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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经》的“廉洁”思想

2012-08-15陈全新

关键词:为政者不争道德经

陈全新

(湖北医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湖北 十堰 442000)

【哲学】

论《道德经》的“廉洁”思想

陈全新

(湖北医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湖北 十堰 442000)

“廉”侧重于正直,“洁”侧重于不贪,合称则是指人的正直而不贪的高尚德行。《道德经》提出了“廉而不刿”的命题,并指出以“无私”、“不争”、“不以兵强天下”、“以百姓心为心”、“以正治国”等重要观念和思维方式来解决这个难题。而“洁”主要是指不贪财色功名以洁身自好,要做到这一点,《道德经》指出应“功成身退”、“不贵难得之货”、“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致虚极,守静笃”、“知足知止”等。《道德经》“廉洁”思想是以其“道”论为核心的辩证的自然主义哲学。

道德经;廉洁;人性;政治

何谓“廉洁”?据《高级汉语字典》查知,“廉”,从“广”,表示与房屋有关,本义是指“厅堂的侧边”。而“厅堂的侧边”的特点是平直、方正、有棱角,因而“廉”又被引申为“正直、方正、不苟取、不贪暴、节俭”等一系列道德的含义。如廉正一词,本义是有棱角而方正,引申为人具有的正直而不贪的节操。“洁”,本音念jí,是河流名,后来成为“潔”的俗字,现在是“潔”的简化字。洁(潔),从水、絜,其本义是干净、清洁,后喻指人的操行清白、品德高尚,如廉洁、洁直、圣洁等。由此可知,“廉”侧重于正直,“洁”侧重于不贪,合称则是指人的正直而不贪的高尚德行。在《道德经》中,廉洁思想很多,下面择要进行论述,试图给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借鉴,正如《道德经》所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道德经》第十四章)。

一、《道德经》的“廉洁”思想意蕴

《道德经》的主旨乃是为了论“道”述“德”,而“廉”和“洁”是“德”的重要内容,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道”的内涵,即做人之道、为官之道。“廉”和“洁”各有所侧重(其实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本质上是一体的),下面姑且分为两个角度对《道德经》所蕴含的廉洁观念进行梳理,其既有对政府的建议,亦有对当政者个人的告诫。

1.“廉”的思想

《道德经》云:“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道德经》第五十八章)。这是该文唯一一处直接提到“廉”的地方,其他地方也多有间接阐述。对于“廉而不刿”中的“廉”,历代注释家有多种解释,张松如等人释为“利”、“棱”等,[1]292王弼等人释为“清廉”等。[1]375陈鼓应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笔者以为前者是从其本义进行的解释,后者是从其引申义进行的解释,故陈鼓应的评介有失偏颇。其实,“廉而不刿”与前文“方而不割”的含义是一样的,皆是喻指“圣人”(有道之人,一种理想人格)“方廉”(方正而有棱角,意指正直)而不“割刿(伤)”他人的高尚品格。由此可窥见《道德经》辩证的思维模式,它既倡导“廉”的高尚人格,同时也提醒世人注意克服“廉”伤人的一面。

如何既做到“廉”又“不刿”,这是《道德经》提出的摆在政府乃至每一个人面前的值得深思的问题。综观全文,《道德经》提出了“无私”、“不争”、“不以兵强天下”、“以百姓心为心”、“以正治国”等重要观念来解决这个难题。

其一,以其无私“成其私”。《道德经》认为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道德经》第七章),对此,陈鼓应有一段比较精辟的引述:老子用天地的运作不为自己来比喻“圣人”的行为没有贪私的心念,在其位的人,机会来得最方便,往往情不自禁地伸展自己的占有欲。老子理想中的治者却能“后其身”、“外其身”,不把自己的意欲摆在前头,不把自己的利害作优先考虑。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谦退精神。不把自己的意欲摆在前头的人(“后其身”),自然能赢得大家的爱戴(“身先”);不把自己的利害作优先考虑的人(“外其身”),自然能完成他的精神生命(“身存”)。这样的人,正因处处为别人着想,反而能够成就他的理想生活。[1]88由此可见,正直(“廉”)的人是无私的人,正因其无私,所以既能成就自己(“成其私”),也不会“割刿”别人。

