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主义抑或民粹主义
——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再探讨
2012-08-15赵丽曼
张 敏 赵丽曼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研究
国家社会主义抑或民粹主义
——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再探讨
张 敏 赵丽曼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并不具有民粹主义的性质。产生于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以亨利·乔治为桥梁对孙中山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孙中山民生主义之中的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有意识的理性的,而其所谓的民粹主义主张实际上就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主张的变种,而且往往仅仅是一种情绪的表露,是无意识的。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的思想来源应为国家社会主义。
民生主义;民粹主义;国家社会主义
以往的研究者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依据列宁的判断称为带有民粹主义的特征,是一种主观社会主义。但实际上从现有资料而言,列宁对孙中山的定论是仅依据一篇文章得出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很难以此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的整体做出判断。刘贵福先生认为:列宁对孙中山的评论充满了真知灼见,但也有一些不符合孙中山思想实际的成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既与俄国的民粹主义有本质的不同,也不是主观社会主义;孙中山的土地纲领既不激进,也不是纯粹的十足的资本主义纲领。[1]事实上孙中山思想之中的社会主义色彩主要来源于国家社会主义,即使带有某些民粹主义的特点也很难将其归入民粹主义的阵营,不能将孙中山思想之中的某些空想成分与民粹主义混为一谈。
一
民粹主义是一种在19世纪40年代起源于俄罗斯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其基本思想是,俄国的村社制度和农民理想化,认为俄罗斯农民具有某种共产主义精神,因此,俄罗斯可以绕过资本主义阶段,与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国家相比更容易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孙中山思想之中的民粹主义进行批判的,学术界也多从这个角度进行的讨论。
有学者对民粹主义的特征进行了归纳。[2]民粹主义具有如下特征:1.信仰人民,崇尚人民。各种各样的民粹派,在信仰和崇尚人民这一点上最具共同性。他们都相信在人民中保存着真正生活的秘密,在人民中潜藏着社会真理,人民是真理的支柱;2.对一般文化抱鄙薄态度,反对文化崇拜。在民粹主义者看来,知识分子所获得的全部文化都是人民创造的,都是人民的劳动创造的,而掌握文化的少数人则是靠着人民的血汗被养活并获得文化,掌握文化就同剥削、同罪孽联系到了一块儿。民粹主义者主张只有启蒙教育者——知识分子向其教育对象看齐,才能在“道德要求”上实现“普遍平等”;3.把农村公社理想化,企图通过保存农村公社,发展农民“固有的”社会主义精神。民粹派关于农村公社(或称村社)的这种思想观念,也是同他们对“人民”的信念联系在一起的。民粹派把充满宗法家长制传统的农村公社这样理想化,在他们看来,就是因为公社,无论农村公社还是城市公社都渗透着“社会主义精神”,它是可以避免弯路而通向未来人间天堂的桥梁。4.绕过资本主义道路,“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各种色彩、各种派别的民粹主义,在企图避免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同他们对“人民”的崇尚和信仰一样,有着最具本质、最为突出的共性。民粹主义的社会主义同农民这一社会阶级是直接相联系的,它把农民阶级看作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这是民粹派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以民粹主义的标准对孙中山的思想进行衡量,很难得出孙中山的思想符合民粹主义的结论。孙中山是主张民权的,对劳动人民也抱有深深的同情。但他却抱有明确的唯心主义英雄史观,他虽然同情人民却并不相信人民的能力,认为人民是阿斗,需要像他这样的圣人来扶持。孙中山所主张的政治是一种精英政治,同时他也并不鄙薄精英文化。他认为人分三等,劳动人民是需要生而知之的圣人和学而知之的贤人来启迪的。孙中山的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决定了其不可能信仰人民,崇尚人民,并对一般文化抱鄙薄态度,反对文化崇拜。孙中山同样不存在把农村公社理想化,企图通过保存农村公社,发展农民“固有的”社会主义精神的思想。孙中山对未来社会的设计是一个高度发达的、以现代工业为基础的社会。中国并不存在像俄国的什么村社,中国唯一可以和村社相对应的是井田制度。但其已在几千年以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并不真正具有现实的意义。而且孙中山的社会理想从未构架在这种复古的思路上。唯一可以将孙中山的思想划入民粹主义范畴的只能是根据其在民生主义之中所提出的“驾欧美而胜之”和“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孙中山主张以他的民生社会主义代替西方资本主义以克服其弊病。但必须看到,孙中山虽将其民生主义称为社会主义,但其实际上并非是科学的社会主义,而是带有国家社会主义特色的改良资本主义。于是认为孙中山主张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一说法自然不攻而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方案。认为孙中山是民粹主义是对他的误解,是对其带有国家社会主义特色的改良资本主义的误读。
