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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2012-08-1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周茜

中国石油企业 2012年5期
关键词:劳务用工劳动者

□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周茜

近年来,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形式受到了一些用人单位的欢迎。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由于受人事编制、用工成本等的限制,同时为避免直接外雇工带来的不便,往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来满足本企业的劳动力需求。案例中的油田企业便是如此。正如案例分析的那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并以生产服务为主的企业”,如矿区物业公司、油建公司、井下作业公司等。这类企业将一些脏、累、苦、技术含量低、工作量不均衡、利润空间小的工作交给劳务派遣工去干,认为这样可以降低用工成本,而签劳动合同、发放薪酬福利、交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包袱”可甩给劳务派遣公司去干,自己只用工,不用管理,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本期案例中的几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在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因为风险的隐蔽性、滞后性,往往会出现企业没有预料的后果。

那么,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会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选择劳务派遣单位不当的法律风险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选择一家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7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但某些企业却为了贪图低“管理费”,而忽视对派遣单位资质、信誉的审查,从而给自己今后的用工带来了隐患。因为一旦日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而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不合格,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在多数情况下,仲裁机构或法院都会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工单位就要承担本该由派遣机构对劳动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另外,选择一家资本雄厚、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机构还可以避免派遣机构丧失偿付能力给用工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油田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往往是一些条件艰苦、危险性高的工作岗位,因此发生工伤、职业病等的概率也相对较高,而这时一些规模小的派遣机构通常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支付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的补偿金、医疗费用。为了保护派遣工的利益,我国一些地方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开始加重对用工单位的责任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协议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在劳务派遣活动中规范各自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派遣协议签订的是否完善关系到派遣用工能否顺利进行,发生争议后是否能够高效公平的解决纠纷。双方在签订派遣协议时应当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社会基本保险的发放,工伤事故的申报,派遣员工可以退回的条件及退回方式,对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等内容做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在履行中就会产生许多法律风险。

(三)劳动者职务侵权行为引发的法律风险

本期案例文章主要关注了油田企业劳务派遣中的劳动纠纷案件。然而,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遭遇的法律风险不限于此,劳动者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其法律责任也应由用工单位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这种“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形式带给用工单位的不仅仅是方便和好处,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方式应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依照法律规定,凡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都应当用本企业的正式员工。当然,企业也可以对业务进行整合,将可独立的业务以项目形式整体外包给专业公司完成,来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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