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方殖民者对晚清华人女性出国的重视
2012-08-15蔡榕津
蔡榕津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
试论西方殖民者对晚清华人女性出国的重视
蔡榕津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
晚清华人女性由于男性华工一般比较贫穷根本无钱娶妻、本身安土重迁不愿意离开中国以及封建社会宗法势力束缚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出国人数一直以来都很少。而缺乏华人女性势必会给西方殖民国家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还会间接影响到西方殖民国家的经济利益损失。正是因为如此,西方殖民者对晚清华人女性出国非常重视,他们通过采取直接花钱购买、提供“结婚津贴”支持出洋华工购买妻子一同出洋或劝诱华工携眷出洋等方式吸引华人女性。
晚清;华人女性;出国;西方殖民者;重视
关于晚清华人女性出国的研究,有学者以近代各地对华人女性出国态度为切入点,进行论述;[1]也有学者从华人女性被诱拐这一角度出发,强调其出国的非自愿性。[2]笔者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梳理分析了华人女性出国之少的原因及给西方殖民者带来的影响并以此为切入点,论述西方殖民者对华人女性出国的重视。文中所提及的华人女性主要是指良家华人女性。
一、晚清华人女性出国状况及其原因
晚清华人女性自己出国的极少,1852年驻广州领事埃姆斯雷给包令信件中指出,“中国妇女从不出洋。英属海峡殖民地没有一个中国妇女;香港也没有一个正经的中国妇女。”[3](P9)作为家眷随丈夫出洋的也极少,厦门领事馆第一帮办温澈斯特博士关于移民出洋问题的笔记中记载到,“中国人从来不携带家眷出洋。据报告,出洋去到东印度公司属下海峡殖民地的中国人,每年多达五千人。但是这些人全是单身男子。本世纪内只有一个中国妇女到过那里。这一报告不论确实与否,它的存在已经足以证明中国人携带家眷出洋的事是非常罕见的。”[3](P15)到了1860年,女性家眷出洋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是仍然不多,巴夏礼致卜鲁斯的信中提到,“英国船雷德·莱丁·胡德号已自广州装运295名中国出洋工人(其中有妇女11人,儿童4人),前往英属圭亚那。这次全家出洋的人数虽然只占全体出洋人数的一个微小比例,但是考虑到招致中国女性移民出洋的重重困难,在刚刚建立的自由移民出洋制度之下,从本口岸发出的第一艘移民船上,居然有这些妇女,应是可以令人满意的。”[3](P342)此资料中提到的刚刚建立的自由移民出洋制度,是指两广总督劳崇光于1860年正月所拟的“外国招工章程十二条”中规定的,“如有工人携眷来公所暂住,听候下船,一同前往外国,由公所外国人另设避静房屋,令一家居住,以示男女有别,不得混杂。”[4](P10-1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官方同意女性作为家眷出国,但是作为第一批合法出国的华人女性人数仍然不多。1870年之后,女性出国的数量仍然不多,据统计,“经香港出国的华人女性从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只占出洋人数的6——10%左右”。[1]而英国旧充古巴领事克洛法.尔得也指出,“道光之二十七年,西历1874年也,至同治十二年止,凡27年”,“至哈法拿者,十二万一千八百十人,其间妇女十二人而已。”[5](P634)
晚清女性之所以出洋如此之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出洋男性华工一般都比较贫困,根本无法娶妻,因此,华人女性作为家眷出洋的极少。1854年文翰致哈孟德文中指出,“另一方面就中国出洋移民本身的光景而论,以一批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要想娶妻成家,无论是向下层阶级中去找,或花钱去买,都不是他们的力量所能办到的。如果从中国出洋的人没有从英国政府方面得到金钱补助,让他们能按中国习惯买到妻室一同出洋,我们很难设想西印度怎样能摆脱由于单纯移入男性人口成为病态社会的前景。”[3](P62)2.就女性自身而言,绝大多数安土重迁,不愿意离开中国。1854年殖民土地与移民委员会致梅利维尔函中指出,“一般地讲,妇女们都是在头几批出洋移民已经克服艰难困苦,能够向她们证明在新的地方有成家立业的可能之后,才肯离开本土远适异乡。在中国,情况尤其是这样。中国妇女之不愿出洋已达到近乎迷信的程度。直到现在,也没有因为与外国的接触增多,对外国的知识日广,和交通更加方便而有所减弱或动摇。”[3](P61)同年文翰致哈孟德文中也提到,“中国体面人家的妇女,决不肯自愿出洋。这样一种愿望是和她的思想,她的感情,她的偏见都格格不入的。她之不能理解我们劝她出洋的理由,犹如我们无法捉摸她的思路和她所下的结论一样。我相信没有一对中国夫妇,无论他们在国内家境怎样贫寒,肯为了增加家庭财富而跑到遥远而陌生的外洋去试试运气。这不必须有在中国住过12个月的经验,便可提出明白而肯定的意见。