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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探索与实践

2012-08-15马艳君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检察队伍检察检察机关

郗 琳,庞 玮,马艳君,邱 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国北京 100025)

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探索与实践

郗 琳,庞 玮,马艳君,邱 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国北京 100025)

从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需求出发,借鉴现代企业和高校教育管理模式的优点,分析解决现有检察教育管理模式的问题和不足,对应建立分级培养模式,完善师资队伍培养,落实教育质量管理,推动检察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从而提高基层检察机关队伍素质,确保基层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

基层检察机关;教育管理模式;教育质量管理

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需求

(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内涵和意义

1.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内涵

当今社会的任何领域,都需要科学的管理。管理不仅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且是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教育管理,就是管理者通过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教育人力、财力、物力等的作用,利用教育环节的各种有利条件,高效率地实现教育管理目标的活动过程。

所谓检察教育管理,就是指检察机关及其管理者,按照检察干部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正确运用现代化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为实现教育管理的既定目标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活动[1]。正确认识检察干部教育管理的概念,是有效进行管理的前提。模式,就是对某类问题的解决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的方法论,是一种参照性指导方略。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是指检察教育管理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具体运用和落实,是对检察教育管理的总结和升华,通过具体的教育管理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

2.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党和人民一方面赋予检察机关更为重要的职责,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实现科学有效管理,切实解决队伍管理现状与复杂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既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而现实的问题,也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加强教育管理更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

检察机关的干警,是法律监督任务的承担者,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是关系到能否正确有效行使检察权的重要问题。因此,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个检察机关的战斗力,有效地肩负起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学习型组织建设在社会各领域全面推进、《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出台以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和强调的大背景下,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对检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能力提高以及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每一个基层检察机关都能够科学地开展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科学的检察教育管理模式的作用,认识教育管理的概念,掌握教育管理的职能,明确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才能自觉有效地搞好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而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轨道,确保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

(二)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现状

1.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目前,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育组织管理。基层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上级院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采取以上级院培训带动基层院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另一方面,也针对全体检察干警积极组织开展院内培训。

第二,教育内容管理。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基层检察机关培训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文化知识等多个方面展开。

第三,教育资源管理。基层检察机关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多邀请各级专家来院进行专题讲座,上级院组织的集中培训也以高校教授、检察业务专家等授课为主,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等专门培训学校的培训开展。

2.现有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的问题和不足

现有的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与多年前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相比,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从目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开展情况和在队伍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

第一,培训层次不分明。上级院培训和基层院内部培训衔接不是很紧密,有时会出现上级院培训后,基层院仍然进行重复培训的情况。

第二,培训内容与岗位结合不紧密。目前许多培训的内容不能最大限度地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出现培训内容对于提高岗位工作技能效果不明显,培训过后知识不能实现与实务工作的无缝对接。

第三,培训资源不均衡。一年当中,有的干警会参加很多次培训,有的干警只能参加少数的几次培训;授课教师多集中在上级培训中,基层院培训难以得到充足的师资支持。

(三)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1.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的变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检察队伍出现了新的变化,队伍整体学历提高,队伍年轻化;新进入检察机关的干警法学理论知识掌握较好,检察实务能力较弱;检察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干警检察实务能力较好,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较弱。

基层检察机关对于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态度和认识也有很大的变化,认识到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有专人负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部分基层检察机关还成立了教育培训处,专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活动增多,活动内容丰富,但对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基层检察机关案件量增多,办案压力大,办案质量要求高,对于检察干警本身的素质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面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实务工作中的法律分歧,需要有效而权威的培训帮助解决。

2.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的创新要求

第一,教育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解决现有的教育组织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构,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二,教育内容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紧密结合检察队伍对培训内容的需求,不断丰富检察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保证培训内容的全面性。

第三,教育资源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针对基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资源不足的问题,建立有效的教育资源管理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

二、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借鉴

(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对企业管理模式的借鉴

1.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制度构建对企业制度化管理模式的借鉴

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制度最基本的范畴,根据其所具有的特点,基本可归结为亲情化、友情化、温情化、随机化、制度化等五种类型。其中,以制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适当吸收和利用其他管理模式的积极因素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目标模式[2]。

