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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辖市城区警务改革中民警思想动态调查分析

2012-08-15郭柏林宋平章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警力公安局警务

郭柏林,宋平章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 450046)

河南省辖市城区警务改革中民警思想动态调查分析

郭柏林,宋平章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 450046)

2010年11月河南全省展开了省辖市城区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这是全国首次全省范围的此类改革。对于本次改革,基层民警普遍认为改革比较成功、个人利益在改革中得到较好实现。对“一警多能”、警力下沉、个人利益实现和保障等问题,在工作上如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待更深入地思考。

河南警务改革;警力下沉;民警思想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复杂,社会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公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基层警力配置一直比较薄弱,难以适应当今社会治理的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2010年初河南省公安厅做出了撤销省辖市公安分局,市局直管派出所,警力下沉,建立扁平化警务指挥运作系统等重大的警务改革的部署。在新乡、商丘等市进行试点获得一定经验后,2010年年底全省18个省辖市全面展开此项改革。由于是在全国首次全省范围内开展这样的改革,此举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甚至引起一些国外研究警务问题学者的关注。半年过去了,这项改革是否成功?作为这项改革的主体——一线公安民警对改革的评价如何?改革中民警有哪些思想问题应引起决策者的注意?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于2011年7、8月份,通过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到南阳、鹤壁和开封三市公安局所辖的城区派出所,就警务体制改革问题和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思想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据此提出一些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警务改革健康发展的建议,供有关领导和关注河南警务改革的专家学者参考。

一、对在本次改革中基层民警思想动态调查的概述

在这次调查走访中,我们发放了调查问卷420份,共有南阳、鹤壁和开封3个省辖市的10个城区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参与了不记名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33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8.8%。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从答卷民警的年龄层次上看,18至30岁年龄段82人,占24.7%;31至40岁年龄段125人,占 37.7%;41至 50岁年龄段 74人,占22.3%;51至60岁年龄段27人,占8.1%;年龄不详28人,占8.4%。从性别上看,男性172人,占51.9%;女性 33人,占 9.9%;性别不详 126人,占38.0%。从政治面貌上看,中共党员284人,占85.8%;共青团员 14人,占 4.2%;其他 33 人,占9.9%。此次问卷调查基本覆盖了南阳、鹤壁和开封三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各个警种的民警,其中受访的刑警64 人,占19.3%;治安警57 人,占17.2%;社区警75 人,占22.6%;交巡警74 人,占22.3%;机关警23人,占6.9%;其他警种34人,占10.2%。从现任职级上看,受访的副处级干部3人,占0.9%;科级干部15人,占4.5%;副科级干部52人,占15.7%;科员205 人,占 61.9%;办事员38 人,占 11.4%;其他18人,占5.4%。普通民警占受访对象总数的78.7%。此次调查内容涉及广大民警对警务体制改革的总体评价和个人对警务体制改革的感受两个方面,基本反映了基层民警的思想状况。除问卷调查外,我们还与三个省辖市市局机关干部、参与问卷调查的部分派出所领导和民警,围绕警务改革出现的思想问题进行了座谈。相比参加问卷调查的民警而言,参加座谈会的民警大多为市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改革后派出所的所队领导,他们不仅是改革的亲历者,又是改革一线的直接指挥者。他们自身饱尝了改革的酸甜苦辣,对他们领导下的民警的思想动态也多有了解。特别是我们在进行该项调研时,正赶上全国公安机关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为主要内容的“清网行动”。我们每到一地,听到最多的话题就是当地公安机关追捕逃犯的战况。所以,我们也将所要调研的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情况作为观察民警思想状况的一个参照点。

