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研究二题
2012-08-15姚昌炳
姚昌炳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窦娥冤》研究二题
姚昌炳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窦娥冤》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作品,对之的研究也非常多,但仍然还有些问题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如对作品的第三桩誓愿应该怎样认识,桃杌太守究竟是不是贪官?对这些细节的不同理解,会影响到全剧的意义解读。其实,有些不同意见来自解读方法的偏颇,完全可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誓愿;贪官;方法;意义
一、如何理解《窦娥冤》中的第三桩誓愿
关汉卿的悲剧杰作《窦娥冤》人们耳熟能详,尤其是作品的第三折更是经典片断,成了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必选。读者对作品的三桩誓愿的阐释不尽一致,有人认为“因为对自身命运的绝望,对社会不公的悲愤,窦娥在临刑前发出了三桩誓愿,从中可看到她对自己蒙冤受屈的强烈愤怒和深深悲哀”[1]。这是多数人认可的结论。可对其中第三个誓愿,现在的读者却感到了不理解,甚至有了否定性倾向。有人感到“窦娥遭到了黑暗社会的迫害,遭到了统治者和邪恶势力的压抑和摧残,当她无力进行反抗时,只有寄幻想于天地显灵,寄希望于坏人遭报应,但为什么这种报应却要落在整个楚州百姓身上?”甚至猜测窦娥的人生观是“官吏、流氓、普通百姓,人人都不是好人,人人都该遭报应!”[1]有人认为“虽然这惩罚实际上只能无情地施加或转移到无辜可怜的劳动人民身上,于恶徒、恶吏毫发无损,但这毕竟表现了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愿望”[2]。有人“以为她的第三桩誓愿太毒辣——要让楚州‘亢旱三年’,这三年当中,又该有多少无辜的生灵饱受煎熬和摧残?”[3]有人“认为窦娥发下这个誓愿太不近人情了,简直是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因为亢旱三年,颗粒无收,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4]。也有人从三桩誓愿的文化意蕴层面做了分析,但没去解决读者心中的疑惑:“从今日科学的观点看,自然现象与社会人事之间其实并无必然的联系,二者之间也无规律可觅,因而窦娥所发的三桩誓愿与她的冤情之间实在是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在现实中也难一一实现。这也就意味着,窦娥的冤情在现实社会中其实是难以昭雪的。”[5]综而言之,可发现之所以有上述之理解,关键在于对文学作品的解读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偏颇。
读者普遍对第三个誓愿不理解,甚至指责窦娥的不是,是基于“亢旱三年”的兑现会给楚州人民带来现实的灾难这一认识,并不否认它显示冤屈的意义,只不过嫌其方法有点“误伤”他人罢了。按照前面的逻辑,“六月飞雪”是不是也该考虑其后果有影响呢?读者没有置疑前二桩誓愿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觉得它们的应验不会对旁人有所损害,或者说不会有大的伤害,故不深究之。
为了更好地理解窦娥的第三桩誓愿,首先必须清楚窦娥为什么要发出三桩誓愿。窦娥身上有太多的冤与恨而找不到正常可行的倾诉途径,故而只能借非正常的方式来发泄心中压抑郁积已久的情绪,以寻求心里的平衡。压抑得越久,爆发的力量越大,运用的方式可能越极端。窦娥的一生,从孤女到童养媳,从年轻寡妇到死囚,是多灾多难的一生,是悲苦短暂的一生。她有太多的怨恨,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与承受的。幼年失怙的遭遇可说是形成窦娥最终悲剧的重要诱因,从此,一系列的厄运开始接二连三地降到了窦娥的头上。面对命运的无情捉弄,窦娥只好把埋怨深深埋在心底,把一切责任归之于自己“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还“劝今人早将来世修”。牢骚之后的唯一愿望是“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此时的窦娥只想安分守己与婆婆平安地度过余生,没有分外之想。应该说,这是封建时代妇女最可怜的最基本的生活目标与要求,追求的是一种与世无争的普通人生活。可就是这点可怜的要求,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无法得到保障,邪恶势力的无处不在,让窦娥苦难连连。张驴儿父子的突然闯入,打破了婆媳两人的平静生活。没料到歹毒的张驴儿居然想出毒死蔡婆而霸占窦娥的邪念。弄巧成拙的结果使张驴儿恼羞成怒,反诬窦娥毒杀了自己的父亲,强逼她就范。窦娥并不屈服于邪恶势力,宁愿公了也不愿与张驴儿私了。不幸的窦娥又遇到了一个“告状来的要金银”的贪官桃杌太守,严刑逼供,让心存幻想的窦娥希望破灭,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无奈无助的窦娥只能寄希望于象征公正的天地、鬼神、日月,可最后给窦娥的却是“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抱怨。现实人间找不到帮助,幻想中的公正代表也无法替她伸张正义,难道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含冤而逝?如此死去会死不瞑目,一定要给活着的人留下点什么,而唯一能用的就是在精神上做最后一搏,因此赌咒发誓往往就成为人们受冤屈而得不到伸张时的最无奈的,也是最有力的抗争武器,尤其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咒誓,其表现形态与情感力度最为极端,也是可以理解的。
