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厂”模式在高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08-15吴艳芬
吴艳芬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我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200多种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不过仍然处在产业链的低端,虽有好的设计却制造不出好的产品,根本原因是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求[1]。“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完善高职教育体系[2],改革高职教育模式,提高高职教育质量,是当前高职教育由发展规模到发展内涵的必经之路。“教学工厂”模式就是一种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培养高素质高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跨界教育模式。因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完善的高职教育体系,各地高职院校以“校中厂”、“厂中校”等不同形态、不同方式自发实施“教学工厂”模式时出现了诸多问题,使得这种新模式难以推广,这就需要从国家、学校、企业、学生各个层面对此进行分析并探索解决对策。
一、“教学工厂”模式
(一)“教学工厂”模式的内涵
校办企业、“校中厂”、“厂中校”归根到底是在高职实践教学中采用“教学工厂”模式。“教学工厂”模式最早是由“教学医院”理念发展而来的,其内涵就是通过采用实训中心“企业化”、实训项目“市场化”、实训产品“价值化”、教学生产“无界化”的措施,实现学校与工厂的一体化,将车间建成教研室,骨干教师到教学工厂兼职,学生充当学徒,完成工厂运作同时完成生产教学。学生通过真实的工作任务、真实的工作情境、真实的企业运作、真实的产品四个“真实”的训练,能够培养成企业真正需要的具备包含专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法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学习能力)和社会能力(沟通交流和团队精神)三方面综合素质的高端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跨界教育属性决定“教学工厂”模式的必要性
现代高职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高职教育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是当前面临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以致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的用人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高职教育即高等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性和职业性两个特点,它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职业性。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跨界教育属性,它跨越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同时跨越了学校和企业[3],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德国战后经济飞速发展,得益于其基于职业院校和企业双元教学培训系统的成功职业教育体系。结合我国国情,要想培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战略的高职人才,在高职教育中应用“教学工厂”模式势在必行。
二、“教学工厂”模式在我国高职教育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国家层面缺乏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
推行“教学工厂”模式,就是要以校办企业、“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来实现校企合作办学,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在实行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矛盾有:一、高职院校与企业合办“校中厂”或“厂中校”的强烈愿望与企业参与热情不高的矛盾;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与学生不愿意学习技术的矛盾;三、学校需要大量资金购买“教学工厂”设备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四、企业在岗中职高中毕业的员工接收高职继续教育的强烈需求与中高职“立交桥”尚未搭建起来的矛盾。
由于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等诸多原因,我国的高职教育发展还是处于“兴奋式”发展阶段,或可称为相对缺乏科学而完善的顶层设计的发展阶段[2]。从国家层面,仅有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4]。《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要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4]。《国家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5]。
从以上文件可知,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教育发展强调要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则提出要大力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这对发展中国特色高职教育无疑具有重要的政策指导意义,但高职院校在创建“教学工厂”时如何与行业企业对接?“教学工厂”所需资金如何筹措?“教学工厂”模式如何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和效果?“教学工厂”如何开展继续教育?理念支撑、法律规定、政策引导、措施支持则难尽人意,表现出发展理念上的虚无化,高职院校应用“教学工厂”模式培养人才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高职教育在我国规模如此之大,如果没有政府统筹协调管理下的体系保障,就只能停留在粗放型的发展,不能达到高职教育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仅靠各个学校单打独斗,摸着石头过河,就会导致高职教育的定位和学生的就业针对性不强,甚至出现了很多高职院校徘徊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层次之间,不能很好地处理高等性和职业性的关系问题,培养的人才走向社会后或多或少出现了“下不去、用不上、留不住、干不好”的尴尬局面,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教学工厂”的经费不足
由于地方部门对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认识不足,在投入安排上严重滞后于规模急剧扩张的要求,导致高职院校生均资源快速稀释,教育经费不足,可用于建立“教学工厂”经费更是不足。国家也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但是分析“教学工厂”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上级部门拨款购买、质量工程项目经费、贷款购买、企业赠送等途径,虽然国家每年都在加大教育投入,但高职院校仍然走不出资金不足的困境。除少数国家示范院校财政重点支持院校,知名度高、企业赠送多的院校有能力建立“教学工厂”,除此以外,其他多数院校靠自身的条件都无力为各个专业建立足够面积、足够实训岗位的“教学工厂”。
(三)企业参与合作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的热情不高
经费不足,高职院校就寄希望于通过校企合作建立“教学工厂”,主要模式有“校中厂”、“厂中校”,但这些模式都需要企业的直接参与和真诚合作,学校从企业获取资金、设备、场地资源,而企业则应当能从学校获取人力资源、学术、科研资源,但是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并未如国家文件里所要求的那样,在没有法律约束和明显政策激励的情况下,企业参与的热情并不高。对于企业来说,其目标是根据市场的变化能够迅速调整生产经营,优化企业管理,最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学校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利益?学生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利益?这是企业最关心的。企业在学校设厂、接收学生顶岗实习或与学校合作创办“厂中校”,就是利用学校有学生这样一个数量可观的人力资源,尤其是新办企业愿与学校合作,主要是为解决用工不足的问题。但是现在很多学生,尤其是独生子女,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往往一不高兴就甩手不干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甚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再就是很多高职院校教授的内容与企业最新的技术标准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到企业后完全无从下手,反倒成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效益。
