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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业板企业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研究

2012-08-15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关键词:创业板盈余上市

(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泉州362000)

基于创业板企业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研究

骆静艳

(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泉州362000)

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IPO)的过程中,盈余管理始终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从长远看,盈余管理势必会对IPO公司上市后的长期经营绩效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文章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主客观动因及管理方式进行分析研究,指出创业板企业在IPO过程中确实存在盈余管理问题,针对性提出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政策与建议,从而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为。

创业板公司;盈余管理;IPO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开始启用创业板,目的是扶持创新企业和支持企业创新,以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开板仪式后,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于10月30日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在整个资本市场体系中,创业板上接主板、中小板,下连场外交易市场及并购市场,在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及广大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方面,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般认为,创业板企业上市后的三四年内,企业应该能够实现与资产规模扩张速度一致,抑或者是递增的经营业绩表现[1]。国外创业板市场,比如微软、谷歌等,在企业上市后经营业绩实现了5年以上的持续高增长,从地区性企业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跨国公司,投资者也从中获取了比较丰厚的回报。因此,人们有理由认为企业上市后三四年内,经营业绩应该逐年提高而不是递减。

根据Wind资讯统计:中小板552家上市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47%,而18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截至2011年3月1日)201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54%,创业板整体增速仅略低于中小板。而在2009年(以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公告数据计算),创业板45%的业绩增长率却高出中小板17个百分点。同时,在183家创业板公司中,28家公司出现了业绩同比下滑,其中13家公司出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两项指标同时下滑。宝德股份以39.63%的下滑幅度成为创业板营业收入下滑冠军;南都电源则以49.25%的下滑幅度夺得创业板净利润下滑头名。据深交所统计,创业板公司2011年度业绩增长趋势放缓。2011年度创业板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62%、13.88%,均低于2010年度的38.02%、31.2%。同时,业绩分化趋势进一步显现。291家创业板公司中2011年度营业收入负增长的公司有30家,占比10%;而净利润负增长的公司达到了87家,占比三成左右,291家公司年度净利润出现了“三、三、三”的结构分布,即业绩下滑、业绩增长率在30%以内、业绩增长率在30%以上的公司各占三成。

面对上述会计数据,我们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企业的经营业绩、利润业绩、地方税收利润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分配股权所得等,这些数据是否是单纯的从上市中所获得的真实回报,亦即是否是创业板市场所推动的。本文的研究正是针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在首次发行新股过程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问题来进行探讨。由于创业板刚刚建立,有关的审批、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特别是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研究显得格外重要,不仅可以帮助财务信息使用者全面、正确的认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及价值,也可以为对规范创业板上市行为提供依据及建议,为促进企业的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这也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

一、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

在我国特定的经济环境下,盈余管理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越发严重,而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必然的原因,对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动因的研究,对于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创业板企业上市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的客观动因

1.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不够完善

现有会计准则弹性空间较大,有关规定不够具体明晰。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使得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时赋予了企业会计在较大的范围和空间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符合自身的具体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对企业而言,留有一定的余地。我国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创业板公司的管理层就会利用企业实际情况“随之变化”的理由,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表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会计准则中基于实务工作需要所允许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操纵盈余的“权力”。

2.会计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盈余管理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信息是充分的,参与市场交易的每一个主体都拥有完全信息。但现实中没有完全符合经济学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有用的信息对大多数交易决策者来说还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在公司这一组织结构中,管理层相对于企业外部人员拥有更多的关于本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现金流动和发展前景的私人信息和内部信息。但是,由于企业外部人员一般是分散的,并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或者受制于成本效率原则及法律、技术等因素的约束,无法亲自获取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这就产生了管理层与企业外部人员之间的信号传递问题。

(二)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的主观动因

1.力求达到监管机构IPO盈余要求,抬高发行股价

创业板企业设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因此创业板上市成为一些中小企业筹资的有效方法。然而,中小企业上市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其中包括对公司盈利的规定,中小企业要取得上市资格,就必须努力达到上市条件,尤其是盈利方面的条件。这就促使一些盈余本来没有达到要求的公司为了取得上市资格,而进行盈余管理。

