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息披露:各方的策略
2012-08-15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谢良安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谢良安
一、执行层面:企业自身
企业是碳减排的实施主体,是碳交易的重要参与方,是碳信息披露的执行者,必须从认识上、管理上、报告编制上采取一定的策略。
(一)增强对碳信息披露的认识。企业要高度关注气候变化问题,要认识到气候变化既是风险,也是机遇。将“低碳”列入企业文化,提升全体员工的低碳意识,提高对低碳经济的认知能力,加强对碳信息披露的认可程度。
(二)引入碳管理。碳管理包括规划、实施、反馈、改进等一系列过程。
一是规划。首先要进行治理安排,设立碳管理机构,指定责任人,通过一套制度和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其次,根据企业当前的碳排放水平,由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通过共同参与、双向沟通的方式确定可量化的碳减排目标,将碳管理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给各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再次,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二是实施。将碳管理理念与行动有效地融入企业运营和发展之中,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有效控制碳排放水平;按重要性对环境指标进行排序,优先管理关键定量指标,再根据情况逐步完善整个指标体系;优化碳管理流程,实施碳排放监控,计量和核算碳排放量,自下而上汇总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参与碳市场交易,包括产品、劳务交易和碳排放配额交易,做好碳营销这一重要环节。
三是反馈。各部门信息传递、开会等方式进行沟通。在这个过程中,财务部门,尤其是CFO承担着信息收集与沟通的职能,既要对与碳排放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与计量,也有责任保证通过不同渠道披露的碳排放信息保持高度一致。同时,CFO应掌握监管部门、股东、债权人对气候政策的偏好,资本市场对企业碳管理业绩的反应。
四是改进。通过评价企业的碳管理业绩,审视战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碳管理的改进方向、改进计划和改进步骤。
(三)形成碳排放报告。碳排放报告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书面文件。碳排放报告的编制需要考虑监管当局、碳排放交易市场等的需要。形成碳排放报告需要经过下列过程:
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设定组织边界,鉴定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等。
收据数据。范围一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根据公布的排放因子及购买的商业燃料数量计算;范围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根据公布的排放因子及电表显示的用电量计算;范围三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通过燃料用量或旅客里程等活动数据计算。
确定碳排放报告的内容。报告的表头包括:企业的名称、责任人、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企业边界。在碳排放报告中必须披露的内容有:包括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总排放量、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数据(以吨和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计算排放量的方法。附加披露的信息有:范围三活动的排放、《京都议定书》没有规定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相关的绩效指标、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公司治理与战略信息、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声明等。
编制碳排放报告。企业的碳排放报告最好能按不同类别编制,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如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需要,可按排放区域编制碳排放报告;为了满足产品碳足迹盘查和普通消费者的需要,可以分产品编制碳排放报告。另外,编制碳排放的比较报表,以反映减排目标实现情况及排放趋势;编制反映企业排放配额来源与运用情况的报表,还要编制碳排放报表附注。
总之,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要形成完整的链条。在报告年度开始前启动报告编制工作,在报告年度全程进行跟踪,平时做好碳排放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接受专业支持、指导和服务,在报告年度结束后及时撰写和发布碳排放报告,最好是提供中英文的双语报告,可以向不同语言的利益相关方系统披露企业的碳管理实践和绩效。
二、宏观层面:政府监管部门
政府监管部门应在制度建设上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供保障,为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为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提供动力。
(一)政府积极鼓励新能源发展。政府应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问题,开展能源国际合作,发展新兴能源产业,安排资金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督促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对实施节能减排的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增长速度,通过各种途径降低碳排放,以更好地履行我国对国际社会的减排承诺。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政府应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碳交易机制,健全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场所,落实交易对象、监管主体、第三方核证、减排量签发等原则性规定。提升碳交易市场对碳核算、碳信息、碳审计、碳减排、碳管理咨询等服务的需求,提高我国企业的议价能力、规则理解力、国际市场的参与能力,增加定价话语权,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三)政府监管部门应提出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要求。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程度低,既有技术和能力上的原因,又与企业缺乏信息披露的动力有关。特别在涉及污染物超标、高能耗等负面数据时,大部分企业选择不对外披露或选择性披露,其原因是没有外在压力。针对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及消耗能源的方式,政府监管部门根据国际权威标准,确定各行业碳信息披露指标,发布关键定量指标,对指标进行详尽和准确地说明,就碳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报告鉴证等问题作出规定,强制要求企业披露碳信息,引导公司重视数据的规范性,保证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提高企业碳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信息质量的保障层面:第三方机构
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对企业所披露的碳信息实施审计,对碳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审计意见,这就是碳信息的鉴证业务。对碳信息实施鉴证可增加企业碳排放报告的可信度。企业还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自愿减排的核证工作,其中一半是产品层面的碳盘查,一半是组织层面的碳盘查。对于企业本身而言,鉴证有利于识别企业排放与减排的现状,确定改进的方向,改善企业碳信息核算及报告的质量。第三方鉴证是保证碳信息披露客观、公正、公允的重要手段。
第三方鉴证者要了解气候科学,了解碳报告需求者的诉求,了解碳排放权交易和相关的市场机制问题,知晓相关的会计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专业操守。
鉴证的具体范围一般包括企业面临的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与机遇、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信息及治理安排、碳排放及减排的定量信息等。
鉴证标准是实施鉴证业务的依据;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由IAASB发布的ISAE 3000和由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发布的《AA 1000审验准则》。《AA 1000审验准则》是全球首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验标准。由于碳报告中的碳信息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具有相近的属性,或者某些碳信息直接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环境信息中披露。所以,对碳报告中碳排放以外信息的鉴证,可以借鉴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适用标准与方法。
鉴证报告应当包括的基本要素有:标题,鉴证报告的收件人,对碳报告实施鉴证的范围限定,对碳排放抵消的鉴证意见,鉴证碳报告适用的标准,对被鉴证企业责任的描述,对鉴证者责任的描述,鉴证意见,对被鉴证企业有关碳排放量化不确定性的声明,鉴证者的姓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地址,报告日期和其他报告要求。
四、推进层面:学术界、媒体及民间组织
学术界、媒体及民间组织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推动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
一是学术界应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研究碳排放交易制度、碳会计核算与报告等前沿课题,参与到全球相关标准的制定过程中。
二是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我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组织各种论坛,邀请专家举办讲座;设置环保、低碳专栏,介绍碳管理的各种措施,评选碳信息披露的优秀企业,为中国推进低碳经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媒体开展一系列的调查,着手研究企业披露碳信息的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以此为基础和企业展开对话,督促企业更好地加强碳管理,发布碳信息。
三是民间组织加强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培训和宣传。培训企业的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碳信息披露项目”的问卷调查,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经济绩效指标、环境绩效指标、社会绩效指标。如何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如何收集活动数据,确定排放因子,如何选择碳核算的基本方法,等等。
1.商道纵横.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2009。
2.商道纵横.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2010。
3.商道纵横.碳信息披露项目中国报告2011。
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11.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