二、基层民警对警务改革的认同度高,认为改革效果好

(一)民警认为警务体制改革很成功

从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广大民警对警务体制改革给予了较高的认同。认为改革很成功和比较成功的民警占比较大。如开封市公安局108名接受调查的基层民警中,有13人认为改革很成功,占比为12.0%,认为比较成功的有47人,占比为43.5%,即有55.5%的民警认为改革是成功的。鹤壁市公安局有113名基层民警参加了问卷调查,有18人认为改革很成功,占比为15.9%,认为比较成功的有50人,占比为44.2%,即有60.1%的民警认为改革是成功的。南阳市公安局有101名基层民警参加了问卷调查,认为改革很成功的有37人,占比为36.6%,认为改革比较成功的有 46人,占比为45.5%,即有82.1%的民警认为改革是成功的。那么,改革后的实际效果如何呢?三地民警都认为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如开封市公安局有10.1%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提高很大,有45.3%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有所提高。鹤壁市公安局有16.8%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提高很大,有21.2%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南阳市公安局有50.4%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提高很大,有35.6%的受访民警认为工作效率有所提高。由此可见,改革的目的基本达到。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过去基层派出所条件艰苦、工作繁忙,民警都不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工作两三年后就千方百计地找门路、托关系,想方设法调到市局机关,民警流动快,刚培养成为业务骨干,正需要他时却调走了,剩下能力相对较弱的民警从事执法工作,工作效果和执法质量大打折扣。改革后,很多地市公安局制定了一系列解决基层派出所政治、经济待遇的优惠政策,投资改善了派出所办公、生活条件,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使得一大批市公安局、分局的优秀民警、业务骨干自愿报名到基层或农村派出所工作,实现了骨干回归,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业务骨干的回归、下沉,直接的效应是工作效果和执法质量提升,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大减少。我们在鹤壁市公安局九州派出所调研时,正逢该所布置警力投入激烈紧张的“清网行动”。得知该所专门制定了《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大鹏战役实施方案》,并在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开展了三次为期24小时的集中行动,便对几个参战民警进行了询问。据他们介绍,三次行动中所领导亲临一线,参战民警斗志昂扬,参战单位全力以赴,采取了设卡盘查、场所清查、寻踪抓捕等多项措施,向各类在逃人员发起了强大的攻势。当然,这种大规模集中行动主要用意是制造声势,对在逃人员或其亲属形成震慑,他们大量的工作还是放在规劝、追捕等具体的环节上。这些民警告诉我们,在新的警务机制下,他们很愿意干出成绩来,按照省公安厅制定的“一名分包领导、一套行动方案、一个抓捕小组、一项保障机制、一份逃犯档案”的制度,民警纷纷要求加入到各抓捕小组,并且已经取得比较好的战绩。我们离开鹤壁不久接到该所传来的追逃战报,截止到8月20日,该所共抓捕在网逃跑嫌犯28人,其中仅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者就有23名,占归案在逃人员总数的82%。据后来鹤壁市公安局有关领导透漏,九州派出所的追逃战绩在鹤壁还不是最突出的,我们曾经调研过的该市金山派出所,截止10月20日在逃嫌犯落网率达到93.75%,位居全市第一。正因为有九州、金山这样的公安基层实战单位乘借着警务改革的东风,科学组织下沉到基层的精兵强将,才使河南省的“网上追逃”行动获得相当大的成绩。我们认为,这样的战绩发生在警务改革之后不是偶然的,它从一个侧面证明警务改革是成功的。

(二)大多数民警认为改革后对警务工作比较适应

改革后,基层派出所对新警务模式是否适应,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民警对新工作岗位的认知,关系到民警的工作态度,更关系到所辖地域的一方平安。这次警务改革,是将原有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三级警务管理体制,转变为市公安局——派出所两级管理体制,撤销区公安分局这一中间环节,将其与辖区内的各个派出所整合为几个大派出所,由市局统一指挥领导,市局和原来的分局警力大量派往派出所,实现警力配置的下沉。即派出所民警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力,实行多警联动,分包社区、进驻社区,把派出所的各项职能都落实到所辖的社区,使群众诉求得到更迅速的解决。一有警情,情报马上上报到市公安局,市局作出决策立即下达有关派出所和相关的专业支队,所队结合很快就形成攻坚队伍。这种模式,就是学者们所说的扁平化警务指挥系统。

