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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高危因素及其防控措施——以青少年吸毒为视角

2012-12-27康均心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吸毒者毒品青少年

康均心,夏 婧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430072)

青少年犯罪的高危因素及其防控措施
——以青少年吸毒为视角

康均心,夏 婧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430072)

当前毒品及其衍生品、替代品的种类不断更新、名目繁多,并呈向不同社会阶层扩散、泛滥之势。青少年作为新型毒品的最大消费群体,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甚至毒害。帮助青少年远离和防范新型毒品带来的巨大危害,控制因涉毒而导致的犯罪行为,是犯罪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青少年涉毒;青少年毒品犯罪;新型毒品

前言

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毒”是指进入有机体后能跟有机体起化学变化,破坏体内组织和生理机能的物质。“毒品”是指作为嗜好品用的鸦片、吗啡、海洛因等[1]。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可以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两大类。鸦片、海洛因是传统类型毒品的代表,主要是由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经过再加工而来的“天然毒品”和“半合成毒品”,对人体主要起到“镇静”、“镇痛”的作用。而以冰毒、K粉、摇头丸等为代表的新型毒品是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这些新型毒品能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吸食者在吸食后产生幻觉、使人极度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将形成强烈的依赖性。

随着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毒品死灰复燃。在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大量泛滥的同时,冰毒、摇头丸、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毒品在全国范围内迅速蔓延,大有取代传统毒品之势。由于人们对新型毒品的认识有待深化,这无疑将为国家的禁毒工作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但是毒品不仅会腐蚀他们的身心,而且会诱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于心智不够成熟的青少年来说,吸毒是致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高危因素之一。

一、国内外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正视国内外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分析国内外青少年吸毒问题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我们发现该问题的发生规律以及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样,对于防控青少年吸毒行为,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1.国内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1)大陆地区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在我国绝迹30余年的毒品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来势汹汹的毒品以及毒品犯罪,再度成为国家和人民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从全国范围来看,1988~2010年,这20多年间,我国吸毒人数猛增,国家禁毒形势严峻。其中,青少年吸毒者数量庞大、比例居高不下(具体数据,见图表一、图表二①图表一、图表二中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中国法律年鉴编辑部编辑的《中国法律年鉴》以及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发布的各年度《中国禁毒年度报告》,并经笔者整理得出。)。据最新报道,2011年,我国青少年吸毒人数已经突破178万[2]。

图表一 全国吸毒人数统计图(1998~1999年)

图表二 全国吸毒人数统计图(2000~2010年)

从各省市的情况来看,在毒品形势最为严峻的广东省,2005年查获了年仅13岁的新型毒品的吸食者[3]。在2006年,该省青少年吸毒比例就已高达70%[4]。在2007~2010年这四年间,该省吸毒人数由11万上升到了24万,且青少年吸毒人数逐年增多,比例居高不下[5]。2010年7月,广东省阳东县公安局在合山镇某酒吧内一举查获年龄在18~22岁之间的新型毒品吸食人员达35名[6]。2010年,浙江省共查获吸毒人员2万多名。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近49%,在所有吸毒人员中,吸食新型毒品人员的平均年龄均不到30岁[7]。2007年,温州市查获的娱乐场所内吸毒人员,35岁以下的占查获总数的81.02%,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8.03%,最小的女孩还不满15周岁。到了2010年,该市20岁以下的吸毒者已达到50%以上[8]。2010年,南京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9100人,其中青少年3500人[9]。2009年,据惠州市禁毒办的调查发现,其辖区内的学校学生吸毒人员达到50人,其中有一所学校就有30多名在校学生吸毒[10]。

(2)我国港澳台地区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A.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在毒品肆虐全球的大背景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吸毒人数一直居高不下。虽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龄人相比,这一数据不是最高的,但禁毒工作仍不容忽视(具体数据见图表三①根据香港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的汇总统计,1997~2004年药物滥用者人数分别为17635人、16992人、16314人、18335人、18512人、17966人、15708人和14714人。按年龄组别计算,其中20岁及其以下青少年药物滥用者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997年 17.9%、1998 年 16.7%、1999 年 15.2%、2000 年 21.9%、2001 年 21.1%、2002 年 16.8%、2003 年 14.0% 和14.4%。近年来,香港21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数迅速增加,吸毒者占总吸毒人数的比例由2003年的14%升至2007年的22%。2006年查获21岁以下青少年吸毒者2581人,2007年查获21岁以下青少年吸毒者2919人,占被呈报吸毒者总数的22%,比2006年增加13.1%。)。

