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辑要》史料来源探赜
2012-08-15穆键
穆键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历史研究
《皖政辑要》史料来源探赜
穆键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作为一部反映晚清安徽概貌的官修政书, 《皖政辑要》取材丰富,融入了编纂者对政府档案文献、地方史志和政书典籍的广泛搜集之功。史料的权威、资料的翔实保证了 《皖政辑要》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从而也为编纂者科学合理地组织材料、记载历史打下了良好基础。探赜 《皖政辑要》的史料来源亦可管窥此书文献学价值之一斑。
《皖政辑要》;政书;史料来源
编纂于清末的 《皖政辑要》,是当时安徽官修的一部地方政书。这部著作主要汇聚了清光绪初至光绪三十四年 (1908)皖省的政情,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从一个局部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政局。全书叙述有方、结构严谨、内容丰富、史料可靠,为我国近代史研究提供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多方面的官方史料,堪称安徽历史上一笔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 《皖政辑要》作为清末官修的一部地方政书,其编纂特色首先体现在史料选取的广泛性。言史不能脱离史料,丰富的史料,对于史籍的编纂至关重要。因而广泛地占有史料,是编纂史籍的第一步。惟有如此,著者才有可能如实、全面而又深刻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历代史家对此皆躬行有得。冯煦主修《皖政辑要》是 “博访通材,详稽案牍”,在史料搜集上下了很大一番功夫。正如他在 《皖政辑要成书过半片》中所言, “惟体裁浩博,非甄采宏富,不足以综括而得源流;非考核精详,不足以徵信而称典要”[1](P63)。用这话来检核全书,并非言过其实。
一 来自政府专藏的各种文献档案
由于 《皖政辑要》是一部官修政书,主修冯煦时任安徽巡抚,并 “札委藩、学、臬三司为总纂,并遴派候补道何维棣为帮总纂,妥拟开办章程,并酌派提调纂修各员”[2](P72)。因而编纂者在参阅和搜集政府档案文献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其它史家所不能比的。而以编纂 《皖政辑要》为契机,对晚清以来安徽政府机构的档案文献进行系统整理,也是安徽当局修书的重要出发点之一。政府专藏的各种文献档案也就成了 《皖政辑要》史料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些档案文献按照所属部门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
其一,安徽巡抚衙门的档案文献。安徽巡抚衙门无固定的机构设置,也不设官员。衙门内一切保管及办理文牍等事务,皆聘用书吏、承差办理,有时也调用侯补佐杂官员及武弁临时充任。清朝末年,属巡抚直接管辖的机构有安徽督练公所和安徽宪政调查局。安徽督练公所负责管理全省新旧各军及筹备粮饷、编练队伍一切事宜以及与军队有关的学堂局所等其它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项事务。安徽督练公所曾一度改称为安徽督办处[3](P112)。安徽宪政调查局是专门办理清政府宪政编查馆应行调查的一切事件的机构[3](P112)。《军政科》中关于安徽新军的资料大都取材于督练公所及督办处的档案文献。
其二,安徽布政使司的档案文献。布政使职位次巡抚,又称 “藩司”。安徽布政使负责全省行政和财政出纳,并承宣政令,考核所属州、县。安徽布政使的办事机构是安徽布政使司,征收赋税、负责财政收支是布政使司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能。该司每十年统计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并汇总于户部,由此产生了奏销册等档案文献。 《度支科》中有关安徽田赋的资料就参考了此类文牍。此外,安徽布政使司的直辖机构众多,这些机构的档案文献为 《皖政辑要》的编纂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安徽厘金总局是安徽省负责对商品征收厘金的机构,厘金总局设在布政使司内,由布政使主持局务,另设会办、提调、文案、银库、管票、核对等人,具体负责各项事宜[3](P118)。 《度支科》中关于安徽厘金制度的资料主要取材于该局的档案文献。安徽支应局,负责财政支出等事,支应局初委道员坐办,布政使总其成,后该局与报销、赈捐等局合并,统称支应报销赈捐总局[3](P118)。《度支科》的 《俸饷一》、《俸饷二》、《俸饷三》、《饷需》、《蠲赈一》和 《蠲赈二》等卷基本根据支应局的档案文献编纂而成。