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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道德调控之我见

2012-08-15周善和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调控利益道德

周善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州 510053)

·哲学与思辨·

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道德调控之我见

周善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州 510053)

单纯的市场调节只能解决个体或者局部经济平衡问题而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大局问题。自发的市场只能反应当下的经济格局和供需状态,而不能为长远的经济目标和结构优化承担责任和义务,不加约束的市场是产生垄断、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是加剧社会矛盾冲突的重要经济根源。因此,要注重加强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道德调控。要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道德调控之间的关系,道德调控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状况相适应,道德原则要与社会价值多元化有机统一。要充分适当地发挥道德调控的作用,就要从完善道德规则体系,建立合理的道德评价机制,提高道德调控手段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等方面去考量和斟酌。

市场经济;道德调控;道德规则;道德评价

一、市场经济需要道德调控

1.单纯的市场调节只能解决个体或者局部经济平衡问题而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大局问题,因此,需要道德调控

市场自发行为具有盲目性和趋利性。市场调节的动力就是供求关系以及由供求关系形成的商品价格变动。市场是唯利是图的,在市场自发调节中,哪里有利益的空场,资本就会涌入哪里去追求高额利润。“在各个资本家都是为了直接的利润而从事生产和交换的地方,他们首先考虑的只能是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1]这种行为可以解决局部经济平衡问题,及时发现供不应求的商品,推动资本进行这些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但是,纯粹的市场调节又会引起负面效应甚至混乱。在供不应求的强大利益空场下,资本为获取最大利益它会无意识地突破某些人文底线,利用不正当手段抢占市场,在暂时的市场需求超出资本经营承载限度时放松对商品的质量监督,因此造成伪劣产品的泛滥。同时,市场调节打的又是小算盘,而相对于整个宏观经济大局,这种缺乏整体观念和长远眼光的小算盘无益甚至有害。市场调节在单个商品的供求平衡方面具有灵活便利的特点,但难以自发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宏观平衡。在这里,道德调控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

2.自发的市场只能反应当下的经济格局和供需状态,而不能为长远的经济目标和结构优化承担责任和义务,因此,需要道德调控

市场没有长远的眼光,它的运行靠的是利益需求最大化和价值规律支配下市场提供的利润空间之间的亲密接触。由于市场中的每个生产经营者对于市场前景的判断并不能从宏观层面做准确的把握,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所有生产经营者的决策都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种市场自发形成的盲目性会产生许多问题。“如经济运行主体可能只注重当前的资源稀缺,忽视长远的资源稀缺;只顾近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只顾局部利益,忽视整体的社会利益。”[2]在个体的经营者看来合理的决策,在宏观层面上有可能是已经滞后。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到商品生产的调整有一定的时间差。在市场机制下,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活动个体以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原则,凡事以利我想法为根本出发点,因而其生产经营活动主观上并不会考虑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体要求。同时,客观上也决定了他们事先不可能完全了解市场上全部的需求状况,也不可能控制和决定全部经济的发展和运行趋势,这就造成其经济决策会和经济发展潮流有偏离甚至是逆潮流而动,阻碍经济朝积极的方向发展。在这里,道德调控同样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

3.市场的充分发育和自由竞争是市场成熟的标志,但其后果却是自由竞争的“孪生兄弟”即垄断的形成和发展,垄断企业滋生不良的经济行为,因此,需要道德调控

自由竞争是指可以自由地进行资本投入、转移和商品买卖的竞争,实质是自由地追逐剩余价值的竞争。自由竞争是16世纪至19世纪70年代,垄断前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自由竞争的经济形式极大地刺激了生产力和市场的发展壮大,但是缺乏有效约束的绝对自由竞争结果导致的是极不自由,经营寡头逐渐形成并操纵了市场,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在经济活动和交往中成为常态。垄断是从自由竞争中形成的,但又是作为自由竞争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垄断并不能消除竞争,反而使竞争变得更加复杂和剧烈。这是因为:首先,垄断没有消除产生竞争的经济条件。其次,垄断必须通过竞争来维持。这时,主要是各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利润驱使各垄断组织去争夺各个市场的垄断地位。再次,社会生产是复杂多样的,任何垄断组织都不可能把包罗万象的社会生产都包下来。自由竞争时期企业规模较小,力量单薄,彼此分散。而垄断时期竞争的双方是实力雄厚、势均力敌的垄断组织,这就使得竞争特别激烈,更具有持久性。在垄断阶段,资金雄厚市场占有力强的经济实体与小资本生产者之间不可能有平等的竞争,他们的一个小小的行动就可以重创或者击垮对手。而在他们获得主宰地位时,如果没有法律和道德力量的约束就会肆意妄为,罪恶之手就会伸向各处。“商人的利益总是在于扩大市场和限制卖主的竞争……这就是这样一些人的阶级,这些人的利益绝不会同社会的利益完全一致,他们的利益总是在于诳骗和欺诈公众。”[3]在这里,道德调控就拥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

