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西伦理道德观念差异的习语映射
2012-08-15张力文
张力文
(山东英才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05104)
论中西伦理道德观念差异的习语映射
张力文
(山东英才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05104)
伦理道德观念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语言映射民族文化,汉英习语作为两种语言的精华是文化最生动的载体。分别从天人论、价值论、德法论三个方面,论述了中西伦理道德观念差异的根基、内容的核心及衡量的标准在汉英习语中的语言映射,旨在丰富文化知识,提高文化修养,增强文化敏感度。
伦理道德观念;习语;天人伦;价值论;德法论
引言
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的载体,反映了民族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伦理道德观念是维系一个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在汉语中,“伦理”一词现通常作为“道德”的同义词使用,《辞海》(1999年版)定义为“处理人们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1]。而在英语中,无论是ethics(伦理)还是morality(道德)均不含有人际关系的内容[2]。仅从英汉两种语言在伦理道德定义上的不同,我们就不难看出中西方在伦理道德观念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习语是语言的精华,是人们在长期语言实践中形成的形象生动、简洁凝炼、寓意深刻的固定的表达方式,广义上包括成语(idiom)、谚语(proverb)、箴言(motto)、俚语(slang)和典故(allusion),是人类语言的集中体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3]。习语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浓厚的文化气息,深深的时代烙印和悠久的历史痕迹,像一面镜子,映射出民族特有的文化内涵。汉英习语作为两种语言的经典浓缩,中西文化最生动的载体,极具代表性得展现了中西伦理道德观念在诸多层面上的差异[4]。
一、天人论——天人合一与天人两分
天人论是伦理道德观念的根基。所谓天人论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西方存在很大的分歧,中国崇尚“天人合一”,而西方主张“天人两分”。这与中西方国家的地理位置,经济形态及历史文化背景有关[4]。
中国人崇尚“天人合一”,认为人与自然是共为一体的。中国虽然是两面临海,但绝大部分国土仍属于内陆,形成了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型经济。几千年来,受封建思想的禁锢,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体制使先民们意识到人的生存与自然的喜怒哀乐息息相关。进而认为人和自然是共为一体的。汉朝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二为一”的思想,宋朝张载最早提出“天人合一”这四个字来,他说自然界也是客观实在,人也是客观实在,天和人都是客观实在,彼此合成一个整体,就叫“天人合一”[5]。“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伦理道德观念的根基,决定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指导中国人寻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在汉语中就有大量反映“天人合一”这一思想的习语,如中国人做事追求“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主张人与自然相通“一脉相通”、“人怨天怒”,肯定上天的力量,“天人之际”、“天作之合”。告诫人们要服从自然,“天命不可违”、“顺天者存,逆天者亡”、“人算不如天算”,要“顺其自然”、“乐天知命”、“既来之,则安之”,民间就有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它去吧”的说法[6]。
西方人主张天人两分,他们认为人与自然是完全对立的。西方国家多为海洋性国家,土地资源不十分丰富,因此人们要克服种种自然条件的限制,不断与大海风浪抗争,战胜自然的险恶,不断地向大洋彼岸探索和发展,形成了以工商业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在此基础上较早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鼓励人们对外探索,这就塑造了他们征服自然,支配自然的决心和信心。他们坚信人通过主观努力是可以支配自然、改造自然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始终处于支配地位[7]。在英语中就有不少反映人与自然对立的习语,如,表现自然与人对立“Nature,red in tooth and claw”(凶残的大自然之力)、反对顺从命运,肯定人的力量 “Every man is the master of his own fortune”(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相信人是自然的主宰,“Man will conquer nature”(人定胜天)、“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人事衡量万物的标准)[8]。
二、价值论——整体本位与个人本位
价值论是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价值论指向伦理道德的本位问题,个人与他人,个人与整体的关系问题及个人通过何种符合伦理道德的方式实现自我价值的问题。中国人倾向于整体本位,西方人则侧重于个人本位。这是由中西方看待天人关系的差异而决定的。
在“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导下,对和谐统一的不懈追求中,中国人形成了以大局为重的整体性思维方式,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看作是不可分割、互相影响、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9]。这种整体性思维必然导致了中国人的群体取向和整体本位的伦理价值观,认为人的价值必须依存于集体价值的实现而实现,人离开他人和社会,个人价值就不存在了,因此中国是以整体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在汉语中有大量的习语映射出整体本位的伦理价值观,中国人主张顾全大局,以国家为重,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齐家、治国、平天下”、“舍小家,为大家”,高度肯定群体力量,如,“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人多势众”、“众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然而肯定群体力量的同时,必然导致重群体而轻个人,以至于个体对自身的利益被视为不道德的根源,强调个人对群体的绝对服从,避免展示自我,如,“沉默是金”、“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树大招风,名大招忌”、“有才不外露”、“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人要宽容,避免争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6]。
