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探讨:以云南省为例
2012-08-15李锦发
李锦发
(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文山 663000)
云南省有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和富宁县,以及红河州河口县、金平县和绿春县等县与越南相接壤。在中越边境沿线地区,中国有壮、傣、布依、苗、瑶、汉、彝、哈尼、拉祜、仡佬、京、回等12个跨境民族,越南有京(越)、岱、侬、泰、布依、热依、山斋、泐、赫蒙(苗)、瑶、巴天、拉基、布标、哈尼、拉祜、倮倮、普拉、华(汉)、艾、仡佬、莽、贡、西拉、克木、占、山由等26个跨境民族。[1]
笔者分别于2010年8月和2011年8月前往麻栗坡县猛硐乡以及河口县进行实地调查。笔者主要基于实地调查,现以云南省作为案例,就中国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谐性与制约性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并探讨对策。
一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谐因素
(一)各民族和睦相处与“求同存异”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是由当地原有主体民族和外来民族共同开发的。长期的历史积淀形塑成不同民族互补性的经济类型(坝区水稻种植农业与半山区、山区山地种植农业),以及不同民族聚居与杂散居交错并存的居住特点。互补性的经济类型与交错杂散居就是不同民族进行语言、文化等层面沟通和了解的重要途径,这既是不同民族和睦相处与“求同存异”的必要前提基础,又是相互间共同因素日益增多,乃至最终归结为民族同化或融合的必经过程和阶段。
不同民族所居处的地理环境条件截然不同,这一方面造就了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另一方面也塑就了不同民族心理秉性。这种潜隐性民族心理特征往往在与其他民族接触、交往的过程中凸显出来,并以本民族自我认同意识予以呈现。但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交互并存经济联系以及现阶段不同民族共同因素的不断增多,都势必使各民族循序经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和“美美与共”3个发展阶段,并不断加强彼此沟通、了解和认识,乃至最终欣赏并接纳对方,走向“天下大同”。
(二)跨境民族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地域性国家认同意识
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居住着不少跨境民族,他们大多在历史上具有较为浓厚的亲缘性关系,这也就是说他们民族同宗、文化同源。中越两国山水相连,边境线较长,历史上遗留有少部分边界勘定问题。因此,基于中越两国的边界勘定以及民族迁徙等诸多原因,有部分民族分别居住于中、越两国,形成跨境民族。
虽然跨境民族相互间有割舍不断的历史性亲缘关系,但是他们却分属中、越两国,分别成为两个国家的正式公民,都有自身地域性国家认同意识。公民身份使他们不得不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各自都为国家安全利益而奋不顾身。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就有部分边民责无旁贷地守卫着国家界碑,这既是中国边境安全的重要保证,又是孕育边民地域性国家整体认同意识的重要动因。
河口县桥头乡冷水沟村民王成胜,就守护着村子四周6公里的边界线。他从经历了战争阴霾的父辈,再到享受中越睦邻友好,边界稳定的年轻一辈,深知边界稳定的重要性。于是,他毅然决定与夫人一边栽树、种庄稼,一边担任起界碑和边界线的巡护员。[2]
(三)国家广播、电视网等传媒的正面舆论引导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一向是交通落后、信息闭塞,这严重制约着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改善当地交通落后与信息闭塞的状况,国家实施公路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项目建设工程,并在当地加强广播网络信号的传输。同时,通过实施富民惠农政策和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建设使部分边民能看到电视,让他们进一步了解到外界的知识和信息。
因此,通过广播、电视网等传媒的正面舆论引导,孕育并逐步增强了中国边民“以国家为荣”以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整体认同感。通过外界知识和信息的不断输入,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并使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得以顺利实施,边民社会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改观。
(四)各民族地缘性情结和谐因素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具有边疆、边境和民族三重性特点,可视为一个社区。因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性影响,社区内不但交通落后,而且信息闭塞,这种封闭和落后的区位性特点使各民族相互间具有较为浓厚的地域性认同意识,并凝聚成为一种特殊地域性情结。这种地域性情结往往在各民族惯常性社会接触、交往过程中呈现出来,并在相互依存、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中得以凸显。
地域性情结也是社区内各民族相互通婚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正是以各民族相互间社会交往作为基础,不同民族成员才有彼此接触、沟通和了解的机会,并能找寻到婚姻对象。基于地域性情结,各民族也才能在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层面发生不同程度的联系,最终归结为民族同化或融合的共同性基础。
