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酒店专业“双证书”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2012-08-15李虎
李 虎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重庆400053)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法定“双证书”制度,使各种培训、考核鉴定和资格认证逐步纳入国家规范的证书轨道。同时也为不同层级的教育培训,提供了遵循的依据。高职教育如何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类人才,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作者根据教学实践,结合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的认知,试对高职酒店专业“双证书”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作一分析。
1 高职酒店专业“双证书”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1.1 人才培养的阶段对接欠讲究
酒店专业属于第三产业,也称为朝阳产业,社会对此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大,所以高职院校普遍开设有此专业。学制上,有二年制的或三年制的;工学结合的比例上,有“2+1”的(理论、模拟实训加生产实践)或“1+1”的(理论实践各半);教学内容上,普遍是压缩理论,突出实践,强调动手,这从上述工学比例上即可看出。但是,高职酒店专业在教学中还是存在问题的,即人才培养的阶段对接欠讲究,高级人才培养缺位。
具体来说,从目前高职学生培养的现状看,首先是高职职业技能培养的目标等级止于中级。而这一等级在职高阶段就已经要求学生具备了,因为高职的生源范围较广泛,有来自技校、中专、职高的三校生,也有来自普通高中的毕业生。而高职院校面对的不同生源,没有区别对待,整齐划一地要求学生的职业技能达到中级。于是这就随之出现了一个问题,即:三校生特别是职高升上来的已经有证书的那一部分学生,在理论及实训阶段还得“炒回锅肉”(重新学习)。
其次是教育教学的按部就班,照顾了多数,忽略了少数。这导致学习优秀者以及职高升上来的那一部分学生往往没有了进阶的机会,自然就造成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的缺位。现实中,许多高职学生在动手实践上还不如职高学生,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在专业实训中,常常有前职高学生针对某一操作当面纠错,矫正不规范行为而充当先生的事情发生。由此可以想见,职高强调实践,教学理论与实践一比一,甚至实践多于理论。反之,学生上了高职,多了理论,实践反而少了、弱了。为此,高职教育需要反省:教师动手能力是否弱了?学生“双证书”需要的教师是否是“双师型”?高级人才的教育培训有没有没跟上?
1.2 国家职业标准的导向作用弱化
问题具体反映为专业培养目标与职业分类没有很好地对应,国家职业标准的导向作用弱化,高职酒店专业教育以自我为中心。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的要求,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与社会企业有所不同。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鉴定的特点在于:鉴定对象是准备从事职业劳动的学生;鉴定目的是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使培训与就业相衔接;鉴定内容与教学内容相结合;考核方式与教学过程相结合;鉴定结果与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学校市场竞争能力紧密联系。然而,高职酒店专业教学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衔接上是存在问题的。
一是在职业分类上界定不清楚。众所周知,只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鉴中心的职业分类才具有权威性。作一对照,职业分类——商业、服务业人员——餐饮服务——餐厅服务员;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饭店服务人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均有国家标准)。高职酒店专业培养的是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均限于中级工岗位。曾经还要求学生餐饮、客房两证必考,现在简略为让学生自选一证报考即可。作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所指的技师、高级技师,高职酒店专业则又没有专门地去研究、去对应、去培养,比如烹饪工艺师、调酒师等。
二是国家职业标准导向作用弱化。国家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体系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它引导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等。因此,国家职业标准是高职教育培训的依据。循此,高职教育才能够摆脱“学科本位教育”,抑制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重学历文凭、轻职业资格证书的做法,保证职业教育密切结合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使更多的受教育者和培训对象的职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相适应。如果去掉导向,高职培养模式的模糊化、粗线条、一刀切、只管培养不管企业需要及学生的社会适应等问题就会产生。
三是高职酒店专业教育的自我中心。表现在从专业教育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开设、实习实践环节、实践教学的比例等,多是围绕高职二年制或三年制的学制来制定。高职酒店专业办学过程中,主观因素往往会占上风,因为持有高职学历、号称专业的“复合型人才”,足以掩盖本阶段教育培训的诸多不足。自然,诸如为什么高职职业技能培训不能“炒回锅肉”,为什么必须强调国家职业导向的作用,“员”与“师”的培养为什么要讲究之类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客观现实是高职酒店专业教、学双方都重视高职的文凭,文凭至上,以致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变得无足轻重了。现在的酒店业,很多时候就是在使用廉价的学生打工,将其等同于没有经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无形中社会上酒店业成为“铁打的营盘”,实训实习的学生成了“流水的兵”,职业培训似乎也变得无足轻重了。
其实,酒店管理是一个大的专业概念,内涵按国家行业标准可以细分出若干的工作岗位。比如,可以有前台管理、餐饮服务、客房服务、酒水调制、烹饪、俱乐部管理(康乐)、会展策划、财务管理等。这些,正是高职专业教育应当讲究并开展针对性教育培养的着重点。