其二,“不争”故“无尤”,“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认为:“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第八章)意谓正因有“不争”的美德,故没有怨咎。本章以水性来喻指上德者的人格,水的特性和作用主要有:一是柔,二是处在卑下的位置,三是滋润万物而不与相争。《道德经》认为最完善的人格也应具有这样的心态和行为,居卑忍辱,他能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但不和别人争功争名争利,这就是“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廉洁”精神。也正因“不争”,同样会“成其私”而“不刿”。《道德经》更是从多方面对“不争”之道进行了说明:“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第二十二章)委屈反能保全,屈就反能伸展,低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我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正因不与人相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与他相争。此段以辩证思维深刻揭示了“不争”之道的内涵以及所产生的出乎常人意料的良好效果。《道德经》云:“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馀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居。”(《道德经》第二十四章)此章又进一步从反面(争的种种祸咎)对“不争”的思想进行了强调。可见,《道德经》“不争”的思想并非是自我放弃,亦非逃离社会或遁入山林,乃是为了消除人类不平的争端而提出的,它要人去“为”,而且为要“利万物”,所取得的成果不必据为己有。这种为他人服务(“利万物”)而又不与人争夺功名的精神乃是廉洁思想的典范。

其三,“不以兵强天下”。《道德经》云:“不以兵强天下……大军之后,必有凶年。”(《道德经》第三十章)又曰:“夫兵者,不祥之器。”(《道德经》第三十一章)此两章集中论述了“慎用兵”的反战思想,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莫过于战争,“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有凶年等语描述了战争所造成的令人触目惊心的惨烈景象。在战争中,没有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人的欲望乃至人性中最邪恶的东西都会暴露出来,战争是对人类良知的践踏。战争给胜败双方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暴力横行,“其事好还”,终究有一天会自食其果,自取灭亡。战争属于“不道”(带来凶灾)行为,“不道”的行为会很快消逝。即使万不得已(如除暴安民)而用兵,也应“恬淡为上”,战胜了也不要得意洋洋。如果万不得已而应战,应“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1]191,这是人道主义的呼声。由此可知,作为一个廉正的政府或当政者不可随意动武兴战,应“慎用兵”,更不能发动不正义之战。

其四,“以百姓心为心”,“以正治国”。《道德经》云:“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第四十九章)意即有道者无私心,而以百姓的心为心。理想的治者,收敛自我的意欲,不以主观厘定是非好恶的标准,破除自我中心而去体认百姓的需求,而敞开彼此隔阂的道路;理想的治者,浑厚真朴,以善心对待任何人(不论善还是不善),以诚心对待一切人(不论守信还是不守信),体现了“无弃人”、“无弃物”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也是现代廉正政府和当政者应当在行政过程中贯彻的伟大精神。《道德经》曰“以正治国”(《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何为“正”?从后文可知,《道德经》以“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等清静自然之道为正。为何要这样呢?《道德经》认为,天下的禁忌越多,人民越陷于贫困;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越陷入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法令越森严,盗贼反而会不断增多。只要为政者“无为”,人民就会自我化育;为政者“好静”,人民就会自然上轨道;为政者“无事”(不搅扰),人民就会自然富足;为政者没有贪欲,人民就会自然朴质。从《道德经》的作者老子所生活的时代来看,战乱连连,威权横行,其倡导的清静无为之道是有针对性的。因当时为政者常自以为是地以一己的心意擅自厘定种种标准而强意推行,另有大量为政者凭借手中权力肆意贪财。正如《道德经》所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不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道德经》第七十五章)这一段话对于当前“有为”扰民、贪财“厚生”的从政者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总之,《道德经》“以百姓心为心”,以清静自然之道治国的理念,对于今天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洁”的思想