近年来,在香港青少年吸毒者中,几乎所有的吸食者吸食的都是新型毒品,而传统毒品只有少数人员吸食。而且,在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中,有逾1/3的人员同时吸食多种毒品。另外,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大埔区曾在2009年试行“校园自愿验毒”计划。根据大埔区内唯一的滥用精神药物者辅导中心统计,几个月以来接收的求助人数,按年升50%。其中年龄最小者仅11岁,且有1年多的毒龄[11]。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少年吸毒人数所占总体吸毒人数的比重不是特别高。但最近几年,涉嫌毒品犯罪的青少年(特别是16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1岁及以下涉嫌毒品犯罪者所占所有涉嫌毒品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是:2006年为 19.7%、2007年为 51.6%、2008年为49%。而16岁及以下者尤为严重,由2006年的1.3%,迅速上升到 2008年的 7.7%(见图表四、图表五②数据及图表来源于邓玉华:《澳门青少年滥用药物问题的现状、原因及防治》,载《青年探索》2011年第2期。)。

由此可见,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嫌毒品犯罪人员低龄化的趋势不容忽视,这些数据足以唤起人们对青少年涉毒问题的高度关注。

图表三 香港特别行政区吸毒人数统计表(1997~2007年)

图表四 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嫌毒品犯罪人数统计表(2006~2008年)

C.我国台湾地区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在台湾,25岁以下的青少年吸毒人员占总吸毒人数的比重上升较快,由1998年的33.7%上升到2002年的43.6%。根据2005年,台湾大学陈为坚教授的调查结果显示,国中、高中和高职阶段在校学生的滥用药物盛行率分别为:0.77%,0.74%和2.30%。在针对中途辍学与失学青少年的非在校生外展样本调查中,曾逃课与未曾逃课者男性滥用药物盛行率为 11.65%与 2.16%,女性为 8.85%与1.08%[12]。另外,据台湾《民生报》报道,岛内药物滥用人数保守估计已逾40万,最小的瘾君子才8岁。岛内吸毒人数迅速增加及年轻化,已成为台湾社会的一大危机。①参见台情播报:《台湾吸毒人数已逾四十万》,http://www.china.com.cn/ch-haixia/gb/news/taiq/200052901.htm。近期,台湾苗栗县4名中学生,因在课堂上公然吸毒致使其中3人昏倒,引起社会大众一片哗然[13]。

2.国外青少年吸毒问题的现状

根据联合国禁毒署报告,上世纪80年代末,全球吸毒人数为4800万,约占全球人口的1%,到2006年年底这个数字已经增长到了2.54亿[14]。如今,全球吸毒者人数已经超过2.84亿[15]。

(1)美国

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吸毒人数就已达到总人口的10%。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声称,美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消费国,该国共有7200万人服用过毒品[16]。其中,青少年特别是高中生吸毒人数所占比例(数值有所起伏)一直高居全球榜首(具体见图表五②1975~1979年,美国高中生吸毒人数占高中生人数的比例由55.2%上升至65.1%,其中经常吸毒人数由30.7%上升至38.9%。1992~2000年,经常吸毒的高中生所占比例由14.4%上升至24.9%。数据来源于张勇安:《美国吸毒群体的历史嬗变:1970~2000年》,载《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4年第4期。)。

图表五 美国高中生吸毒比例统计表(1975~2000年)

另外,根据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研究报告提供的具体数据,该国14~15岁年龄段的吸毒者占吸毒总人数的10.9%,16~17岁阶段的占17.8%,18~20岁之间的占22.4%,21~25岁之间的占16.3%。上述各项合计,14~25岁的青少年占到吸毒者总人数的 67.4%[17]。

