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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还将扫清蔬菜流通障碍进一步促进“农超对接”

2012-08-15

长江蔬菜 2012年3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超新政

国家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 2012年 1月 1日起,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新政实施后,会对福州蔬菜市场产生哪些影响?福州菜价会不会因此下降?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走访。

据了解,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菜农不受影响,农贸市场以及蔬菜批发市场受到的影响也较小,超市等大型零售企业将成为减税的最大“赢家”。

之前超市从农民手上直接采购农产品,常担心农民提供不了农产品的收购发票。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超市不再为发票烦恼,新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农超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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