等强烈。吴儆的事功倾向无论是作为学术思想还是平生志向,在其一生当中都一以贯之,无有动摇。吴儆在请祠前的轮对中首陈的就是《论恢复大计》,吴儆在少年时就立下的恢复之志,直到晚年仍然在他的胸中澎湃。

(二)程朱本旨

但吴儆的思想总体上仍属于程朱理学系统。

第一,吴儆奉二程为学术正统。《隐微斋记》有“《记》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子思没数千年,读其书者莫之或察。至河洛两程夫子始指是为入德之门”。[1]卷11说明吴儆与当时绝大多数学者一样,将二程学说视为儒家正统,上接孔孟。《答汪楚才书》中又写到“前书论学伊川者之弊,非好为异,以伊洛之所以异于释老者,正以其本末具举,先后有序,故自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言下之意即只有二程学说才真正得孔孟之道的精华。又有“近来学伊洛者无如朱南康、吕东莱,然二公之学正不如此……不然,伊洛之学遂流而为禅家矣”,[1]卷9可见吴儆对朱熹、吕祖谦包括张栻的学术极为推崇,实际上是把他们看成二程学说事业的继承者,认为他们深得二程的真传。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这表明吴儆的学术不是以朱、吕、张三人之学而是以二程学术为依归,这是吴儆学宗二程的强有力证明。同时,在《答汪楚才书》中,吴儆两次都将学脉上溯到伊洛,其以二程为正统和依归极为显明。同时吴儆对二程的“居敬”、“主静”、“慎独”等修养方法均有提及,都持赞同的态度。

第二,吴儆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宗旨持赞同态度。《读友于堂诗书其后》中有“予尝闻之,兄弟天伦也,夫妇人合也;孝友天性也,利害之所在,人伪之所丛起也。孟子有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今夫天伦之至亲,尝离于人合之间。言天性之至爱,尝夺于人伪之滋长。君子之所存,存其天也。天之所存,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 ”[1]卷14这里吴儆把“天伦”同“人合”、“天性”与“人伪”对立起来,崇天伦、天性而贬人合、人伪,与“存天理,灭人欲”之说若合符节。尤其是对人伪的定义“利害之所在,人伪之所丛起也”,则人伪分明即是人欲。

无独有偶,《尊己堂记》一文的大义也是扼人欲尊天理:“士大夫多失其身者,皆不知所以自重之故。夫天爵义荣,己所有也,可常尊也;人爵势荣,得失在命,予夺在人,不可常也。士大夫丧其可常之尊,而无以自重,且无以取重于人也,乃切切然籍夫不可常尊者以华其身。得之则荣不自胜,失之则忧莫能堪,甚至于汨丧廉耻。惟其得之,扬扬然,峩其冠,高其盖,良自适也。世俗之人亦从而尊荣之,莫知反而思其所从得之为可耻也。 ”[1]卷10“天爵”、“人爵”之辨源自孟子“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吴儆正是继承和发挥了孟子的这一观点,其常尊天爵义荣,唾弃人爵势荣的态度与“存天理,灭人欲”之说也是一脉相承。正因为如此,朱熹看过此文后评价颇高,这篇记文也因朱熹的赞扬而为后世学者所称述,成为吴儆的名篇。

第三,吴儆在认识论上谨承程朱格物致知之教。休宁人汪楚才、字太初,好禅,曾致书吴儆和朱熹问学,两人都有回信,吴儆有《答汪楚才书》,朱熹有《答汪太初》。比读两封回信,内容惊人的一致。两人均从《大学》、《中庸》立论,强调格物致知的认识路径和“升高自下”的为学次第;都指出儒学不离人伦日用的“实学”性质;同辟佛老,对佛老学说的空洞渺茫和顿悟性质提出严厉批评。从这两封信的对照当中,看到吴儆与朱熹在思想的根本取向上是完全一致的。

