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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地下经济的新视角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评介*

2012-08-15商文斌咸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规制诚信整治

商文斌(咸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整治地下经济的新视角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评介*

商文斌
(咸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地下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一种扭曲的经济现象,它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地下经济也开始滋生和发展。我国地下经济占GDP的比重,按现金比例模型估计,1978-1984年平均为2.1%,1985-1987年平均为10%,1988-1994年平均为21.8%,1995-1999年平均为11.6%,2000-2001年平均为6.5%;按货币交易法估计,1991-1996年平均为18.97%,1997-2004年平均为25.27%。进入新世纪以来,地下经济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假冒伪劣、走私、毒品交易、腐败和地下金融等非法地下经济比较活跃;手段更加隐蔽,借助互联网平台的较多;跨境跨地区较多,有的还与黑恶势力相联系。这些新特点使地下经济行为屡禁不止上,“死灰复燃”,此伏彼起。这新特点的出现,除了地下经济行为主体追逐暴利动机、寻隙制度缝隙等最基本的原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经济人道德的沦丧,经济主体的诚信缺失,因此整治地下经济必须寻求塑造诚信的经济人,打造商业诚信,建立现代诚信的长效机制。咸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学者胡俊超教授的新著——《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就对这一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系统剖析,作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回答。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将道德伦理中的诚信纳入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并作为社会性规制的内容,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为主,借鉴伦理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博弈论、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了地下经济行为的诚信规制问题。全书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论述了选题的意义和研究目的、方法、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和本书的结构框架,这是全书的开往篇。第二章是规制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分析了规制的起源和演进过程、经济规制理论和社会性规制理论,明确了规制的经济利益动因和规制的机制,这是全书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主要分析了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及诚信规制的关系,从不同的角度归纳了地下经济行为的类别,辩证地分析了地下经济行为的内部性和外部性,并从诚信的起源探讨了中西诚信的差异,从诚信的多维表述探讨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的经济学涵义。同时,作者还分析了诚信缺失是地下经济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以及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必然性选择和地下经济诚信规制的内容。第四章是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机制,作者在分析了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动力机制、显示机制、约束机制和修复机制,描述了激励性规制的机制,并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分析了在政府规制条件下,经济主体诚信经济行为选择的博弈过程和诚信规制的边界。第五章是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路径,作者主要分析了诚信规制的路径基础、路径依赖和路径保障。得出了诚信道德建设是诚信规制的路径基础,诚信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是诚信规制的路径依赖,诚信法制建设是诚信规制的路径保障。第六章是地下经济行为主体的诚信规制,分析了居民个人、企业、政府三个经济主体地下经济行为产生的机理、表现形式和特点,并分别对居民个人、企业、政府的地下经济行为进行了案例式的实证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地下经济诚信规制措施。第七章是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作者通过分析了征信的内涵、征信与诚信的关系,以及征信在地下经济诚信规制中的基本功能,阐明了征信体系的内容。通过对国外征信体系模式的比较研究和我国征信发展状况的梳理,探索了我国征信体系的模式,并分析了征信监管的需求和供给,并探讨了征信监管的立法体系和我国目前征信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通读全书,本人认为,该著作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整治地下经济的全新视角,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国内外对地下经济和诚信问题分别研究得较多,学者们提出了治理地下经济的各种思路和方法,但大多是仅从地下经济活动的角度来探讨地下经济的原因和治理方法,其具体的整治方法也大多停留在强制性的措施上,没有从建设地下经济主体的诚信着手来治理地下经济行为。同样,诚信问题研究也较多,但没有把治理地下经济和诚信建设结合起来,没有直接从诚信规制的角度来探索治理地下经济的措施。其实,诚信缺失是地下经济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从根本上治理地下经济需要从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入手,通过诚信规制建立治理地下经济的长效机制。《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系统地研究了如何对地下经济进行诚信规制;从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诚信入手,从源头上整治地下经济;对诚信进行了全新的经济学诠释,并将诚信规制纳入社会性规制的范畴;建立了整治地下经济行为可观测的长效机制。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系统地研究了如何对地下经济进行诚信规制。从章节结构看,既体现了体系的完整性、逻辑性,又体现了内容的充实性,表现出了从诚信规制的角度对地下经济整治的系统性。本书在阐述选题的意义和研究目的基础上,以规制的经济学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了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的关系,得出了诚信规制是地下经济行为规制的必然选择的结论,探索了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机制、路径、各经济主体诚信规制的措施以及显示和判定经济主体诚信状态的征信体系建设问题。从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机制来看,其系统性表现为探究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发挥作用来实现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目的、诚信规制的动力机制、显示机制、约束机制和修复机制。从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路径来看,其系统性表现为路径基础——诚信道德建设、路径依赖——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路径保障——诚信法制建设三者相互作用的逻辑关系。从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措施来看,针对地下经济行为负大于正的内部性和外部性,作者提出了对不同地下经济行为的规制要区别对待,同时对具有相互经济交往的居民个人、企业、政府三个经济主体,作者探索了有针对性的规制措施。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从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诚信入手,抓住了地下经济的源头,抓住了整治地下经济的根本。地下经济是在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指导下的经济活动,作者将地下经济溯源到地下经济行为,把对地下经济的治理转换为对地下经济行为的规制,这是与很多学者主要针对地下经济活动本身提出整治措施的理念的不同之处,这也是本书创新之一。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主体具有“经济人”的特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特征,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会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称之为负外部性和负内部性。因此必须要求“经济人”具有诚信的道德,将自利的“经济人”和道德的“经济人”结合进来,这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规制地下经济行为的要求。作者从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入手研究地下经济的整治问题,确立了源头的治理理念。“源头”治理理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抓住地下经济活动的源头,地下经济活动实际上是经济人(经济主体)的一种经济行为,矫正了经济行为,经济活动就规范了;二是抓住产生经济行为的经济人这个源头,通过经济人现代诚信的重建,整治地下经济。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对诚信进行了全新的经济学诠释,并将诚信规制纳入社会性规制的范畴。作者探讨了诚信在道德伦理、法律、经济学等多个范畴的含义。诚信的概念首先源于道德伦理的规范,在中西方它都是社会道德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诚信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是立身处事的重要准则,是治国之策和立国之本。法律上的诚信是来源于道德的法律制度,是诚信观念和诚信原则的统一,具有强制性。法律上的诚信不仅是主体内心的诚信自审和自律,更多的是诚信外在的他律。经济学意义上的诚信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必须诚实守信、不欺不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在主观上遵循社会经济运行的行为规则和社会道德价值观,不损害其他交易主体的利益和社会的福利,或者不造成其它交易主体正常成本的增加和社会正常成本的增加。其它交易主体的正常成本和社会正常成本不仅体现在经济上,而且还体现在政治、社会文化、道德诸方面。诚信是一种源于经济主体主观上的、以社会公认的诚信指示为标准的诚实守信的经济行为,是一种社会资本。地下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主体的诚信缺失。同时,作者还创造性地提出了诚信的需求和供给,以及诚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表现。诚信的需求在于社会经济有秩序地稳定地运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对诚信的需要,诚信的供给在于经济主体的利益均衡。诚信的体现在于诚信思想的内化和诚信契约的外化,根据外化的契约作者进一步提出了“能力性诚信”、“强制性诚信”、“自主性诚信”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从国内外对规制的研究来看,大都集中于对一般垄断行业、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研究、对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医疗卫生等规制的研究,没有把诚信作为一个独立内容纳入规制范畴。实际上很多社会性规制对象的失范行为都是由于诚信缺失所致,地下经济行为的出现也是诚信缺失的结果,诚信规制应是社会性规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作者将诚信纳入社会性规制范畴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由此而来,作者指出了诚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诚信是社会性规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诚信的重建必须依靠政府的规制。

