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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理性与乡土伦理:一项基于征地补偿引发的家庭纠纷的社会学研究

2012-08-15张婷婷

关键词:乡土理性伦理

张婷婷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

市场理性与乡土伦理:一项基于征地补偿引发的家庭纠纷的社会学研究

张婷婷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自市场化改革以来,市场理性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解构着乡村传统社会关系。从征地补偿引发家庭纠纷的个案来看,虽然物质化、功利化、理性化成为乡村社会关系演化的重要趋向,但不容忽视的是,受制于结构、文化与认知的三重嵌入,村民行动受到传统亲缘关系、乡土价值逻辑和公众舆论的多重影响与制约,这进而决定了市场化扩张中的乡村社会关系可能超越纯粹的经济理性而呈现更为复杂的面相。

市场理性 乡土伦理 乡村社会 家庭社会学

近些年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社会最深刻变化莫过于在市场冲击下市场理性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度解构着村落社会。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无可争辩地成为各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议题。一个相当普遍的观点是,市场化扩张对乡村社会的解构已达到“礼乐崩坏”的地步。传统上人们所依赖的亲情、族里和乡邻关系以及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正在被市场化解体。原先的乡村伦理正逐步被建立在市场理性基础之上的契约伦理所取代,一种新的乡村社会关系正在被形塑。

一、市场逻辑与乡土逻辑的二元悖论?

近三十年的市场化改革,中国农村经历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从乡村面貌到村民生存状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者往往为时下普遍存在的“一家人不再像一家人,一村人不再像一村人”的乡村社会关系图景所惊讶。一种普遍的观点是,随着自我权利观念的增长,以及对义务的忽视与放弃,一种异化的个人主义正在农村社会蔓延,其中以阎云翔提出“无公德的个人”最为典型。①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251页。陈柏峰则认为仅从权利义务、公德等角度去理解还不足以说明问题,而应当将之放到农民价值观变迁的宏大背景下进行审视,当农民的价值世界松弛,利益就成了人们的追求目标。②陈柏峰:《农民生活及其价值世界:皖北李圩村调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页。贺雪峰的一项研究直接宣称依托于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解体,市场伦理和市场逻辑正在替代传统的乡土伦理和乡土逻辑。③贺雪峰:《新时期中国村治模式实证研究丛书总序》,载陈柏峰:《农民生活及其价值世界:皖北李圩村调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面对“乡土中国”在市场化和全球化冲击下所发生的巨大变化,贺进一步提出了“新乡土中国”④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概念以与费孝通当年所描绘自给自足的“乡土中国”相区别。

从分析理路上来看,上述判断也可以在韦伯和波兰尼那里获得支持。韦伯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内在逻辑的透彻分析后断定,市场理性所期待的制度设置和精神要素,在各种环节上都与乡村社会的运行传统、结构、制度处在不同轨道上,如果两轨相并或交叉,这种有着强大内源动力的市场理性不可能不对村庄的经济和社会产生颠覆性的冲击。⑤[德]韦伯:《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54页。波兰尼的研究则证实,现代市场力量不仅要求把货币、土地、劳动力都变成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而且要求经济从社会中脱嵌,要求一切社会制度都转向适应营利目标、效用原则,以便把社会变成市场社会。⑥[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由此可以预见,如果社会在自我保护方面没有比资本更强大的力量予以干预,市场力量断然不会放弃对乡村社会特别是村落共同体的瓦解。虽然瓦解途径多样,有些在表面上似乎和缓,或者显得与市场力量没有直接关系,但进程是客观存在的。⑦Cornelia Butler Flora&Jan L.Flora,Rural Communities:Legacy and Change (Third Edition).Philadelphia:Westview Press,2007.

无论在经验层面上,抑或在理论推演上,市场化扩张对乡村社会关系的解构的确是一个客观发生着的现象。问题是,我们能否据此形成乡村社会已被市场理性所解体的判断?或者如研究人员所宣称的那样,“市场伦理和市场逻辑正在替代传统的乡土伦理和乡土逻辑”?笔者认为,已有研究所遵循的推演逻辑的一个根本缺陷在于将乡村视为被动遭受市场经济冲击的客观受体,忽视了乡村社会本身的能动作用,忽视了传统乡土伦理对市场理性的回应策略,故而并不能充分解释市场化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真实面相。

本文以安徽一个中部城市近郊的L村土地征用拆迁为个案,来探讨市场理性对乡村社会关系的影响过程以及乡村社会自身的回应策略。当地政府于2005年末开始征用这个乡村的土地。围绕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在村庄内部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亲情、族里和乡邻之间的多维社会关系的解构与重构都在这一纠纷中得以呈现。这为本文观察适逢“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乡村社会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窗口。