(五)同一民族成员血缘性亲情和谐元素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聚居着许多民族,同一村落或不同村落部分社会成员相互间具有血缘性亲情关系。在同一村落内部,这种血缘性亲情关系往往以社会生产、生活中互相帮助,以及婚丧喜事施以“援手”等外显性社会行为模式呈现出来。在不同村落之间,这种血缘性亲情关系更是彼此“走亲窜戚”的共同基础,并以农忙时节互相支援、婚丧喜事期间的人财物帮助等互助性社会行为方式凸显出来。据实地调查,麻栗坡县猛硐乡丫口村壮族即是如此。
(六)跨境民族婚姻缓解了中国男性边民“老大难”社会问题
中、越两国边境沿线地区山水相连,跨境民族之间民族同宗,文化同源。这不但是双方开展经济贸易、社会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而且也是他们进行相互通婚的重要媒介。
中、越两国虽然都同属社会主义国家,但因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性影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起步时间不同,乃至地区间社会发展程度截然有别,目前双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存在着相对差异。中、越两国边境沿线地区也是如此。
在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越南部分跨境民族女性成员穿越国境线与中国男性边民通婚。其中,越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多男少)是其内在原因,但是更深层次原因还是受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吸引。越南女性成员与中国男性边民所结成的婚姻关系,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国男性边民“老大难”社会问题。这是因为,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与城市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因此,当地部分女性成员大多外出务工或嫁往外地,这导致部分男性边民找不到婚姻对象而成为光棍。更有甚者,部分村寨还成为典型的光棍村。据实地调查,麻栗坡县猛硐乡部分村寨即是如此。
(七)国家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社会生活保障措施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老有所养”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这是中国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国家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措施,农民每年缴纳一定费用,年满60周岁时即可领取相应的社会养老费。据实地调查,截至2010年1月,麻栗坡县猛硐乡丫口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39人,占16—59周岁村民人口总数214人的64.95%。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农村地区因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部分农民社会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因此,贫困农民的社会生活没有保障,这成为中国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国家在农村地区实施最低社会生活保障措施,对社会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线的农民发放最低社会生活补助费,使其基本社会生活有了可靠保证。据实地调查,截至2010年1月,麻栗坡县猛硐乡猛硐行政村享受农村最低社会生活保障补助的贫困人员有365户,979人,国家每月发放社会生活补助费60元。
二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制约因素
(一)中越两国的边界勘定问题影响到边境沿线边民的社会生产、生活
中越两国山水相连,中越边境沿线地区国境线较长。因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历史上有少部分边界未能明确勘定。因此,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界勘定问题对边民的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据实地调查,麻栗坡县猛硐乡坝子村委会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民世世代代耕种的耕地,乃至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等就因边界的勘定而被越南边民所享有。
(二)中越两国边境沿线边民维护或捍卫各自国家主权利益引发纠纷
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民都是各自国家的公民,他们都为维护或捍卫国家主权和边界利益而奋不顾身。中越双方部分边民虽然具有血缘性亲情关系,但他们却都以效忠自身国家为荣。因此,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双方边民也时常因边界问题而引发纠纷。
(三)中越两国边境沿线边民水资源、耕田、耕地等资源引发边界问题
在中越边境沿线地区,中越两国间仅仅只有一山、一河之隔,甚或是有便道、通道和口岸通往对方。因此,双方边民因水资源、耕田和耕地等资源而引发边界问题。这是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之一。
(四)跨境婚姻隐含着社会不安定隐患
在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居住着不少跨境民族。他们民族同宗,文化同源,甚至有部分民族成员存在着血缘性亲情关系,这是中越两国边民开展跨境联姻的血缘性或地缘性基础。
随着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群众相互往来和经贸关系的日益频繁,越南有部分女性以少数民族婚姻方式嫁入中国同一民族或其他民族中,成为跨境婚姻。跨境婚姻部分人员大多没有经外事部门办理入境关系,越南女性嫁入中国境内后,不能落户,成为“三非”人员,对中国户籍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实施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跨境婚姻生育的子女可以落户,越南女性却不能落户成为中国公民,因而不利于跨境婚姻家庭的长期稳定,这是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产生社会不安定问题的隐患之一。
