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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

2012-08-15寿远景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作案人犯罪心理犯罪现场

寿远景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

寿远景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犯罪心理画像,是指侦查人员对作案人的犯罪心理进行分析、刻画的犯罪分析方法。实物痕迹中“承载”的犯罪心理痕迹是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依据。实物痕迹主要通过现场物体痕迹、现场损失物、现场遗留物、现场破坏和伪装情况、现场场景来“承载”犯罪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画像可以采用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式画像模式和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式画像模式。犯罪心理画像是对实物痕迹深度应用的有效形式。

实物痕迹;实物痕迹的心理痕迹属性;犯罪心理画像

实物痕迹是最常见的现场犯罪物证,传统的实物痕迹利用是从物证的形态和成分的角度进行的,着眼于物证的外表结构特点、物证的分布形态等物理属性,以及物证的组成、性状等化学属性。实物痕迹是否具有更多的利用价值,是一个值得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尤其是痕迹检验技术人员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关注实物痕迹的心理痕迹属性,引入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分析方法,是对实物痕迹深度应用的重要形式,也是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一项基本功。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是指侦查人员对作案人的犯罪心理进行分析、刻画的犯罪分析方法。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涵义包括两个不同层次:一是从个案分析的角度来考虑;二是从犯罪心理画像整体性、系统性的角度来考虑。

(一)个案侦查中的犯罪心理画像

个案侦查中的犯罪心理画像,是指心理画像人员根据已经确证的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和相关信息,通过综合应用犯罪学、心理学、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等有关学科的知识,结合自己的犯罪分析、犯罪侦查和社会生活经验,或根据已有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指标体系,对作案人的犯罪心理做出分析判断,以便为侦查工作提供侦查方向和范围。

(二)犯罪心理画像的整体性、系统性涵义

犯罪心理画像的整体性、系统性,是指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指标体系的建立。即在大量个案侦查实践和画像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综合和归纳,对遗留不同现场物证、制造不同现场场景等犯罪现场实物痕迹的作案人心理特征进行归类,发现现场实物痕迹与作案人心理特征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并建立起相应的技术指标体系,据此来指导个案侦查中的犯罪心理分析。

二、犯罪心理画像的分析依据

犯罪心理画像的分析依据:一是犯罪行为,包括完整的犯罪过程,以及某些具有明显心理倾向的犯罪动作、情节;二是犯罪心理痕迹,广义的犯罪心理痕迹包括在整个侦查活动过程中一切可以用于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物证、现场场景和相关信息。

(一)依据犯罪行为进行心理画像

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心理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就会形成相应的犯罪行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存在固有的对应关系。因此,犯罪心理画像与犯罪现场重建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犯罪现场重建是解决“有哪些犯罪行为”问题的。如果犯罪现场重建已经完成,知道了“有哪些犯罪行为”,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行为来分析、判断作案人的犯罪心理,解决“什么样的人作案”的问题,完成犯罪心理画像。因此,犯罪现场重建是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依据,并且在不能对整个犯罪过程全部重建的情况下,通过对一些带有明显心理倾向的犯罪动作、行为、情节的重建,也可以进行犯罪心理画像。

(二)依据犯罪心理痕迹进行心理画像

从因果关系来看,犯罪心理决定了犯罪行为,而犯罪行为作用于客观对象,就会留下相应的实物痕迹。因此,实物痕迹是犯罪心理的间接反映,是对犯罪心理的一种“折射”,具有犯罪心理痕迹的属性。

实物痕迹是犯罪心理痕迹的重要表现形式,相当多的现场实物痕迹、现场现象和场景,能够反映出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因为每一个犯罪现场都是作案人的“作品”,作案人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品、现场状态,是其犯罪心理的“外显”,体现了作案人的个人风格和特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有的实物痕迹和现场现象反映出作案人是否具有反侦查意识,如现场是否有毁灭痕迹的现象;有的实物痕迹和现场现象可以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特点,如使用专业工具的熟练程度。当某个实物痕迹同时能够反映作案人的心理特征时,这个实物痕迹就成为犯罪心理痕迹的载体,具有实物痕迹和心理痕迹的两重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实物痕迹都能反映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具有实物痕迹和心理痕迹的两重性,如一个现场手印,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反映作案人的心理特征。