(2)俄罗斯

从青少年吸毒人数来看,俄罗斯的吸毒者人数在20年之内增加了近20倍,而青少年吸毒现象日趋严重。据俄罗斯戒毒机构统计,该国吸毒人数高达35万人,其中60%以上的为30岁以下青少年。在莫斯科,约38%的学生(包括中学生和大学生)尝试过毒品[18]。目前,俄罗斯有周期性吸毒者约650万人,其中有400万年龄在11~24岁的青少年。截止到2011年,俄罗斯吸毒人数已跃居世界第三位[19]。

从男女吸毒比例来看,2001年俄罗斯吸毒群体中,男性占83%,女性占17%。但近几年,女性吸毒者人数显著增长,比例迅速提高[20]。

(3)其他国家

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英国仅有300多名吸毒者。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瘾君子的比例已超过总人口的10%,且向校园快速蔓延。1995年,英国前内政部国务大臣迈克尔·福赛思表示,每6名14~15岁的孩子中就有1名承认吸过毒[21]。

据泰国卫生部统计,截止到2011年,泰国的儿童与青少年吸毒人数在6年中增长129倍。在该国吸毒总人数中,11%是学生。他们以吸食新型毒品为主,冰毒最多,其次是大麻和吸入剂。另外,有1/3的戒毒者年龄介于18岁到24岁之间[22]。

据日本内阁府统计,1994年,因吸毒犯罪被逮捕的高中生人数为42人,到了1995年增加到了93人,1996年则达到创纪录的220人。2005年因涉嫌违反毒品取缔法而被逮捕的403人当中,青少年占到了 70%[23]。

可见,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在肆虐全球的同时,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毒品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和各地区所面临的共同敌人。

(二)青少年吸毒问题的发展趋势

由于新型毒品具有传统毒品所不具有的特殊性,①新型毒品的特殊性表现在:1.新型毒品是一种娱乐性毒品,容易被打上“时尚”的标签;2.新型毒品合成容易,价格较低,获取渠道多样化;3.新型毒品缺乏明显的戒断症状,容易使人放松警惕。而这些特殊性既是引诱青少年对其进行吸食的主要原因,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高危因素。随着青少年吸毒人数的逐年递增,这一群体的吸毒问题呈现如下趋势:

1.低龄化趋势明显

对于毒品,我国一向明令禁止。因此,毒品及其相关的涉毒行为(制毒、贩毒、吸毒等行为)一直都被笼罩在神秘的氛围之下。好奇本是人类的天性,对于神秘的毒品,人们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其诱惑。而那些心智不够成熟的青少年群体极易成为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消费的主力军。随着新型毒品以及衍生品的日益增多,吸食者的年龄正呈现低龄化快速发展趋势。

在20世纪,大多数吸毒者初次吸毒的年龄在35岁左右。但如今,低龄吸毒者人数剧增。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资料表明:在最近查获的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中,平均年龄不到30岁,比吸食海洛因的人员年龄低了5岁左右,且这一差距正在被持续拉大。以“90后”吸毒人员为例,2008年公安机关掌握的有1.7万人,2009年迅速增至3.7万人,1年内增长115%[24]。在这些数据面前,“90后”的青少年甚至“00后”的儿童在吸毒大军中显得异常扎眼。这些处于求学年龄的青少年和儿童,因为各种原因而沾染上毒品,其前景十分令人担忧。但为何吸毒者低龄化趋势不可阻挡?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2.女性吸毒人员快速增多

本文中的数据不断显示,女性吸毒人员的比例正在快速上升,大有赶超男性吸毒人员的趋势。

首先,从心理因素来看。女性较男性具有更强烈的虚荣心,且内心更为敏感和脆弱。特别是年轻女性,她们对时尚的追求与生俱来,更容易受到外围气氛的感染,认为吸毒是一种“时尚”的行为。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指引下,她们极易成为毒品的潜在消费者。另外,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那些处于青春期的女性。青春期是她们生理和心理最为敏感的时期,若遇挫折容易自暴自弃,加之有限的是非辨别能力,很容易使得她们误陷毒品泥潭。