与“廉”侧重于正直相比较,“洁”侧重于不贪,即不贪财、色、权、位、名等,即洁身自好之谓也。对此,《道德经》从多方面进行了阐释,下面择要进行论述。

其一,“功遂身退”。《道德经》主张圣人应“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经》第二章)。意即有道之人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功业成就而不自我夸耀。也正因他不自我夸耀,所以他的功业才不会泯没。不占有、不自恃、不炫耀正体现了“洁”的品性。《道德经》“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是为玄德”(《道德经》第十章)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道德经》更有一句格言云:“功遂身退,天下之道。”(《道德经》第九章)陈鼓应认为,此处“身退”并非是引身而去,更不是隐匿行迹,并引王真言“功成而不有”为解。则“身退”为敛藏而不显露之意,即要求人在完成功业之后,不把持、不据有、不露锋芒、不咄咄逼人,并非是要人做隐士,只是要人不自我膨胀。范蠡、张良在功成名就之后隐遁逃逸,并非老子所说的“身退”。老子哲学,丝毫没有遁世思想,他仅仅是告诫世人在做好事情后,不要贪慕成果,不要尸位其间,而要收敛意欲。[1]95功成身退显示出功成业就之后不贪慕功名的洁身意蕴。

其二,“不贵难得之货”。《道德经》倡导“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道德经》第三章),意指政府和当政者不应过分珍贵难得的财货,不应显耀可贪的事物,这既可预防当权者对于难得财货的贪占,又可使人民不做盗贼。《道德经》还进一步指出人的各种贪欲所带来的危害:“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第十二章)物欲文明的生活,寻求的是官能的刺激,结果是各种官能失灵,更严重的是使人的心灵“发狂”,行为失范。故《道德经》倡导“为腹不为目”(《道德经》第十二章)的生活态度和方式,“为腹”是指只求安饱,引申为内在宁静恬淡的生活方式,“为目”是指纵情声色,引申为追求外在贪欲的生活模式。外在的物欲无有穷尽,一个人越是向外追求,则他越会感到自我空虚与迷失,则《道德经》唤醒人们要摒弃外界物欲生活的诱惑,而持守内心的安足感、圣洁感。

其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主张要使人民心智有所归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道德经》第十九章)老子认为,“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是巧饰伪作,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要使人保持质朴,减少私欲,抛弃圣智礼法的学问,使每个人洁身自好,这样治理起来就会“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道德经》从当政者决策方面强调从方向上应引导人们洁身自好,作为当政者个人和每一个老百姓确实也应该这样做。由前面的论述可知,私欲是障蔽心灵、损害自然真性的主要原因之一。人的私欲往往是无止境的,欲壑难填即是此意。人们无休止地追逐声色名利,不但“割刿”他人,同时也戕害了自己朴质的自然之性。故《道德经》告诫人们不要为身外之物所奴役,要保持“素朴、虚静”的自然心态。只有“少私寡欲”,才会“宠辱不惊”。《道德经》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道德经》第十三章)一句“宠为下”(受宠是卑下的)表明,“宠”和“辱”两者对人的尊严具有同样的挫伤性,受辱固然损害了人的自尊,受宠又何尝不是被剥落了人格的完整呢?得宠者总是以为这是一份额外的殊荣,故而总是战战兢兢地害怕失去,于是在赐予者面前就显得诚惶诚恐,有时还曲意逢迎,因而自我的人格尊严被无形地萎缩。如果是一个没有被宠的人,那么他在任何人面前皆可傲然挺立,保持自己人格的独立完整。而之所以会“宠辱若惊”,其根源在于暗藏了私欲;要做到宠辱不惊,只有“少私寡欲”、洁身自好。