所有与苦力出洋的事有过接触的人,无论他是官方人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牵扯在内的人物所写文章和留下的纪录里,都可找到证明。”[3](P68)3.受中国社会宗法势力影响,女性也不易出国。1854年包令致克拉兰顿信件中指出,“我认为在香港偶尔说服少数几个中国妇女,伴随她们的丈夫出洋,并非办不到的事。但是中国妇女本身对于背井离乡远赴外洋,畏惧嫌恶如此之甚,反对妇女出洋的社会的、宗法的势力又如此之大,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期待中国能够提供相当数目的女性出洋移民,除非去抢夺绑架,或者用暴力欺诈手段弄到手。”[3](P81)由于封建社会几千年来都尊崇儒家思想,其所宣扬的,“男外女内,男尊女卑,男女大防等伦理规范已浸透人们思想”,[1]因而,妇女出国这种违背祖制的事,必然会受到地方社会宗族的反对。
二、晚清女性出国人数少带来的影响
(一)引起道德沦陷从而给殖民国家带来一定的社会安全隐患
由于缺乏华人女性导致殖民国家男女严重比例失调造成的道德沦陷,给殖民国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1854年殖民土地与移民委员会致梅利维尔函中就指出,“女性移民是一个令人焦虑的问题。目前要取得中国女性移民的压倒一切理由,是我们必须避免纯为男性的移民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男女两性人口数目悬殊所造成的社会的和道德的病态,事实上已在西印度的东方移民中间出现。日子久了,长期没有妇女所引起的堕落和变态势将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3](P61)1856年伯驾致乔治桑浦生函中也提到,“在奴隶贸易中,不必把男性与女性截然分开,而在苦力贸易中,这一点则是无可避免的。请想一想,从1846年到1852年英属圭亚那和特立尼达输入了一万七千名男人。这种对于劳工们违反自然的情况是无法补救的。甚至在新加坡和印度群岛(即南洋群岛)中的其他岛屿,虽然那里的移民,比最近大批运往其他地方的男性(苦力)要自愿一些,但由于这种贫困的流放情况而发生的违反自然的犯罪行为,的确达到了悲惨的程度。”[6](P23)
(二)引起种族歧视、仇恨给殖民者带来一定的冲击
1858年列卫廉致加斯函中提到,“此项贸易的特点之一,就是苦力移民没有女性伴随而来,其后果,要么他们同黑种人混合,这实际上就增加了奴隶人口;要么维持他的隔离生活,要么只有招募新来的人补充,二者必居其一,而现在以后者最为可能。那末,我们可以看到,在遥远的过去,吕宋、爪哇和婆罗洲出现过的同样后果,即一个庞大的难以对付的人口聚合,对他们进行镇压,最终造成流血的大屠杀的残酷的仇恨,受害者当然是弱的一方。”[6](P120)由此可见,殖民国家由于缺乏华人女性使男性华工无法长期逗留,而屡屡招募新人,会引起种族之间的冲突与仇恨。虽然最后点出“受害者当然是弱的一方”即移民出国的华人,但毕竟仇恨与冲突是双面的,这也会给殖民者带来一定的冲击,特别是会影响到在华洋人的安全,据史料记载,光绪十二年(1886年),“两广总督张之洞电奏:香港华商禀,接旧金山中华会馆电,美国西人攻击华人,焚毁财物五十余万,人亦死伤不少,华人实不能安生,求禀知粤督并知照爱育善堂等语。爱育善堂系粤绅商公所,必动众怒,恐生事端。顷英美各领事来函,亦甚恐惧。现已飞谕爱育善堂及香港东华医院,告以朝廷已极力理论保护,勿得纷传。请饬郑使(藻如)速要求美政府竭力保护、惩儆、免中国洋人不安。”[4](P415)
(三)间接影响殖民国家的经济利益
华人出国能够为殖民国家带来经济效益,1854年殖民土地与移民委员会致梅利维尔函中指出,“我们也应当从商业利益方面来考虑中国移民问题。中国人在东方各地已经公认是造成繁荣的因素。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以他们的不懈劳动促成那个地方的繁荣富足。在西印度,从每个方面传来的报导,都证明中国移民对于西印度的主要支柱,种植园事业的良好作用。如果没有来自东方各地的移民,那里的种植园早已无法维持了。”[3](P63)而华人女性出国则是能够使男性华工留在殖民国家的重要因素,“而如果得不到女性移民,从中国移民出洋的整个事业也必须停止。”[3](P69)由此可知,华人女性出国能够使男性华工留在殖民国家,为殖民国家带来经济效益,换言之,华人女性出国势必间接影响到殖民国家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殖民者采取各项举措以获取华人女性
正是由于华人女性移民的缺少会对殖民地社会经济等产生影响,因此,殖民者非常重视招来华人女性移民。1853年英国殖民大臣纽卡索尔公爵致牙买加、圭亚那和特立尼达三处殖民地总督文中就指出,“如何取得翻译人员,和如果可能的话如何在从中国出洋的移民当中搭配一部分妇女,是两个重要而又非常难办的问题。”[3](P46)此资料将取得华人女性与翻译人员相提并论,足以说明其重视程度。1854年西班牙政府钦定殖民法令提出,“除非获得许可之人,立誓随同运去一定数目的妇女,经政府按每批运出的男人数,他们的国籍,及其他情况,认为合格者,否则一律不予签发。”[6](P30)这一资料提出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妇女随同运出才能接收男性移民也说明了对华人女性移民的重视。1855年温彻斯特致包令文中也指出,“我谨向您报告,据传法国海军和殖民大臣西奥多.杜克斯先生,代表法属马提尼克和瓜德罗普两处殖民地的当局,已与法国勒哈弗港的两个商人马拉维格克先生和雷德特先生签订契约,拟在本年度内为这两处法属殖民地输入900名中国苦力移民。契约内规定移民总数的六分之一应为妇女。但是如果缔约的两位商人确实遇到困难,不能取得女性移民,并且能够证明的话,也可不受这一款的约束。”[3](P106)在契约中有特别规定需要在移民当中有一定的女性移民,而且即使未能取得也必须要有证明,这也足够说明西方殖民者对华人女性出国的重视。