二、市场理性的渗入及对乡村社会的解构:文献与经验的对话

国内学界关于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在本质上是源于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学理关注。费孝通用“差序格局”来解释中国传统社会关系中按照亲疏远近来建立社会网络的特征。“差序格局”下农民行为缺乏经济理性的算计,一切都是按祖宗传下来的惯例和经验来行事。①费孝通:《乡土中国》,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54页。如果说“差序格局”的核心是人际关系的人情和伦理,那么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关系网络决定性因素由血缘的亲疏逐渐演变为利益的远近,人与人之间关系越来越理性化。这被多数关于乡村社会的经典研究所证实。相当多的研究赞同,现代性因素的融入是乡村社会被解构的首要原因,随着农民就业形式和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导致了农村社会的陌生化和疏离化,依托于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渐遭解体,乡村社会关系正发生着深刻变革。

本文所研究的L村系安徽一个滨江城市近郊农村,原本和中国大多数乡村一样处于传统乡土伦理支配下的村庄,尽管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和政治运动,乡村家庭生活和关系受到一定冲击,但由于农民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并未发生根本变革,处于观念领域的伦理价值观也不可能被彻底颠覆。相反,国家出于政治需要还对某些传统伦理观念予以潜在地支持,如为使家庭承担对其成员的社会保障与生活支持功能,对家庭的孝道仍然给予推崇和肯定。张乐天对人民公社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后认为,尽管社会主义革命与传统的一切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人民公社再造了乡村社会。但是,乡村革命的推动者从一开始就遇到了传统社会生活所存在的巨大的惰性和惯性。新引入乡村的制度如果不以某种方式与传统相衔接就不可能生存。②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91页。因此,传统的伦理观念并未在社会主义革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彻底摧毁。但这种局面在近年来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正悄然发生了改变。

建立在传统伦理基础上的乡村社会秩序显然很难抵抗不同寻常的市场力量。市场理性与现代化渗透过程是传统乡村社会关系解体的一个必然逻辑前提和现实推动力。市场理性昭示的不仅是人们之间建构关系的利益性准则,在另一个层面,它也是关涉小农对于稀缺性资源能动选择方式的另一种隐喻。

2005年包括该村在内的西南片区被地方政府纳入该市长江市场园二期扩建的征用范围。自当年5月征用拆迁的消息传出后,在短短的半年拆迁安置过程中,围绕家庭的财产分配、老人赡养、宅基地边界等问题矛盾急剧激化,村庄内部社会关系演变充分展示市场化扩张以来人际关系的利益化倾向和契约化取向。为了追求自家或自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昔日融洽的关系可以瞬间破裂,相互之间猜忌嫉妒、口舌之争、大打出手、对簿公堂甚至反目成仇,连村民自身也十分惊讶这场拆迁对他们的影响,承认这是对原有社会关系的一次重大的冲击和解构。

从拆迁征用引发村落社会关系紧张是一方面,但紧张关系的最终化解方式是怎样的,经过化解而修复和重建的社会关系在市场理性和乡土伦理之间如何调适与平衡,这是另一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波兰尼批评了将市场利润追求普遍化、功利理性主义世界化的分析理路,指出经济行为必然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脱离了社会关系而去理解人的所谓理性行动不可避免将会面临诸多潜在风险。只有将村民的经济行为置于其所嵌入的社会网络中来理解,才能获得对支配乡村社会关系深层次约束性因素的认识。

三、乡村社会关系的嵌入性特征

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都倾向认为行动者会做出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虽然已有研究注意到了“社会影响”对经济行为的作用,但这被理解为行动者需要具备相关习俗、惯性和规范背景,并机械地遵循它们,而无须考虑与理性选择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被集约化、平均化和典型化,回避了关系特有的内容、历史和结构性定位。①和矛:《基于嵌入理论的中国东西部创业影响因素比较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事实上,这种抽象、纯粹的经济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应放在更为具体复杂的社会情境中去理解方能有一个更为准确而具体的体认。

波兰尼用“嵌入性”概念,来阐释其“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的经典判断,主张将非经济的社会因素引入经济活动的考量之中。波兰尼将经济和社会结构两者之前看似分离的因素结合起来对后来的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美国新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Granovett)将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引入社会学领域,并在波兰尼研究的基础上,拓宽了经济行为可以嵌入领域的范围。②Granovetter,Mark,“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91,No.3,1985,P.482.Zukin和Dimaggio进一步发展了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即行动的社会嵌入性除了结构嵌入之外,还应包括认知嵌入和文化嵌入等范畴。③Zukin,S.&DiMaggio,P.,Structures of Capital: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Economy.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P.7-36.