其四,“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云:“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第十六章)意即“致虚”和“守静”的工夫做到“极笃”的境地,值得注意的是,对此不能做绝对的理解,范应元谓:“致虚、守静,非谓绝物离人也。万物无足以扰吾本心者,此真所谓虚极、静笃也。”[2]258“致虚”即是心智巧伪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没有一点成见和心机。成见会妨碍人们对于事物的正确认知,心机会障蔽明澈的心灵。所以致虚乃是为了澄清对事物的认识,是为了消除心灵的障蔽。“虚”的反面是“实”和“盈”,“实”含有成见的意思,“盈”表示自满。《道德经》指出了自满的弊病和危害:“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道德经》第九章)又,致虚必守静,因为守静才能消除遮蔽心灵的各种躁动的欲望。还谓:“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道德经》第十六章)此处说到“归根”、“复命”,归根即是回归到一切存在的根源处,而根源处是虚静的,回到虚静状态即是复命。《道德经》认为人心本来是洁净明澈的,只因后天的智巧嗜欲使他受到了蒙蔽和骚乱,故应抛弃智巧嗜欲而回归洁净透明的境地。“静”的反面就是急躁、烦扰,《道德经》告诫当政者不可轻率急躁,尤其不可骚扰民安,如以“治大国若烹小鲜”(《道德经》第六十章)喻之。前面还提到“公”的思想,“公”即是坦然大公而无私,了知“常道”即可无所不包,无所不包即可坦然大公,坦然大公即可无所不周遍(“王”),无所不周遍才会符合自然(“天”),符合自然才符合于道,符合于道才会长久,才会终身免于危殆。总之,致虚守静、归根复命、大公无私、洁身自好才能成就功业,亦可避免灾祸。

其五,“知足”“知止”。《道德经》云“知止可以不殆”(《道德经》第三十二章),意谓知凡事有个限度就可免去危险。又曰“知足者富”(《道德经》第三十三章),意即知足的人就是富有的人。反之,再富有的人若是不知足,他也不会觉得自己富有。为何要“知止”、“知足”呢?还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四十四章)还云:“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从正面来说,知足不会受到屈辱,知止不会带来危险,这样才可保持长久;从反面而言,不知足和不知止而贪得无厌就会带来莫大的罪过和祸咎。其中的祸咎有如《道德经》云:“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道德经》第五十章)人本来可以活得长久,却自己走向了死地的,也占了三分之一,为什么呢?只因求生太过度了,酒肉厌饱、奢侈淫逸、奉养过厚了。《道德经》所言“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二十九章)的思想,我们可看作是政府和当政者“知止”、“知足”后所应采取的保持自身“廉洁”的政策措施或生活态度。

总之,以上分述了《道德经》所蕴含的“廉”和“洁”的思想内涵,从论述中可以发现二者是一体不二的关系。“廉”侧重于正直,强调对外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严格遵守,是“洁”的基础;“洁”则侧重于不贪,强调自身对欲望的主动控制,是“廉”的前提。二者相辅相成,内外兼修,才可塑造出一个廉洁的完美人格和政府形象。后还相应阐述了为何要保持廉洁以及如何持守廉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要着力探讨其背后的哲学基础。