西方殖民者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引进华人女性移民。
(一)直接花钱购买华人女性出洋
据相关资料记载,“厦门刚刚发生一件关于移民出洋的骇人事件。一艘英国船,英格伍德号,船长柏顿,在厦门被扣。因为船上装有四十多个年纪都只有七八岁光景的中国女孩。她们大概是从宁波一带拐来和买来的。”[3](P107)这段资料节选自包令给克拉兰顿的信件,事件发生于1855年。而据之后的调查可知道,“这群女孩是在宁波、镇海、慈溪等地,以每一个人五元至八元的代价,从她们的父母那里买来的。”[3](P112)
在同一年,还发生了另一件购买女性出洋事件,“辛克莱适才向我报告,他听说约有一百多个女孩子聚集在陆公岛上。她们和英格伍德号船装来的那批女孩一样,都是拐贩来的。”[3](P126)之后的证词的确说明这些女孩是被购买出洋的,“马丁内兹亲口告诉我,女孩们是他从她们的父母那里买来的。他为她们付出的最高价格是每个人银元七元。”[3](P130)
(二)提供“结婚津贴”支持出洋华工购买妻子一同出洋
1853年怀特致殖民土地与移民委员会信中就指出,“我看不出有取得妇女移民的希望,除非我们直接或间接花钱去买。如果政府准许我为此目的,付出一笔预支款项,我一定能够成功。在此地花40元就可买到一个十岁至十五岁的女孩子。我提议就按这个数目向少数几个出洋移民预支一笔钱,让他们自己去想办法购买妇女,并在动身上船之后娶这个女子为妻,带着一同出洋。”[3](P50)对于怀特的这一提议,殖民土地与移民委员会是认同的,“他们也完全赞同你为取得妇女移民而采取的办法。他们理解你的意图是这样:既然在中国事实上可以花钱购买妻妾,因此你可以用为你所招到的某些男性移民提供一笔钱的办法,使他们用中国风俗许可的方式购买一个女子,与她结为夫妇一同出洋。”[3](P55)由此可知,殖民国家实质上通过间接购买方式来获取华人女性移民。
(三)劝诱华工携眷出洋
1851年,英属西印度群岛在华招工传单中指出,“如有愿意携带妻子儿女的,一概免收船费,除上述工资以外,对这样的人将给予少量附加工资。如果到达口岸以后,他的妻子儿女都能劳动,他们的劳务将付给工资。”[6](P3)1859年由英属西印度特派来华招工专员奥斯丁发布的招工通启中也指出,“设如出洋之人自愿携眷一同出洋,则该人可得专为奖励携眷出洋而发之赠款,其数额为携带妻室一人给20元。子女每人五元,按带出人数发给。出洋妇女不受契约拘束,到达外国之后,得随意工作就业,或自管家务,俱听本人自便。眷属均与出洋之人本人居住一处,其子女得免费受教育。”[3](P200)而就这个招工通启,广州方面还专门派官员对当地的百姓进行了详细地解释,“今天下午,我又与劳崇光谈妥,由他派遣几个官员,陪同我自己所派的人员,分途到广州附近的乡下地方,并明白嘱咐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召集乡村里的父老和城镇里的绅士,向他们详细解释奥斯丁为移民携眷出洋所提供的种种格外优待之处。”[3](P224)1860年广州招工公所颁布的《续增章程》中也提到,“嗣后,外国招工合同除得向出洋之人预支将来作工所得工资若干之外,不得另付他项银钱。惟携带家眷一同出洋之人可以例外酌给赏金,以贴补迁移眷口及出洋途中之额外需费。”[3](P358)
[1]范若兰.允许与严禁:闽粤地方对妇女出洋的反应(1840-1949年)[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2,(3).
[2]刘正刚.王丽娃:晚清华人女性被诱拐出洋浅析[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3]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2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0.
[4]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1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5.
[5]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4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1.
[6]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3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4.
蔡榕津(1980-),女,硕士,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