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学有限论的解读
2012-08-15洪云
洪 云
(1.渤海大学,辽宁 锦州 121003;2.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
有限论是英国学者巴里·巴恩斯等人在《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的解读》中提出的核心思想,对有限论的来源、内涵、意义及局限进行探析与解读,能够帮助我们较好地理解这一理论产生的背景,明确这一理论在科学发展和学术发展上的地位与意义,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和解决问题。
一、社会学有限论的出场
谈及有限论,我们需要从科学社会学(SSK)谈起。近代以来,为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人类建造了大量的实验室,这使得科学逐渐淡出普通人的视野。尽管现代科学的实用性与目的性逐渐增强,但与此同时,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却逐渐为科学家们所垄断,一般人并不知晓,科学知识便越加高深莫测,科学主义由此产生。冷战结束后,西方的自然科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他的负面影响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与批评,人们逐渐丧失对科学家的信心和信任。另一方面,人文科学认为科学实验室获得了太多资助,与其产出不成正比,极力反对政府对自然科学的过多投资,认为人文科学应该享有和自然科学同等地位。以上这些情况增强了人们对科学本身的考察,以反对科学权威为主要特征的科学社会学便获得了有利的发展机会。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爱丁堡大学成立了“科学元勘小组”,成员主要有巴里·巴恩斯、大卫·布鲁尔、史蒂芬·沙宾和安德鲁·皮克林等人。他们主要以相对主义哲学和库恩的范式理论为其学术思想基础,认为在此之前,以默顿为首,对于科学知识的研究只限于科学的体制性因素;以曼海姆为首,对待科学知识态度犹豫不前。出于对这两个学派的不满,他们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主张用社会学的知识对科学知识进行全面研究,外界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
为继续深入地将知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消除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误解,巴恩斯、布鲁尔和亨利于1996年出版《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分析》一书,书中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学有限论的基本主张,有限论贯穿于全书的很多章节,包括分类的有限论观点、信念的有限论观点和范例的有限论等,而且有限论分别对于解释实在论、理论与实践等现象与问题提供了很好的佐证。他们把社会学有限论表述为五条基本原则:
(一)术语 (信念的蕴涵、范例)的未来的使用是开放式终结;(二)没有任何一个分类活动(关于信念的陈述、范例的应用)是永远正确的;(三)所有的分类行为 (现存的关于信念的例证、现存的范例的地位)都是可以修改的;
(四)对一种术语的连续性 (一个信念、一个理论的范例)相继使用不是孤立的;(五)不同术语 (对不同信念、不同理论)的应用并不是相互独立的。
二、社会学有限论的主张
社会学有限论思想从对置身于科学观察和实验中的实验的可靠性认识开始并分析了科学家的经验的原始材料在它们进入科学知识之前必须转化成科学报告,考察这一转化过程中的社会学因素,在考察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学有限论”思想。有限论者强调分类活动都具有一个评价的形式,每一个行为都在改变下一个行为的基础,每一个行为都是可废止和可修正的,每一个行为都包含一个推论,推论不仅仅是正在使用的术语所有的“含义”,推论还包含着情境中普遍使用的其他术语所具有的“含义”。这样,“有限论”思想揭示了社会过程渗入知识领域的内在方式。他告诉我们,一个概念的先前应用并不能决定这个概念的后继应用;每一次的概念应用行为都是全新的和创造性的过程;表现在每一个概念应用活动中的偶然性也包含着社会偶然性[1]。这种有限论揭示了一种普遍特征,即我们所有的信念中都存在社会因素。也就是说,普遍的社会原因塑造了对象的意义。[2](P6)