4.不加约束的市场是产生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社会矛盾和社会理念的冲突加剧,因此,需要道德调控

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条件下,市场是一个自发的平等参与的交换场所。但事实上的市场往往不那么自由平等,即使法律所赋予的每个人的自由平等也难于兑现。在许多国家里真正实行的是特权,官阶愈高,特权愈多,因而出现司法中偏向权势者的现象。越是在欠发达国家,这样的问题越严重。即使我们假定的最初的参与的平等性能够存在,在长时间的交换演化之后也会造成事实上的收入不平等。要彻底消灭不平等,就得取消市场。这条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试验过,包括我们中国,但是试验的结果是普遍的贫困。经过艰难的改革,大多数国家都放弃了计划经济,走上了市场经济,而且取得了效果。所以市场是致富之路,但又是分配不平等的一个原因。“市场制度和企业制度并不能保证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4]在这里,同样可以研究道德调控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

二、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发挥道德调控的作用必须认清的几个关系问题

1.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道德调控之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过来又影响社会存在。伦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向前进步,同时也会以它固有的潜在形式对经济活动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在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常态中,市场作为无形的手操控着经济的发展脉络,而道德同样是另一只无形的手通过操纵经济活动主体的思维和意识取向间接地左右着具体的经济活动。单个的道德个体表现为人性的彰显和人格的升华,而对于整个社会的伦理规范来说,道德系统就成为了调节个体和社会的诸多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矛盾的重要力量和手段。“它通过多种传播形式把社会的目标、规范和准则转化为个体的道德认识、情感、信念和意志,从而经由个体的道德实践,达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5]255总地来说,在形式理性层面,经济活动的调节以市场调节为主,道德调节只是辅助性调节手段之一。但在实质理性层面,道德调节实际上并且应该成为最重要的调节手段。市场手段为干预而干预,法律和政策手段为强制而强制,只有道德手段才能釜底抽薪,致力于通过改造人们的内心世界和社会的文化品质达到从根源上规范经济行为的理想境界。因此,我们只有把市场调节和道德调控结合起来才能对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标本兼治,扬两者之长,补两者之短。

2.道德调控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状况相适应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内容,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而精神文明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一定的物质文明孕育和支配着相应的精神文明。所以在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道德水平的高低是不同的,其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差异。因此,我们要把道德调控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社会状况联系起来,结合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作用于经济活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物的依赖性使社会成员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于人在素质和贡献上的区别,产生财富分配上的差异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所以,我们的道德建设决不能受社会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嫉妒心理和仇富心理的影响,对勤劳致富和合法致富的人采取“杀富济贫”的手段,而是在充分肯定其追求财富的积极性上鼓励其对社会进行捐赠和救济,用崇高的博爱胸怀激励他们为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做出贡献。另外,要积极倡导通过正当劳动获得美好生活的社会氛围。基于政策性和地区差异性的原因,一些人获得巨大的物质财富并不完全是靠自己过人的才能,这使许多人心理失衡,导致了急于致富而做出一些不合法的行为。这一时期的道德建设就要转变这种社会心态,大力强调合法致富的重要性,并要求人们不要一味在物质上攀比,要在心灵上富裕自己,由第一位追求“车子、票子、房子”转变到第一位追求“真、善、美”的崇高精神上来。

3.道德原则与社会价值多元化之间的统一

价值的多元化是时代与个体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它的实质就是容纳不同的价值标准与追求。比如过去人们还是更多的讨论一些涉及理想主义、终极价值目标的话题,而现代社会则更多地追求一种务实的、更能体现个性和自我价值的目标,多元化也可视为价值主体凸显的结果。在很长的时间里,个体被巨大的意识形态所笼罩,自身的特征与个性显露不出来;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个体成为价值的主体,并使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诸如“自尊和卑谦并存”、“孤独感和归属感并立”、“保守与激进之间穿梭”、“自私与利他轮替”等等。这种生理、心理上的特点也会对价值观的选择与确立产生重要影响。现代人在自我意识、伦理道德、就业和生活观念等许多方面,都表现出传统与现代意识并存的两重性。那么在社会价值多元化的现实面前,如何把道德的影响放在合理的位置呢?笔者认为,道德原则此时更多地是应该作为一种伦理底线的捍卫者出现,而不是以政治意识形态主导价值观的方式要求社会处处都是以崇高理想信念在行动。首先,要在集体主义层面追求道德的升华。在教育过程中倡导和使用某种统一的价值观念,比如提倡传统美德、终极观念等。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等是我们必须不遗余力要做的事情。其次,要在个人主义层面坚守道德的底线,以适应价值多元的客观事实,只要是不违背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都应该肯定。