其次,从经济因素来看。众所周知,购买毒品需要大量毒资。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女性吸毒人员都是富裕人群?答案是否定的。通过观察,我们得知整个女性吸毒群体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即一种吸毒女性,她们是处于社会上层的富裕阶级。这些上层社会的女性,不仅有富足的金钱去购买毒品,而且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打发。她们流连于丰富的都市夜生活之中,很容易沾染上自认为“时尚”的毒品。如演艺界中某些女性明星(较为著名的案例有萧淑慎、安雅以及日本的酒井法子等)就属于这一种。另外,还有一种吸毒女性,她们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阶级。这些下层社会的女性,可能是来自于破碎的家庭,可能是出于离异等情况。她们的人生遭遇了重大挫折,心理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希望借助毒品来麻醉自己。很多这样的女性正是出于筹集毒资而沦为妓女或女性罪犯。

3.吸毒行为的集群性

集群性,是指某些动物,或在动物生长的某一阶段,或在一定外界条件下所形成的高度群集习性。②参见《百度百科·集群性》,http://baike.baidu.com/view/3854529.htm。由于新型毒品是一种娱乐性毒品,其很容易被打上“时尚”的标签。吸食新型毒品的多为盲目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他们往往认为摇头丸、K粉等是“兴奋剂”、“镇定剂”,其衍生物和替代物也不是毒品,而是“时髦的消费品”。而有些公共娱乐场所为了迎合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需求,不仅提供吸毒场所,而且提供毒品和吸食工具,甚至直接参与毒品的贩卖。这些不良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参加集体性娱乐活动的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任由他们滑向毒品的深渊。

在通常情况下,集群性的吸毒行为会发生在固定的社交圈中,该社交圈中的人员之间相互熟识和了解。但是,这种基于吸毒行为而表现出来的特殊集群性,也可能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因此,吸毒有集群性的趋势,但并不以吸毒行为人的相互认识为前提。据统计,97%以上的人第一次吸毒都是受朋友“邀请”,并且被特殊的氛围所迷惑,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尝试吸毒。

三、青少年涉毒的原因

(一)客观方面

1.家庭环境

首先,家庭关系的冷漠与疏离。研究人员发现,两类家庭中的青少年吸毒率最高:一种是家庭关系紧张,动荡不定,经常发生激烈冲撞和矛盾的家庭;另外一种是成员关系松懈,或已经分裂成残缺的家庭,成员之间漠不关心[25]。

父母冲突或是离婚是家庭关系出现冷漠和疏离的原因。在这两种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大多数都会因为无人关心而产生自卑的心理。据统计,我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这组冰冷的数字告诉我们,有很多孩子已经失去了温暖的家庭。①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中国民政部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2010年前两个季度,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多达84.8万对,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最重要的是,这个数字已经是连续7年递增了。参见《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亟须树立正确婚姻观》,载2010年10月05日《中国新闻网》;《中国离婚率走高引全球关注》,载2010年10月24日《华西都市报》。另外,在重组的家庭里,有些继父母对子女不能平等对待,致使一些青少年离家出走,流落社会,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情况令人担忧[26]。

其次,高压的家庭环境。望子成龙是家长对孩子的美好期望,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家长会主动地去关注孩子的兴趣与能力。升学是衡量学生能力的标尺,大量的辅导班也因此应运而生。很多家长为了让子女挤上升学的独木桥,给本已不堪重负的孩子又额外地增加了很多学习上的负担。这无论是对青少年的生理健康还是心理健康都产生了极大的副作用。难以忍受的高压环境,使青少年变得无助和惶恐,也最终将他们逼出了课堂和家庭。

再次,家长的不良示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以家长的不良示范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如家长的暴力行为会让青少年养成反社会的行为;家长的冲突或离异,不仅会使子女形成扭曲的婚恋观,而且会使其性格变得孤僻和自闭;家长的利己行为会使子女的社会道德观发生偏离;家长的吸毒行为会对子女的吸毒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其中母亲的影响会比父亲更大。另外,父母无止境地去满足子女的物质欲求,也是促使子女走上吸毒道路的祸根之一。

