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明朝治理藏传佛教的政策
2012-08-15王迎迎
王迎迎
(西藏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谈明朝治理藏传佛教的政策
王迎迎
(西藏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陕西 咸阳 712082)
针对西藏的宗教政策,明一改元朝的帝师政策,取消僧人的种种特权;同时,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不仅对藏传佛教首领进行优待和安抚,且实行多封众建的政策。由于明各个阶段的情况变化和皇帝个人喜好的不同,明中央各个时期对藏传佛教的政策又不尽相同,有一定的变化,这些政策总体上对藏区边疆的稳定和明王朝的统治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明代;藏传佛教;政策
明代时,藏传佛教已经对西藏各个地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各个教派以寺院为基础,有自己发达的寺院经济,各个教派的宗教首领也大都是地方势力的首领。藏传佛教在明时已与政治合为一体,宗教首领在政治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明统治者对此不得不重视。因此,从明初朱元璋建明到明中后期,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政策大都采取扶持与推崇的政策。但由于藏区情况的变化和皇帝个人喜好的不同,故而在明代,藏传佛教的政策发生一定的变化,从而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明初太祖废故元帝师制,对藏传佛教首领给予安抚和优待
明洪武元年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即皇帝位,建立明王朝后,即着手将实现继承元朝在西藏统治的历史任务提上议程。明洪武二年(1369年),明廷首次派出官吏深入藏区招抚各地僧俗势力。诏曰:“昔我帝王之治中国,以至德要道、民用和睦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向者胡人窃据华夏,百年有余,冠履倒置,凡百有心,孰不兴愤。比岁以来,胡君失政,四方云扰,群雄纷争,生灵涂炭。朕乃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1]在此诏书中宣诏中央政权更替,大明皇帝成为天下之主,要求各藏区僧俗首领归附新朝。
明洪武五年四月(1372年),“河州卫言‘乌思藏帕木竹巴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人所信服。今朵甘赏竺监藏与管兀儿相仇杀,朝廷若以章阳沙加招抚之,则朵甘必内附矣。’中书省以闻。诏章阳沙加仍灌顶国师之号,遣使赐玉印及彩缎表里,俾居报恩寺化导其民。”[1]这十分清楚的说明了明王朝已经认识到帕竹政权在西藏地方的重要性,因而充分利用故元统治,对帕竹政权宗教首领主动赐封,积极扶持藏传佛教,从而有利于加强对藏区的统治。明洪武六年正月 (1373年),“乌思藏帕木竹巴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遣酋长锁南藏卜以佛像、佛书、舍利来贡。”[1]
在章阳沙加遣使入朝之前,萨迦的摄帝师喃加巴桑卜就率故元国公南哥思丹巴亦监藏等人入朝。太祖对摄帝师喃加巴桑卜的来朝十分重视,对喃加巴桑卜隆重封赏,封其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给玉印。明代不设帝师职位,摄帝师喃加巴桑卜受封为国师,标志着元代的帝师制度被正式废除。喃加巴桑卜入朝时,还向明中央举荐故元旧官吏六十余人,“陈请职名,以安各族”。[1]明太祖对这批入藏的官员十分重视,于洪武六年二月(1373年)下诏设置乌思藏、朵甘卫指挥使司,并依次设立宣慰司、元帅府、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六十名官员都得到不同级别的职名,皆给予诰印。
明洪武七年八月(1374年),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四世活佛乳必多吉以及故元帝师八思巴之后公哥坚藏巴藏卜遣使来朝请封。明朝敕封乳必多吉为灌顶国师,公哥坚藏巴藏卜为圆智妙觉弘教大师,俱赐玉印。洪武十二年(1379年),乳必多吉向朝廷奏举故元旧官十六人为宣慰使、招讨使等官,朱元璋亦皆抱允。
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帕竹政权内部出现纷争,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锁南札思巴噫监藏上表称病,举弟吉剌巴监藏巴藏卜代职,皇帝许之。帕竹第悉易人,请求明廷批准,实际上是请求准许继承灌顶国师的名号和职位。[2]
洪武年间,明太祖对藏传佛教的首领采取“来者皆授官”的政策,也是为了适应明初形势的需要,在政治上对藏区僧俗势力的稳定起到了极大的安抚作用。但是由于明初统治者对藏地的情况不甚了解,只凭着求封者的自我介绍而随意封授,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明太祖对藏传佛教首领采取颁赏封职,安抚优待,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但他采取的这种优礼藏传佛教的政策,在明初对于藏区的稳定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二、明成祖继续扶持与推崇藏传佛教,多封众建,广用僧徒