第四,在历史观方面,《休宁县修学记》说到“今之学非古也。知古者之所甚重,知今之所不敢废,三代之学尚矣。汉唐之君所以出其治于天下者,杂之以刑名,而行之以强健;文俗之吏,其于三代圣人礼乐法度所以美化善治之大务,往往弃之而不讲,讲之而不备,备之而不用,用之而徒以为文也;士之出乎其时,所以应其上之求者,亦唯诵记以为师,辩说以为义,藻绘以为文,其于古之学者德行道艺之常习,正心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体,未之学也。”[1]卷11陈亮与朱熹之间的汉唐之争是南宋一代著名的公案,大致朱熹认为“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其间有与天理暗合者,是以亦能久长”。[2]卷28陈亮则认为道不离物,亦不离人,道在世间不可须臾无之,否则“千五百年之间,天地亦是架漏过时,而人心亦是牵补度日”,[2]卷28故汉唐之世也有天理在,只不过“三代做得尽者也,汉唐做不到尽者也。”[2]卷28而从记文的文字可以看出,吴儆对汉唐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与朱熹的观点更为接近。

最后讨论一下吴儆的理学与事功思想究竟孰轻孰重这一核心问题。理学与事功实际上都是在内圣外王的共同框架内,区别可以看成是偏内圣还是偏外王之分。在理学家看来,外王必须以内圣为基础,外王是内圣的自然发用。而事功主义虽不否定心性修养,但更强调实际事功的作用和价值。吴儆确实有强烈的建功立业的渴望,但就思想层面,他强调格致正成、修齐治平的为学次第,实际上是把治平的外王事业建立在格致正成的内圣工夫的基础之上。而他对汉唐的否定也是因为汉唐丢弃了三代的王道,而沦入“杂之以刑名,而行之以强健”的霸道。而最能说明王道与霸道,心性与事功在吴儆思想中究竟孰主孰次的,莫过于他自己的一句话“凡开物成务之殊功,皆养气存诚之余事”,[1]卷4这正是理学的根本观点。

通过上面的论述,对于吴儆的理学特色,可以概括为:学宗二程,而兼取事功之学。正因为学宗二程,所以能得到张栻和朱熹的肯定和赞扬。但吴儆现实主义的性格使他不可能在内忧外患的时局下安心于心性之学的精微探讨。收复故土、强国富民始终是他挥之不去的情结,建功立业的渴望一直冲撞着他的心灵,虽然他认同程朱理学的价值世界,却无法使自己埋首于其中。《竹洲集》一书中几乎没有研究理学具体命题的文章,书中到处充斥的对现实政治的忧虑和思考与不言“性与天道”形成强烈的对比。这很自然地引起以理学为职志的“醇儒”的不满。所以,张栻有“吴偁者,虽是粗疏”的评价,[6]卷23朱熹有“吴儆者,闻对语亦能不苟,不易不易!此等人材与温良博雅之士,世间不患无之,所恨未见前所谓大心众生者,莫能总其所长而用之耳”[7]卷32的遗憾。而兼取事功之学,使他与事功派学者有广泛的共同情感和共同话语,从而能够融入到这些学者的世界之中,与陈亮的动人友谊便是最好的证明。但由于学术本旨上的隔阂,相互之间不可能没有一定的距离,陈亮“四海相知惟伯恭一人,其次莫如君举,自余惟天民、道甫、正则耳”一语中的“相知”指的是学术上而非友情上的,吴儆未被列入其中,便是这种距离的体现。总之,吴儆的理学表现出一种复杂的生态,吴儆个人的性格、经历,外部的学术环境,当时的政局、民生等等都交织在其思想中。吴儆理学的这种内在的紧张和冲突其实正是整个南宋学术与现实之间矛盾困境的缩影。

三、吴儆理学在新安早期发展史中的意义

新安群山环绕、偏僻闭塞,一直以来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唐代科举规模有限,且为豪门垄断,新安受益不大,又遭唐末五代乱世,使得新安文化在宋初一片萧条,直到仁宗时期下诏天下州县办学,徽州所属郡县才开始建立府学、县学,使一批学子走上科举文化事业。但整个北宋时期,新安由于地处偏塞、经济落后,办学规模和效果都不尽人意。

