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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传统的现代化审思——以重庆土家族文化为例

2012-08-15任正安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民族文化

任正安

(西南政法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重庆400031)

民族-文化传统的现代化审思
——以重庆土家族文化为例

任正安

(西南政法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重庆400031)

民族艺术形式本身就是一部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千百年来化育人文,和谐族群。当前,应该对民族文化的现代化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民俗学和经济层面上,而是应充分认识其复杂性、系统性,予以历史的、整体的观照。应该在政府、文化工作者、传播媒体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下,构建一种符合人性、适应环境、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化样态。

民族文化;土家族;文化传播;文化生态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但是,在关于民族文化的种种讨论中,我们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是:民族文化保护的意义何在?什么样的民族文化需要保护?如何实现民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一?

对于民族文化与现代化的问题,国内有论者指出:“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在开放的时代,必须走现代化之路是毋庸置疑的。”[1]白庚胜认为,到本世纪末,人口不足四千万的民族都不再有可能构成独立的文化共同体,“因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共同的语言、互联网把全球紧紧捆绑在了一起”。他指出,“面对这样一个民族文化消失淡化的过程,作为学者,没有必要阻止人类社会走向前进的态势,但我们更不应该冷漠地对待民族文化特别是弱势民族、弱势群体淡化、解体而置之不理。我们能做的是将利用各种手段,一方面把已经存在几千年上万年的文化作为一种固态形式记录下来存入光盘、放入博物馆里。另一方面是把它提升出来,让它继续存活在现在生活当中。把它的记忆、审美随着它的主体源源不断融入生活当中。当我们坐着小汽车,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时,纳西族同胞也需要进步过上现代化的生活。”[2]

对于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有多处值得商榷。首先应该探讨的是:是否所有民族都要走这种 “坐着小汽车,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的现代化之路?全球化是否意味着要接受同质化?“共同的语言”是否必然会消灭特色民族文化的价值?

民族文化是否一定要实现现代化,如何实现现代化,这是当前很值得反思的问题。国内不少论者将现代化视为工业化与城市化。一个多世纪以来,国人钦慕西方社会工业化以来的技术进步和经济成长,力求通过不断的努力改变自己“落后”的面貌。然而,进入20世纪后半叶以后,随着环境资源问题、金融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的出现,西方社会已对这种高耗能、过度开发自然的社会发展模式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努力寻求改变。同时,这种物质的“现代化”给西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精神文明层面也有鲜明的体现,就如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所指出的:泛灵论使对象精神化,而工业化却把人的灵魂物化了。商品失去了除“拜物教”以外的一切经济特性,而“拜物教”又将其不良影响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使人口密度增大,人口流动加快,而商业化的传播媒体更是引领大众享受娱乐和物质层面的狂欢。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固有的传统逐渐解体,社会的纽带作用被大大弱化,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人与人之间渐趋疏离,人类心灵出现荒漠化趋势。

重庆市有150万土家族居民,土家文化在本地区有久远的历史积淀。土家族虽然在历史上和汉族接触较早,受汉文化影响较大,但长期以来仍在语言、民间艺术、服饰、建筑、习俗等方面保持鲜明的特色。但自近代以来,在现代和后现代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共同语言”的影响下,一些土家文化传统已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实际上,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其民族性,丧失了民族文化也就失去了民族的根基。重要的是,作为人类生活的历史沉淀,它不仅是一个文明样态,更承载着不能忽视的社会功能。例如,纳西族传统的《东巴经》中就有人与自然同源及和谐共生的思想,把自然和人类视为兄弟,教育族人不得在水源地杀牲,不得毁林开荒,并以故事形式告诫人们侵犯掠夺自然会遭受报复。纳西族每年还举行祭“署”仪式,在水源地植树以保持水土平衡。受其影响,历史上各村寨亦制订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乡规民约和护林管理制度。重庆土家族文化中的“摆手舞”本为祭祀舞蹈,后演化为一种风俗,本身承载了追忆祖先功业,展示土家先民生活场景的功能;“哭嫁”歌体现了土家族的孝道伦理观念,是一种独特的婚前教育和生活教育方式;“薅草锣鼓”作为集体劳动的产物,体现了土家族同胞团结互助的特点。这些艺术形式,不管是其唱词还是曲调,本身就是一部丰富的民族文化历史,千百年来化育人文,和谐族群。但是让人惋惜的是,我们今天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部分地丧失了这些最为可贵的人文精神。