2.“一股独大”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成为可能

第一大股东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日常经营中一手遮天,造假、不分配、肆意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等行为比较严重。这种“一股独大”畸形股权结构直接导致了下列两种不正常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出现“超强控制”,削弱了其他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又呈现出“超弱控制”现象。公司经营必然委托有工作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从而导致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权利过大,缺乏有效监督的事实[2]。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会计核算非常随意,会计盈余的可靠性很低,证券市场的正常游戏规则因此而被曲解。2010年拖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事件的相继发生,媒体曝光ST猴王、ST幸福、大庆联谊、济南轻骑、春都、棱光实业等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弊端暴露无遗。据统计,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大幕开启,截至2010年10月25日,创业板共有公司134家,总市值近6000亿元。短短一年时间,创业板上市公司总市值增长超过400%。创业板亿万富豪数量超过500人,其中资产超过10亿元的有73人,千万富翁近千名。

二、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方式分析

鉴于以上创业板企业IPO的主客观动因分析,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创业板企业在上市前会采取哪些盈余管理方式来达到上市的目的,以便更好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来规范盈余管理行为。

(一)上市公司IPO中盈余管理主要方式分析

1.人为安排不当的收入和费用

在会计实务中,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费用,或提前结转成本费用、推迟确认收入是一些企业普遍采用的盈余管理调整方法。

(1)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收入在满足下列条件时需要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但是,某些创业板公司在盈余管理的过程中,不完全遵守上述规定来确认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这种情形下的企业盈余管理,对企业主体是相当有益,对企业客体应该说存在着风险。

(2)推迟费用确认。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往往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将本在当期发生和确认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2.毛利率作假。投资者有时可以看到这一类的拟上市企业:毛利率在逐年攀升,净利润也在持续增长,但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却在不断下降或明显低于行业水平,同时现金流量表中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所得的现金却越来越少。此类企业在A股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的红光实业。数据显示,1995年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竟达到118%,但同期存货周转率却明显低于行业水平,1996年末存货总额甚至同比增长了110%;该公司最终被曝光财务作假而受到重罚。此种行为既不属于财务包装,也不属于适当的利润调节,而是赤裸裸的财务作假。

3.虚拟资产挂账。虚拟资产是介于资产与费用之间的一个概念。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虚拟资产的产生,即实际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暂时挂账,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损失等科目。作为一项资产,应该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虚拟资产基本上不能或很少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它虽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但严格地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因为虚拟资产带来的是未来的损失,而不是利润[3]。因此,企业可以将目前的已发生损失计入虚拟资产,然后通过分期摊销的方式调节利润。虚拟资产的存在,为创业板IPO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方便。其为了在上市前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对不虚拟资产项目不进行处理,长期挂在账上,从而虚增了企业的资产,同时也减少了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当期的利润。

(二)创业板企业IPO中盈余管理特有方式分析

1.进行“专利”包装。创业板公司要突出高成长性,但在高成长性不够怎么办,当然要打“专利”这张牌,用“专利”来包装自己,以此表明公司的“科技含量”。截至2010年5月已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资料统计后发现,在已上市的78家创业板企业中,共有60家拥有专利技术,其中最多的拥有116项授权专利。此外,60家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特意罗列了正在申报的专利,申请时间大多集中在过去两年,正在申请的数量总和也大大超过已有的专利数量。这些企业这么多的专利,能给公司真正带来效益、提高公司技术含量的专利可以说是很少的,如果不能给公司带来实质性的效益,那专利就只能用来装饰公司的门面了。以瑞普生物为例,这是一家即将发股上市的创业板公司,该公司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目前公司已获得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只有3项。其余19项均为外观设计专利,包括6个包装袋、7个标贴、5个包装瓶和1个包装盒。而这些外观设计专利居然有18个是在2009年取得。其中,有6个于2009年4月29日取得,有5个于2009年9月1日取得,有2个于2009年9月16日取得,有5个于2009年9月24日取得。只有1个是在2006年6月6日取得的。可见,瑞普生物在上演专利冲刺战突击申请18项专利,进行专利包装。