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民警对这种运作模式是比较赞同的。如开封市公安局有25.0%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派出所对警务工作很适应,有42.5%的受访民警认为比较适应,两项合计为77.5%。鹤壁市公安局有25.6%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派出所对警务工作很适应,有30.9%的受访民警认为比较适应,两项合计为56.5%。南阳市公安局有39.6%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派出所对警务工作很适应,有39.6%的受访民警认为比较适应,两项合计为79.2%。在调查中,我们对新组建的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进行了走访。该大队所在的派出所位于城乡结合部,大队组建时成员分别来自原交警支队一大队、原特巡警支队和原宋河分局,虽然多数成员来自市局的交警和特巡警部门,但警务模式已经与原来大不相同。众所周知,原警务模式下交警管街道交通、巡警管街面控制。新模式实行交巡合一,必然带来截然不同的工作内容。宋门派出所根据辖区情况确定了交巡警“五个为主”警务模式,即:早上7时至13时以道路交通管理为主,13时至21时街面治安案事件高发时段以道路治安防控为主,21时至24时以查处交通酒驾为主,24时至次日3时小区盗窃类案事件高发时段以社区防控为主,次日3时至次日7时以省、市级主干道道路管理为主。据我们访问的民警讲,这样的警务模式把他们长久形成的工作思路全部打乱了,开始时很不适应。所领导提出了“阳光心态、快乐工作”的理念,逐渐驱散民警心头的阴霾。大多数民警都能够主动探索新的工作规律,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在较短时间内熟悉和喜欢上了新的工作。据开封市有关部门调查,警务改革以来,宋门派出所辖区群众街头见警率提高300%,接警数下降50%,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40%和26% ,平均出警时间缩短40%,现场调解率达到84%,报警人对交巡警的满意率达到99%。开封市局刘玉虎局长称赞该所交巡防大队是“和谐警营建设的典型,一警多能的典型,干事创业的典型,执法为民的典型”。

(三)民警认为改革后警力得到下沉,战斗力提高

有关资料显示,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我国则是万分之十三左右,而河南省只有万分之八左右,人均警力在全国倒数第二。警力与城市人口的比例,西方国家平均是1:300,我国一些地方低至1:1250,河南省除省会郑州稍高之外,其它省辖市都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我省公安机关不仅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问题,更存在着基层警力尤其不足的问题。警务体制改革后,这种状况是否得到改善呢?调查显示,南阳市公安局有高达72.2%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警力有较大幅度的下沉。以南阳市公安局青华派出所为例,改革前,该所现辖地域归青华、潦河、陆营、英庄4个派出所管理,却仅有正式民警21人,除去所领导8名和4名内勤,真正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仅有9人。改革后,通过实施撤销公安分局、精简市公安局机关、鼓励民警下基层等措施,使派出所警力达到了49人。原来的每个派出所成为中心所的一个实战综合执法大队,所领导和警务综合室民警加起来只有5人,在一线执法岗位工作的民警达到了44人,是原来的3.89倍,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难题。基层民警的值班频率由过去常年的两班倒变为四班倒,身心压力得到缓解。同时,基层一线民警看到过去机关民警和科所队长等领导都同自己一样摸爬滚打,心理得到平衡,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警力的集约化,也使得快速集结警力、整体作战成为可能。2011年1月20日,南阳市公安局青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位于潦河镇的正大集团被100多人围堵,造成南邓公路堵塞,企业无法生产。该所迅速指令附近6辆巡逻车辆前往处置,5分钟内集结了20余名着装整齐的民警,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很快恢复了生产秩序。

改革前,市公安局的警务指挥、警令传递从市局到分局再到一线民警,在分局环节大体就要经过局长、主管副局长、大队长、派出所长、民警,很多战机就贻误在命令层层传达的过程中。公安部孟建柱部长提出了人向基层走、经费向基层流、装备向基层配、干部从基层出的改革要求,目的就是把最基层的公安组织做强做大,减少指挥层级,加快命令传输速度,提高警务效率。河南的警务改革实现了孟部长的这个目标。改革后,河南公安机关实行了市公安局、派出所两级管理体制,减少了层级和环节。指令传递只需要经过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长、队长3个层次,即决策层、组织层和执行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上级与基层之间的行政层级减少了,但上下级感情距离却缩短了,形成了一种亲密、信任与默契的工作关系。同时,派出所各大队之间由互不隶属到亲密协作,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能够在派出所的统一指令下,快速反应,迅速集结。

警务体制改革,也使警民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调查走访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广大群众对人民公安的工作参与的热情比较高,对派出所和公安局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基层民警对此有深切的体会,如开封市公安局和鹤壁市公安局分别有49.0%和54.8%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警民关系比改革前好或有所改进,南阳市公安局有80.1%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警民关系比改革前好或有所改进。我们接触到的一些群众反映,这次改革把很多有本事的人都派到我们身边,派出所民警多了,办事更方便了,有事一报警马上就来这么多民警,案子很快就破了,以后生活会更踏实、更放心了。