2.社会环境

首先,制度环境的欠缺。我国的教育制度改革已经推行多年,但收效甚微,入学和升学等难题一直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学龄青少年被现有的教育制度压得透不过气,“素质教育”甚至让他们的书包越来越重,教育质量也是大打折扣。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然而,毕业即失业的现实难题是无法回避的。就业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不少青少年在拥有大量闲暇时间的同时,又无法得到正确引导,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盲目地追求高消费和冒险刺激的生活方式,以此来缓解压力。因此,制度环境的欠缺不仅对青少年的教育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其健康成长甚至社会稳定都具有一定的潜在威胁。

其次,文化环境的污染。随着国门的打开,封建迷信、血腥暴力以及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也乘虚而入,对我们淳朴的文化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现阶段,我国的文化管理与建设速度远远落后于国家的经济建设与发展。社会建设重心的严重失衡以及文化管理部门的决策失误,使得低俗文化被大肆宣传。加之,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使得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对现有的文化环境缺乏辨别和判断的能力,他们盲目地崇拜金钱,向往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有的更是迷失在毒品之中。所以,文化环境的污染也是导致青少年沾染毒品的原因之一。

再次,道德环境的恶化。随着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我国原有的那种稳定而差别不大的社会结构被逐步瓦解,使得原有的价值观体系被相继打破,道德环境日渐恶化。经济上的富足无法弥补人们精神上的匮乏,自律性的缺失强烈地冲击着传统的道德观念,自身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极速滑坡。正由于道德环境的恶化,加之有些青少年是非观念模糊、自控能力差,容易受到毒品和毒贩的诱惑成为迷途羔羊,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主观方面

1.对毒品的认识不足

很多吸毒者在身染毒瘾之前都普遍认为,凭借自己的控制力能够对抗毒瘾。青少年吸毒者不仅对自身控制力过于自信,而且对自己对毒品性质的认识也过于自信,同时对法律关于毒品的有关规定的了解也很不全面。

一方面,与以往传统毒品相比较,新型毒品在停药后不会出现类似海洛因那样的严重身体戒断症状。因此,吸食者很容易认为新型毒品是没有成瘾性的。而且多数吸食者都坚信,即使吸食了新型毒品,凭借自己的意志力也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因此,很多青少年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导致判断上的失误,进而盲目吸毒,并天真地认为,吸食行为是不会给身心造成损害的。例如,有的女性青少年为了减肥而吸食毒品,其无知程度令人惊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吸食者平均在滥用毒品八九次时就会出现成瘾症状,且精神依赖性较强,成瘾速度快[27]。

另一方面,我国的禁毒教育工作还很不到位,这使得绝大多数吸毒青少年不能全面地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国家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这些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吸食新型毒品不仅不是违法行为,而且也不会诱发犯罪行为。如今,世界的多元化发展和一体化趋势,使青少年可以接收到各种信息和新鲜事物,但社会控制力的减弱以及青少年是非判断能力的不足,使得他们极易受到不良信息和事物的影响,甚至沾染毒品,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青春期的逆反心理

新奇的事物对人类有着天然的吸引力,越是神秘的事物,越是被禁止的东西,人们就越想去了解和尝试,对于青少年也同样如此。几乎所有的青少年都是出于好奇而去尝试吸烟、饮酒或是赌博的。但更多的吸毒青少年则是因为遭遇挫折后,在逆反心理的作用下,将上述问题行为进行强化,希望借此发泄自己的情绪或是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甚至羡慕。逆反心理,是指因情绪影响而做出的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反的行为的心理表现,此种心理在青少年毒品犯罪中最为普遍。据统计,在18周岁以下和18~25岁两个年龄段中进行调查,具有此种心理的人员高达 57.1%[28]。

另外,据一项对60名女性吸毒原因的调查,6.6%的吸毒者是在逆反心理情况下染上毒瘾的[29]。可以说,逆反心理是促使青少年走上吸毒之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3.心理承受力的不足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学生的学习压力普遍过大。虽然我国一直在进行教育体制改革,但是各项配套措施的缺乏,使得学龄青少年的学习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加大。沉重的学习负担加上家庭关系的冷漠、师生关系的紧张、升学的压力、失业的彷徨以及待业的困惑等因素,使得许多心理承受力不足的青少年选择了一条歧路,他们试图用毒品来麻醉自己,以缓解心理压力。