这种局面到宋室南渡后,有了根本改观。主要原因在于南渡后都城迁到临安,使徽州与都城的距离由北宋时的数千里缩短为二、三百里,徽州由此被纳入到都城文化圈的辐射范围内,徽州与作为政治和文化中心的都城之间的交流往来日益频繁和方便,这对于徽州文化的发展起到最为直接和有效的促进作用。这突出表现在由于科考大大便利,刺激了徽州地方办学的热情和当地学子对举业的热衷,使得地方学校的规模和质量有大幅提升,而休宁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休宁县学培养出了程大昌和吴儆两位新安巨哲。其次是一批具有相当文化修养的豪门望族、文人官僚或因钟爱徽州山水,或因躲避战乱而迁居徽州,使得徽州的文化学术氛围和土壤日益深厚,为徽州后来的儒风浩荡奠定坚实基础。正因为如此,新安文化到南宋才真正开始繁荣,这一时期涌现出的人才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是以前包括北宋所无可比拟的。实际上,在朱熹回新安之前,新安已经是一片深受各家学术尤其是理学熏陶,萌动欲发的大地。朱熹的回乡恰如一场及时的雨露甘霖,促其开花结果。否则就难以解释朱熹何以能在二次短暂的回乡经历中,即可建成一个规模如此宏大、历史如此悠久的学派。因此,可以说新安理学是在宋代科举兴学的文教政策下,发轫于北宋时期鼓励地方办学,得益于宋室南渡而终成于朱子回乡。

而在朱熹回乡之前,新安学术有着自己的特点。吴儆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在学宗二程的基础上兼收并蓄,尤其是兼取事功之学。而程大昌的学术则带有浓厚的道家印迹,这一点在周晓光先生的《新安理学》一书中有具体阐释。另一位新安先哲李缯则曾“出入释老,求之者数年”。[4]卷3吴儆好友汪楚才的思想则近禅。虽然如此,他们在学术本旨上却都学宗二程。这些人大都年长于朱熹,则大致可以看出朱熹回乡前,新安学术的特色面貌是在宗程基础上,吸收各家之长而不拘一格。吴儆思想兼收并蓄的风格,并不是其一人的特色,相反,是这一总体特征的表现。所以,新安理学的出现,在我看来,是新安的宗程思潮与朱熹思想汇流的结果。新安自有的宗程思潮才是新安理学的根基所在,否则,仅凭朱熹一己之力根本无法以二次回乡就能建成一个统一的学派。朱熹回乡讲学的贡献在于使得新安学风发生重大转变,即由原先宗程基础上的驳杂一转为宗朱基础上的醇正。从吴儆父子的身上就可以清晰的看到这种变化的轨迹。吴儆从子吴垕也是一位著名的新安理学家,其学术以恪守朱学著称于时:“公讳垕,字基仲……十五游乡校,升讲书,讲篇必祖述濂洛诸儒及考亭夫子之说。时朝廷有异议,公益深信笃好,不为转移。”[4]卷8这种学术风格与吴儆学宗二程,兼取事功已是截然两别了。而这一学术风格在吴儆之后的一代新安学者中成为普遍的潮流,并奠定了此后六百余年新安理学的基调。

[1](宋)吴儆.竹洲集[M].四库本.

[2](宋)陈亮.陈亮集(增定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7.

[3](宋)吕祖谦.东莱别集[M].四库本.

[4](明)程瞳.新安学系录[M].合肥:黄山书社,2006.

[5](宋)程珌.洺水集[M].四库本.

[6](宋)张栻.南轩集[M].四库本.

[7](宋)朱熹.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系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Primary Study of Xin'an Neo-Confucianist Wu Jing's Philosophy

Shi Lei

(School of Philosophy,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200234,China)

Wu Jing,a famous Xin'an Neo-Confucianist,has intimate contacts with many great scholars in his times,such as Zhu Xi,Chen Liang,Lv Zuqian,Chen Fuliang and so on.Owing to such wide association,his thoughts are all-embracing gradually forming a style that combines Cheng-Zhu School with U-tilitarianism and exerts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Xin'an philosophy.

Wu Jing;Zhu Xi;Xin'an Neo-Confucianism;Utilitarianism;Chen Liang

B244.7

A

1672-447X(2012)02-0011-005

2011-09-07

石 磊(1981-),安徽肥西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儒学与儒教。

高 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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