以密立根油滴实验为例,有限论认为观察与解释之间存在鸿沟。两者观察的是同一对象,但对观察进行的解释融入了传统因素。从个体的角度看,科学的解释在传统意义上大部分是从他人那里继承、与他人共享,通过其他人获得有效性,在与他人相互作用中得以延续和支撑。对旧思想的新的运用总是或多或少包含着某种修正,但这种无所不在的创造性必须是他人认同,并且认为是可接受的和有用的。[1](P31)从社会学角度看,有限论的这个关键主题的重要性在于提醒我们注意:作为一种分立的、有疑问的经验现象,每一个分类活动的地位究竟怎样。它支撑并强化了经验的好奇心,在涉及人们在一般的分类实践达成一致性见解时,情况尤其如此。它突出了分类的惯例特性,惯例由此应该理解为一种集体成就。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观点,作者打了一个“切蛋糕”的比方。当我们用刀子切蛋糕,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决定怎样切或继续怎样切割,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我们拔回刀子,再重新开始。这就印证了分类的惯例性这一观点,是所选择的术语使用方式决定了惯例采用或将采用哪种形式,而不是惯例决定我们使用术语的方式。”[1](P67)
从有限论的观点看,自然是无关于他是如何被分类的,因此,这就意味着自然同样也无关于它是如何被人们认为的。它隐含着这样的观点:对于如何扩展和使用那些优越的分类来说,自然是无关的;对于如何扩展和使用那些偏爱的信念来说,自然同样是无关的。在这个世界上,传统可以要求这种形式的存在或那种形式的存在,可以要求规律,要求相互联系;经验对于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不能给出任何指向。当人们赋予经验以意义的时候,他们依据没有问题、没有阻力的现有知识的术语,对这些意义进行解读。当然,这些意义也可以遭到其他传统的信奉者的反对,或者遭到创造了现存正统传统的替代物的自身传统的叛逆者、创新者的反对。传统仅仅与传统相冲突,或者与自身内部的敌人相冲突,但绝对不会与经验本身相冲突,不会与世界本身相冲突。[1](P89)以1969年的引力波发现引发的争论为例,有限论观点赞同柯林斯的见解,认为对不同的现象种类的先前的相信或怀疑是不同生活形式的刻画。因此当争论恰好发生于具有不同的生活形式的参与者之间时,争论就显得格外激烈和难以和解。正是因为这一点,而不是因为任何技术上的无效或推理上争论对手的过失,才能说明科学家们何以尖锐地批评对方,并认为对方的工作指向是超常的自然现象。[1](P90)
巴恩斯等人提出社会学有限论思想,目的是以此解释科学知识的产生和科学家的活动。他们又给出了密立根油滴实验的例子,认为实在论者通常具有明确的实在论观点和学说,但在使用实在论策略的意义上,所有的科学家都是实在论者,就像所有人都处在各种文化中一样。”[1](P100)他们用社会学有限论解释科学家的科学活动,对这种活动进行社会学分析,认为在个体的科学家开始进行观察那一刻起,实在论策略就开始发挥作用。[1](P100)而且,这种实在论策略具体表现为“言说模式”,这些模式支撑着‘真实’的信念。[1](P103)基于此,有限论者认为实在论策略的朴素形式足够处理大部分的课题和本质的主要变化,正是这些变化构成了自然科学的历史。[1](P108)
论及关于科学变化的的解释,有限论认为,知识本身是惰性的,它仅仅是现存事例的一种聚集。职业既得利益扮演着类似的角色,这一点在学科领域、专业领域中,甚至在国家科学共同体中,都得到充分的体现。科学知识点变化是文化的变化。文化变化不是既定团体在既定语境中的运作,而是在展开活动自身构成的变化的语境中进行运作。但这这并不是说历史是一系列无关联的事件,而是在事实的变化过程自身的秩序或模式得以确认。换句话说,文化以及文化的变化,是秩序使然。秩序成为实践中手段一致性的个体活动和判断的协调。[1](P171)
考虑到读者会产生疑问,是否意味着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能刻画理论的内含?巴恩斯等人给出的答案是:不是这样。他们认为在这种时刻,我们需要把理论概念视作一种隐喻。当一个过程中的熟悉内容被用来重新描述一个不熟悉的现象时,这种重新描述将不具有制度化的地位,在文字上讲它是含糊的,很少明确成为一个理论的内含。因为存在着相似关系问题,必须把这种重新描述理解为参与这个过程的科学家所做的历史性判断,而不能把它理解为是科学家的理论的“真实蕴含”的一种结果。更进一步,沿袭布莱克的分析路径,一个隐喻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是相互作用的,在对彼此的应答过程中发生变化,这样我们就必须承认,在科学的理论化过程中所使用的熟悉话语将不会由于这种使用而不改变自身。[1](P115)理论不可以被认为是历经时间而保持不变的实体,它们决不是“完善的”,试图刻画它“究竟是什么”的做法是不明智的。理论的具体可用性是不确定的,是尚待决定的;同时,因为理论的范围是非确定的,所以思考这些理论究竟是真是假是不合适的。一个特定理论的命运是和其他的理论的命运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涉及一个理论的使用的任何决定只能期望其遥远的结果。因为构成一个理论的范例群在任何时间都可能修正,所以在特定时间的对特定的范例群的认可只能是一种惯例性的安排。
三、社会学有限论提出的意义