二、《道德经》“廉洁”思想的哲学基础

从《道德经》书名可以看出,该书的主题是“道德”,何为“道”?何为“德”?这两者关系如何?弄清这些问题,也就弄清了其所蕴含的廉洁思想的哲学基础问题。陈鼓应认为,“道”是老子学说的基石,“自然主义”是老子学说的灵魂。[2]87“道”是《道德经》的核心概念,其整个哲学系统由此而展开。其哲学系统可说是由宇宙论(“道”论)扩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可见其形而上的宇宙论乃是为了阐释人生和政治问题(其中就包含“廉洁”问题)而设立的。综观全文,“道”具有多种含义:一是具本体意义,是指万事万物的根源和本质。如《道德经》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二是指一种自然规律。如《道德经》云“反者道之动”(《道德经》第四十章)。三是指一种人生准则或政治原则。当形而上的“道”落实到社会,作用于人生,便可称为“德”。“道”和“德”的关系是二而一的,是一种体用关系,“道”是体(本体),“德”是用(作用),亦可说是“道”的显现(相);另一方面,二者又是一而二的关系,“道”是未经渗入人为因素的自然状态,“德”则是参与了人为因素而又返回到自然的状态。《道德经》认为“自然无为”、“廉而不刿”、“无私”、“不争”、“不以兵强天下”、“以百姓心为心”、“以正治国”以及“功成身退”、“不贵难得之货”、“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致虚极,守静笃”、“知足知止”乃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柔弱”、“居下”、“取后”、“慈”、“俭”、“朴”等观念都是“道”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特性和精神。《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地、天、道这“四大”依次效法和依从,而最高的“道”效法和依从“自然”。由此可知,“自然”理念是《道德经》的核心思想,其他观念都是围绕这一观念而展开延伸的。“自然”一词并非指“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自身如此的意思,其内涵是指万事万物皆有其自身的潜在性、可能性和规律性,故应顺应事物自身状况而任其自由发展。“自然”一词是从正面说的,若是从反面说即是“无为”这一概念,它并非是“无所作为”的意思,而主要是指不以外在人为因素干预,不以强制力进行约束,即是指不要“强作妄为”,更不能“胡作非为”。《道德经》“无为”一词的使用除了第三十七章以其来描述“道”的状态外,其他的皆是从政治立场而论的。可见,一个廉正的政府和当政者应该“无为”。很多人对此有误解,尤其是对“无为而无不为”误会最深,许多人把它理解为表面上什么都不做,暗地里什么都来,这是阴谋家的做略,而《道德经》没有一句是含有阴谋的。所谓“无为”乃是一种处事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乃是“无为”(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这和《道德经》所言“无为无不治”(《道德经》第三章)的含义是一致的。《道德经》并不反对人行为上的“为”(努力),除了告诫不妄为外,还指出应“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即不要伸展自己的占有欲。《道德经》主张允许每个人都能依照自己的意愿发展,以此提出“自然”的观念,又为了使不同的需要和谐而提出了“无为”的理念,即既允许个人人格和愿望得到自由发展,又不能侵害别人的利益。对于当政者来讲,就是要消解独断专行的意志,以阻止对老百姓权益的侵害。“自然”和“无为”这两个概念是二而一的,“自然”的观念、态度和状态要求“无为”的行为,“无为”的行为必然体现“自然”的观念,必然实现“自然”的价值和效果。二者合在一起则是《道德经》最核心的理论。总之,《道德经》廉洁思想是以“道”论为核心的自然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

《道德经》以“自然无为”为核心的廉洁思想的提出并非是空穴来风,它是《道德经》作者对社会和人生经验世界观察和体悟出来的哲理,是为了应和人的内在生命的需求和愿望而开展出来的理论,是对政府和为政者发出由衷的呼声,亦可看成是一种警诫。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今天,这些思想不论是对于政府,还是对于为政者个人,都是重要的廉政文化建设资源,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另外,也应看到《道德经》的理论乃是应时、应机而设,是根据当时社会和政治状况而提出来的,今天在借鉴时亦不能当成死的教条生搬硬套。其思想的精髓是辩证的,我们也应采取辩证的态度和方法对待之。如在21世纪的今天,政府需要统筹诸多大事,要完全“无为”、顺任“自然”已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对于减少独裁政治的祸害、减少权力的过分膨胀以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形象仍然具有时代意义。

[1]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 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On the Thought of“Honesty and Purity”in Tao Te Ching

CHEN Quan-xin
(Faculty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Shiyan 442000,China)

“Honesty”stresses on uprightness,and“purity”focuses on incorruption.When putting together,they refer to the noble virtue of uprightness and incorruptible character.Tao Te Ching puts forward the proposition that“honest but not cutting because it is sharp”,and thinks what could solve this problem is through these important concepts and mode of thinking such as“selfless”,“indisputable”,“not by force of arms”,“to the people heart to heart”,“to rule by virtue of integrity”,and so on.The“purity”mainly refers to refuse to be contaminated by an evil influence.To attain this,Tao Te Ching advocates that one should“retire after winning merit”,“not to get rare goods”,“to keep simple and unadorned,with little selfishness and desire”,“to keep the extreme empty,to keep silence”,“to keep contentment,to know to stop”,etc.The thought of honesty and purity in Tao Te Ching is of dialectical naturalism,its philosophical basis is the theory of Tao.

Tao Te Ching;honesty and purity;human nature;politics

1672-2035(2012)04-0019-05

B223.1

A

2012-03-20

陈全新(1974-),男,湖北孝感人,湖北医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张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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