安徽土药总局是安徽省专门负责征收土药厘税的机构,土药总局由布政使总理,另设提调、文案等人,均以安徽厘金总局职员兼任[3](P119)。《度支科》中关于安徽厘金制度的资料参考了该局的档案文献。安徽官钱局,由安徽布政使兼任督办,由提调总管全局事务。该局负责兑换银钱,调节钱价,熔铸银锭和发行纸币,是安徽省官方金融机构。它类似银行,但经营范围只限安徽省[3](P119)。《度支科》中的 《币制》一卷就从该局的档案文献中采摘了不少资料。安徽筹议公所是巡抚王之春于光绪二十八年 (1894)在布政使司内设立的,是专门负责筹款事宜的机构。筹议公所由布政使督办,设会办两人,提调两人,银钱、核对各一人,具体办理各项事宜[3](P119)。 《度支科》中的 《筹议》一卷取材于筹议公所的众多档案文献,计有 《筹议公所开办原卷》、 《筹议公所官捐卷》、 《筹议公所房捐卷》、 《筹议公所铺捐卷》、《筹议公所酒捐卷》、《筹议公所丁漕加捐卷》、《筹议公所典捐卷》、《筹议公所牙捐卷》和 《筹议公所米捐卷》等。安徽商务总局由巡抚邓华熙于光绪二十四年 (1898)在省城设立,并在芜湖设立分局。总局由安徽布政使主管,负责全省商务事宜[3](P119)。《农工商科》中的《工艺》、《矿务》两卷便由商务局的档案文献汇编而成。安徽垦牧树艺总局由安徽巡抚诚勋于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立,委安徽布政使总理其事,负责全省垦荒种植诸事宜,后改由安徽劝业道管理[3](P119)。该局的相关档案文献是 《农工商科》中的 《垦牧树艺》一卷的重要编纂资料。
其三,安徽提学使司的档案文献。光绪三十二年 (1906),清政府裁撤学政,改设提学使司,置安徽提学使一人,为正三品,在布政使之次,列按察使之前,总理安徽省地方学务,考核所属职员,每三年为一任,归巡抚节制。安徽提学使负责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考查各属教师、教职。各驻防学堂,亦归其管辖。安徽提学使的办事机构是安徽提学使司内的学务公所。学务公所内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科,由它们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P133)。安徽提学使司的档案文献,为编纂者提供了清末皖省举办新学的相关情况,在 《学科》中被大量采用。
其四,安徽巡警道的档案文书。安徽巡警道设于光绪三十四年 (1908)四月,为正四品,系巡抚属官。安徽巡警道负责管理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诸事务。安徽巡警道署内设安徽警务公所和安徽禁烟公所。警务公所由原设巡警总局改置,为办理全省警务的执行机构;禁烟公所由原有戒烟总局改设,负责全省禁烟事宜,以查禁吸、种、 买三项为纲[3](P136-137)。 《民政科》 中关于清末安徽警政建设的资料就主要来源于警务公所的档案文献,记载禁烟情况的 《风教三》一卷则完全取材于禁烟公所的档案文献。
其五,安徽劝业道的档案文献。光绪三十四年(1908),遵照奏定官制通则,安徽省设劝业道一人,为正四品官,归巡抚统属,任期三年。安徽劝业道负责管理全省农工、商业、交通、矿务、邮传等各项实业[3](P137)。安徽劝业道的档案文献主要被采用在 《农工商科》和 《邮传科》中,诸如商会的设立、铁路的筹建、近代航运的兴起等反映清末安徽近代经济发展的史料大都来源于此。
大量政府档案文献的采用,充分体现出 《皖政辑要》在史料上的权威性。作为官修典志之书,一般具有充分资料供应及人力物力保证,因而记载详备,数据相对真实可信。因而这种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文牍档案为依归的编纂程序,自然会使该书的史料来源具有很高的可靠性。此外,这些政府档案文献的原件今天绝大部分都已无法寻觅,《皖政辑要》的编纂,使它们的内容或多或少地得以保留下来。仅就此而言,《皖政辑要》的史料价值就可见一斑。 《皖政辑要》收录了大量的官方原始档案,因而具有很强的资料性,既丰富了全书的内容,又保存了珍贵的历史文献。
二 来自 《重修安徽通志》
作为一部地方政书, 《皖政辑要》的纪事空间涵盖了安徽八府五州全境,因而编纂 《皖政辑要》借鉴地方志书中的相关资料势在必然。方志作品,以地区为中心,纂修者能够直接取材于当地保存的档案、文书、碑刻等原始资料,并可进行实地采访调查,因而保留了大量关于某一地区可靠性较高的史料。其中有关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史料,如疆域沿革、面积分野、户口赋役、土地关系、物产状况等,往往都极为详备,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清代由于统治者的提倡,可以说是我国封建社会方志编纂的极盛时期,各地撰写方志日多。安徽也是如此。有清一代,安徽共有两部官修的省志,其一是成书于道光年间的 《安徽通志》;其二是成书于光绪年间的 《重修安徽通志》。 《安徽通志》由陶澍、邓廷桢修,李振甫、韩玖纂。陶澍,湖南安化人,道光元年 (1821)任安徽布政使,三年 (1823)正月授巡抚。邓廷桢,江苏江宁人,道光六年(1826)任安徽巡抚,鸦片战争中力主禁烟,道光二十年 (1845)受诬陷与林则徐同被革职。 