嵌入性理论的本质在于其凸显了社会结构对于行动者的约束性作用,反映了行动策略所应遵循的某种给定条件。本项研究案例中,村民围绕拆迁征地所引发的财产纠纷中的行动策略诉求莫不体现了这种嵌入性特征,这种视角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在这场拆迁征地风波中农民的行动并非简单地诉诸经济理性的原因。本文从结构、认知和文化三重嵌入性分析视角来阐释乡村财产纠纷的化解方式与乡村社会冲突的控制方式,这有助于我们对乡村公众舆论与潜在的乡土规则对于形塑乡村社会关系的支配性作用有一个更为深切的理解。

个案一:LK,48岁,在拆迁过程中与丈夫的哥哥和姐姐为拆迁补偿以及老人赡养方面产生矛盾。丈夫脾气倔,认为为维护应得利益可以和自家兄弟断绝关系,但作为家里主事的妻子王某,则以其女性特有身份在家庭纷繁复杂的矛盾中进行调解,她在谈及这起家庭纠纷时,表现出的知书达理和朴素智慧,让人不得不对这位农村妇女刮目相看:

虽然为拆迁家里几兄弟姐妹为钱分多分少闹得很不愉快,我家那个人的脾气比较倔,心眼也死,认为大家从此断交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我觉得亲戚之间何必闹得那么僵了。有些面子上的事情还要去做,特别是老人还在的情况下。他(指其丈夫)大哥的儿子十岁办酒我还是去,平时过年过节也有走动,心里虽然对他们很不愉快,但没办法,要做人啊,我宁愿自己吃点亏,钱少分点,但这些亲戚关系表明上还是要维持着。我是外面嫁过来的,在他们家算外人,做得太过分,要被外面人讲,说我是个恶媳妇,我不想落得个坏名声。

从该个案中“面子上的事情还要做”、“亲戚关系表面上还要维持着”等言语中,可以发现村民的行动逻辑仍深受传统亲缘关系的影响。从经验资料来看,传统的亲缘关系在农村的现代化进程中并未迅速衰落而消失,村民的社会行动仍嵌入在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传统社会结构之中,虽然差序格局在内涵、范围和模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传统的人伦秩序、人情关系仍渗透于村民日常生活之中并发挥重要影响。

近年来乡土文化价值观中最让人触目惊心的变化是传统孝道的衰落,尽管违背孝道者在传统的道德判断之外形成自己的价值标准,为自己的行为确定合理性。但违背孝道者毕竟属于越轨者,属偏离正常准则之人,必然面临承受外界舆论和内心价值冲突的压力。这种压力在本质上正是行动的文化嵌入性的间接体现。

个案二:村东TYS家为拆迁后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了争执。TYS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早年被邻村一家招婿做了上门女婿,儿女嫁到邻市的农村,生活得都还不错,小儿子娶妻生子后和老人住在一起,但分灶吃饭。TYS十几年前老伴去世后,作为唯一留在村里的小儿子不可推卸地承担起了赡养母亲的义务,吃住都在一起,日常料理也都落到了小儿媳的身上。老人名下的田地和老宅被征用后,由于老人年近八十,同时患有轻微老年痴呆症。补偿的钱款和房子在其他村民看来理应全部或大部分归小儿子保管所有,农民用最朴素的付出与回报要相等道理来衡量事情的是与非。起初三兄妹约定老大和小妹放弃分割母亲财产,同时从此也不承担赡养义务,老人直至终老的所有费用和照料都由小儿子承担。但后来两人改变了主意,要求和小儿子共同赡养母亲同时也提出要平分老人的补偿款和拆迁安置房。由于老人不愿意去大儿子和小女儿家,经过一系列家庭斗争和协商后,最后小儿子做出了让步,同意将老人补偿款的一半拿出分给哥哥和妹妹,并独自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这在村里人看来,小儿子是吃了大亏,增加负担又少得利益。对该事情小儿子态度是:

我觉得大哥和小妹做得有点过分,我照顾老母亲这么多年辛苦不说,还以为我从她那里得了很多好处。以前老人虽然我在养,但道理上他们(指大儿子和小女儿)仍有养的义务。经过这场事情之后,他们以为我从老人那里占了很大便宜,可以名正言顺地不管了。他们既分到了钱,最后老人还搞得变成了我一个人的责任,大家还闹得不开心。老人也是脑子糊涂,天天和他生活在一起没认为好,那两个不在身边的反而觉得亲,对他俩的要求不制止还暗中支持。一气之下真不想养她,也不是只有我一个子女。但以前都一直在养,不能拆迁后生活条件好了反而不养了,也会被人家说的。人在做事,老天在看,也要对得起自己良心。不过说难听点,我只保证她饿不死、冻不死就行了,也算对得起她了。

无疑,相对于大儿子和小女儿来说,小儿子算是有一定孝心。但从其“我只保证她饿不死、冻不死就行了”的言语,我们还不能将其视为恪守孝道之人。与自家兄弟和长辈的交往中,充斥着利益得失的算计,但这种算计没有极端化到抛却一切乡土伦理的制约。虽然当前代际关系中,子辈们更注重物质资源交换,赡养老人的动力不是来自于生我养我的母子之恩情,而是一种与市场交换相类似的、有来有往的互惠予与方式。①朱静辉:《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与老年人赡养——以安徽薛村为个案的考察》,《西北人口》2010年第3期。但经济行为的文化嵌入性特征让任何过分举动只会使自己面临多重压力。因此,行动者更常见的做法是至少在场面上不至于超越村民对违背乡土伦理行为的容忍程度,同时在熟人社会里,人的行动还要考虑其在社区里的面子和名声,这也是“一气之下真不想养他”,但“这说不过去,也会被人家说的”矛盾心理的真实写照。市场化改革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大多数农民的价值观。家庭本位的价值观在新的时代仍支配着多数农民的理念和行为。因市场经济虽然使得村落遭受了众多异文化的冲击,但村落文化的基本特质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②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77-384页。如果说,村民们的行动不敢超越村落文化的价值标准是文化嵌入的话,那么行动者对乡间舆论的顾忌和地方性共识的认同便是“认知嵌入”的体现。

个案三:TWF有两个哥哥,平时关系不错,因拆迁补偿产生纠纷后,大家争吵不断,甚至走到要去打官司、对簿公堂的地步。最后在村中老者和村干部的调解下解决了纠纷,TWF谈及此事时说:

钱这个东西啊,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本来大家相安无事,关系也很融洽。要拆迁本来是好事,大家都盼望很久了。可现在变成了只认钱不认人了,最后搞的要去法院。但在我们农村,还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俗话讲家丑不外扬,打官司可是一桩丑事,丢人现眼的,要被人家看笑话,而且打官司需要不少钱。毕竟是家里人,吃亏占便宜都在家里。

这种复杂心态客观上呈现了村民的行动受其认知经历的影响,这种认知经历既来源于农民生活于其中的狭小社区的空间范围,又来源于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习俗所蕴含的时间历史。①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地方性共识”,它使得村民们对在何类事情上应当在乎面子,在何类事情上可以不在乎面子,常常有着基本相同的认识,违反地方性共识会遭到村民的舆论谴责和非议,甚至可能受到规范背后的某种力量的实际惩罚。②陈柏峰,郭俊霞:《也论“面子”——村庄生活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从“以前这里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的言辞中可见诉诸法律来解决家庭纠纷超越了村民了认知经历,也违背了“家丑不外扬”的“地方性共识”。

事实上,市场对乡土伦理的冲击并非完成于朝夕,而是有一个缓慢侵入的过程。乡村社会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一套伦理规范,不可能在市场理性的冲击下迅速瓦解,价值观念和思想认知的演变总是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总是极力试图以乡土伦理来规范相互之间的关系,不敢公然挑战已有的价值评判标准,以免遭受乡间舆论指责以及自我内心的不安。

四、结语:乡土伦理对市场理性的粘连与包容

数十年的市场化改革以来,市场理性对于乡村社会的扩张无处不在,市场理性与乡土伦理之间不可避免产生矛盾,这种矛盾不仅体现在与亲朋好友、邻居、家人的交往中,甚至体现在个体观念与行为的矛盾上。虽然传统的差序格局越来越理性化,社会关系的维系与建构越来越以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为诉求,但人们在纠纷处理方式与交往的形式上仍尽可能地维持一贯认同的乡间礼仪规则,使其符合乡土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乡村社会的行动逻辑仍然受制于乡土伦理的支配,

