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天然气国标9月1日起施行对气质要求大幅提高
2012-08-15
河南化工 2012年15期
从9月1日起,由中石油负责起草的2012版《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新标准将保证国内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营,并为天然气国际贸易技术协议谈判提供可依据的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2年9号文公告,由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和CPE西南分公司负责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820-2012《天然气》于2012年5月发布,9月1日实施。
新版《天然气》国家标准相较1999年版,对天然气气质要求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一类气气质指标,每立方米天然气高位发热量由原来大于31.4兆焦耳提高到大于36兆焦耳;每立方米天然气总硫含量由不大于100毫克提高到不大于60毫克;二氧化碳含量由小于或等于3%提高为小于或等于2%。
中石油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指导我国天然气开发、加工、输送和应用,对保证用户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友好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新标准能确保中亚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二线等我国重点天然气管道、处理厂工程、LNG接收站等安全平稳运营,保证天然气国际贸易技术协议谈判中做到有国家标准可依据。新标准奠定了我国在天然气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话语权,将保障高质量的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向我国输送,对维护我国在国际天然气贸易中的利益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