与现代化思维密切相关的是发展民族文化与发展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过去一段时期,不少地方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地区产业经济上,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也意识到特色文化是提升旅游产业价值的宝贵资源。如云南迪庆过去财政收入的80%来自于森林产业,由于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该州于1998年全面禁止了森林采伐,原有的“木头经济”逐步解体。在经济发展遇到空前困难的情况下,迪庆州转而利用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藏族、纳西族、白族、傈僳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如今旅游业总收入已经超过了原来森林产业的总产值[1]。而根据媒体报道,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依托'绿色生态、土家风情、历史文化'资源,推出'大投入、大项目、大营销'战略,打造'风情土家,五彩石柱'的总体旅游形象,着力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成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主打产业。2011年1-10月,全县旅游综合收入15亿元,同时完成旅游投资15.35亿元。旅游业已成为该县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主打产业”[3]。不可否认,旅游业发展的需求确实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对民族文化的重视有所助益。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是,这种对文化的关注仍然来自于经济效益的驱动,更多体现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将文化视为消费资源,而不是一种纯粹意义上的文化关注。实际上,一些地方在利用民俗文化为旅游景区打造“核心”服务的时候,如果处理不好,往往就容易变成一种“包装”文化或者文化“表演”,从而失去民族文化“原生态”的真正特色。需要指出的是,文化工作与旅游等产业规划有所不同,有其特殊的规律性,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而不是点式的、运动式的、展览式的“打造”。

文化的形成往往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一定是经过长期的人文化育及积淀,能够深入本地区人民的血脉骨髓,能够融入其生活常态,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唯其如此,才能称之为是真正的原生态文化,才是能够产生强大吸引力的文化。很难想象,漠视这些鲜活的、具有持续造血功能的健康文化生态,花巨资打造的“文化孤岛”会有持久的生命力,换言之,一种文化不能只在“博物馆”中展现。

经济发展能够支持文化投入,促进文化繁荣,但如果过于强调经济利益也会走向反面。文化的发展常可以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能实现人的自我完满和社会的自然和谐。例如,丽江旅游业的兴盛得益于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及其造就的人文景观,但当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获得巨大提升以后,也直接导致了对民族文化本身的冲击,商业意识和外来消费文化的浸染使得原有的民间文化底蕴有弱化的危险。

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民俗学和经济层面上,而是应当回到广义文化本身,充分认识其复杂性、系统性,予以历史的、整体的观照。挪威哲学家阿恩。纳斯(Arne Naess)在《浅层与深层,一个长序的生态运动》中,基于其创立的“深生态学”(Deep ecology)哲学思想,提出几个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生态价值原则,其核心就是“平等原则”、“多样性和共生原则”。即任何生命形式,其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是平等的,一个长序的生态运动更需要生活、经济和文化的多样性。当我们描绘民族地区发展蓝图的时候,不能缺少类似于此的宏观而理性的思考。

另一个问题是,对文化及其功用理解的不同也会使得民族传统文化传播的目标期待和方式、方法出现偏差。

首先是文化投入与产出预期的矛盾。目前,国内媒体报道中常用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提法。例如:“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来,这在文化建设的理论认识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文化首先是一种事业,是一种公益性、非盈利性、主要由政府部门提供、面向广大百姓、丰富人们日常生活内容的公共产品;同是 (时,原文误),文化又是一种产业,或者说具有产业属性,在外部环境条件具备时会发展成为一种产业,对于参与其中的市场主体——企业来说,能够在自身投入产出的核算和循环中变化发展。……2004年我国首次公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为社会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这些有关活动的集合,并将文化产业界定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服务层三个层次,以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用品等十几个行业。”[4]

