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说钩沉》校点商补
2012-08-15谢政伟张琳琳
谢政伟,张琳琳
(蚌埠学院 文学与教育系,安徽 蚌埠 233000)
《古小说钩沉》校点商补
谢政伟,张琳琳
(蚌埠学院 文学与教育系,安徽 蚌埠 233000)
《古小说钩沉》是鲁迅先生一部基本完成但未最后整理的遗稿。林辰主导编校的《鲁迅辑录古籍丛编》收录了《钩沉》,由于就其中校勘、断句、标点等进行部分订正,后出转精,可谓迄今整理《钩沉》的重要成果,但其中仍有不少校勘、断句、标点等问题。就其遗存问题进一步商补,有利于读者更好地阅读使用。
《古小说钩沉》;校勘;断句;标点;商补
《古小说钩沉》(以下简称《钩沉》)收录了周代至隋代散佚小说三十六种,是鲁迅先生从《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类书及古书注文中辑录整理而成的,堪称典范的唐前小说史料整理著作,“构成了《中国小说史略》第三篇至第七篇的文献基础”[1]。
《钩沉》毕竟是一部基本完成但未最后整理的遗稿,郑振铎先生即指出:“在鲁迅先生的辑佚工作里,《钩沉》最为重要,却可惜是未完成之作。”[2]《钩沉》最早刊行于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于1938年编印的《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全集》亦收录《钩沉》,该社还于1951年出版了《钩沉》单行本,但三者编校工作都较为粗糙,问题不少。而齐鲁书社出版的《鲁迅校录〈古小说钩沉〉》仅对个别明显错讹作了订正。林辰先生主导编校的《鲁迅辑录古籍丛编》[3](下文简称《丛编》)收录了《钩沉》,以1938年版《鲁迅全集》为底本,由于已就其中校勘、断句、标点等进行部分订正,后出转精,可谓迄今整理《钩沉》的重要成果,但校勘、断句、标点等仍有不少待商补者。今以《丛编》为底本,谨就愚见所及,拈出点校可补正者,并依照所在页码次序逐条罗列于下(《钩沉》引文中小字未加括号者为鲁迅先生自注,加括号者为《丛编》编校者之按语),祈望方家教正。
1、傅信忿母,二字《御览》一作贫。母羸病,恒惊悸,傅信乃取鸡凫,灭毛,施于承尘上;行落地,母辄恐怖。(晋·裴启《语林》)[3]9
按:鲁迅先生未定是非。据文意,“忿”义为长,“贫”疑形误。《北堂书钞》卷132引《语林》作“忿”,孔广陶校注曰:“《御览》九百十九引‘忿’误‘贫’,‘施’作‘放’,‘辄’上脱‘母’字。《玉函山房》辑《语林》引《书钞》、《御览》‘忿’皆误‘贫’,非是。”[4]529《太平御览》卷701正引作“忿”[5]3130,卷919又误引作“贫”[5]4078。
2、使答曰:“魏王信自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语林》)[3]11
按:“信自”二字疑衍。《钩沉》第二集所辑《小说》引《太平广记》正作“魏王雅望非常”[3]75。《世说新语》卷 14《容止》[6]713、《太平广记》卷 169引殷芸《小说》[7]1231记此事均无“信自”二字。《太平御览》卷779引《语林》作“信曰”[5]3453,疑因袭“信自”而误。
3、时雍方盛集僚属围棋,外信至而无儿书;虽神意不变,而心了有故。(《语林》)[3]11
按:《世说新语》卷6《雅量》记此事作“心了其故”[6]406,《太平御览》卷 518引《世说新语》亦然[5]2357。故疑“有”为“其”之形误。
4、刘实诣石崇,如厕。见有绛纱帐大床,茵蓐甚丽,两婢持锦香囊。(《语林》)[3]20
按:《世说新语》卷30《汰侈》亦引《语林》此事,“刘实”作“刘寔”[6]1029,当是。王先谦亦据《晋书》言明其误[8]596。王氏亦认为“持”乃“栙”之误:“《说文》:‘栙,栙双也。’《广韵》:‘帆未张。’言两婢杠香囊如帆之未张,正未登厕时情事。六朝绮语锤炼可玩,若作‘持’则应十余婢,非两婢事矣。”[8]596其说当从。
5、庾公道:“王尼子非唯事事胜于人,布置须眉,亦胜人。我辈皆出其辕下。”《御览》三百六十六。(《语林》)[3]23
按:检核《太平御览》,其卷365引有此事[5]1682,而卷366并未记此事,鲁迅先生注误。
6、刘真长与桓宣武共听讲《礼记》,桓公云:“时有入心之处,便咫尺玄门。”(《语林》)[3]28