四、青少年涉毒的危害

青少年犯罪的高危因素很多,诸如内在的各种成瘾行为(网络成瘾、性成瘾、赌博成瘾、吸毒成瘾等),以及外在的不良的经济制度、文化体制等社会环境。但是,毒品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可以说是最为深远的,它不仅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对自身的危害

新型毒品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一旦上瘾便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戒断症状难以消除。多数青少年是在盲目追求时尚的情况下吸食新型毒品的,而对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新型毒品不仅会对其身体造成严重摧残,而且对其心灵也会造成巨大伤害。具体来说,新型毒品的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型毒品对人体生理机能产生极度破坏。一般来说,新型毒品通过对中枢神经进行强烈的刺激,使人体达到亢奋状态。然而,过度的生理兴奋会消耗大量的体力并使得免疫功能降低,长期服用将诱发严重的心脑疾病,并容易造成后代的智力低下和身体畸形。同时,吸食者自身也面临着毒品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如冰毒会严重损害吸食者的心脏以及大脑组织,极易导致吸食者死亡[30]。

其次,新型毒品会引发精神障碍甚至心理变态。新型毒品吸食者最突出的精神障碍表现为幻觉和思维障碍。如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吸食者会产生强烈的幻觉,并容易引发精神分裂症。K粉则是一种静脉全麻药,会导致神经中毒,进而记忆力减退,引发思维障碍。另外,还有一些吸食者会因长期吸毒而导致道德沦丧甚至出现变态心理。

(二)对社会的危害

青少年吸毒助长与刺激了毒品犯罪。据报道,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毒品不断腐蚀着无辜青少年,使他们陷入吸毒、贩毒和其他违法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天津市河西区有一名14岁的小学生,为了“以贩养吸”,以每次5元钱的价格帮助毒贩运毒,是天津市首例小学生贩毒案[31]。还有些青少年吸毒人员为了筹集毒资购买毒品,公然实施抢劫、抢夺、盗窃。在毒品问题严重的地方,男性吸毒者中80%兼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者中80%从事卖淫活动[32]。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与青少年吸毒行为相伴相生的是高危的性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艾滋病等潜伏危险。由吸毒而引发的这一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同样十分重要且不可忽视。

五、青少年吸毒问题的防控对策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控制,并积极开展多项国际禁毒合作,先后加入了3个国际禁毒公约。①1985年,我国加入联合国《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该公约将管制范围扩大到天然麻醉原料的种植,包括鸦片、大麻和古柯。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制定国内立法,将非法种植、生产、制造、提炼、销售等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的缔结背景是国际上滥用苯丙胺等兴奋剂、乙酸胺等幻觉剂以及安眠酮等安眠药的情况日趋严重,致使许多人吸毒成瘾,危及健康。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对32种迷幻剂实行严格的管制)。1989年,我国加入联合国《1988年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该公约缔结于国际毒品犯罪日益猖獗且与恐怖主义等有组织的国际犯罪紧密结合的背景之下。该公约要求每个缔约国都必须建立检查制度,检查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的情况;在国际合法贸易中,实行估计制度、进出口批准制度和报告制度,以控制该类物品的国际贸易)。我国立法机关根据加入的这些国际公约中所要求的内容,在国内立法上对毒品的规制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①如: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专门的禁毒单行法律——《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禁种”,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禁吸”。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对青少年吸毒问题依然不够重视,对其所采取的防控措施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如果一个国家任由毒品侵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忽视由吸毒所引发的青少年犯罪行为,那么,这个国家的未来将是没有希望的。所以,我国要加强对青少年吸毒问题的重视,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采取多维防控措施,以此来防范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一)宏观的预防措施

1.社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在社会转型时期,健全和完善社会制度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重大意义。对于防范青少年涉毒行为,防控青少年违法犯罪,制度建设也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教育是前提,法治是保障。首先,应加快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推行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构建职业教育体系,解决入学、升学的难题;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教育保障水平。以此一系列的措施来正确引导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其次,应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制度体系。青少年本是弱势群体,如何给予他们特殊的法律保护,防止他们的权益被侵害是当前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在此基础之上,我国还应该完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杜绝青少年(特别是女性青少年)因为就业或生计上的困难而孤立无助、自暴自弃,并错误地借助违禁药品甚至毒品来麻痹自己,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社会环境的净化和治理