《安徽通志》于道光五年 (1825)开局,巡抚陶澍当年调离,继任张师诚亦调离;道光六年 (1826),邓廷桢调任安徽巡抚,继续主修,于道光九年 (1829)成书。 《通志》二百六十卷,首六卷,仿 《江南通志》例,设十志,分别为舆地、河渠、食货、学校、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杂类;下分七十二子类,内容凡 《江南通志》所载安徽资料,多从其旧,适当增损,对安徽之田赋、水利、学校、选举、职官、人物、山川等未详内容增补较丰[4](P554)。此志系安徽建省之后的第一部通志,它载述宏富,文字雅训,叙述明晰,体例严谨,繁简得当,重点突出,既能包揽全省,又与所属府、州、县志有所区别,历来为人所称许。 《重修安徽通志》三百五十卷,补遗十卷,始修于清同治八年 (1869),成书于光绪四年 (1878),吴坤修等修,何绍基等纂。吴坤修,江西新建人,同治七年 (1868)任安徽巡抚;何绍基,道光进士,精于文字之学。该志由道光 《安徽通志》增益而成,分一纪十一志,即皇言纪、舆地志、河渠志、食货志、学校志、武备志、职官志、选举志、人物志、艺文志、杂志,末附补遗十卷;下分六十九子类[4](P555)。此志与 《安徽通志》相比,选举增补武职,烈女别为一篇。增补兵事资料不少,特别是太平天国、捻军的军事活动资料搜集较详,且增补了皖南镇与长江水师的资料。这样,该志便成为安徽省的一部最系统、最完备的通志,为研究近代安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之重要文献。
《重修安徽通志》是在 《安徽通志》的基础上编纂而成,且又增加了大量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晚清安徽社会的重大变化,因而 《重修安徽通志》便成了 《皖政辑要》史料的另一主要来源。如 《度支科》中关于田额、银额、粮额、卫赋、漕粮、学租、芦课、芜湖关、凤阳关等赋税制度沿革方面的资料,都择取于 《重修安徽通志·食货》;又如 《军政科》中有关长江水师的记载就是根据 《重修安徽通志》卷九十八的相关内容增补而成;再如嘉庆八年 (1803)安徽巡抚加提督衔一事, 《皖政辑要》则将 《重修安徽通志》的相关叙述原封不动地加以收录, “将安徽巡抚加提督衔,节制通省营伍。所有江南提督管辖寿春一镇及六安、亳州、泗州、庐州四营,并江南提督外属之徽州、宁国、潜山、池州、芜采、广德六营,两江总督外属之安庆一协、游兵一营及滁州之分防把总,应请一并归于安徽巡抚统辖。仍归两江总督节制,与江西一律办理, 庶一切训练操防均收实效”[5](P664)。 此外,《皖政辑要》中的 《官制》一卷所载安徽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 《疆里》一卷所载安徽各府州县的地理位置、 《水道》一卷所载安徽水域的流向分布都取材于 《重修安徽通志》如 《水道》中的有关记载, “本省之水,由黄山干脊北出者,皆由南岸入江,以张溪、贵池、青弋、水阳四水为大。南出者,皆入徽州府境,歙、休、绩、黟四县水皆合新安江,东入浙江。婺、祁二县之水,皆西南流入江西境。由潜山干脊南出者,皆北岸入江,以潜、皖、枞阳、泥汊四水为大。北出者为淠河,经六安、凤阳北入于淮。其余之肥、洛、濠、池诸水则出自鸡鸣、喜羊诸山之阴,皆由南岸入淮。巢湖介江淮之间,汇合、舒、庐、巢四县之水而成巨浸,由和州之濡须口入江。北岸入淮之水,惟汝、颍、涡、睢、浍五水皆来自河南,余皆出自凤、颍各属。此南北水道大略也”[5](P896-897)等内容,就基本摘抄于 《重修安徽通志》。
地方志书资料的使用,进一步增强了 《皖政辑要》史料的地域性色彩,并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该书的内容。这使得 《皖政辑要》不仅反映了晚清安徽典章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历史流变,而且记录了当时安徽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有利于我们对历史细节的了解。
三 来自会典、则例等政书典籍
《皖政辑要》虽以记载安徽政事为要义,但地方政府的典章制度、政策法规大都为全国的通行之制或由之稍加变通而得。因此, 《皖政辑要》的编纂除多采摘官府文牍、地方史志之外,还广泛采用了会典、则例等政书典籍的相关材料。清会典是清代制定的行政法典,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会典。康熙、雍正两部会典均按 《明会典》体裁,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并将则例附于各条之末。乾隆、嘉庆、光绪三部会典则将典、例分编,会典之外,另编会典事例。清代五朝会典的典章基本上以官职为纲目写成,首尾相衔,比较完整。清会典详细记载了从满清入关 (1644)到光绪十三年 (1887)这一历史时期各级官职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堪称清代典章制度之总汇。 《大清会典》只是作为清朝行政法规之大纲,并不能具体到每个部门和每项专职工作。因此,为了使各级官员都能有效地处理日常政务,从而保证各级政府的正常运转,清政府在编修会典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对各部院则例的编纂。