按:“便”后脱“觉”,则文意不甚明。《世说新语》卷 2《言语》[3]147、《太平御览》卷 615[3]2766引此皆有“觉”。而《艺文类聚》卷55引此事亦脱“觉”字[9]987。复核《鲁迅〈古小说钩沉〉手稿》,亦有“觉”字[10]76。
7、何次道尝诣王丞相,以尘尾礭床,呼何共坐,曰:“来!来!此是君坐。”(晋·郭澄之《郭子》)[3]51
按:据文意,“以尘尾礭床”者为王丞相而非何次道,故“王丞相”后逗号当改为句号。《世说新语》卷 8《赏誉》[6]250、《太平御览》卷 393[5]1817记此事“以”前皆有“丞相”二字,为避免误解,《钩沉》宜补。
8、桓大司马病笃,谢公省病,谢安从东门入;桓遥瞩而叹曰:“吾门中不久〔案《世说·赏誉篇》作久不。〕复见如此客。”(《郭子》)[3]57
按:《世说新语》卷 8《赏誉》记此事作“久不”[6]566,当是。《太平御览》卷405亦误引作“不久”[5]1875。
9、卫晨为桓公长史,温公甚重之。每宴,率尔提酒脯以就卫相对也。《书钞》一百四十四。(《郭子》)[3]57
按:检核《北堂书钞》,其卷145引有此事[4]611,而卷144并未记此事,鲁迅先生注误。
10、桓石虎〔案《晋书》七十四:桓石虔小字镇恶,征西大将军桓豁子。又谈本《广记》一百九十一引《独异志》记此事,亦作石虔。是桓征西儿,未被举时,西出猎,石虎亦从猎围中射虎,虎被数箭,伏在地。(梁·沈约《俗说》)[3]62
按:《丛编》编校者所言当是。《太平御览》卷892亦误作“石虎”[5]3962。《世说新语》卷 13《豪爽》:“桓石虔,司空豁之长庶也。”[6]709宋代汪藻《谯国龙亢桓氏谱》有其世系,正作“石虔”[8]839,并曰:“石虔,豁子,小字镇恶。”[8]846皆可补证。
11、宋袆是石崇妓绿珠弟子,有国色,善吹笛。亦见《书钞》一百十。(《俗说》)[3]64
按:检核《北堂书钞》,其卷111引有此事[4]424,而卷110并未记此事,鲁迅先生注误。
12、司马郎君时贵,好作妓,堂然香烟熏之,屋为之黑。《书钞》一百十一。(《俗说》)[3]66
按:检核《北堂书钞》,其卷112引有此事[4]427,而卷111并未记此事,鲁迅先生注误。
13、刘柳为仆射,傅迪为左丞。傅大读书,而不解其义。以上二句,亦见《书钞》九十八。(《俗说》)[3]68
按:检核《北堂书钞》,后三句皆见[4]375,疑鲁迅先生注中“二”为“三”之误。
14、杨雄谓:“长卿赋不似人间来。”(梁·殷芸《小说》)[3]85
按:“杨”乃“扬”之形误,下文“杨雄梦吐白凤皇,集于《玄》上”亦误[3]86。
15、太原人夜失火,出物,欲出铜枪,误出熨斗,便大惊怪。语其儿曰:“异事!火未至,枪已被烧失脚。”《书钞》一百三十五。《类聚》七十二。《御览》七百五十七。(魏·邯郸淳《笑林》)[3]110
按:《北堂书钞》孔广陶校注曰:“《类聚》七十三引‘怪’作‘惋’。”[4]546检核《艺文类聚》,其卷 73确引有此事[9]1254,而卷72并未记此事,鲁迅先生注误。
16、清以功拜清河太守。越自行伍,猥蒙荣位,鸡之祆更为祥。(晋·戴祚《甄异传》)[3]141
按:《太平御览》卷 885[5]3933、《太平广记》卷461[7]3783、《太平广记钞》卷 65[11]1762皆引此事,“祆”皆作“妖”。故疑“祆”乃形误。
17、干宝父有嬖人,宝母至妒,葬宝父时,因推著藏中。经十年而母丧,开墓,其婢伏棺上。就视犹暖,渐有气息;与还家,终日而苏。说:“宝父常致饮食,与之接寝,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晋·孔氏(《志怪》)[3]164
按:依上文断句、标点,则“与之接寝”一句明显与此婢口吻明显不合。《世说新语》卷25《排调》引此事“说”字属下句[6]937,如此间接转述其言,“与之接寝”于文方合。《晋书》卷82《干宝传》引此事作“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12]2150。故《钩沉》“说”后冒号及双引号当删。
18、崔即敕内,令女郎庄严,使充就东廊。充至,女已下车立,席头共拜焉。(《志怪》)[3]182
按:“立”字当属下句,《搜神记》卷 16[13]204、《太平广记钞》卷59[11]1525均记作“立席头,却共拜”、《世说新语》卷 5《方正》注引作“立席头,共拜”[6]354,可证。
19、女抱儿还充,又与金碗别,并赠诗曰……(《志怪》)[3]162
