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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汉常平仓

2012-08-15张晓纪刘锡涛郭

关键词:西汉经济

张晓纪刘锡涛郭 丛

(1.安庆师范学院 人文与社会学院,安徽 安庆246133;2.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350007;3.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710062)

浅谈西汉常平仓

张晓纪1刘锡涛2郭 丛3

(1.安庆师范学院 人文与社会学院,安徽 安庆246133;2.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350007;3.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710062)

常平仓奠定了中国古代粮食仓储制度的基础,此后历代王朝的救荒实践中,常平仓始终是国家粮仓制度的主体部分,发挥了重要的减灾救荒功能。它的设立一方面继承了西汉及之前中国传统的“平籴”、“平粜”减灾救荒思想;另一方面则是汉武帝以来以“轻重论”为指导一系列经济措施的发展。常平仓的废除则是西汉中后期经济政策的重大转变及土建兼并问题日益严重的必然结果。

常平仓;耿寿昌;西汉经济政策;轻重论

常平仓肇始于西汉宣帝时期,由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倡行。常平仓制度主要是封建国家运用价值规律,利用季节性差价来调剂粮食供应,①市场需求大意味着粮价高,市场需求小意味着粮价低。尽管粮价在荒年会高达每石几千钱,在丰产时又会跌落至每石四五钱,但一般变化幅度在每石30至80钱之间,参见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第一卷)》一书。[1](P192-193)充分发挥了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的作用。这一措施,既避免了“谷贱伤农”,又防止了“谷贵伤民”,对平抑粮食市场和巩固封建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平籴”、“平粜”荒政思想与西汉常平仓

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的常平仓在西汉创设具有两个历史源头。一方面,它继承了之前中国传统的“平籴”、“平粜”减灾救荒思想和粮食仓储荒政制度;另一方面,它是汉武帝以来以“轻重论”为指导思想的经济措施的发展和延续。

《周礼》记载了中国古代荒政制度的雏形,即所谓“荒政十二”。《周礼·大司徒》记:“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缓刑,四曰驰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一曰索鬼神,十二曰除盗贼”。[2](P28)这其中“散利”即是常平仓设立的思想基础。所谓“散利”,指灾后对灾民发放种子、粮食,即“赈谷救灾”。这一思想在周代就形成了具备典型的国家储粮特征的粮食仓储制度。[3]管仲认为,粮食的供应在于农业的生产与发展,同时也与粮食的利用方式有关,“岁适美,则市籴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籴釜十镪,而道有饿民”。[4](P146-147)因此,国家应在丰收时储备粮食,饥荒时向社会抛售粮食,以此获取巨额利润。为了使市场粮食价格的波动在人们可接受的程度范围,国家要靠自身的力量干预粮价的变动,使其“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这样就可以“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5](P2463)战国初期,李悝在魏国变法,曾创设“平籴法”。“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6](P948)对此,李悝主张国家要根据粮食生产适当调整粮食购销量。“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馀以补不足也”。[6](P948-949)

春秋战国时期“平粜”、“平籴”的荒政实践,实际上为常平仓“谷贱时增其贾而籴”、“谷贵时减贾而粜”的运作奠定了基础。西汉常平仓正是在“平籴”、“平粜”减灾救荒思想和粮食仓储备荒的举措上发展起来的。

(二)汉武帝“轻重论”经济政策与西汉常平仓

《管子》的粮食政策虽然“是要封建政权效仿投机商人的做法,这是不可能实行的”,[7](P649)但其所反映的“轻重论”经济思想在汉武帝时期得到了大规模、全面的推行,在实践上取得巨大成功。所谓“轻重论”,就是“封建国家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以至部分商品的生产领域,充分研究和利用商品货币流通规律,直接参与市场活动和经营工商业,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以控制工商业,并进而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节、干预和控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取得举足轻重的支配地位,以抑压商人资本,打击地方诸侯,增加财政收入,巩固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封建政权”。[7](P539)汉武帝时期,政府出于政治、经济与财政的需要,接受了“轻重论”思想,加强了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和干预,推出了一系列的经济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起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货币制度,发起打击工商业者的“告缗”运动,实行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设置均输、平准。[7](P623-632)特别是设置均输、平准对常平仓的建立有直接的影响。所谓“输均”,就是在地方上设置输均官,取得地方贡物后运至价高处出售,[6](P982-983)为国家创造财富。平准官设在都城,它依靠各地均输运至都城的物资为物质基础来平抑物价。[6](P983)①桓宽.《盐铁论》卷1《本议》:“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即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牟利。故曰‘平准’。”据清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8](P9)常平仓制度的创立者耿寿昌是桑弘羊思想的继承者,他建议在京师附近买谷代替从关东运谷,这样可大大节省运费,使百姓也得利。[6](P959)同时,他认为,西汉疆域辽阔,单方面的“平粜”、“平籴”很难平抑全国的粮价和应对各地的自然灾害,需要国家力量的介入。国家通过“输均”可调控地方物价,通过“平准”又可调控京都长安的物价。常平仓将中国古代“平粜”、“平籴”仓储备荒的荒政减灾救灾思想与汉武帝以来以“轻重论”为指导的“输均”和“平准”经济实践相结合,既可以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又可救灾减灾。西汉常平仓正是在农业经济较快发展的前提下,②关于西汉农业发展可参看许倬云的《汉代农业》,许倬云认为汉代农业的新特点有:其一,精耕细作;其二,农村中有村舍工业;其三,国家机器承担起调节的功能,其四,全国性的交通网络的建立。笔者认为尤其是最后两点为西汉常平仓的建立提供了便利。[9](P2)政府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及饥荒的时局而设立的。③关于汉代灾害频发的问题可以参看卜风贤的《周秦两汉时期农业灾害时空分布研究》,此外王文涛的《秦汉社会保障研究》对秦汉时期的灾害做了分类考察。[11]

