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派驻监督改革的建议
2012-08-15唐玉华
■唐玉华
财政派驻监督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向同级预算部门、下级预算部门、向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派驻财政监察组(员),对其财政财务行为实施就地实时监督。在全面总结已取得派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派驻监督实效为目标,以完善财政派驻监督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前置性审核,强化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推进绩效监督工作,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新机制,切实发挥派驻监督职能,推进财政派驻监督改革不断深化、细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财政派驻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完善财政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整改、处理、检查结果利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科学设计工程建设类、公益类、财政补贴类专项资金监察流程和检查重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 “预警、纠偏、扶正”功能,及时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有效整改,不断完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注重监察组内部工作流程设计,重点对部门预算前置性审核的内容、方式、责任以及专项资金检查的程序、方式、关注重点等进行科学设计,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规范有效。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置性审核。将财政监督融于预算编制过程中,全程参与部门公用、专项项目经费的论证(审核)等相关会议,听取专家评论意见,对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程序合规性提出意见;根据日常派驻监督所掌握情况,结合国家规划及部门总体规划,对派驻部门的年度预算建议计划、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把好入口关。
三是强化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根据财政中心工作任务,在征求部门预算主管处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资金、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资金等内容,科学制定派驻监察组重点跟踪计划,为财政决策当好参谋,为财政管理当好助手。各财政监察组采取重点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跟踪监督检查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绩效等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从完善财政政策、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督促、指导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力争在增收节支上见实效。
四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选取几个试点部门,根据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对事业发展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对重点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发挥情况进行检查,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进一步推进派驻设区市监督。按照“分组包片、巡回监督”的方式积极探索经常性监督机制,围绕加强对设区市财政监督工作督导、对下转移支付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就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确定一至两个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推动各设区市按照全省实施派驻监督的总体思路,逐步扩大向部门派驻、向重点项目派驻以及向下级财政部门派驻监督的覆盖面,进一步深化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