明永乐年间,明廷对藏地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对治藏宗教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成祖在对待藏传佛教的政策上,一方面继承了洪武时期的笼络与安抚政策,另一方面,其对藏传佛教的扶持力度,远远超过了洪武朝。在短短的几年间,敕封了大宝、大乘两大法王(宣宗时又加封大慈法王)和五大教王,还敕封了西天佛子、灌顶国师,至于其他的禅师更是不可计数,从而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僧官制度。
十五世纪初,帕竹第五任执政札巴坚赞在位,永乐皇帝朱棣刚登上皇位,就派遣僧人智光持诏赴朵甘、乌思藏宣谕,赏赐各地僧俗首领。接着,又专门遣使进藏封札巴坚赞为灌顶国师阐化王,并赏赐其属下诸首领。永乐四年三月(1406年),“遣使诏封乌思藏帕木竹巴吉剌思巴坚赞藏卜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璃纽玉印、诰命。仍赐白金五百两、绮衣三袭、锦绮五十匹、彩绢百匹、茶二百斤。其所隶头目……颁赐彩币、衣服有差。”[1]“灌顶国师阐化王”的册封,表明明成祖此时已经洞察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特殊性,所以在“灌顶国师”的宗教名号之外,又加封“王”,将宗教名号与世俗爵位合二为一,全面确认了帕竹首领政教合一的领袖地位。
永乐三年三月(1405年),在决定遣使进藏册封帕竹灌顶国师阐化王的第十天,永乐皇帝又“遣使命灵藏着巴儿监藏为灵藏灌顶国师,命馆觉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为馆觉灌顶国师。”[1]将这两个地方的宗教首领擢升为灌顶国师。永乐四年(1406年),明中央又遣使加封馆觉灌顶国师为护教王,灵藏灌顶国师为赞善王。永乐五年三月(1407年),“封馆觉灌顶国师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为护教王、灵藏灌顶国师著思巴儿监藏为赞善王,国师号悉如故,俱赐金印、诰命。”[1]
永乐五年三月 (1407年),“封上师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赐印、诰及金、银、钞、彩币、织金珠袈裟、金银器皿、鞍马。”[1]明摒弃了元“帝师”一名号,以“法王”封授藏族僧人的最高职位。
继大宝法王的封授之后,明中央又册封萨迦派领袖人物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永乐十一年五月(1413年),永乐皇帝“命上师昆泽思巴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宣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佛领天下释教。赐诰、印并袈裟、幡童、鞍马、伞盖、法器等物。”[1]永乐十二年(1414年),大乘法王辞归,明廷赐仪仗、鞍马、金银器皿、法器等,命中官护送。
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大弟子释迦也失到达南京,与永乐皇帝会面,永乐帝以盛大的礼节接待。在京期间,他广传佛法,深受皇帝尊敬。次年,永乐帝封其为“西天佛子大国师”[3],并给其师徒二人回赠大量的财物。永乐帝还赐给释迦也失金边黑色僧帽一顶。此种金边黑色僧帽最初由蒙哥赐给噶玛拔希,可见永乐帝对释迦也失的优礼。
由此可见,明成祖对藏传佛教是相当推崇的。明成祖实行的一系列对藏传佛教优礼的政策,对稳固大明江山有着积极意义。明永乐之后,其推崇藏传佛教的政策一直延续到了宣德、景泰、成化、正德等各朝,并无更多的调整。
三、永乐后各帝继续扶持藏传佛教,稳定对藏区的统治
永乐时期,成祖推崇藏传佛教,给予藏族首领在政治、经济、宗教等各方面的优待,其后的各帝则继续延续了其推崇藏传佛教的政策。
宣德元年(1426年),明宣宗即位,就派遣礼部尚书胡荧等进藏诏请释迦也失进京。释迦也失已经年逾古稀,仍不畏道途艰险,毅然于宣德四年(1429年)再次进京觐见皇帝。宣德九年(1434年),宣宗礼尊释迦也失为“大慈法王”。[4]
正统元年(1435年),明英宗即位。由于宣德年间,入住京师的藏传佛教僧人人数最多,各项开支巨大,所以英宗登基后,礼部就建议减少留京藏僧的人数。但是由于英宗本人对藏传佛教十分崇信,故对裁减藏僧并不持坚决态度。所以英宗“命大慈法王、西天佛子二等不动,其余愿回者听,不愿回者,其酒馔乞稟令光禄寺定数与之。”[5]这实际上是让藏族僧人自愿决定去留,朝廷并不强制。
景泰三年(1452年),明代宗封班丹札释为大智法王。景泰七年(1456年)南渴列思巴派遣使者来朝,上陈自己年老,请求以其子喃葛坚粲巴藏卜代替,得到代宗允许,封其为辅教王,赐以诰印、金册、彩币、袈裟、法器等。
明宪宗时,对藏传佛教极其推崇。宪宗初即位就召集藏族僧人入宫诵经,与藏僧的关系十分密切,不少僧人可以随意出入宫廷。
明孝宗时期,尽管对留京藏僧进行了大幅度的裁减和遣返,但是崇信佛教的明孝宗对藏传秘法很感兴趣。弘治十二年(1499年),孝宗召大能仁寺藏僧那卜坚参等设坛做佛事。可见孝宗对藏传佛教的崇信。