这一段文字表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当下文化工作的主流认知方式:一方面,把文化当作一项事业,认为其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反映出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但是其方式却是“主要由政府部门提供”,受众方是“广大百姓”。文化来源于人类生活,由人类所创造,是其人格和生存状况的反映,是全人类智慧和劳动的结晶。从现实中看,再多的文化投入,有时很难得到明显成效,一种“文化”的种子既要考虑它是否优良,也要考虑能否适应当地的土地和气候,能否开花结果自我繁育,与周围生态环境相适应并产生良性互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多一些文化的促进与培育,多为文化土壤创造好的生态环境,推动民众成为发展“文化事业”的主体具有重要的实质意义。

另一方面,认为文化既是一种事业,同时又是一种产业,将其当成文化的一体两面,是否又直接导致了文化产业的投入和追求与实际上的产业资源和产业成效之间的落差?其实,认为同样的“文化”既有公益属性又有产业属性,有对“文化事业”认识不清的原因,但其根本是没有意识到两个概念中“文化”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并不能完全等同。我们期待中能够形成“产业”,拥有市场的文化产品,一定具有自己的内在特质,即来自多元文化生态中具有较强文化辐射力的文化样态。对民族文化来讲,失去了这种具有生命力的特质,就失去了产业基础。反过来,并非所有文化事业的对象都能够或者需要成为文化产品。文化产业自有其经济和社会意义,这一点不可否认,但作为终极价值选择的只能是文化本身,文化产业永远是副产品或为之服务,产业的发展以前者为基础,但文化发展却并不以产业发展为依归。

此外,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本来应成为民族文化建构和传播的主要平台之一,但在种种因素影响下,不少媒体在此间的实际表现都难以令人满意。大众媒体过去很长时间的“事业”属性使其通常以传播主体自居,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传递主流话语。管理体制改革以后,部分作为市场主体的大众媒体则愈发强调产业属性,虽然逐步开始重视受众,但传播内容设置却日趋功利化,对原生态民族文化缺乏真正的文化价值认同。此外,传播者受自身水平等因素所限,很难真正理解看似简单通俗实则含蕴深远的民族文化,对其的感受和认知大多停留在表象层面。

当前,大众传播以其广泛的影响力,在民族文化建构和传播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实难被忽视。但另一方面,现代大众传播所传递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又对原生态民族文化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即使要重建民族文化传统的传播期待,也在挖掘鲜活的文化资源方面存在着困难。重庆土家族地区民风质朴,很多独特的民族文化多与农业生产有关,如茅古斯舞起源于教授农业技艺,摆手舞、薅草锣鼓、啰儿调等都与集体劳作密切相关,重庆阳戏(傩戏)、丧葬习俗等则多有传统宗教意味;其山歌、哭嫁歌、木叶情歌等构思精巧,具有深厚的人文积淀,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以西兰卡普等为代表的织锦、刺绣、蜡染、木雕、石雕、木刻诸艺术形式蕴含独特的审美意识和传统。以今天的社会文化基础,如果没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底蕴,很少有人能够轻松胜任习承和创新这些文化传统的任务。

重庆酉阳、石柱等地都曾做过利用本地民族文化资源制作电影、歌曲,组织歌唱、舞蹈比赛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要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影响力,实现民族文化的振兴,需要在对当下土家族整体文化生态现状作系统反思的基础上,基于历史理性和社会理性,做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的文化发展规划,即不仅要找准自身定位,更要找到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工作路径。应该唤起一种符合人性、适应环境、为民众喜欢并最终由民众自己在生活中所建构的文化样态,只有这样的文化才具有创造性和生命力,才能在不断自我调试中自性发展。当然,这种良性文化的建构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民间文化工作者、传播媒体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1]晏月平.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进程中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转型[J].民族论坛,2008,(9).

[2]白庚胜.纳西族东巴文化与东巴经[J].中国民族, 2003,(3).

[3]谭华祥.石柱:“五大抓手”做大做强生态旅游[N].武陵都市报-大渝网,http://cq.qq.com/a/20111115/ 000298.htm,2011-11-15.

[4]朱玉明.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要协调发展[N].济南日报-舜网,2006-11-07.

G03

A

1008-6382(2012)01-0069-04

10.3969/j.issn.1008-6382.2012.01.017

2011-11-18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基金资助项目(2010YBZX03)

任正安(1977-),男,山东烟台人,西南政法大学讲师,主要从事文化传播、新媒体研究。

(责任编辑 安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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