三、基层民警认为警务体制改革后,工作环境变好了,待遇提高了,风气更正了

(一)基层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环境有了改进

调查数据显示,开封市公安局和鹤壁市公安局分别有59.2%和49.5%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环境比改革前好或有所改进,南阳市公安局有86.1%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环境比改革前有很大的改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这样一种情况,改革后的派出所机关多数都设在原来比较大的派出所内,办公场所紧张,条件比较简陋。但是,民警为什么会认为改革后单位环境有了改进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询问一些所领导和普通民警,他们的主要答案是:得益于派出所经费来源的改善。他们认为,改革后经费保障较为充裕,经费效益提高了。改革前,市局和分局首先要留下足够的经费保障机关运转所需,派出所应得办公经费往往被截留。基层派出所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皇粮不够吃杂粮”,很多派出所所长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化缘筹款”上,对外欠账较多,队伍也时常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改革后,各地市公安局坚持基层至上的原则,采取“所财局供”的形式,市财政直接把办公经费拨付到派出所账户上,在全局性的重点建设项目、装备采购和重大活动上,由市公安局统一支付,同时积极协调与辖区党委、政府的关系,加大对派出所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派出所可根据各大队的工作需要,适当对经费紧张的大队予以调剂倾斜,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基层民警认为改革后待遇提高了

任何改革都是利益的调整,警务改革也不例外。河南警务改革在设计中就关注到基层民警的切身利益,推行中各地市大多都注意到如何实现和保障这些利益。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地市加大了从优待警措施的力度,想方设法提高民警的职级待遇。普遍的做法是,改革后的派出所作为市公安局的直接派出机构,受市公安局的领导和指挥,其级别高于大部分市公安局直辖部门,与市局的主要部门同级。这样一来,派出所副科级以上的领导职数大大增加,提高了相当一部分民警的待遇。与此同时,各地市公安机关为鼓励民警在基层派出所、尤其是农村派出所扎下根、安下心,纷纷出台大量的从优惠警的措施,让基层民警的利益得到实现和保障。如南阳市公安局制定了“先农村、后城区、先基层、后机关”等一系列倾斜农村派出所和市区基层派出所的政策,在晋职晋级、立功受奖和执勤津贴发放等方面都优于机关民警。特别是市公安局党委积极协调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使长期影响民警积极性的干部职数和职级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为解决农村派出所民警的后顾之忧,该市公安局党委提出要“把农村派出所打造成新警入门的训练场,干部快速成长的摇篮”,建立了农村派出所和城区派出所民警轮岗交流制度,在农村工作3年至5年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交流到城区工作,使农村派出所民警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看到了希望和目标,工作积极性更高了。调查数据显示,各地市公安民警工作态度较之改革前,有新的变化,如开封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分别有84.2%、63.7%和81.1%的受访民警认为自己目前的工作态度是积极或比较积极的。总体上来看,大多数民警是积极拥护和参与警务体制改革的,也说明警务体制改革得到了广大民警的支持。

(三)基层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人际关系简单了,干事创业的气氛更浓了

如开封市公安局和鹤壁市公安局分别有51.8%%和50.0%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人际关系比改革前好或有所改进,南阳市公安局有78.2%的受访民警认为改革后单位内部人际关系比改革前有很大的改观。内部环境好了,外部环境也变好了,各基层派出所激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我们知道,改革前各城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所由于地域面积、警力等的不同,很难在一起开展竞争评比。改革后,各地市公安局按人口、治安状况复杂程度,设置了规模、大小相当,内设机构统一、警力分配均匀的派出所,在所与所、队与队之间形成可比性很强的竞争平台。在执法工作中,形成了明争暗赛、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性机制,有效激发了内部活力。同时,一些公安局党委响亮地提出了“让吃亏的人吃香,让有绩的人有利,让有为的人有位,让真心干活,又能干出成效的人有奔头、有出路、有前途”的用人导向,营造出了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基层民警减少了心理负担,“凭实绩论英雄,靠实干得实惠”成为大多数干警的共识。反映在职业满意度上,数据显示,开封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分别有67.3%、51.3%和74.2%的受访民警表示,对现有工作岗位满意或比较满意。