明武宗即位之后,五六年之中,留京藏僧有七人被封为法王。其中正德十一年(1516年),被封为大德法王的绰吉斡些儿,本是从西藏来京的大乘法王的使者,被擢升为法王。另有两名乌思藏僧人是大德法王的徒弟,后来被封为国师。在这些僧人的影响下,武宗陶醉于藏传佛教的文化,居然身穿着喇嘛的茜红僧衣,和藏僧们一起诵经,还学习藏文。
正德十六年三月(1521年),明武宗去世,明世宗即位,在明朝群臣的要求下,清理和处罚藏族僧人。后来世宗又采取了崇道排佛的政策,使得藏传佛教在京城的活动难以复振。不过明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方面,如对藏传佛教僧人的封赏仍占有主要地位。
万历七年(1579年),明神宗皇帝接受格鲁派僧领锁南嘉措的赠礼,封他为“禅师”[2],并给与赏赐。这表明了明神宗对格鲁派的重视和支持。万历十六年(1588年),明廷派官员在内蒙正式封锁南嘉措为“朵儿只唱”,赐给敕命、印信。这是达赖喇嘛最早接受中央的正式封号。在这期间,明朝官方文献中开始用“达赖”来称呼锁南嘉措,对达赖称号给予承认。
由此可见,明永乐之后,各个皇帝对待藏传佛教大体上还是采取扶持的政策,这种政策在总体上对明王朝的统治还是起有利作用的。
综上所述,有明一代,明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政策采取的是扶持与推崇的政策。但是由于明朝各代政治情况的变化和皇帝个人喜好的不同,藏传佛教的政策在各个时期有一定的变化。明初太祖安抚及优礼藏僧,主要是明朝初建,为了加强藏区统治和稳定国家的需要。成祖朱棣时,其在太祖安抚藏僧的基础上,对藏传佛教的扶持力度大大加强,是因为朱棣更加深入了解了藏区的情况,并认识到宗教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稳固大明江山的重要意义。而永乐之后,明朝各皇帝对待藏传佛教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个人喜好有着密切的关系。由此,才有各代皇帝对待藏传佛教政策的并不完全相同。总体上来说,明朝各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扶持政策,对藏区的稳定和整个明王朝的稳固统治,以及促进藏汉文化交流等方面,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1]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二.洪武二年五月甲午.
[2]陈庆英.高淑芬等.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289.
[3]桑札.琼措.从宗喀巴弟子释迦益西两次应诏进京看明代治藏政策和汉藏关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2).
[4]恰白·次旦平措等.西藏简明通史[M].拉萨: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1990:386.
[5]杜常顺.明代留驻京师的藏传佛教僧人[J].中国藏学.2005(2).
The Tibetan Buddhism Policies of the Ming Dynasty
WANG Ying-ying
(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Tibe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Xianyang,Shaanxi,712082 China)
In the religious policy on Tibet,the Ming Dynasty abolishes the DiShi system of the Yuan Dynasty,and cancels the privileges of monks.At the same time,the Ming Dynasty not only gives special treatment to Tibetan buddhist leaders and placates them,but also gives the titlte of “GuoShi”(State Master)to more Tibetan buddhist leaders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ibet.Due to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Ming Dynasty and emperors’individual liking,the Mng government takes different policies of Tibetan Buddhism at different stages.These policies in general have some positive significance in stabilizing the Tibetan border and the rule of the Ming Dynasty.
the Ming Dynasty;Tibetan Buddhism;policy
K248
A
2095-3763(2012)01-0087-03
2011-10-18
王迎迎(1987-),女,河南漯河人,西藏民族学院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藏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