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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铁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

2012-08-15骏,高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警力治安公安机关

李 骏,高 博

(1.上海铁路公安局督察处,上海200071;2.上海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上海200071)

随着以开行高速动车组列车为标志的高速铁路陆续建成通车,确保高铁运输绝对安全,已经成为铁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全新任务。笔者结合沪宁高铁联调联试及安全保卫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高铁治安防控工作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高速铁路治安工作特点

(一)安保标准高

高铁开行的动车组列车,时速达250公里左右,有的线路、区段,列车开行的速度更快。列车处于高速运行状态,任何细微的问题,都可能引发事故甚至酿成惨剧,从而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我国高铁建设世界瞩目,社会关注度高,极易成为境内外恐怖分子、社会上铤而走险人员破坏的目标。确保高铁运营绝对安全,是铁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也给线路治安防控、反恐怖防破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二)治安基础弱

高铁、客专都是新线新站,与既有线长期积累下来的基础工作相比,铁路公安机关对高铁、客专沿线治安情况的掌握还不深不细,特别是对远离既有线的高铁区段沿线两侧精神病人等易闯祸肇祸人员和治安高危分子的底数不清,同时,与沿线地方公安机关、综治部门、护路组织等机构的沟通协调有待深化。

(三)重点部位多

高铁沿线广泛分布着高速铁路所特有的通讯信号、电力等行车设施设备,其正常运转是高铁动车组列车安全运行的关键。目前,管内沪宁高铁沿线共有六类重要行车设备57处,其中通信基站42个、AT所5个、变电站2个、分区所3个、中继站2个、线路所3个,平均不到3公里就有1处重要行车设备,点多面广,防护难度大。此外,有36公里线路为低路基和地面区段,占26%。这些线路区段虽有防护栏(墙),但易翻爬进入,需要重点盯防把守。

(四)用警需求大

以管内为例,沪宁高铁线路长301.209公里,上海铁路公安处管辖155.534公里,约占52%,其中近35公里线路远离既有线,另有虹桥联络线15公里。随着沪杭客专、京沪高铁的建成,届时管辖的高铁线路将近360公里。一方面,这些线路全部开通运营后,需投放线路的警力大量增加,警力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既有京沪线现行的“两站三警”配置,兼顾沪宁高铁线路治安勤务,工作量加大。此外,高铁车站驻站民警除了承担车站治安管理和安检工作任务外,还要承担相关线路的治安巡防任务,工作任务重。

二、当前高铁治安防控存在的问题

(一)物防设施不完善,防护效果不佳

例如沪宁高铁,由于建设施工在前,贯彻部颁标准相对滞后,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未能如数达标,存在诸如栅栏有效高度不足、底部净空封堵不实,以及重点行车设备、疏散通道口、电缆线、桥线接合部防护标准不高等先天不足,虽经多次排查整改,一些隐患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高铁运营后,铁路公安机关不惜人力、精力投入隐患整治。况且,诸多隐患整治涉及相当的财力、物力,一线派出所和线路民警显得力不从心。

(二)安保力量不充足,岗位空缺较多

一是警力不足。2010年正值长达6个月的世博安保任务执行期,在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大量警力增援的情况下,沪宁高铁联调联试及开通运营,安保警力才略显充盈。但就长期而言,由于受警力所限,高铁治安防控仍存在不小的用警缺口。二是安检力量不足。以虹桥站为例,设有安检仪8台,现有安检员70人,每班每台安检仪不足4人,尚未达到铁道部规定的最低配置要求,加之安检员公休、病事假、人员流动等减员因素,安检力量明显不足。三是线路巡防保安员不足。受区域经济等因素影响,管内线路巡防保安人员招聘难。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候补力量,一旦出现保安员辞职、被辞退等情况,补充力量难以及时到位。

(三)岗位勤务要求高,技能相对欠缺

沪宁高铁联调联试及开通运营以来,铁路部门、公安机关和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共同努力,整治了大量线路隐患,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高铁不同于既有线,安全防护的标准、要求更高,但部分民警、巡防保安员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能力不足,对一些显而易见的隐患“视而不见”,“干什么、怎么干、怎么才算干好”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此外,高铁车站安检人员主要来自转岗铁路职工,对安检工作较为陌生,缺乏经验;有的转岗职工对担当安检工作存在思想情绪,影响工作质量。

(四)治安防控常态化,可能出现“真空”