三、实物痕迹承载犯罪心理痕迹的主要表现形式

犯罪心理痕迹是一种无形痕迹,是一种需要被感知的信息,这种信息必须有一定的载体来承载。实物痕迹是犯罪心理痕迹的重要和主要的载体,大多数心理痕迹是从实物痕迹中发掘和提炼出来的,常见的承载犯罪心理痕迹的实物痕迹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

(一)现场物体痕迹

现场物体痕迹是指作案人遗留的形象痕迹和犯罪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性痕迹,如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迹、创痕、呕吐物痕迹、爆炸痕迹等。这些现场物体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人员经常接触的,最基本的利用是对这些现场物体痕迹的形态、成分进行分析。而实际上,这些现场物体痕迹往往又是犯罪心理痕迹的载体,承载着丰富的犯罪心理痕迹信息。如分尸案件中切割尸体、尸块的刀法和分离缘的整齐程度,反映出作案人是否掌握解剖学知识,犯罪心理是否沉稳、老练等。因此,利用现场物体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除了研究其形态和成分外,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对作案人的个性特征进行分析、刻画。

(二)现场损失物

现场损失物是指犯罪现场上被盗抢的物品、被损坏的物品和灭失(包括被食用)的物品。作案人在盗抢物品时,可能会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实际上与作案人的个性特征有直接的关系。有的现场损失物能反映出作案人对某类物品有特别的嗜好,如有的喜欢工艺品,有的喜欢古玩,有的喜欢珠宝。有的现场损失物则能反映出作案人与某种行业有特别的关系,或有专门的销赃渠道,如有的专偷高档烟酒,有的专偷养殖场的鱼虾。有的现场损失物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身份特征、年龄特征、与被害人的关系和生活层次等。如偷盗“三电”设备的,说明作案人往往是团伙犯罪,农民居多;损失物是并无多少价值但具有“玩具”性质的,如订书机、回形针、硬币、打火机等,往往是少年犯罪;损失物是大米、菜油、猪肉等食品类物品的,说明作案人是生活穷困的人;损失物是女性内衣裤、胸罩等物品的,则说明作案人心理变态。

(三)现场遗留物

现场遗留物是指作案人有意、无意或不得已遗留在现场的各种物品。有意遗留的物品,一般有作案工具、凶器、交通工具、衣物、提包等;无意遗留的物品,一般有织物纤维、毛发、手套、打火机、纽扣等;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作案人并不想将物品遗留在现场,但因为情况紧急或一时疏忽,不得已将物品遗留在现场,如眼镜、书信、日记本等。这些现场遗留物,往往可以反映出作案人的作案经历、经验,情绪稳定程度,或者可以反映出作案人的地域特征,以及与被害人的关系,是否有预谋作案等。如作案人认为自己是长途奔袭作案,只要自己当场逃脱,即使把作案工具、凶器留在现场,公安机关也找不到他,因此有意将作案工具、凶器丢弃在现场。现场遗留物的多少和分布情况,比较显著的一个特点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作案人的犯罪经验和预谋程度。一般来讲,现场遗留物少或者没有现场遗留物,说明作案人是惯犯或有预谋犯罪,作案目标明确,情绪稳定;而现场遗留物多而凌乱,则说明作案人是初犯或无预谋犯罪,作案时紧张慌乱,情绪难以控制。

