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2012-08-15陈志双
陈志双
(溧阳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 溧阳 2133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监理企业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是目前监理工作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
然而,由于建筑市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认识和掌握不够全面,使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困难,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较大的风险。如何有效实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安全监理风险,成为了当前监理行业研究的热点。本文通过分析安全监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法规责任,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对监理企业在新环境、新背景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提出一些措施,完善安全监理工作。
1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1.1 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政策不配套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与《安全条例》不一致。《安全条例》中只规定了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而没有规定建设单位在这方面的责任,既然建设单位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就不需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委托给监理人。《安全条例》给了监理单位管理安全生产的义务,但监理单位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报酬。当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投资发生矛盾时,监理的停工要求往往得不到建设单位实质性的支持。
1.1.2 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与安全监理的工作要求尚有差距
目前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核与认定只注重具备“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能力。大部分监理工程师往往只具备质量控制能力,对安全管理知识掌握较少,缺乏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胜任安全监理的工作。自工程监理引入中国以来,“三控、两管、一协调”深入人心,为参与各方所熟悉和接受,监理工作也重点致力于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督控制,安全监理工作还没有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在最近几年的探索与磨合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虽然逐渐从无到有,由被动到主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1.3 安全监理责任被无限扩大
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工地上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往往是先拿监理是问,给社会、建设单位带来一个错误的导向,似乎给监理工程师增加了安全监理工作,工地上就不应再发生安全事故。这种过高的期望值,使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感到了太大的压力。事实上,安全监理替代不了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各种原因,绝不是靠人盯人式的旁站监理所能解决的。
1.2 内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2.1 当前工程监理服务取费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发展
从目前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理服务取费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过低,已不能满足工程监理企业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市场不够成熟,恶性竞争、违规压价的情况比较突出,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过低的监理取费,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监理单位也就难以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1.2.2 监理企业没有从组织上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
多数监理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不能形成对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监理组织人员支持。这就造成监理项目部很难配备合格称职并安心于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专职监理人员。
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知识教育培训严重滞后于当前对监理的安全监理责任要求,没有就新形势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进行教育,施工安全生产继续教育不能常抓不懈,安全培训无计划,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监理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明显不足,对安全标准规范没有掌握,致使施工现场洞察安全隐患、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得不到提高。
2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主体虽然是施工单位,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同时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能够很大程度上控制安全事故、减少重大伤亡事故有力的制度保障。
2.1 监理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必须首先明确监理企业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纵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可以归纳监理企业在安全监理工作行为中的安全监理责任主要有以下方面:
1)因错误行为而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
2)因不作为而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
3)监理企业通过不恰当工程指令或现场直接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事故,即由于监理单位违章指挥,发出错误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2 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安全业务考核与薪酬挂钩
企业现场安全监理工作首先要进行明确的分工,现阶段的监理往往将安全监理的环节忽视,造成的结果就是安全监理达不到要求。所以必须赋予总监和现场监理技术人员安全监理责任,并最大程度的将责任落实到人。只有明确分工,才能将各部分细节工作严格抓起来,并在现场安全监督时,照顾到各个环节。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分工责任,并通过协作手段将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现场管理信息交流渠道的建立和通畅。
企业应通过不同措施来不断推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监理企业不能只靠通过质量控制来监督安全,而应该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的专职有序开展,不仅能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同时也能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由于监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并不是很专业,为了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理企业通过安全业务考核与薪酬挂钩的方式,激发每位监理人员主动、自觉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3)监理企业应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
2.3 认真筛查项目安全危险源,突出安全监理过程“五勤”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认真分析项目的特点,研究项目是否存在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监理规划中,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制度。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析项目安全风险点,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安全实施细则,细则内容中要明确人员安全监理分工与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同时,制订相应项目监理工作措施,采取跟踪、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方式,有重点地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作业面,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提出整改意见。
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动态跟踪,始终注重施工全过程安全。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安全监理过程“五勤”,即“勤走、勤看、勤说、勤听、勤记录”。
勤走——安全监理人员应巡视施工现场,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状况,不同施工阶段有针对性的预防安全方法手段,并要明确落实。
勤看——安全监理人员要能够洞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问题。
勤说——安全监理人员要仔细耐心地对现场施工人员讲解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规范操作,必要时现场直接下达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违章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勤听——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工地会议,了解施工单位关于安全工作的落实信息,从中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汇报安全隐患整改的措施。
勤记录——对上述“走”、“看”、“说”“听”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履行监理责任。
2.4 做好安全检查、安全问题记录及整改监督工作
项目部可以要求监理人员每天检查操作面1~2次,无论安全情况如何都要做好详细安全监理记录,在每周内部工作例会上监理工程师根据安全监理记录汇报本周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监理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现场安全隐患是否排除,等等。
对于监理工程师屡次提出的关键性安全问题而施工单位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的情况,可采取存在安全问题部位的工程款不予计量的制度。这不是罚款,而是采用保留工程款的方式对施工单位施加压力,督促其提高整改效率。整改落实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于下期计量。
3 结语
建设项目安全监理在现场管理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安全监理不像质量和进度等监理内容有着严格的评价体系,但安全监理是整个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现代监理企业如何顺应社会对建筑工程安全越来越重视的情况,来做好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很值得去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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