按:“又与金碗别”不辞。“碗”后当逗断,“别”自成一句。《世说新语》卷5《方正》注引此事即然[6]355。《搜神记》卷16记此事无“别”字[13]204,亦通。
20、充取儿碗及诗,忽不见二车处。(《志怪》)[3]162
按:据上文“女抱儿还充”“与金碗”“赠诗”等语,则“儿”后当施以顿号为宜。
21、董卓信巫,军中常有,言祷祀求福。《御览》引作军中常有巫,都言祷求福利。〔案《御览》引,下文从卓求布上有言字,则都言当为人名。〕一日,从卓求布,仓卒与新布手巾。(宋·刘义庆《幽明录》)[3]189
按:《丛编》编校者所言当是。《北堂书钞》卷136引《幽明录》亦作“言祈祀求福,一日,从卓求布”[4]555。可知“言”当为人名,故“军中常有”后应施以句号,“言”字下亦当依《丛编》体例施以专名线。
22、某郡张甲者,与司徒蔡谟上有亲,侨住谟家。(《幽明录》)[3]199
按:“上”疑衍,《太平广记》卷 276[7]2181、《太平御览》卷948[5]4208引此事皆无“上”字。
23、隆僵仆无所知,犬彷彿涕泣,《广记》引作彷徨嗥吠。走还船,复返草中。(《幽明录》)[3]201
按:据文意,当以“彷徨”为是。《搜神记》卷20[13]241、《太平广记》卷 437[7]3552、《太平御览》卷905[5]4015、《太平广记钞》卷 66[11]1775皆作“彷徨”,可证。
24、公后病死,女上县买棺,行半道,逢广,女具道情事。女因曰:“穷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尸,须吾还者,便为君妻。”(《幽明录》)[3]204
按:《太平广记》卷383引此事同上文,不过中华书局点校本于“女具”下注曰:“明钞本女具作与女。”[7]3052据文意,“道情事”之主语当为广,故下文才有“女因曰”之语,作“与女”当是,且“逢广”后应施以句号。《太平广记钞》卷58引此事作“与女具道情事”[11]1508,可证。
25、始入门,木像弯弓射之,即死。行人及守庙者无不必见。(《幽明录》)[3]223
按:“必”字不合文意,疑“皆”之误,《搜神后记》卷5[14]33、《太平广记》卷293[7]2331记此事均作“皆”,可证。
26、乃前捉荀手,妇便持杖直前向客,客既大健,又有短杖在衣里,便与手,〔案手字原无,据景宋本《类聚》引补。〕妇老妪,无力,即倒地,客打垂死。(宋·虞通之《妬记》)[3]446
按:《丛编》校注者所言极是,“与手”犹“殴打”义,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已言之[15]207。《艺文类聚》卷 35 引此事作“便与手,老妪无力”[9]615,“老妪”前并无“妇”字。检核《鲁迅〈古小说钩沉〉手稿》,作“便与妇,老妪无力”[10]118。疑此“妇”因“便与”而衍。“与”后既然脱“手”字,则“妇”字当删无疑。
27、繇意恨恨,有不忍之心,然犹斫之伤髀。(晋·陆氏《异林》)[3]462
按:“伤髀”乃斫后之结果,故“伤”前自当逗断。《搜神记》卷16记此事“伤髀”即自成一句[13]206。
28、魏刘赤斧者,梦蒋侯召为主簿。期日促,乃往庙陈情:“母老子弱,情事果切,乞蒙放恕。”(无名氏《杂鬼神怪志》)[3]492
按:“情”疑“请”之形误,“请”表意更佳,又与下文“赤斧固请”相呼应。《搜神记》卷 5[13]58。《太平广记》卷293[7]2330记此事均作“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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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2
A
1673-2014(2012)04-0026-03
2012—05—09
蚌埠学院“优秀人才计划”专项基金(200802)。
谢政伟(1975—),男,湖南衡阳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古籍整理研究。张琳琳(1983—),女,安徽蚌埠人,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古籍整理研究。
(责任编辑 单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