常平仓由耿寿昌倡设于汉宣帝五凤四年(前54年)。[6](P178)汉宣帝用人除用贤良外,更喜用计臣。时任大司农中丞的耿寿昌因“善为算能商功”而得到汉宣帝的信任。[6](P959)④刘徽《九章算术注·序》亦言:“汉北平侯张苍、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皆以善算命世。”见李继闵:《〈九章算术〉导读与译注》一书。[12](P218)汉宣帝即位后,多次通过“赐民爵”、“假公田,贷种、食”等措施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使得“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而国家农业丰收使得“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因而“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6](P959)常平仓设立,一方面可保障边郡军粮廪给问题,[13](P11-15)匈奴通关市提供货物。[14](P24-31)后常平仓不仅在边郡设立,在关中及其他地区也有设立。耿寿昌在正式设立常平仓前曾向宣帝建议:“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6](P959)但遭到御史大夫萧望之的反对,“今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直二万万馀,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6](P959)可见,耿寿昌为籴漕关内之谷,在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等地“筑仓治船”,这是设置常平仓之前的试点性工作。试点成功后,又将这一办法推广到边郡,从而正式建立起常平仓制度。

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汉朝中央政府召开了一次全国性的经济政策辩论会,针对汉武帝时期所推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如盐、铁、酒的专卖、均输、平准、货币等进行大讨论,以车千秋、桑弘羊为代表的政府官员与以贤良、文学为代表的在野人士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6](P2177)桑弘羊等人主张以国家为重,用“轻重”之术干预经济,使国家亲自充当大商人的角色,控制国家经济命脉,这是行“霸道”的做法。而贤良、文学等人则主张以民为重,要求自由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干预。常平仓的设立就是前者主政时期的一项基本举措,但反对的声音未因汉宣帝的认可、常平仓的设立而消失。常平仓在汉宣帝时初次设置后仅仅运行十年就被废除了: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馀,民多饿死,琅琊郡人相食。在位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官田、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上从其议,皆罢之。[6](P960)

(元帝初元五年)夏四月,有星悖于参。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众僚久懬,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未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官田、盐铁官、常平仓。”[6](P200)

儒生将此连串的灾祸部分归因于常平仓等国家主导的经济措施,建议废除。汉元帝听从了建议并在初元五年(前44年)下罪己诏,同时宣布废除常平仓制度。

常平仓的创立本是以“利农”为目的,但却仅运行十年就被废除。笔者认为,这一方面是因西汉中后期经济政策重大调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是西汉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的必然结果。

(一)西汉中后期经济政策之转变

西汉中后期经济政策转变发生在汉元帝时期。[7](P660)汉宣帝在位时,继承了武帝时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即以“轻重论”为指导的“霸道”经济政策。《汉书·哀帝纪》赞曰:“欲强主威,以则武、宣”。[6](P241)元帝则与其父宣帝不同。

(元帝)立为太子。……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6](P195)