国家社会主义十九世纪形成于德国在全世界有广泛的影响。[3]费希特、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促进了国家社会主义思潮的形成,他们认为国家有权支配整个国家的生活并认为国家是人民精神至高无上的代表。国家集权经济统制主义成了当时德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价值信条。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国家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洛贝尔图斯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他提出国家等于社会主义。洛贝尔图斯主张用一种国家指导的制度来代替自然的自由制度。洛贝尔图斯心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土地旧资本都归集体所有、唯有劳动力私有的社会。但他指出,目前只能由国家采取措施来改善工人的地位,才能逐步走向所谓的理想社会。他认为应该把土地和资本变为公有,只把用来购买消费品和劳务时间的收入留归私人。第二个发展阶段是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拉萨尔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杜撰了一个所谓铁的工资规律。依据这个规律,拉萨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所能得到的平均工资始终停留在最低限额上。只有打破了所谓铁的工资规律,工人才能得到解放。工人的解放就是使工人能够得到劳动的全部所得,而实现的途径是工人自愿组织的生产合作社。拉萨尔呼吁国家干涉,他认为单靠个体工人是无济于事的,通过国家帮助才能实现。他认为国家是超阶级的,是整个民族的共同体。国家社会主义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是讲坛社会主义。拉萨尔死后,讲坛社会主义者继承了国家社会主义的衣钵。十九世纪中后期,在德国形成了新历史学派,他们在大学讲坛上打起社会主义的招牌,鼓吹改良主义。讲坛社会主义者更关注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特殊作用。他们认为,在国家的个人和各个阶级之间存在着一种道义上的休戚相关。这种关系是基本的关系,国家就是这种道义上的休戚相关关系的机构。不应对国内一部分人的物质穷困无动于衷。除了保护人民抵御暴力以外,国家还有文化和福利的实际工作。有国家的干预,就能创造出国民经济的统一体,建立起社会的和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强调利用国家,通过各种立法和公营企业等措施来进行自上而下的改良。一方面,他们主张由国家经营若干公用事业;另一方面,他们主张国家利用财政、赋税以裁制私有经济。讲坛社会主义的影响还扩大到了德国以外,特别是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经济学界起过不小的作用。美国制度学派主张对资本主义的弊病进行批判,实行社会改良。制度学派实质上被认为是德国讲坛社会主义在美国的特殊变种,美国的亨利·乔治等人的思想与讲坛社会主义同属一个思想体系。亨利·乔治的《进步与贫困》是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重要来源。
二
国家社会主义名为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改良的资本主义。孙中山主张国家社会主义虽然假社会主义之名,但本质上是要发展一种改良的人道的资本主义,这与从小农经济直接发展为社会主义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将其定性为民粹主义。1912年10月,孙中山在上海中国社会党本部连续演讲三天,讲题为《社会主义之派别及批评》。这是孙中山宣传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一次演讲。在这次讲演之中,孙中山概述了社会主义的派别,表明了他对社会主义的基本观念。他认为,社会主义可分为四大派即共产社会主义、集产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和无政府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本为社会主义之上乘。然今日一般国民道德之程度未能达于极端,尽其所能以求所需者,尚居少数,任取所需,而未稍尽所能者,随在皆是。因此,我人处今日之社会,即应改良今日社会之组织,以尽我人之本分。则主张集产社会主义,实为今日唯一之要图”。他所谓集产社会主义,是将土地铁路收归国有,不使资本家垄断渔利;在使人人各得其所,自食其力。他不仅强调其“唯一宗旨,不过平其不平,使不平者底于平而已矣”,而且强调“社会主义者人道主义也”,其“真髓”不外“主张博爱、平等、自由”三者。[4]孙中山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是混乱的,其对于社会主义的区分也是不科学的。徐觉哉先生在《社会主义流派史》一书之中将社会主义的流派划分为二十五种,其中并无集产社会主义的流派。根据孙中山本人的阐述,其所主张的集产社会主义实际上不过是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主张而已,这构成了其民生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并未将集产社会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做出有效地区分。从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主张看,实际上孙中山所主张的集产社会主义正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主张。孙中山对于国家社会主义正是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他并未将自己的思想标明为国家社会主义,但实际上正是对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
在孙中山热情学习西方的时候,世界资本主义已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西方无产阶级正在奋起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斗争。这就使他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不可解脱的危机,感到社会主义革命不久将会在四方爆发。他写道:“欧美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民报·发刊词》)他认为,欧美所以将发生“社会革命”,是由于少数富豪把持垄断社会生产和社会财富,造成贫富的极端悬殊。当时的中国虽还没有出现欧美那样的问题,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将来也终将出现。他一方面主张学习西方,“图国家富强”,一方面又想避免资本主义的弊端,避免将来在中国出现欧美已经发生了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因此,他主张乘当时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睹其祸害于末萌”,采取“防微杜渐”的手段,在“实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时候”,“同时想法子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贫富不致太悬殊,以“防止将来的社会革命”,“而弭此贫富战争之祸于未然”。(《民报·发刊词》、《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社会主义之派别及方法》)于是,孙中山在提出民族、民权主义的同时,又提出了民生主义。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通过搞民生主义就可以“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了。