(四)现场破坏和伪装情况

现场破坏情况,是指作案人在离开现场前,对犯罪现场上的各种犯罪物证实施毁灭的行为,故意为侦查工作设置障碍。现场伪装情况,是指作案人在离开现场前,按照自己设计的方案,对犯罪现场进行重新摆设和布置的行为,企图转移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这些对现场的破坏和伪装行为,是作案人自身反侦查伎俩水平高低的直接表现,反映了作案人的犯罪经历、智力水准、文化程度和逻辑分析能力。这些破坏和伪装,可能会给侦查工作带来迷雾和疑团,如将用钥匙开门入室的伪装成爬窗入室,并在窗台上布置相应的足迹、手套印和破坏痕迹等伪装痕迹;也可能作案人弄巧成拙,从这些破坏和伪装行为中,暴露出其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个体特性,为侦查工作带来契机,如从室内向室外进行的撬门压锁行为,下述案例中作案人烧毁电话机的行为。

(五)现场场景

现场场景,也称现场物态,是指整个犯罪现场的全部现象。从现场场景中发掘和提炼犯罪心理痕迹,是对现场场景的一种综合性的深刻的认识,包括前述的现场物体痕迹、现场遗留物、现场损失物、现场破坏和伪装情况等多个方面。现场场景往往可以反映出作案人的犯罪意图、凶残程度、案件性质、作案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作案人的习惯行为、作案人的心理成熟程度和犯罪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心理特征。如一起案件现场,一对夫妇和10岁的女儿一家三口被杀害,三具尸首都有过度伤害现象,脑袋被砸得变形,脑浆外溢,被害人家里的一部电话机被放在火炉上烧毁,家里财物损失严重。从这些现场现象反映出作案人为人凶残,并且与被害人一家认识,非夺命不可,而那部被烧毁的电话机,则说明作案人的文化程度不高,因为行凶前作案人借用被害人的电话机给自己家里打了个电话,担心电话机里存着被叫电话号码,于是自作聪明进行现场破坏,烧毁了电话机。

四、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模式

实物痕迹多种多样,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要全面地发现、提取实物痕迹,并积极主动地发掘、提炼犯罪心理痕迹和尝试犯罪心理画像。

(一)利用实物痕迹进行演绎式心理画像

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形式。利用实物痕迹进行演绎式心理画像,是利用实物痕迹的心理痕迹属性来分析、推断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在利用实物痕迹进行演绎式犯罪心理画像时,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1.提炼犯罪心理痕迹。从现场全部实物痕迹中发掘和提炼犯罪心理痕迹,是利用实物痕迹进行演绎式心理画像的基础。痕迹检验技术人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实物痕迹中找出最终反映作案人的气质性格、行为习惯、文化阅历、人格特点和内心体念等心理特征信息,使这些具有两重性的实物痕迹在客观反映犯罪事实的同时,也成为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可靠依据。

2.合乎逻辑地推理。作案人的犯罪心理隐藏在犯罪心理痕迹之中,要进行犯罪心理画像,就必须解读犯罪心理痕迹,从实物痕迹所“承载”、“附带”的心理痕迹中发现作案人的心理特征。痕迹检验技术人员要根据刑事犯罪的一般规律、特点和心理学、犯罪学、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甚至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联想和分析,以此来刻画作案人的犯罪心理。

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这是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关键,也是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难点。这不仅需要丰富的知识,也需要丰富的经验,除了专业工作的经验外,还需要社会生活的经验。进行演绎式画像,画像人员就像临床医生根据病人的症状进行诊断一样,心理痕迹就是“症状”,就是进行“诊断”的依据。画像人员要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诊断”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诊断”出作案人的心理特征。也正是因为演绎式画像是一种难度大、要求高的画像形式,所以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如果没有“修炼”到一定的程度,是很难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画像的。

3.总结经验,找出规律。任何工作都需要总结,心理画像工作也一样。当通过总结找出一定的规律后,这些规律就成为犯罪心理画像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以后的心理画像实践中规范地使用。但演绎式画像的准确性如何,一般只有在案件侦破后才能进行验证和总结。因此,心理画像人员不仅需要知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还需要与其进行必要的访谈,以全面掌握其犯罪心理特征和犯罪活动过程中的内心体念和情绪感受。因此,为画像人员提供与犯罪嫌疑人访谈的机会,是我国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展的组织要求。