《地下经济行为与诚信规制研究》一书探索了地下经济诚信规制的路径和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了整治地下经济行为可观测的长效机制。作者探索了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的诚信道德路径基础、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诚信法制的路径保障。从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角度,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协同作用对地下经济行为进行诚信规制。同时,作者对地下经济诚信规制的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征信是对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诚信与否的经济行为的记录、调查并判断经济主体的诚信状态的一种活动。征信为诚信规制服务,征信通过提供及时、客观、公正、有效的信息,判断经济主体的诚信状态,通过信息的提供和诚信状态的判断,加快信息的传播,降低交易成本,约束地下经济。作者进一步地探讨了通过征信体系的建立进行地下经济诚信规制的三个主要功能,即:改善信息的不对称,预防地下经济行为的产生;显示诚信状态,减少重复规制的成本;制约地下经济行为的产生。在如何征信制约地下经济行为的产生上,作者创造性地提出了三条路径:一是诚信状态信息的传播减少了地下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交往对象,切断了地下经济行为的“销路”;二是由征信而致的失信惩戒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经济主体对地下经济行为心存顾忌,望而却步;三是诚信的征信活动形成了对地下经济行为惩治的良好的预期,制约了经济主体地下经济行为的动机。最后,作者提出了我国的征信体系模式,即: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并存、运作方式市场化取向、征信产品多样化专业化、服务对象多元化、旨在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防范契约履行风险、集中度较高、联动式征信体系模式。这一模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于通过诚信规制来整治地下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从诚信规制的角度来整治地下经济是一个新的视角,既有一定的创新性,也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新的东西特别是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因此,本书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地方,如地下经济行为诚信规制机制的建模需要进一步深入完善,征信体系建立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同时作为纳入社会性规制框架下的诚信规制还可以作为一个专门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1006-5342(2012)03-0161-02

201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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