三桩誓愿的发出是窦娥必然的选择,非如此不足以证明她的冤屈与苦难之深重。三桩誓愿虽违背事物之常理,却又合乎人之常情,在现实中虽不能一一实现,但在艺术领域却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它表达了窦娥与作者的美好愿望与理想,更表现其对黑暗社会的绝望。在解读这部分内容时,不能拘泥于现实的角度粘实理解,更重要的是要从艺术精神的层面去认识。
前文引述的观点之所以怪罪窦娥誓愿的不是,主要原因就在于过于坐实了。文学自然是生活的反映,从文学作品中可以窥视当时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但它毕竟不是生活的实录,过于强求其生活的真实,难免会犯些低级可笑的错误。北宋的沈括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就明显带有科学家的痕迹。他曾对杜甫的《古柏行》诗中的“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提出过质疑,评道:“老杜谬矣,四十围乃是径六尺,无乃太细乎?”他以科学的眼光来评价这棵树,比例自然是极不谐调的,如此较真当然可笑了。
文学欣赏需要读者既要注意作品的现实内容,更要体味其艺术趣味与精神实质。在阅读欣赏文学作品时,要懂得文学作品有隐喻、象征性的一面。凡是一味从写实角度切入,忽略其象征隐喻意义,有时难免有隔靴搔痒之误,因此,我们在解读窦娥的第三桩誓愿时,就完全没必要去责怪窦娥的“不善良”或“歹毒”了。
二、《窦娥冤》中的桃杌太守究竟是不是贪官
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剧中的桃杌太守不仅是个贪官,而且还是窦娥悲剧的直接制造者。可也有人对之提出了不同意见,否认桃杌是贪官,理由是:“桃杌是不是一个贪官,就看他有没有受贿。不管是《古名家杂剧》本,还是臧晋叔改动本,都没有明确写到桃杌受贿。”[6]究竟桃杌是不是贪官,关系到对剧本主题意义的理解。
当然,有无受贿是判定贪官与否的最直接证据。问题是,除了明确摆出的受贿证据外,还有没有其他隐形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其贪官身份呢?尤其是在文学作品的描写中,证据难道就只有铁证如山的一种类型吗?
一般断定桃杌是贪官的主要证据就是他的上场诗:“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若是上司当刷卷,在家装病不出门。”还有他“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的自白。确实,从剧中没有发现直接证据证明桃杌贪财了,正如有人认为是侧面透露他收受了张驴儿的贿赂[6]。既然只是侧面透露,自然会被视为硬解[6],乍看也对,但仔细一想,感觉并非这么一回事,关键在于作者为什么要如此设计桃杌太守形象呢?元杂剧中的上场诗很多时候是“紧扣某一或几个方面的特征予以粗线条的勾勒,形成上场脚色的具有剧中情境特征的‘自画像’”[7],就是对某角色最本质特征的概括与界定,比如《窦娥冤》中赛卢医的上场诗“行医有斟酌,下药依《本草》。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将赛卢医在社会上坑蒙拐骗,昧心赚钱害人的庸医无赖形象”突现出来,而且使其“在整个剧情的建构中发挥着‘小人物大动因’的作用:由于赛卢医见利忘义起害蔡婆婆之心,致使张驴儿父子上场,最终导致了窦娥的枉死衔冤的悲剧”[7]。由此可见,元杂剧中人物的上场诗形成的自画像,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那么,桃杌的上场诗自然也要作如是观,不能仅视之为丑化桃杌的手法与供人一乐的笑料,它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其本质特征的。
剧中没有直接写出桃杌收受张驴儿的贿赂,这是事实,但不能仅此就轻易断定桃杌不是贪官。再说,短短的一本四折杂剧,不可能事无巨细,有所详略是必然的选择。文学作品往往都留有艺术空白,一览无余的写法有时并不讨好。高明的作者与聪明的读者之间常常有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我们在欣赏不管是哪种性质的文学作品时,都要避免一种狭隘的解读,过于坐实有时会局限人的思维,影响理解,甚至产生误解。显形的故事情节是最可靠的解读依据,但不是唯一。在完整的事件链条中,因创作需要,作者可能会有意识地隐去几环,让读者根据事件的发展逻辑把它们补充完整。因此,我们在判断桃杌是否是贪官时,显形与隐形的材料都要考虑到。剧中没有显形材料,但有隐形的,那就是他的自白。可能有人又会说,他只是说说而已,并没见到他真的做了,没发现张驴儿行贿桃杌,让桃杌背上贪官罪名是冤枉了他。确有论者评说桃杌胡乱断案不是因其贪了张驴儿的钱,“窦娥与桃杌或所谓官府之间没有任何冲突,却被以‘药死公公’的罪名处死,故曰‘冤’。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桃杌也是个冤大头”,桃杌只是一个“昏官”[6]。从当时法律上存在的不公和司法程序设计的漏洞角度,替桃杌洗清贪官之罪名,不过还是承认他是昏庸残酷的,要不窦娥悲剧就不会酿成了。桃杌昏庸、暴虐的同时,也有贪婪,要不,作者何必让他以一个贪官的身份登场呢,就让他以一个昏庸残酷的官吏形象出现不是更好吗?