(二)利用实物痕迹进行归纳式心理画像

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形式。利用实物痕迹进行归纳式心理画像,是通过大量个案的统计、归纳,发现一定的现场实物痕迹与一定的作案人犯罪心理特征之间的固有联系,建立起相应的技术指标体系,来指导后发案件的心理画像工作。利用实物痕迹进行归纳式心理画像,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1.剖析大量个案。归纳式画像需要对大量个案进行解剖、分析,这些个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侦查过程中曾进行过心理画像的,对这类个案的解剖、分析与上述对演绎式心理画像的总结相似,查验当时的画像结论,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犯罪心理与现场的实物痕迹进行一一对照,找出作案人的犯罪心理特征与犯罪现场实物痕迹之间的关系。另一类个案是侦查过程中未曾进行过犯罪心理画像的,对这类个案的解剖、分析,就是直接将现场实物痕迹与嫌疑人的犯罪心理特征对应起来,同样找出作案人的犯罪心理特征与犯罪现场实物痕迹之间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对这两类个案的剖析,都应当通过与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访谈得出正确的剖析结论。

2.进行归纳总结。归纳与总结是对大量个案的剖析结果进行分析、分类和统计,并得出相应的结论。这些结论就是现场实物痕迹与作案人犯罪心理特征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足够数量的个案都证实了现场实物痕迹与作案人犯罪心理特征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那么这种对应关系可以看成是固有的关系,也就是一种客观规律,可以用于指导其他案件中的犯罪心理画像工作。

与演绎式心理画像相比较,归纳式心理画像的难度明显要小,因为归纳式心理画像的主要工作是对已破案件进行总结和归纳,找出现场实物痕迹与作案人犯罪心理特征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存在演绎式画像那种像临床医生根据“症状”进行“诊断”的高难度工作要求。因此,归纳式心理画像是大多数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可以进行的工作,只要具有一定的侦查学、心理学知识和一定的侦查实践经验以及一定的归纳、统计能力,就可以进行归纳式犯罪心理画像。也正是因为这样,归纳式心理画像往往是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基础性画像模式。

3.归纳结果的应用。当统计、归纳的个案多到让画像人员产生足够的自信,将统计、归纳结果应用到后发案件的画像工作中去时,应当及时将这些统计、归纳结果用于指导后发案件的心理画像工作。这些现场实物痕迹与作案人犯罪心理特征之间的固有关系的发现和固定,开始将是零星的、分散的,不同的画像人员、不同的地区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而如果将这些不同的结果再进行碰撞、论证、提炼和提升,将形成具有足够可信度的、大家可以共享的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指标体系。

五、结语

在现场勘查实践中,几乎所有的痕迹检验技术人员对现场实物痕迹都给予极大的关注。但在对实物痕迹的应用上,总体尚停留在对实物痕迹的形态和成分的分析、检验上,并没有对实物痕迹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应用,并没有意识到实物痕迹同时还“承载”、“附带”心理痕迹。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是对犯罪现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实现从“有形”到“无形”,由低级到高级的提升或“升华”,是对实物痕迹深度应用的有效形式。因此,要积极研究利用实物痕迹进行犯罪心理画像的方法、步骤,善于发掘和提炼实物痕迹中的犯罪心理痕迹,解读其中的奥秘,采用从一般到个别和从个别到一般的不同逻辑形式,积极尝试,不断总结,逐步提高,最终达到正确分析、刻画作案人的心理特点,为侦查工作提供更多线索和更好服务的目的。

On Criminal Psychology Reflected from Physical Traces

SHOU Yuan-jing
(Zhejiang Police College,Hangzhou Zhejiang China 310053)

The profiling of criminal psychology refers to the analysis and description of offender’s criminal psychology by investigators.It is an effective form to make adequate reference of physical traces.The features of criminal psychology are mainly carried by the physical traces observed as marks on objects,physical damages,on -the- spot alibis,spot features,etc.

Physical traces;Psychological features reflected by physical traces;Profiling of criminal psychology

DF792.2

A

1008-2433(2012)03-0110-04

2012-03-16

寿远景(1958—),男,浙江诸暨人,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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