自沪宁高铁联调联试以来,全处全警动员,陈警于面,加之上级调警增援,全力以赴加强高铁线路治安防控和车站安检工作,有力维护了沪宁高铁安全稳定。但实行“大兵团”作战、依靠大量警力死看死守,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随着开通运营过渡期的结束,高铁安保工作必然转入常态长效运作的阶段。增援力量减少后,可能会出现“真空”地带。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提高高铁安保力量的工作效能,防止出现治安防范上的“真空”,是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高铁治安防控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因情施策,不断完善巡防机制

在物防有限、技防空缺的条件下,加强巡防工作就更显重要。一是进一步优化线路巡防模式。针对高铁治安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线路巡防岗位,建立健全与高铁线路相适应的巡防机制,确保巡防工作常态长效。二是进一步提高巡防人员能力。治安等职能部门和相关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高铁线路巡防队伍的管理,通过现场指导、传授方法等形式,不断提高线路民警和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高铁线路巡防工作需要。同时,要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及时解决巡防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提高巡防工作效率。根据高铁线路不同地理环境、治安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建巡防岗亭,有效整合巡防岗位,科学划分责任区段,合理安排勤务班次,确保巡防疏密有序、管控切实有效。同时,针对低路基线路、高架桥区段和中间站等不同情况,逐一细化巡防措施,明确岗位勤务,提升巡防实效。

(二)多措并举,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一是加强责任包保。完善公安处领导分段、处机关部门干部分站包保的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提高包保工作的质量,全面推进高铁线路巡防控制和车站治安防范工作。二是强化添乘检查。进一步完善公安处领导、机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干部三级添乘检查机制,着重加强列车集中开行和早晨、傍晚重点时段的添乘,及时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堵塞线路防控漏洞。三是落实即时监控。充分依托GPS定位系统和传统的电子巡更系统,对保安员巡防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发挥对讲机等通信设备作用,督促巡防勤务的规范落实。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与相关单位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施工人员、器具、材料的管理,消除施工可能带来的隐患,确保安全。二是强化日常隐患排查。采取日常巡查与平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隐患问题,登记造册,销号整改。三是分级分层整改隐患。按照公安局、公安处、派出所三级隐患整改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分层落实隐患整改。相关派出所要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履职尽责,努力解决一批隐患。要依靠上级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与相关铁路部门的协调,及时消除各类重大隐患。要在铁路部门、施工单位和各级公安机关中形成共识,营造每一个隐患都有人管、有人问的氛围,杜绝安全死角。

(四)管建并举,严格车站地面安检

一是尽快填补安检力量空缺。针对当前存在安检力量缺口的实际,以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检查危工作的意见》(铁办〔2010〕99号)为契机,主动向路局党政汇报,争取支持,将符合条件、乐于从事安检工作的职工,充实到安检队伍中。同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对退工后出现的人员空缺,及时予以增补,防止减员影响安检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二是切实加强安检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公安处安检支队和派出所安检大队(队)以及安检民警的作用,加强安检工作及安检队伍管理,努力提高安检工作成效。要适当提高安检职工的职级,逐步增加安检人员的工资待遇,保证其应享有的相关福利,加强劳动保护,以增强安检岗位的吸引力。三是不断完善安检管理制度。要牢固树立“以地保车”思想,严格按照“专人引导、专人值机、专人手检、专人处置”的查危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三品”检查工作机制,确保车站地面安检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检考核细则,激发安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安检人员培训机制,落实经常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检查危的能力和水平。

(五)联防联控,实现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切实加强护路联防工作。要紧紧依托地方党政,借助护路联防机制,以创建“平安铁路市(区、县)”为抓手,通过定期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在安全宣传、隐患整治、矛盾化解等方面争取支持,真正形成管控合力。昆山市护路办组织地方巡防力量将巡防延伸至高铁重要部位的做法已取得成效,应在站线推广。二是努力实现路地警务对接。以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加强路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以治安复杂的高铁线路区段为重点,积极争取社区巡防警务向铁路延伸,将高铁线路治安防控纳入沿线地方综合防控体系,实现群防群治。三是加大铁路内部联控力度。按照铁道部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加强与铁路内部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责任连带等联控制度,定期召开相关单位碰头会,及时通报安全防范、线路隐患、防灾监测等情况,督促落实高铁行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时整改高铁各类隐患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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