社会环境可以分为社会大环境和社区小环境,社区小环境既是社会大环境的基础,也是社会大环境的反射。为了防控青少年吸毒行为的发生和发展,我们可以分别从社会大环境和社区小环境入手。

首先,在净化社会大环境方面,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阻断青少年获得违禁药品甚至毒品的渠道。第二,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工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为此,我们不仅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防控他们的吸毒行为,更要对他们因吸毒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矫治和改造。第三,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实行文化传播的分层管理,杜绝成人社会对青少年的过度影响,以此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其次,在治理社区小环境方面,也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毒品教育和防范工作,提高青少年对毒品以及吸毒行为的认识,并为已经沾染毒品的青少年提供帮助,在专业人士的辅导下帮助其进行戒毒。第二,加强社区管理,防止社区内青少年结交不良群体,因吸毒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社会道德的重建与创新

道德是维系社会存在、减少社会摩擦、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基础。我国国民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的极速滑坡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提高社会成员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抑制和消除其不良的社会需求,这需要国家重建社会道德体系,加强国民的社会责任感。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在与社会共同前行的道路上,他们要对传统美德进行吸收保留,警惕道德失范,摒弃道德冷漠,并适时地积极建立新的道德观。针对青少年吸毒,我们不仅要大力推行“德善教育”,而且要促进道德规范的继承与创新。在通过帮助青少年重建高尚的道德观的基础上,激发他们的道德约束力,防控毒品对他们的侵袭。

(二)微观的预防措施

1.自我预防

自我预防,是青少年为减少自身被侵害的可能,而采取的一系列的自我保护措施。为了防止毒品的侵蚀,青少年应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预防:首先,青少年在提高自身内在抗逆力的同时,需要找到符合个性的发泄渠道以排解内心的积郁,避免毒品乘虚而入。其次,青少年需要提高对人和事物的识别能力,以及分辨是非对错的能力,构建外在良好的社交圈,为其身心健康打造一个良好的微环境。

2.家庭预防

一个健康的家庭在青少年形成健康心理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防范和杜绝青少年吸毒现象,就必须从家庭这个小单位入手,推动并深化“责任家庭”建设。

防控青少年沾染毒品要做到如下几点:首先,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家长都应给予子女更多的关注,不要给他们制造过大的压力;尽力赢取子女的信任,并有意识地引导他们选择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其次,家长要以身作则,拒绝沾染吸毒恶习,防止子女效仿。再次,对于有吸毒行为的青少年,家长不能逃避自身责任,放任子女的吸毒行为。对此,家庭内部应首先达成治理共识,在此基础之上积极配合戒毒机构,共同帮助青少年戒除毒瘾。

3.学校预防

由于在校生吸毒问题突出,学校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来防控青少年吸毒现象。首先,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能力。在精神文明的指引下,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其次,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使教师与青少年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减少被忽视现象的发生,将青少年的吸毒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再次,优化校园环境,这包括维护良好的校内环境和净化校园周边的环境。维持良好的校园环境,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状态,共同努力减少摩擦的发生,避免吸毒现象在校园中的蔓延和发展。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需要学校和公安机关通力协作,防范社会不良风气入侵校园,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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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isk Factor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it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

KANG Jun-xin,XIE Jing
(Wuhan University,Wuhan Hubei China 430072)

Drugs,drug derivatives and drug substitutes are constantly renewing and booming in amultitude of ways.They spread to different social strata and become rampant.Adolescents,as the largest consumer groups of new forms of drugs,are inevitably affected.To keep young people away from tremendous harms of new drugs becomes an important topic in the research of criminology.

Juveniles involving drugs;Juveniles committing drug-related crimes;New types of drugs

C913.15

A

1008-2433(2012)02-0030-08

2011-12-26

康均心(1968—),男,湖北沔阳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夏 婧(1981—),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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