在审案一节,张驴儿的一句“这媳妇年纪儿虽小,极是个赖骨顽皮,不怕打的”怂恿,是造成窦娥最终被屈打成招的重要原因。桃杌为何对张驴儿的建议言听计从,使整个案情向着有利于张驴儿的方向发展?难道仅仅因为他是原告?原告不一定就是有理者。按照桃杌的形象本质规定,里面存在一定的钱权交易关系是读者最可能的联想。现代的同名改编剧中就增添了这一情节,让事件发展顺理成章。当然也有反对意见说张驴儿没行贿,桃杌不是看钱办事的人,“如果桃杌收了谁的金银就为谁办事,那么,蔡婆可以出得起更多,她家是放高利贷的,家中‘广有钱财’”[6],窦娥完全可以用钱去摆平此事。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也曾遇到过学生有此疑问,认为如果张驴儿是靠钱打赢了官司,那么放高利货的蔡婆有钱,窦娥怎么不像张驴儿那样去贿赂桃杌而避免悲剧发生呢?这涉及到文学解读中的一个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常识问题。不少作品中描写的事件与场景,我们在理解欣赏时是不能完全按照生活逻辑来进行的,文学作品是强调对现实生活作真实反映,但并不排斥其写作过程中赋予它一定的象征隐喻意义。如果我们要求窦娥也像张驴儿那样作为,就没有是非正邪之分了。假设有理无罪的窦娥去用钱让桃杌太守枉法而得到本该的胜利,我们又当做如何想呢?她的形象又有何价值,她的事件又有何意义?只有无理的罪犯才可能想尽一切非法手段去寻求庇护,躲避惩罚。真凶张驴儿依靠钱财去打动“告状来的要金银”的桃杌而逃避惩处,自是其必然的选择。正因是非颠倒的官场黑暗与吏治腐败,才使得无辜窦娥的冤案有了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因此,关汉卿让桃杌太守念那几句上场诗,说告状来的就是其“衣食父母”,并做出向原被告下跪的滑稽动作,这一切并不只是丑化他,让其成为观赏者的笑料。作者把桃杌塑造成贪官形象的意图是比较明确的,也是有理由相信的,因为作者生活的元代社会政治黑暗,吏治腐败,贪官酷吏是较为普遍的存在,冤案如山。据《元史·成宗纪》载,仅大德七年一次就发生冤案5176件,产生贪官18473人,而这些贪官污吏往往是造成冤案的罪魁祸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桃杌收受张驴儿的钱财也就不足为奇了,也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现象的如实反映。
[1]杨少波.亢旱三年为哪般?——从三桩誓愿看《窦娥冤》的思想局限性[J].现代语文(文学研究版),2006(5).
[2]方忐忑.细说《窦娥冤》中三桩誓愿[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4(35).
[3]杨万元.是冤者的愤怒控诉,还是弱者的无奈哀鸣——关于三桩誓愿的新解[J].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05(4).
[4]李雨.《窦娥冤》三桩誓愿释疑[J].中学教学参考(上旬),2009(4).
[5]张庆民,王娟.窦娥三桩誓愿的文化意蕴[J].语文建设,2011(12).
[6]邱守义.从孝女的故事到节妇的表演[J].福建艺术,2009(1).
[7]陈志勇.论北杂剧的上场诗[J].艺术百家,2005(1).
责任编辑 韩玺吾E-mail:sheke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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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395(2012)08-0005-03
2012-05-11
姚昌炳(1967-),男,湖北公安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