(《民报·发刊词》)如何实行“民生主义”,“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呢?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他认为,“欧英为甚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因此,他把平均地权看作是“改良社会经济组织”、避免贫富悬殊的根本途径。平均地权并不是平均分配土地。它的具体办法是,乘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尚不发达,由国家核定地价,并按地价征税,这部分地价仍为原主所有,将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地价必然增涨,其增涨部分,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中国同盟会革命方路·军政府宣言》)孙中山说,“上海今日之地价,与百年前相较,至少亦贵至万倍。”(《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他预言,随着“社会之进化”,中国“土地再经过二、三十年后,其值可增至万倍”,“倘不收为社会公有,而归地主私有,则将来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三十年后又将酿成欧洲革命流血之惨剧。”(《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孙中山乐观地认为,一旦实行平均地权,“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便“自当永绝”。而且,“行了这法之后,文明越进,国家越富,一切财政问题断不至难办”,中国“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了。(《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平均地权,反映了他对人民的同情和对土地问题、中国前途的关心,但他把这看作姓“社会主义”则是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其实平均地权这种限制地主垄断土地的政策,客观上使土地更适合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它实质上是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的、十足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但其也反映了对人民觉悟程度和能力的低估,害怕农民以暴力破坏封建土地所有制,因而并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迫切要求。显然,旧三民主义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这是孙中山的又一巨大功劳。在民生主义方面,关于平均地权,除了以前核定地价、增价归公的做法外,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孙中山曾多次强调“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在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礼的演说》)除平均地权外,孙中山又强调了节制资本的原则。国民党的一大宣言规定,“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用,由国家经营之”,不是私人资本“操纵国民之生计”。这个主张,不仅具有限制垄断的意义,同时也具有抵制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保障民族经济的意义。孙中山深刻认识到,“民生主义如果能够实行,人民才能够幸福,才足真正以民为主,民生主义若是不能实行,民权主义不过是一句空话。”(《在广州农民联欢会的演说》)[5]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同时,避免社会冲突,将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这决定了孙中山所规划的社会蓝图只能是资产阶级专政。缓和冲突这一共同的出发点使他与国家社会主义在初衷上连接在一起。其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具体主张与国家社会主义的主张也是基本一致的。
三、结语
列宁以民粹主义和主观社会主义给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定性是不准确的。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并不具有民粹主义的性质。产生于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以亨利·乔治为桥梁对孙中山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在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之中具有很明显的国家社会主义的烙印。孙中山肯定互助论,主张阶级调和,肯定国家的职能,主张建立全能的国家,主张国家的全面干预,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主张即可以看作是其具体体现。对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孙中山在价值上认同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并试图以改良的方式逐渐实现这些价值,这些与国家社会主义的主张是一致的。孙中山民生主义之中的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有意识的理性的,而其所谓的民粹主义主张实际上就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主张的变种,而且往往仅仅是一种情绪的表露,是无意识的。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的思想来源应为国家社会主义。
[1]刘贵福.循名责实:对列宁《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的一点看法[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2).
[2]马龙闪.关于俄国民粹主义的几个问题[J].史林,2002,(2).
[3]徐觉哉.社会主义流派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李其驹,王炯华,张耀先,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5]张锡勤.中国近代思想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
张敏(1973-),女,博士,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学、社会工作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