1.3 人才培养的途经研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反映在专业办学闭门造车、教育培训缺乏参照。高职院校专业办学除了办学硬件(教学、实习实训场地设置)要具备之外,软件也必不可少,那就是要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优秀的教学人才。说到硬件,若设施设备缺乏、模拟仿真系统没有、找不到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就不可能锻炼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可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更不可能办出专业特色。说到软件,没有人才,没有必要的教学研究,高职专业教学培训工作就会缺乏应有的指导。比如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把握高职专业人才培养的“度”、明晰教学培养的目标定位等。如前所述,高职酒店专业人才培养仅仅定位于餐饮、客房服务员(中级),这就是在重复职高教育。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分类,“员”系列还有高级。此外,是否还需扩大酒店专业的专业内涵:“员”之外还有“师”;“师”系列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酒店管理师、烹饪工艺师、调酒师等等。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分类岗位需求决定教学呢?还是先学历教育再找职业定位?如果是后者,很显然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初衷相违背,与《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规范的精神相抵触。科学的职业分类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提供条件,为职业教育设置专业和确定教学内容提供参照,怎么可以脱离此客观依据而自行其是呢?
其次,高职酒店专业对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的人才培养途径重视不够,参与相关活动缺乏必要的热情。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前我国职业技能考评技术大致可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类(理论)、操作类(实践)、论文类(笔试、面试)。其中,操作类值得一提。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特有的主要考评方式,是一种直接的非文字的考评,通过现场(全真、半真、模拟)技能操作完成考核项目,对学生是一种极好的锻炼。其实,高职酒店专业办学最怕的一是器材短缺、设施简陋,教学上因陋就简;二是有意无意不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比如2011年4月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的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对竞赛表彰奖励的条件,文件说得很清楚。其中一条是: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竞赛项目,由市人社局按渝发(2009)105号文件规定,对各项目竞赛总评成绩前三名的个人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高一等级证书。其余竞赛决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参赛获得权威认证,对教学双方都是检验,都是肯定。
2 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专业人才培养的阶段对接欠讲究、国家职业标准的导向作用弱化、人才培养的途经研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是高职酒店专业办学过程中的问题所在。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高职酒店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搞一刀切,要作详尽的社会调查,要因材施教,避免走重复培养的路子。要拉开与“三校”的差距,体现高职的特点。中职培养的人才侧重于企业蓝领,而高职除继续完善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之外,还要注重白领即管理人才的培养。目前,已经有部分企业来高职院校直接招聘主管、领班,这就要求高职培养的学生起点要高,具备相应的知识与能力,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
第二,要根据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参照职业分类,在专业设置、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上着手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社会重视职业资格证书首先是高职院校自己要重视,要认真对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职业分类标准,实现培养人才的目标。高职在专业教育培训之初就应该按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和具体的职业分类,对应培养相应人才且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自然衔接,学校人才培养不能自行其是甚至离开国家职业标准导向,应该有与行业标准对接的课程体系。
第三,合格的高职酒店专业人才不只是要具备“双证书”,而且要有专长和本事,能够适应社会需求。这需要高职院校酒店专业的悉心培养,学校不能只顾及学历文凭而忽视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同时还要创造条件,优化职业培养环境,多渠道多途径育人。
高职专业课教师要克服传统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除了具备双师资格外,要真正到实践中历练,增长见识,具备动手能力。山东旅游职业学院85﹪以上的专业教师,都有过到四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教学与实践的“零距离”,有利于教师将不断更新的信息传递给学生。
最后,除了要注重办学质量外,更要评价旅游职业教育的专业灵敏度,即能否跟上行业发展,具有较高的前瞻性,适时调整专业方向,为行业培养出更多适用急需的人才。
3 结束语
明确高职酒店专业人才培养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衔接中的问题,提出求解参考,是为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所遵循。推行“双证书”制度,是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要逐步克服办学中的问题,加大高级人才培养的力度,这是高职酒店专业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M].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09.
[2]娄叶,刘焱,李强.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的天职是创造幸福”[N].中国旅游报,2011-10-12(10).
[3]丁宁,郭飒飒.上海旅专将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N].中国旅游报,2011-09-21(10).
[4]肖飞.评价旅游高职教育的基本思路[N].中国旅游报,2011-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