从L村的土地征用事件来看,在物质与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乡村家庭关系日益理性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人际关系疏离到完全可以不顾亲缘网络和人情面子的陌生人社会。那种认为乡土伦理已被市场理性所替代的判断所遵循的推演逻辑的根本缺陷在于其忽视了乡村社会本身的能动作用,忽视了传统乡土伦理对市场理性的回应策略。

从经验研究来看,市场化“自外而里”向乡村社会扩张的同时,实质上还存在一个乡村社会“自里而外”的反扩张过程。这是一个双向运动过程。乡村社会本身能动的反作用过程对于市场理性具有极强的“包容”和“粘连”效应。③“粘连”这一概念借用了桂勇在社区研究时的提法。桂勇认为在社会转型期的城市基层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既非国家丧失控制力的“断裂”,也非国家向邻里强力渗透的“嵌入”,而是一种介入两者之间的“粘连”状态,参见桂勇:《邻里政治:城市基层的权力操作策略与国家-社会的粘连模式》,《社会》2007年第6期。在本研究中“粘连”一词意指自市场化改革以来,乡土伦理既未能抵挡市场理性的侵入,但也并未被市场理性全盘替代,两者之间的关系既非简单替代,也非毫不相干,而是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缠绕、粘合状态。换言之,乡村社会既未能阻挡市场的扩张过程,但也不至于立即被全盘市场化、契约化。由波兰尼与格兰诺维特等人的理论推演可知,经济行为的结构、文化与认知三重嵌入性特征,使得村民的行动选择受到传统亲缘伦理、乡土价值逻辑和公众舆论的多重制约,因而市场化扩张中的乡村社会关系可能超越纯粹的经济理性而呈现更为复杂的面相,表现在对事情认识上,人们会用市场社会的金钱至上、自我利益最大化、利己主义等原则来衡量得失、评判是非,但在事情处理的方式上,村民们则不敢公然违背乡土伦理的一套规则,对其在村落社区的面子与声望以及乡间舆论仍颇多顾忌,对所谓“吃亏”之处能够容忍,使关系表面上不至于破裂。这种包容与粘连着市场理性的乡土伦理已不同于传统社会中基于差序格局和儒家伦理基础上形成的一套价值观,有研究将之称之为“新乡土伦理”。“新乡土伦理”是一种既蕴涵现代价值又不失乡土本色的新的行为与价值准则。实际上,在现代化进程的,传统乡土伦理蕴涵的封闭性和稳定性被打破,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转型是对乡土伦理传统的绝对消解。试图与乡土伦理的传统彻底“决裂”,只会使“新乡土伦理”丧失其根基而成为空洞无物的概念构架或悬置无用的道德说教。①王露璐:《从乡土伦理到新乡土伦理——中国乡村伦理的传统特色与现代转型》,《光明日报》2011年1月18日。

事实上,正是这种对于市场理性具有“包容”与“粘连”效应的乡土伦理,使得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扩张过程并没有从根本上消解村庄内部的行为逻辑。这正是为什么长期以来乡村社会关系建构中商业化倾向日益浓厚的今天,人们在遭遇经济纠纷时依然普遍诉诸于极富传统色彩的亲缘、人情和面子等乡土伦理,传统的人伦秩序仍渗透于村民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之中。进而可知,乡土伦理和市场理性看似相悖的价值体系,二者之间实际上并非是一种零和博弈。一方面,乡土伦理不是经久不变的伦理范式或道德规范,客观上它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被渗入现代市场理念,另一方面,渗透进乡村社会的市场理性在乡土伦理的包容与粘连作用下不断被修正、改造和乡土化,两者有兼容的可能与必要。这一认识不仅有助于真切体认当前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复杂面相,同时对于深入洞察社会转型时期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路径有着一定的学理意义。

Market Reason and Traditional Ethic:A Social Study Based on Family Dispute Cased by Land Compensation and Resettlement Fees

ZHANG Tingting

Market reason has deconstructed rural traditional social relations with unprecedented force since the market reform was carried out.From the cases of family disputes caused by land compensation and resettlement fees,we can find that although materialization,utility and rationalization have become the main tendency of the rural social relations.But bounded by ternary embeddedness of structure,culture and cognition,the action of the villagers is influenced by traditional relations,rural value logic and public opinion.Rural social relations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would present complex dimensions which may surpass simple economic rationality.

market reason,traditional ethic,rural society,sociology of family

本项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9CSHOO5)和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501)资助。

张婷婷(1981-),女,安徽巢湖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社会学博士研究生,上海中医药大学社科部讲师,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

C913.11

A

1008-7672(2012)01-0012-07

徐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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