所谓制度化管理模式,就是按照一定的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企业管理。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要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而发展,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是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完成每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重要措施。以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基本上做到了制度化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完善。但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大规模教育培训机制深化进程中,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培训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更多的现象、问题需要系统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很多方面需要及时进行旧制度的更新和新规定的增补。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的知识成了企业创造价值的重要手段。一个企业如何有效地开发、传播和使用知识,决定一个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同时也决定一个企业的竞争能力,进而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的命运,因此企业对知识的管理被突出到了第一位[3]。同样,对于检察机关来说,队伍素质对于检察工作的全面规范开展起到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队伍教育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依据现代企业内部系统的教育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在完善新进干部上岗培训制度、建立干部培训登记制度、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建立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实行定期服务制度等方面发挥教育管理模式的规范化作用。

2.检察队伍教育层级管理对企业扁平化组织管理的借鉴

当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的瞬息万变,使企业的运转节奏大大加快,对企业的灵活机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组织结构开始从过去的垂直型向扁平型转变,从刚性向柔性转变。“扁平化”、“柔性化”的组织以少层次网络型的组织结构代替了多层次垂直型的组织结构,尽量减少组织结构的管理层次,使得指令下达和信息传递速度加快,保持决策与管理的有效执行。

为适应日益繁重的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与健全教育管理机构和适应检察工作特点的培训组织结构,这是实施正规化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保证。企业的扁平化组织结构能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一方面极大地刺激网络上每一结点的创新,另一方面又精简了管理机构和人员,通过网络使每位员工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了解全局,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决策权,提高企业整体的反应灵敏度,既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扁平化和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对于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对高校教育管理模式的借鉴

1.检察师资队伍管理对高校教师队伍管理模式的借鉴

师资队伍管理,是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基层检察干部培训向深层次开展和提高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检察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检察院和培训机构要把加强师资培养、提高师资水平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教育培训工作离不开教师,如果没有好的教师就培养不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检察干部队伍,在这方面,高校对于教师队伍的管理模式对检察机关具有十分切实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高校中普遍存在着学生过多,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而一些高校实施的基于胜任力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起到了优化管理机制的作用。胜任力(Competeny)又可翻译为胜任能力、能力素质、资质,是指能够区分在特定的工作岗位和组织环境中绩效水平的个人特征[4]。基于胜任力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从教师胜任力状况来分析其优势和劣势及对工作岗位的胜任程度,从行为层面到心理层面,全方位评价教师的岗位业绩,为教师的遴选、激励和培训提供依据。

2.检察队伍教育质量管理对高校教学质量控制模式的借鉴

检察机关队伍教育培训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教学活动来实现的,教学的质量如何,对于保证教育培训计划的实现和达到教育管理的目标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既要抓好教育培训,又要搞好教育质量的管理。

关于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包括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基层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三个方面[5]。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定于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及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在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外部因素对教学质量有重要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在一定的教育资源条件下,学校内部全面质量管理系统是质量保障的核心系统。

我国高等教育贯彻“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明确质量为第一要素,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效益”之间的关系。教学质量管理,是管理者为了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实现教学计划和目标,对教学质量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协调、控制等活动。教学质量管理不像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检察干部教学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教学质量管理可分为发展能力、精心组织和优化目标三个方面。因此,需要组织教师搞好教学,组织好学员学习。教的质量是学的质量的前提,学的质量是教的质量的直接体现,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不可偏废。

三、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实践

(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总体思路

基于对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需求的分析,以及对企业管理模式、高校教育管理模式中相对应的可以借鉴之处的分析,我们可以为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确立一个总体思路,并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进行相应的改革创新。

创新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以现有检察教育管理模式为基础,在教育组织管理、教育资源管理、教育内容管理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完善;教育组织管理模式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组织模式,建立分级网络化培训组织体系;教育资源管理主要体现在师资队伍管理模式上,通过借鉴高校对教师队伍的培养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检察队伍内部师资力量发现培养系统,通过在检察队伍内部培养优秀的检察官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对检察官教师的针对性培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充分结合岗位工作经验开展培训;教育内容管理主要表现为建立检察教育质量控制管理模式,学习高校中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发展完备检察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改善现有的培训多但不精,规模大但不专的问题。