四、几点思考

(一)河南警务改革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组织管理条例》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设置”第六条规定:“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即地市则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管理体制。这次河南警务体制改革把三级管理体制改革为二级管理体制,使大量警力下沉,扩大了派出所和派驻基层社区一线民警的比例,让一线警察根植于社区,实现警民一体及时互动,契合了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即把社会管理的关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并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增强了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通过改革,打破了基层警种配置的单警状态,实现了基层民警集交警、巡警、治安警、刑警的“四警合一”。“一警多能,综合执法”,构建了基层民警收集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服务群众于一体的新型的警务集合体制。直接的效应是,一线基层警力多了,街面的见警率大幅增加,接处警效率大幅度提高。由于实行两级指挥、点对点的领导,一些地市民警的出警速度由过去的5分钟缩短为3分钟。

(二)改革中广大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调查显示,开封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三地党员对改革能够“积极投入”占比分别为65.5%、55.1%和71.1%。在“领导号召而投入”选项下,占比分别为 26.2%、31.5% 和 23.9%。两项合计占比分别为91.7%、86.6%和95.0%。科级以上干部对改革是什么态度,是广大民警关注的问题之一。调查数据表明,开封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三地科级以上干部,对改革能够“积极投入”占比分别为 58.8%、57.6%和71.4%。在“领导号召而投入”选项下,占比分别为11.8%、27.0% 和 28.0%,两项合计占比分别为80.6%、84.6%和 99.4%。由此我们发现,在这次我省警务体制改革中,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省厅、市局的号召,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改革的大潮之中,特别是各市局党员领导干部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带领广大干警改革的主心骨。他们深入改革的第一线,在所负责的辖区,特别是改革难度大、问题最集中的地方,深入到广大民警之中,倾听他们的诉求,反映他们的心声,了解基层民警想什么、要什么、盼什么。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解决他们的需求。对基层普通警察,能够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做他们的贴心人,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警增强改革的信心,战胜各种困难,最终渡过了改制的难关,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警务体制改革的成败在于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现代警务管理的核心也是“以人为本”。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公安队伍管理应该把公安民警放在第一位,注重对民警个体心理、行为的深入研究,采取各种激励手段去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传统的以监管、控制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模式,将最终被“以人为本”为特征的现代警务管理所取代。所以,“从优待警”不能仅仅停留在宣传和喊口号上,更应该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此次警务改革,广大民警参与的热情高,并对后续改革充满了期待。调查数据显示,开封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和南阳市公安局三地干警,回答改革应“尽快深入开展”和“巩固后再深入”两个选项,占比分别为62.0%、50.4%和96.0%。从年龄段上看,大多数中青年干警选答了上述两个选项。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利益的再分配,必然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那么,要使警务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下去,就必须关注广大民警的利益问题。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他和恩格斯还形象地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邓小平同志也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人民警察作为个体,每天都要面对衣食住行等具体的生活问题,利益为客观之所在。许多改革夭折和少数民警违纪违法的教训表明,就是没有处理好利益问题。各地应根据本地的实际,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改善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民警的生活待遇,消除广大干警的后顾之忧。在政治上关心爱护,人格上尊重,精神上大力鼓励,工作上放手,业务上加大培训力度,生活上关心和体恤。唯有如此,方能使警务体制改革更上一层楼。

以上是我们在2011年暑期对鹤壁、开封和南阳三市城区警务改革中民警思想动态的调查所做的报告。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们只对这三个城市的部分民警进行了有效的问卷调查,走访的派出所也只有十几个,可能不具备代表性,因此得出的结论很可能有不当之处。但是,作为一种尝试,我们走进警营之中,期望摸到河南警务改革中民警思想的脉搏,为河南警务改革的健康发展做出一些贡献,也有一些积极意义。如果这些积极的一面能够在领导决策和专家研究中得到参考,我们倍感荣幸。

[1]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6.

[2]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A].邓小平文选(第2 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

Investigation into Thoughts of Police Officers under Henan Police Reform

GUO Bai-lin,SONG Ping-zhang
(Henan Police College,Zhengzhou Henan China 450046)

The province wide police reform in Henan in September of 2010 took the lead of similar police reforms all over the country.Police officers from basic level organs in general readily accepted it and regarded it a succes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personal benefit.Further considerations are expected for those issues of“single police officer with multi- functions”,police force being mainly deployed to the basic level,realization and safeguard of personal benefits,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long-term mechanism,etc.

Police reform in Henan province;Deploying police force mainly to the basic level;Thoughts of police officers

D616

A

1008-2433(2012)02-0112-05

2011-12-30

郭柏林(1957— ),男,河南郑州人,河南警察学院社科部总支书记、教授;2.宋平章(1965— ),男,河南罗山人,河南警察学院社科部副教授,历史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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