在《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的分析》中有三个重要理论:有限论、社会建构论和相对主义。有限论阐明知识是不确定的,质疑科学知识的客观性成为社会建构论和相对主义的论说基础,最终成就了科学社会学的研究目的,即描述科学研究活动,认识科学知识如何蕴涵在科学活动中,又是如何从科学活动中产生出来。尽管科学研究是科学家们的集体行为,但社会学家就是要揭示这种集体行为究竟做了些什么,以及是如何做的这些事情,为什么做这些事情,产生了怎样的结果等等。这些不需要外在评价,但是,它肯定具有巨大的外在价值。它揭示了现存的科学的陈旧模式的局限,人们依赖这种模式认识了科学家,认识了科学家赋予人们的见解。但这种模式却又绝对不是从科学家们实际的研究工作的具体过程中派生出来的。在承担了描述实际存在的科学知识和科学实践的责任之后,社会学家发现他们自己开始质疑过度理想化的科学版本。社会学家们也正是以这种方式,为他们所熟悉的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P138)
有限论的提出打破了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知识在人们心目中的固有印象:科学是客观的、中立的、普遍的和理性的,甚至“科学是无国界”的。它使我们深入科学知识产生的过程之中,重新思考科学知识同社会因素、社会文化、社会过程乃至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提醒我们学习科学知识,学习他人知识的时候不要盲从,要再在特定的语境中思考和论证问题,这个作用可谓振聋发聩。另外,有限论的提出,使得人们对概念、分类、理论、范例有了重新认识,这无疑为知识的创新,理论的创新的可能提供了有一种有力的证据,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社会学有限论的“有限”
有限论提出在受到人们热议、赞扬的同时,也被深深质疑。人们认为有限论存在矫枉过正的方法上的错误,陷入极端相对主义境地。有限论认为概念的意义和用法与实在无关,而是科学家们协商的结果。对这一点,学者们并不认同,这里我们以冥王星降级事件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天文学家并非无视自然本身而任意对天体进行分类,修改行星定义。相反,天体的体积、质量、运行速度和时间等天文参数是天文学家们考虑的基本因素。只是这些参数不是决定分类体系的充分因素,而是存在不止一个分类体系与之相符,有天文学家认为把与冥王星体积相仿的天体都划为行星,有科学家则认为把冥王星驱逐出行星家族,这样便出现了天文学家之间的争论,最终只好以投票的形式来决定。有学者认为,只是在这种意义上,“有限论揭示了社会过程渗入知识领域的内在方式”。[3](P32-35)说明有限论的运用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遗憾的是,它向科学是纯理性的活动观点提出挑战的同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科学知识的社会维度研究,在知识论领域几乎导致了极端的相对主义。而这种相对主义倾向,会从根本上彻底抹杀各种科学知识的客观内容和存在基础。[4](P109-111)
另外,尽管布鲁尔等人提出他们研究的对象
是科学和科学知识,所做的一切决不意味着批判和反对科学。用科学的方法分析科学知识,恰恰是对科学的崇尚,而不是对科学的诋毁和否定。[1](中文版序言P1)但也是出于这种局限性,如果把有限论理论应用于自身,将会出现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很明显,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一直自称和其他的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一样,自己的研究领域是科学,也就是说,所有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人都是科学家。既然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的那些科学家的理论是受到一些社会利益、社会权利的制约或以往的错误信念的影响,那么,进行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这些“科学家”们是否和自然科学家们一样,提出的理论也是由某个社会集团的利益决定的,或者是受到某些社会权力的制约,或者是受到以前错误信念的影响而提出的?[5](P67-71)这些无疑是耐人寻味的,也是值得有限论学者们反思的。
[1]巴里·巴恩斯,大卫·布鲁尔,约翰·亨利.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的分析[M].邢冬梅,蔡仲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邢冬梅.有限论与强纲领SSK[J].南京社会科学,2004(12).
[3]常春兰.有限论:解决归纳问题的一种社会学尝试——从冥王星降级事件谈起[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8(2).
[4]蔡贤浩.浅谈爱丁堡学派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基本观[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5]王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题与出路研究[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