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浅谈
2012-08-15魏红芳林州市水务局
□魏红芳(林州市水务局)
1.概述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力争经过5-10年的时间,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个新的起点。国家加快了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力度,水利投资的大量投入,水利建设必须规范,严格按三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运用,但在合同运作中,仍不可避免会出现索赔事项。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业主,要想处理好索赔工作,一定要严格按合同进行操作,严肃认真对待索赔事项认真审核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使索赔工作做到有理、有据、按时。
2.掌握施工单位的索赔原则
2.1 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业主与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
2.2 索赔意向书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一起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熟悉索赔的分类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把握施工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 索赔项目种类
3.1.1 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收到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会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等因没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一般为: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索赔。
3.1.2 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一般从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到结束日。目前一般只是进行工期索赔,不进行经济赔偿。
3.1.3 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此项变更为工程常见的变更,在索赔金额中占有相当的份量。
3.1.4 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此项索赔为近几年的主要索赔。
3.1.5 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3.1.6 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
4.索赔的步骤
4.1 收集索赔证据
4.1.1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且应有现场有关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力证据。
4.1.2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4.2 编制索赔事项报告
4.2.1 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力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因此业主对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国家新发布的指令性条文,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4.2.2 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2.3 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4.2.4 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3 报监理及业主审批后支付
监理应由管理合同的专人负责索赔事项,从原始资料的审核、中间产品是否合格,依据合同条款是否合理,计算过程是否准确等层层把关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送业主审批后支付。
5.严格索赔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各级审查、调查的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施工反索赔
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索赔,业主要认真对待,严格按合同管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应相关条款认真处理,发挥监理作用,使合同双方都达到比较满意的结果。
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一是业主严格按合同履约。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减少违约行为发生。
二是没有索赔的工程是不存在的,现实中当索赔事项发生时,在施工单位收集证据的同时,业主也一定注意收集,派专人记录,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特别是工程变更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综上所述,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以真实为准绳,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减少争议和纠纷。随着建筑领域法制的日益完善,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诚实守信,只有这样,建设工程领域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