2.保荐人操刀的过度包装。在创业板,保荐人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既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直接督导者,又是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保荐人在保荐期间不仅要判断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规定,并负责上市辅导和推荐工作,帮助企业完善治理机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而且在企业上市后,还要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当保荐人或机构只为自身利益盲目推荐公司上市时,最终只会损害创业板市场的整体利益、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创业板公司不仅利润增幅低,有不少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几个月内业绩迅速变脸。今年上半年,105家公司中23家净利润出现下滑。如宝德股份、华平股份、南都电源分列创业板业绩变脸前三名,净利润下降幅度分别高达82.07%、76.60%和69.79%。这些上市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但在上市前业绩都逐年大幅增长,正是借此包装才得以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并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宝德股份在上市前,连续三年净利润增幅明显,上市后,中期净利润下降82.07%。其保荐人是西部证券。对于业绩的大幅缩水,其解释是“全球金融危机持续负面的影响”。但在金融危机期间该公司却能保持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盈余操纵现象比较严重,致使客体使用信息的成本增加,扰乱了股市市场调节的基本功能,提高了客体的交易费用,从而降低了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与创业板市场设置的初衷相去甚远,如果不能有效治理企业主体盈余管理的乱象,更多客体选择消极投资策略、被动投资策略,甚或是远离金融证券市场,不仅会导致证券市场的发展受阻甚至停滞,创业板市场也会丧失融资的基本效用,从而创业板市场无法培育出创新力强、发展前景大的公司。

三、规范创业板企业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建议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受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关注,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报表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脱节,从而误导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同时也给国家税收带来不利影响,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由于盈余管理行为会引起企业各契约关系人之间财富的重新分配,有时甚至会引发他们之间的利害冲突,再加上过分的盈余管理行为很容易演变成舞弊、欺诈、内幕交易等非法行为,所以消除或抑制盈余管理行为,增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盈余的可靠性,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

现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核准不仅存在类似审批制下的盈余管理动机,而且由证监会充当审核批准的角色似有裁判员充当运动员之嫌,它无法履行监督监管的职责。

就创业板审核上市而言,国家应继续推行创业板上市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逐步转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即上市之前按法规向主管机构申请注册;同时,按公开原则把有关资料如实向社会公众公布,使投资者在投资前能据此判断该证券有无投资价值。

就创业板企业发新股融资而言,诱发盈余管理的问题有所减轻但配股政策的制定行为动机并无改变,仍是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配股政策的主要依据,这就难以根除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配股政策的市场化,人为地设置一些指标门槛并不一定就能为市场所认可。

针对终止交易政策,一方面严格创业板企业执行退出机制,不宜人为地迁就“垃圾”,出台类似ST和PT这样的挽救政策以免干扰市场有效运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扩大供给使所谓的资源失去市场为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创造条件。

(二)强化会计制度,缩小弹性空间

我国股份制企业改革以来,为创造宽松的企业经营环境、保证企业的成长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给了企业会计自主选择权和自主权过于宽松,随着我国3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了较大成就,因此有必要强化会计规范,缩小会计实务处理的弹性空间。四项准备的计提中,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发生较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在计提时一般有市价作为参照,因此以上三种准备可实施盈余管理的空间较小,相对而言,坏账准备的计提则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4]。当然,本文并不反对会计操作的多样性,也不主张摒弃会计估计和判断,而是倡导为企业会计提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范实务,促进会计实务处理的有效、科学。

(三)建立和完善公司盈余管理的信息透明制度

由于企业的盈余管理具有自主性、目的性、动机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具有随意性、欺骗性和损益性[5],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企业盈余管理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与规范,加强对企业盈余管理信息的管理,避免企业盈余管理的。为了在开板之初即立好“规”,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诚信经营,深交所在总结目前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基本特点,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涉及的各个方面,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规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明确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发展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只有不断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实施严格监管,督促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才能进一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实际上,给创业板市场一个宽松的环境是必要的,但是正如“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相对的宽松环境之下遵守法律的约束,这才可以达成我国创业板市场最基本的功能。

[1]叶春和.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因素及监管对策初探[J].国际金融研究,2009(8):85-91.

[2]卢文彬,朱红军.IPO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与股权结构研究[J].财经研究,2001,27(7):45-52.

[3]朱红军,储明宏.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及其识别[J].上市公司,2000(7):11.

[4]邹小凡,陈雪洁.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实证发现[J].投资与证券,2002(2):67-71.

[5]王其超,陈亚萍.公司盈余管理及其防范的研究与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2):92-95.

F239.42

A

1008—7974(2012)09—0019—04

本文系福建省审计厅2012年度审计科研招标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MSK1201

2012—06—13

骆静艳(1982-),女,福建泉州人,黎明职业大学讲师,硕士,从事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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