可见,汉宣帝认为汉家的法度是以“霸王道杂之”,即利用法家思想治国。而元帝则崇信儒学,在用人上重用儒生。因此,汉元帝即位后西汉王朝在统治政策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一变化也深刻的反映在经济政策上。汉元帝时,经济思想的代表人物是贡禹和桓宽。贡禹以明经博士入仕,在受到汉元帝重用后,一再上书建议改革“弊政”。他认为政府“弊政”主要是奢侈、贪污及严苛的赋役,导致“弊政”的原因,一是由于汉武帝的个人得失,二是由于货币。他尤其将货币视作万恶之源,认为:“末利深而或于钱也,是以奸邪不可禁,其原皆起于钱也”。[6](P2301)而桓宽是《盐铁论》的作者,他写《盐铁论》是有其倾向性的,他在《盐铁论》最后一篇中,赞扬文学、贤良们“舒六艺之讽,论太平之原”,“言王道,矫当世,复诸正,务在乎反本。”[8](P186)可见,桓宽和贤良、文学们的主张是一致的。倾心儒学的汉元帝即位后,停止了武、宣时期以“轻重论”为指导的系列经济政策,转以传统儒家经济思想治国,放弃了原来的常平仓制度。在他们看来,常平仓制度是与民争利。“盐铁官及北假官田,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6](P960)

(二)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

西汉常平仓本以“利农”为目的而设,但最终以却“与民争利”而被废?笔者认为这与西汉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有关。土地兼并问题汉初时即有发生。

黥布反,上自将击之;数使使问相国何为。……客有说相国曰:“……上所为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汙?上心乃安。”于是相国从其计,上乃大悦。上罢布军归,民遮道上书言相国强贱买民田宅数千万。上至,相国谒。上笑曰:“夫相国乃利民!”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曰:“君自谢民。”[5](P1614)

《史记·萧相国世家》也说:“(萧何)置田宅必居穷处,为家不置垣屋。曰:‘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夺。’”[5](P1615)在西汉,社会各个阶层,一旦取得大量货币,皆会将其投资土地。文士司马相如娶得卓文君,文君之父卓王孙“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6](P1924)以军功出身的霍去病“既壮大,乃自知父为霍中孺,……遣吏迎中孺……去病大为中孺买田宅奴婢而去”。[6](P2209)官吏出身的甯成,因得罪权贵罢官归乡。“乃贳贷陂田千馀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万”。就连儒者出身的张禹在取得禄位后也广买田产。“禹为人谨厚,内殖财货,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6](P2495)

而真正使土地兼并问题更加严重的是商业资本在汉武帝时期大量涌入土地市场。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以“轻重论”思想为指导的盐铁专卖、“算缗”、“告缗”等经济措施,严重打击了商业的发展,使民间资本缺少了再投资的环境。在商业经营举步维艰的条件下,大量的资本会向土地这种安全以及获利良好的商品倾斜。西汉中期便出现了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现象:“富者田连仟伯,贫者无立锥之地”。[6](P957)

常平仓的创立本以“利农”为目的,通过国家运用价值规律利用季节性差价买卖粮食来调剂粮食供应、储粮备荒。然而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使得小农破产。原本属于国家“编户”的自耕农失去土地,变为依附于豪强的佃农。这些失去土地的佃农将自己耕种所得的大部分粮食作为租税交给大地主豪强,余下所得仅能维持生计,没有余粮售予常平仓。拥有大量余粮的豪强地主则将常平仓作为其投机生利的工具,利用常平仓“谷贱时增其贾而籴”、“谷贵时减贾而粜”的举措从中牟利。“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15](P877)常平仓最终以“与民争利”之名被废。

对西汉常平仓的评价,我们不能因其一时的被废止而否定其在历史上的影响。常平仓在制度设计上,既有利于备荒救灾,又能防止粮价剧烈的波动对农业生产和城市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对维护封建时代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行和社会、政治秩序的安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西汉之后的很多朝代都实行过常平仓制度,常平仓调节粮价与储粮备荒功能得到了验证,成为封建时代荒政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关于西汉常平仓的兴废问题。一方面,它折射出的是西汉中后期经济政策演变的过程。汉宣帝时期继续延续汉武帝时以“轻重论”思想为指导的经济政策,创立于这一时期的常平仓制度则是这一情况的表现。西汉盐铁会议以后,关于是否应继续执行汉武帝时以“轻重论”思想为指导的经济政策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汉元帝即位后崇信儒家学说,对西汉经济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常平仓制度的废除即是体现这一变化。另一方面,常平仓兴废也可以使人们认识到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以“轻重论”思想为指导的经济政策的利与弊。常平仓是推行“轻重论”思想为指导的经济政策的影响下设立的。常平仓调节粮价、储粮备荒的双重功能需要通过国家对经济的控制才能得以实现。但同时,政府对经济的过渡干预使得民间财富在商业无利可图而转向投资土地,从而造成西汉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使得常平仓制度最终丧失“利农”的初衷变成了豪强敛财、政府“与民争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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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礼[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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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晚清五十年(1861-1911)安徽灾荒与社会研究”(编号:AHSK09-10D117)。

张晓纪(1983-),女,历史学硕士,安徽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刘锡涛(1967-),男,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历史发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郭丛(1989-),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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