(二)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实践探索

1.分级培养模式的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建立起干部教育培训专门机构,各级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教育培训机构与之相对应,形成了从上而下的教育管理机构。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为了保证培训的效率和效果,必须根据检察队伍实际情况,建立队伍教育培训网络,以全院性培训、部门培训和个人培训三级教育培训层次相结合,通过对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的总体性培养,与对岗位技能、实务能力的专门性培养,以及对检察干警个人学历教育的鼓励性培养相结合,实现对检察干警教育的层级管理,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合理安排。

基层检察机关应该设立自己的分级培养模式,在高检院、省级院、基层院三级培训模式的大框架中,着眼于基层检察机关自身,以全院性培训、部门培训和个人培训三级教育培训层次相结合,设立团队培训,将干警组成学习团队,以团队学习的方式共同提高,减少培训层级,提高培训效率。

2.师资队伍培养的创新

建立检察师资队伍的选拔体系,检察干部教育系统需要从专职、兼职、聘任三个方面建立自己的教师队伍,这是由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性质决定的。专职教师由检察系统内部确定的适合做教学工作的检察干部担任,兼职教师是从机关内部选拔一些文化素质高、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业务实践经验的检察干部担任,聘任教师是从社会上的法律院校、法学科研单位等聘任有学术造诣的人担任。重点是在本系统培养和选拔一定数量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检察干警,根据干警对于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胜任力,判断检察干警是否可以承担并完成好授课等培训任务,区分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做好师资的培养和提高。

检察师资队伍的培养,应当注重对教师能力、个性、态度等内隐特质的培训,培训突出针对性和个性化,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3.教育质量管理的创新

教育质量管理创新要从树立“两好”出发,即教师教好,干警学好。教师教好包括备课好、讲授好、辅导好。干警学好包括态度好、理解好、应用好。

教师教好应从备课环节着手,从学员的实际接受能力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授课内容,既要注意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又要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在备课中引入课前调查环节,以便准确掌握干警需要学习的内容和需要培训的重点。讲授好是指要把握理论问题的精神实质,进行启发式教学,善于运用典型事例或案例,使教学富有生动性和感染力,收到好的讲课效果,运用启发式体验式的教学方法,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辅导好就是要针对干警讨论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及时解答,引导学员通过讨论、自学等方式,最终得到答案。

干警学好包括态度要端正,在调查环节及时反映自己的真实需求,在培训环节积极配合,充分参与,在课程的效果调查中及时准确地反馈自己的感受体会和学习收获,既为教师队伍管理提供依据,也可以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使学习步步深入,保证培训体系的完整全面和培训效果的稳定良好。

[1]冯中华.检察管理论[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251.

[2]翟翠霞.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对高校管理的启示与借鉴[J].辽宁教育研究,2004,(1).

[3]符启勋.21世纪现代企业管理的变革趋势[J].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2003,(6).

[4]吕催芳.广西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高教论坛,2010,(1).

[5]王端庆,于永华,毛国红,李家新,曹大文.国内外加强高校教学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新进展[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 Management Mode for Grassroots Prosecutors

XI Lin,PANG Wei,MA Yan -jun,QIU Yan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Chaoyang District,Beijing China100025)

From the innovation needs of the education management modes for the grassroots prosecutors,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the existing procuratorial education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in this article by introducing the management models of the modern enterprises and universities.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grassroots prosecutors and ensure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basic procuratorial organs,this article further proposes the establishment of graded training mode,the improvement of training staff,the quality control of education,and the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modes.

Basic procuratorial organs;Educational management mode;Management of education quality

D926.3

A

1008-2433(2012)02-0120-04

2012-02-10

郗 琳(1971— ),女,河北唐山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庞 玮(1979— ),男,安徽亳州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马艳君(1987—),女,辽宁大连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助理检察员;邱雁(1982—),女,贵州六盘水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助理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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