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性: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起点
2012-08-15刘刚
刘刚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州 350007)
·科社新探·
人民性: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起点
刘刚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州 350007)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场域下,人民性应该成为管理主体的首要意识与治理理念。因此,面对何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起点,人民性自然成为其唯一的答案。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人民意识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前提,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评判指标。因此,人民性是社会管理创新始终贯彻的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更是其逻辑起点。
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性;逻辑起点;历史主体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在复杂的创新理论体系面前,社会管理面临着急需厘清逻辑起点的重任。基于此,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对其进行阐释和强调。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1]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0日召开的“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2]。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3]由此,政治主体在诉求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亦在不断地强调“人民”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很显然,“人民性”早已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词。实际上,所谓人民性是执政者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对人民的重视与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的重要主体,更是其政治实践的起点与归宿,服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成为执政者的根本意识与执政理念。可见,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场域下,人民性该成为管理主体的首要意识与治理理念。因此,面对何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起点,人民性自然成为其唯一的答案。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3]可见,人民才是历史实践的活动主体,也只有人民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参与者。当然,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维度内兼具有主客体二重性。一是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即人民群众切实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且成为管理主体的重要建构者。事实上,历史教训一再告诫我们,善治下的社会治理在管理主体层面上会有更多人民群众的声音。由此,社会管理创新绝不可能脱离人民群众,成为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空中楼阁。二是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客体,即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主客体二重性,充分地凸显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已成为重要的参与者,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双重性,使得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扎实根基与开展基础。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根本动力。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可见,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呈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提出了创新的需求。实际上,人民群众的需求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原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的需求及期望在不断地上升,而现有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却越发软弱无力,由此,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社会突发事件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期望与现有社会管理体制之间矛盾的深化,最终迫使执政者对当下的社会管理运行模式进行重新审视,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必然。二是人民群众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切实的动力。一方面,人民群众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人民群众的献计献策是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智慧奉献,人民为其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物质保障与环境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物质的保障,更离不开良好社会环境的保证,而这些却源于人民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建构者。实际上,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不断完善与成熟的历程,它有着漫长的建构过程,而人民群众正是其建构的主体。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动力,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建构指明了方向。事实上,社会管理创新也只有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进行着建构方能体现其价值所在,相反,那些脱离或违背群众意愿的社会管理,必然失去其合法性的存在根源,创新早已褪色,价值无从谈起。此外,人民意愿渗透于社会管理创新建构过程的始终,社会管理创新的开展,必然有着人民群众的辛苦付出与劳动,人民群众不仅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建构的动力与蓝图,更为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的建构奠定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当然,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有着监督、反馈、调节的内在需求,而人民群众为其提供了保证。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监督与反馈是社会管理创新内在完善的机制所求,也正是这些源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反馈,才使得社会管理创新进行着自觉的调节。可见,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的建构中起着主导作用,应然成为其始终的建构者。
二、人民意识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前提
人民意识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指导思想。人民意识指的是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执政理念,它强调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注重在一切工作中彰显出为民服务的意念。这正是我党一贯宗旨“为人民服务”的当代嬗变,人民意识切实地传承了为人民服务的一切精神内核,深刻地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加丰富地赋予了为民的内涵,可以说,人民意识在社会管理中的渗透,极大地贯穿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更加拓展和丰富了时代意义。实际上,人民意识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序开展起着思想上的指导作用。人民意识是一种先进的、科学的治理理念,它是一切善治之必须,它为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胡锦涛强调:“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3]可见,社会管理创新必然要诉求人民的根本利益,必然要体现人民之主体地位,因此,人民意识对人民的强调与彰显,为其提供了风向标。此外,人民意识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序开展提供思想上的模式,并为其提供了思想上的保证。事实上,只有人民意识的贯穿才能彰显社会管理创新的历史进步,方可实现其真正的价值,而人民意识为社会管理创新凝聚了人心,统一了思想,提供了保证。