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合作经验,坚持“双办学主体”理念,整体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国家需要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企业参与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义务,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而在具体合作办学的过程中,校企双方以经营的理念拓展合作领域,除了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外,还可以在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企业员工培训、应用技术研究、学习型企业创建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在教学环境中融入企业要素,对学生实施“准企业管理”,在教学内容中加入职业素养、职业态度、企业文化的教育。
(四)校办企业经营困难,参与市场竞争优势不足
高职院校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办企业,学校与校办企业的关系处理不明朗,产权关系界定不清,绝大多数校办企业经营状况不良。高职院校创办的各类企业,管理较松散,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大部分企业存在管理薄弱、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较混乱的现状。尤其是目前企业领导大多由行政系列的中层干部担任或教师兼职,没有专门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认识不足,管理手段落后,参与市场竞争优势不足。而相比之下,“校中厂”、“厂中校”是由校企合作,由企业方经营企业,企业经营状况明显优于高校直接办的企业。
可通过例如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帮助校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校办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进一步规范和理顺高职院校对校办企业的管理体制,探索新的校办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政府也可在财税等政策上给予校办企业以优惠政策,支持“教学工厂”模式的开展。
(五)学生对于在“教学工厂”中学习技术缺乏兴趣,顶岗实习管理松懈
由于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学生个人这两个主体的发展对高职教育不同需求的认识不足,政策设计上较多采用行政方式促进规模发展而相对忽视调节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多数学生不愿意主动报考高职院校,即使就读了技术专业,顶岗实习时也不愿意从事技术工作。
崇尚技能,尊重劳动成果是一个民族的基本道德。但现在高技能人才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与关怀,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高技能人才荒、学生学习技术兴趣不大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直接导致学校采用顶岗实习来完成产品实习以及“厂中校”模式开展教学时情况不理想,最主要体现在学生对于到企业去学习技术从事技术工作缺乏兴趣,顶岗实习专业对口率低,纷纷转岗转行。这当然也与学校和企业对于顶岗实习不重视、管理不到位有关。一是学校对于学生顶岗实习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导致顶岗实习几乎成了一个“放羊”的社会化过程;二是企业愿意或能够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有效岗位有限,导致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时忽视了实习岗位性质、工作环境、学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企业往往把高职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顶岗实习从事的岗位技术含量不高。
一方面,要尽快填补国家层面有关在校生实习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实习责任主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结果评价、实习责任问责等制度空白。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明确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实习标准,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学生实习时间安排原则,探索灵活多样的实习组织形式。
另一方面,可以将高职与本科分开进行招生考试,或高职采用自主招生,以选拔适合不同教育类型的人才,同时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的“立交桥”,提高技能人才的经济社会地位等[6]。高职院校探索开展“双元制”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对企业在岗高中中职毕业员工进行双元制再教育,他们多数对接收高职继续教育有强烈的愿望,对学习现正从事的技术兴趣浓厚,职业定位明确,有利于高职教育实现培养目标。
三、对策与措施
针对“教学工厂”模式在当前高职院校中应用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坚持“遵循规律、明确定位、构建制度、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积极支持开展多样化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教学工厂”模式的应用发展,着力完善管理系统、法律制度系统和经费投入系统,加快建设科研支撑系统、现代职业教育系统、学生职业发展系统、多元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具体的对策及措施有七个方面:一、建立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科研支撑系统及高等职业教育咨询服务系统的建立,系统地研究“教学工厂”模式,从国家层面给予高等职业教育明确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引导;二、完善相关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参与“教学工厂”模式的责任和义务,将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由学校延伸至企业;三、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经费的投入,推进经费投入系统的完善,使高职院校有能力开展“教学工厂”模式;四、通过税收减免政策、企业改制等措施,加强“教学工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支持“教学工厂”生存发展;五、改革高职院校招生制度,高职与本科分开进行招生考试,探索高职院校以“双元制”高等成人教育办学模式招收企业在岗高中中职毕业生,多渠道招收职业定位明确的生源,打通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的“立交桥”;六、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的收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社会地位;七、高职院校加快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完善相关教学制度的建设。
[1]李剑平.职教不是培训廉价劳动力[N].中国青年报,2011-12-07.
[2]马树超,范唯,郭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N].中国高职高专教育报,2011-12-02.
[3]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的战略决策——德国职业教育现代化与结构调整十大方略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30):44-54.
[4]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5]国家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Z].2011.
[6]郭扬.从ISCED新修订本看高职的学历定位和生源入口问题[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998,(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