三、市场经济建设中道德调控的具体措施

1.不断完善道德规则体系

道德系统中的道德规则,是社会强制执行的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要求,比如每个工厂、企业及其他单位制定的规则或守则。道德规则属于不可违反的最低底限的要求,在执行中几乎没有商量变通的余地,因此对成员的专业行为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其中,肯定性规则起指导作用,否定性规则起约束作用。道德是自古传下来的,古人也没有说是谁发明的,因为道德是人的本性所具有的,是天性。我们可以在历史的长河中梳理出很多关于道德规则方面的内容并把它理论化系统化。在古代典籍里就有不少道德的标准。如儒家《弟子规》,道家《太上感应篇》,佛家《十善业道经》等,古代的三纲五常,五伦八德,现代提倡的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等都是准则。笔者认为,在这些感性的准则之外,还必须坚持这样三个可操作性的原则。一是关心别人的原则,其要旨是必须从那些受影响的人和整个公众的观点来考虑决策和行为。二是分配公正原则,其要旨是社会成员行动的基础为平等地对待个人和群体,而不是非常武断地随意决定。三是共利原则,其要旨是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时遵循一个必要前提,那就是不伤害和压抑其他行为人的利益诉求。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建立和完善的道德规则体系要具备这五种功能的现实可操作性。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所以道德的规则体系还要能够与时俱进,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2.建立合理的道德评价机制

有一种观点认为,加强道德限制会压抑人们追求经济繁荣的动力,这是大可不必的担心。“道德调控的作用不在于限制经济主体对最大化利益的追求,而是要求经济主体用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和方式获取利益,制约经济主体用反道德的方式获取利益。”[5]279道德评价在于对人的行为作出善恶价值判断,并把事实上形成的判断结果告诉行为人,并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进行褒奖或谴责,充分激发人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使人对自己高尚的道德行为而感到自豪,对自己违犯道德观念的行为而感到羞愧和自责。在道德评价机制的作用下,社会风气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人们逐步养成是非分明,憎恶扬善的习惯,由道德自省到道德自律,再由道德自律到道德自觉的最高境界不断进步。合理的道德评价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壮大适宜的评价主体。道德评价主体如果规模太小就不太可能做出准确的道德判断,而不充分了解行为人生活和工作具体情况的道德评价主体也不能做出正确判断。二是道德评价边界的合理性选择。道德评价切不可一竿子打死人,不能以非好即坏、非善即恶的思维方式行事。道德评价有一个上下边界,即在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活动中,以不影响和伤害别人的利益诉求为分界线。只要符合这个最低控制线的行为我们都不应该干涉,因为这样可以为从事市场经济建设的人们提供自由宽松的环境。以此边界划分开来,如果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又能积极回报社会的行为就是道德高尚的行为,为自己一己私利损害别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3.提高道德调控手段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及从深层次推动社会经济、社会生活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强对道德的社会控制与调节,从调控主体、调控手段、调控中介、调控力度、调控目标、调控操作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从而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提升社会的道德文明水平。一是增强调控主体的主动性。道德不同于其他社会要素。道德的发展不是靠放任,是有意识、有目的地主动加以控制和调节的结果。经济转型时期的道德调节,更需要诸多社会力量介入。因而,要加强调控主体即各级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对道德调控的主动性,大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能、协调功能,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抑恶扬善。二是强化调控手段的法律性。在社会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对道德的失范现象,需要国家法律强制性地去规范它。三是确保调控力度的效用。有了一定的调控手段、调控工具、以及调控中介,并不意味着调控目标就能实现。道德调控,不仅需要一定的调控手段、调控中介,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需要确保调控力度的效用。确保调控力度的效用,落脚点在于建立起一套稳定的、完整的、有效的道德奖惩机制和道德激励机制,以法治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利益尤其是社会荣辱的双向驱动效应,以及政府的政策诱导能力,褒贬分明,奖惩分明。这种大力度的双向式调控,必将驱动和实现人的行为和价值取向的“适范”乃至“立范”。四是注意调控目标的梯度。经济转型时期,旧观念尤其是一些陈腐观念的革除和新观念的确立都需要一个过程,新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在社会生活、社会运行中逐渐为人们所接受而慢慢确立起来的。因此,注意调控目标的梯度,从而确保道德调控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是完善道德调控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实际上,社会的道德生活是有差异的,社会的道德规范也是有层次的,既有一般的社会生活规范,又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行为准则。道德的社会调控,特别是调控目标的制订,无疑要正视现实生活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不能把过高的目标强加给所有人。在道德的社会调控上,我们应该认清当前的社会道德状况,遵循道德的发展规律,对症下药,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梯度性目标或方案,并有步骤、有组织地加以落实。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6.

[2]崔建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206.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1.

[4]吴德勤.经济哲学[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 253.

[5]董德刚.经济哲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B82-053

A

1008-8520(2012)01-0017-04

2011-09-08

周善和(1977-),男,江西上饶人,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赵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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