人民意识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贯彻理念。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并将其置于核心的地位。同时,它要求“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在当代,人民意识是对科学发展观“核心”的深刻阐述与解读,更是其在当代的演变,由此,人民意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之要求。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序开展离不开人民意识的贯彻,实际上,正是人民意识为其提供了理念支撑,才使得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在强大的理论根基之上。可见,在人民意识的指引下,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健康开展,有序进行。相反,离开了人民意识的支撑,社会管理创新必然失去群众基础,而“创新”无从谈起。事实上,人民意识的贯穿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人民意识为社会管理创新建构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凝聚了人心,而作为一种理念它切实地体现了社会管理的生命所在,切实地展现了对社会管理理念的重新审视与矫正。当然,人民意识作为一种理念贯穿于社会管理之中,是新旧两种社会管理模式的根本区别,更是其“创新”所在。因此,人民意识对社会管理创新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它要求社会管理创新一切以人民群众为本,它强调对人民群众基本利益的维护与保障。所以,人民意识是社会管理创新必然贯彻的一种理念。
人民意识是服务型政府的诉求,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动力源。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政府治理的重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可见,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必然要求人民意识的贯穿,必然要全面凸显人民的意愿。胡锦涛强调:“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3]由此,人民意识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须,更是其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助推器。一是人民意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提供不断进步的推动器。人民意识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际上,社会管理的水平往往要落后于人民的期望及需求,而社会管理创新对人民意识的贯穿,必然要不断地致力于现有理念的改革,进而促使其不断创新,自我超越。二是人民意识为社会管理拓宽了主体,凝聚了人民力量,为其改革创新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人民意识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它凝聚了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成为社会管理的参与者、改革者、推动者、创新者,大大地拓宽了传统社会管理的主体层面。在人民意识的驱动下,在人民力量的推动下,社会管理创新拥有了永不枯竭的动力。
三、人民满意是评判社会管理创新成效的关键
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与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因此,人民满意对社会管理创新起着重要的作用。人民满意蕴涵着深刻的内涵,更有着广阔的外延,它凸显了人民的意愿,展现了人民的期望与态度,它是一切政治实践、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它着重地回答了社会管理创新“如何开展”的问题,人民满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起点主要原因在于,它是我们党一贯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当代执政理念的全面彰显,更是社会管理规律的内在诉求。人民满意的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地体现了广泛的民意,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了强大的人民力量,为社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根基,也带来了可持续性发展的动力。而另一层面,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深刻地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及历史教训一再证明,只有人民满意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宗旨。人民满意是基本的社会诉求,更是社会文明、政治文明的崇高目标,它强调要将人民满意视为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也只有人民满意才能成为评判社会管理创新成效大小的关键。此外,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及归宿,全面彰显了当前社会治理的理念转变,它是对传统社会治理范式的突破,更是社会治理理性般地回归。
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人民满意在评判社会管理创新成效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对一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管理实践的检验,更是对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反馈与考评。因此,人民满意应当上升为社会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并且成为考评指标体系中加权系数的最大项。实际上,人民满意有着对社会管理质与量两个层面的要求,它是质与量两个层面评判的相互结合。第一个层面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量”上的满意。它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出成绩,社会服务机构、社会服务人员、社会服务项目、社会服务设备设施等在比例配置上切实满足群众的数量需求,改变原有社会管理服务短缺的状况。另外,要从人民群众“量”的满意出发,切实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加大人民满意作为考核指标在整个考评体系中的比重。第二个层面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质”上的满意。社会管理创新在“质”上对人民群众的满足,是在对“量”满足基础上的又一更高要求。它要求社会管理创新能够切实地为人民群众着想,且能够取得良好的绩效。胡锦涛强调:“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3]这无疑是对人民满意的深刻阐释,它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要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可见,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宗旨,也是其绩效考评的关键系数。
综上所述,在善治的背景下,必然要将人民性放在首位,社会管理创新应然围绕人民而进行。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人民意识是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开展的前提,人民满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评判指标。只有从人民性的逻辑起点出发,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充满着生机与活力,才能实现其最终的价值及意义。因此,人民性彰显是社会管理创新始终贯彻的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之目标,更是其逻辑之起点。
[1]李章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N].人民日报.2011-02-20.
[2]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N].人民日报,2011-05-31(1).
[3]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7-02.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D63-3
A
1008-8520(2012)01-0053-03
2011-10-12
刘刚(1982-),男,山东枣庄人,人力资源管理师,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