这些则例,相当于各政府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办事准则,是清代行政法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清代的则例,门类繁杂,数量庞大,有以衙门命名的,如 《宗人府则例》、 《理藩院则例》、 《吏部则例》、 《户部则例》、 《礼部则例》、《刑部则例》、 《工部则例》、 《内务府则例》、 《光禄寺则例》、 《太常寺则例》、 《国子监则例》等;还有以某些专项内容命名的,如吏部的 《铨选则例》,兵部的 《军需则例》,工部的 《工程做法则例》、户部的 《关税则例》、 《八旗则例》、 《宫中则例》、《督捕则例》、《河工则例》等;此外,还有实为则例而名之为条例、全书者,如 《科场条例》、《磨勘条例》、 《律例全书》、 《学政全书》、 《赋役全书》等。由是观之,清代则例实为一朝行政法规之渊薮。从 《皖政辑要》中我们可以看出,其编纂者从会典、则例中引用了不少资料:如 《吏科》参考了 《会典》、《户部则例》和 《吏部则例》的相关材料; 《度支科》中关于安徽田赋的内容,就从《赋役全书》、 《户部则例》中采摘了不少资料;《度支科》中关于芜湖常关、凤阳常关关税税则的记载,则主要取材于 《工部则例》和 《户部则例》;而 《礼科》中的 《祀典一》基本取材于 《会典》。
总之, 《皖政辑要》的成书融入了编纂者对政府档案文献、地方史志和政书典籍的广泛搜集之功。资料的翔实保证了 《皖政辑要》记载内容的全面性,从各府州县的地理分布到人口赋税的细微具体,从军事体制的历史流变到武器装备的种类数量,从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到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从通商口岸的开埠商约到租界教堂的具体位置,从中央的经济政策到地方厂矿企业的举办情况,几乎是包罗万象,无所不载。“博访通材,详稽案牍”,对他们来说,当之无愧。史料选取的广泛性为编纂者科学、合理地组织材料、记载历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冯 煦.蒿庵奏稿(四)[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
[2]冯 煦.蒿庵奏稿(二)[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
[3]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人大政府政协志[Z].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4]安徽大辞典编纂委员会.安徽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
[5]冯 煦.皖政辑要[M].合肥:黄山书社,2005.
Exploring theSourcesofHistoricalMaterialsofProfileofAnhui’sGovernance
MU Jian
(History Department,Anhui University,Hefei,Anhui230039,China)
As an official political book reflecting Anhui’s governance in late Qing Dynasty,Abstract ofAnhui’sGovernancehad rich sourcesofhistoricalmaterials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documents,localhistoriography, and ancient political codes.The authority and accuracy of the historicalmaterials ensured the authenticity and completenessof the book which laid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record of the history.Exploring the historicalmaterial sources of < class="emphasis_italic">AbstractofAnhui’sGovernance
ofAnhui’sGovernance will reveal the philological value of the book.
AbstractofAnhui’sGovernance;political book;sources of historicalmaterials
K250.6
A
1674-3 652(2012)03-0 063-0 4
2011-12-19
穆 键,男,安徽灵璧人,主要从事传世文献与传统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曾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