西方人由于受到“天人两分”思想的影响,相信人始终处于自然选择和生存斗争的过程中,并且相信人最终会战胜自然,特别崇尚个人力量,倾向于个人本位的伦理价值观。Individual(个人)一词在英文中强调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这与中国人眼中的“个人主义”意义大不相同,在中国“个人主义”几乎等同于“自私自利”,甚至是“损人利己”的代名词[9]。而西方人认为以自我为中心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必要条件,中国人推崇的顺其自然在他们看来是丧失人格的表现。西方人认为个人价值的实现不须要以他人的标准为参照,而是以自己的思想和判断为价值尺度,通过充分地表达和展现自我来实现个人价值,西方是以个人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在英语中不乏大量表现个人本位价值取向的习语,如,注重自我表达“Blow your own horn”(人须自夸)、“Modest dog miss much meat”(谦虚的狗没肉吃),崇尚个人奋斗“God help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自助者天助)、“Any cowboy can be the president”(任何一个牛仔都可能成为总统)。然而关注自我,崇拜个人价值的同时,必然使人与人的关系对立化,形成较强的私有观念,“Self comes first”(自我第一)、“Look after number one”(照顾自己)、“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for us all”(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8]。
三、德法论——情理与法理
德法论是伦理道德的衡量标准。“德”指道德,“法”指法制,德法论指向的是道德与法制的重心问题,是情理与法理的地位问题[10]。中国人的“天人合一”思想和整体本位价值观决定了汉民族重情理重道德的伦理道德观念,西方的“天人两分”思想和个人本位价值观造就了西方重法理重法制的伦理道德观念。
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先民们长期束缚在土地上,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小农生活,逐渐形成了以宗法为基础,血缘为纽带,情感为依托的社会关系。这种宗法血缘本位使人们重视情感,尤其注重人际关系,肯定人类情感的社会作用,“情”成为判断一切事物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往往是合“情”即合“理”,尊卑长幼观念也应运而生[7]。这种以整体本位价值观为核心的情理型伦理道德观念,在汉语习语中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中国人崇尚礼尚往来,以“礼”来巩固人与人的关系,如习语中所说,“礼多人不怪,酒多不坏菜”、“官不打送礼人”。关于“孝”文化的习语更是丰富多彩,如,“父母在,不远游”、“十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每逢佳节倍思亲”,表达兄弟之情的,如,“情同手足”、“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表达夫妻之情的“一日夫妻百日恩”、“臣为君死,妻为夫死”。朋友之情、师生之情、国君之情皆为亲情“孝悌”向社会的延伸,如,“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汉民族同时也是一个“有恩必报”的民族,“知恩图报”、“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在尊卑长幼方面,中国人更是等级森严,遵从“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讲究“门当户对”、更有“龙生龙,凤生风”之说。中国重情理的伦理道德观念,营造了汉民族有情有义的社会氛围,然而同时也成就了中国人要面子的心理,形成了中国独特的“面子”文化和“关系”文化[8],如,“人活脸,树活皮”、“家丑不可外扬”、“打肿脸充胖子”、“任人唯亲”、“世情看冷暖,人面逐高低”[6],正是这种重情理的伦理道德观的生动映射,才有了“法不责众”的说法。
西方与中国在这一点上截然不同,西方人是以个人本位价值观为基础的法理性伦理道德观念。西方国家大多是以航海工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商业经济体制,充满冒险的海洋探索使西方人追求自由,崇尚竞争。频繁的迁移使其血缘纽带较为松散,家庭观念较为淡薄,人际关系显得也略为次要,个体更主要的是作为社会的公民而存在,而不是家庭成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情感关系,而主要是国家政治制度、法律规定的法理关系,情感被视为不公正的道德行为的根源,因此以法律来约束人、规范人的伦理道德是理性地处理人际关系的手段[11]。对法律手段的认可使西方人重视公理,崇尚法治,追求平等和民主[10]。不少英语习语生动地映射出这一观念,如,“All men are born equal”(人生而平等)、“Human blood is all of a colour”(人类血的颜色都是一样的)、“We are all Adam’s children”(我们都是亚当的子孙)、“Six feet of earth make all men equal”(六尺上下,人人平等)。西方人认为人仅出生平等是不够的,必须要以适当的手段来保证人的平等权利,那就是没有情感的法律,“We live by laws not by examples”(我们依法律而不是依榜样活着)、“Where law ends,tyranny begins”(法制的终点是暴政的起点)[9]、“Laws are man’s guidelines”(法律是人的指南)、“In a thousand pounds of law,there is not an ounce of love”(在值一千英镑的法律里也没有一盎司的爱)[12]。
综上所述,中西伦理道德观念差异的根基、内容的核心和衡量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语言作为文化的镜子,习语作为语言的精华,生动地映射出中西文化的差异,通过汉英习语了解中西伦理道德观念的差异,有助于丰富语言学习者的文化知识,加深对中西文化的理解,提高文化修养,增强文化敏感度,也有助于语言学习者在文化语境下恰当地使用习语,锤炼地道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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