据实地调查,毗邻麻栗坡县猛硐乡丫口村边界地区的越南姑娘跨越国界嫁到村里的较为多见。2006年越南方姑娘嫁到村里者有6人,2007年有4人,2008年有3人。村民小周(化名)娶的媳妇是越南的老寨村人,并且是由一个人贩子给介绍来的,小周“夫妻俩”生育有2个子女。2007年,人贩子突然来把他的“媳妇”给带走,据说又被贩卖到西畴县某地去做他人的媳妇。他娶的越南媳妇及其带走的一个子女都没有能够落户籍,留下的一个子女已落户籍。
(五)中越两国战争遗留的伤残人员认定、补助和安置问题
据实地调查,在中越战争期间,麻栗坡县猛硐乡丫口村部分村民也参加了民兵支援前线的战争。因此,在战争结束后,存在有部分村民向有关部门申请对伤残的认定和补助问题。如何处理好伤残的认定和补助问题事关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民的社会生活以及国家的社会稳定程度。村民老刘(化名)曾在猛硐大队担任卫生员。1979年2月11日晚上,他作为卫生员配合某部队某分队的当地民兵上扣林山作战。2月23日早上,敌军反扑时,他在三脚架处某高地擦伤,当时自己包治好,后来回家务农。现在,他年老多病困难,行走不便,向地方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因此,认定、抚恤并妥善安置好伤残人员,应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据了解,越方对伤残人员的安置费用比中方稍微高一些,为此中方伤残人员有对比失落的心理。为了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国政府部门应投入资金,加大对伤残人员的抚恤和安置力度,让他们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有可靠保障。
(六)中越两国边境沿线地区边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差异致使边民产生失落心理
在中越边境沿线地区,中越两国政府制定的边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存在有差异。越南政府对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民的安置和扶持力度比中国大,这对越南边境沿线地区社会稳定和边境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中国政府制定的边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力度相对不大,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边民因而存在有对比失落的心理,这对我国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难免会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近年来,越南政府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措施支持老街口岸的快速发展,越南政府在边境地区采取了国家免费建房、无偿发放牲口和化肥、群众看病全免、儿童入学全免等优惠措施,鼓励居民到边境定居,鼓励以前搬迁到内地居住的边民重新回迁边境。为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越南政府还在边境村免费安装卫星地面接收站、中波发射台,并向边民发放收音机。[3]
(七)早婚习俗导致边民文化素质偏低
在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居住着众多少数民族,他们创造了无比丰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其中,既有各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优秀文化元素,又有制约各民族自身发展的落后习俗。
据实地调查,麻栗坡县猛硐乡瑶族、苗族就存在着早婚习俗,在校就读的部分中小学生因而纷纷辍学,这是导致中国边民文化素质偏低的原因之一。
(八)边民外出务工产生“留守儿童”社会问题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偏低,边民大多从事稻作农耕和山地农耕,边民经济收入普遍偏低,大多仅仅只能维持自身的温饱问题。为此,部分边民就纷纷前往城市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打工,这不但可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来源,而且还可部分摆脱家庭经济困窘的局面。
据实地调查,2010年8月,麻栗坡县猛硐乡丫口村就有20余人外出务工。其中,部分外出务工家庭年幼子女就交由爷爷、奶奶等老人照料,因而产生“留守儿童”社会问题。这些“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亲的关爱,尤为缺少温馨的家庭教育,从而引发社会问题,乃至心理健康问题。
(九)中越边境沿线越南段赌博场所潜藏着社会不稳定隐患
2011年8月,笔者前往与中国河口县相接壤的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了解到老街市开办有经政府批准的合法赌博场所。据中国导游介绍,该赌博场所不允许越南人前往,只许可“外国人”到该场所专事赌博。据了解,所谓的“外国人”大多是中国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企业老板以及部分旅游者、边民,参与赌博者要先行买牌,并有专职“老千”发牌。据中国导游介绍,该赌博场所年度营业收入不菲,每年上交的税收可达几亿元人民币。这对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的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十)非正规旅行社带团出国旅游产生社会不安定问题
中越边境沿线地区有部分便道、通道以及边境口岸通往对方。2011年8月,笔者在中国河口县看到有规模大小不等旅行社专事招揽前往越南旅游的生意。为了解越南老街省老街市的情况,笔者就经由河口县一名女性导游带领过便道、乘船到老街市旅游,支付给越南旅游公司460元,支付导游费(河口县的女性导游及其在越南老街市接应的丈夫)110元,总计人民币600余元(包含乘摩托车和乘船费)。但是,根本没有给笔者办理边境通行证,在越南老街市旅游期间,笔者尤为担心人身安全问题,以及会不会被“夫妻”旅行社宰客的问题。因此,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沿线地区非正规旅行社带团出国旅游难免会产生社会不安定隐患。
三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对策思考
(一)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边境地区社会稳定
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历来是中国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分裂问题容易发生的前沿阵地,更是展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因此,应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民族团结和边境稳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应紧密契合当地资源丰富的特点,充分发挥地域性区位及资源双重优势(茶叶、八角、草果、笋竹、香蕉、芭蕉、菠萝等),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水平,加强与内地的联系,把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不断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保证人流和物流等正常运行
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大多交通落后,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部分地区甚至只有土路、“毛路”通往外地,且大都是“晴通雨阻”,这严重制约着与外地的正常性社会交通往来,乃至经济贸易联系。更有甚者,这往往是引发生产出的农产品运不出去,外地的商品又运不进来的根本性制约因素。
常言道:“要想富,先修路”,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也逃脱不了这一科学命题。因此,为了改变当地交通落后和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现状,中国政府职能部门应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多方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使“公路村村通”成为社会现实,最终达到改善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目的,以此保证人流和物流等正常运行。
(三)关注基层农村弱势群体,确保地区社会稳定
因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性影响,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交通落后和信息闭塞,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发展程度偏低,农民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农民大多处于温饱水平或贫困状态。
因此,应认真做好当地基层农村弱势群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公益性事业,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更加关照基层农村弱势群体,使农村弱势人群的基本生产生活有可靠保障,最终归结为地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不断加强并完善基层组织政权建设,构筑边境安全防线
因受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价值观念的双重性影响,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社会成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这是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政权建设较为薄弱的制约因素之一。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普遍不强,这不但使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社会稳定功能受到削弱,而且还危及到国家在边境地区的良好社会形象。
因此,应逐步提高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干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变现行农村地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工作报酬较低的状况,保障基本生产生活,真正调动起农村地区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并完善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政权建设。最终构筑起中国云南省中越边境民族地区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边境安全防线,确保地区政治和社会稳定,乃至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1]范宏贵.华南与东南亚相关民族[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319.
[2]钟显雾,子昂.中越边境线上永远的戍边人[N/OL].http://www.hh.cn/news_1/xw02/201105/t20110520_353330.html,(2011-05-20).
[3]林燕,子昂.河口县召开中国河口—越南老街发展对比情况汇报会[N/OL].http://www.hh.cn/news_1/xw01/201109/t20110 923_361609.html(20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