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文化”之哲学思考
2012-08-15任健
任健
(1.南京大学儒释道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93;2.贵阳学院,贵州贵阳550005)
一、夜郎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夜郎文化研究蓬勃发展。随着古墓的大量发掘和文物的不断出土,为夜郎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实据。从文献角度看。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夜郎者,初,有女子浣于遁水,三节大竹流入足间,闻其中有号声,剖竹视之,得一男儿,归而养之。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以竹为姓。”《郡国志》、《华阳国志·南中志》也承继了此传说。竹中之男孩即后来之夜郎王,后被尊为竹王,现今贵州少数民族之竹崇拜即是怀念先民,尊奉竹王的体现。那么,夜郎究竟何指?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南夷”即指夜郎地区。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常璩的《华阳国志》等也有类似记载,也印证了夜郎国是存在于西南地区的古代邦国。据《汉书·地理志》载,西汉牂牁郡领故且兰、毋敛、夜郎等十七县,其郡治在且兰,都尉治在夜郎。说明其中最大的便是夜郎和且兰。《后汉书》记载:“夜郎国,东接交趾,西有滇国,北有邛都国,各立君长。”《华阳国志·蜀志》说:“鄨,故夜郎地是也。”西汉时之鄨县,即处今贵州遵义西。何光岳的《南蛮源流史》记载“秦置夜郎县在桐梓”,但只仅持续了15年。《太平御览》:“播州(引者注:现在的遵义),播州郡,秦夜郎县之西南隅”,也有“夜郎首府在黔北”的论断。另《中国通史》、《汉语大词典》、《词海》等都有关于夜郎的记载。
从文物考古的视角看。上世纪下半叶在贵州的部分县市发掘了大量的文物,印证了夜郎古国在贵州的存在。如在威宁发现的古墓葬群;普安县铜鼓山遗址出土的夜郎时期的铜兵器、陶器、套头罩及一些生活器具;长顺县发现的“夜郎四世坟”和“金氏家谱”;六枝茅口发现的夜郎遗民;交乐汉墓群;花溪燕楼;芩巩木召寨“古城”遗址;福泉杨家驿“夜郎竹王城”;桐梓县夜郎坝、竹王坟及李白碑亭;兴义、安龙等地发现的青铜文物;2000年在毕节赫章可乐墓葬群发掘出土了一批极为珍贵的文物;镇宁县发现了夜郎王的后裔保存之传家宝—“夜郎王印”,虽然其真实性尚待考证。
以上众多的文献和考古材料证明夜郎存在于黔,夜郎文化对贵州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现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仍然保持着与史载夜郎先民相似的文化习俗特点。显而易见,夜郎文化是贵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她同巴蜀文化、滇文化、楚文化、越文化等共同构成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因此,应根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运用“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将夜郎考古出土的文物与史籍文献互考,以更多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夜郎文明存在的地点、时间、性质和特点、族属及其国都所在地,揭开夜郎文化的层层面纱,夜郎文化和夜郎精神才能得到客观的发掘和展现。
二、夜郎文化之精神
长期以来,夜郎研究学界从已有的文献资料和考古材料着手展开了持久而热烈的讨论和辨正,得出了很多重要的结论。综而观之,学界主要讨论的焦点集中于六个方面:一是夜郎的社会性质。即夜郎究竟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还是属封建社会?大多数学者较赞同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说法。二是夜郎所辖范围。即夜郎的疆域究竟是仅在贵州境内还是包括了除贵州大部外,延及云南东部和东北部,四川南部和广西西北部?还是覆盖了贵州全省,川南和滇东北,广西田林、南丹,湖南新晃,云南曲靖、陆良?三是夜郎先民的族属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历来众说纷纭,有彝族先民说、侗族先民说、仡佬族先民说,还有苗族先民等论说。四是夜郎国都所在地。有云南宣威、沾益、曲靖;广西凌云;贵州桐梓、六枝、赫章、威宁、长顺、福泉、关岭、郎岱、茅口、兴仁、兴义、安龙、望漠等主张,目前尚未有定论。五是夜郎的经济状况。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夜郎经济属于“耕田有邑聚”,说明夜郎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学界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分析,认为夜郎鼎盛时期的经济已经达到火耕、锄耕的农业文明时代,还出现了生产铁器、铜器、木石器、陶器、玉石、骨器、竹编、纺织等手工业部门。六是夜郎的对外往来。学界认为夜郎与巴蜀、滇、荆州甚至岭南地区皆有商品流通和贸易往来,而不是封闭、孤立和落后的王国。
以上六方面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甚至相左,各自提出的论据看似都有道理。有的仅凭有限的历史材料和出土文物加以推论,有的单从文献学、考古学、民俗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间文学等视角进行探究,故得出的结论往往不一致,因而无法从根本上发掘出夜郎文化的全部风貌、整体形态、文化品格尤其精神实质。另外,大部分研究只关注夜郎的过去,而未对其现在的发展及未来发展态势及其方向做出分析,因而缺乏充分的理由辨正夜郎文化对贵州文化发生的巨大作用。夜郎文化的正面和负面作用有哪些?对当下仍然能否发生影响?怎样影响?这些影响将来能否产生以及如何产生?如何保护好当下的夜郎文化生态等等,这些问题恰恰是继承、发扬、开掘、探究夜郎文化的标的,是必须迫切解决和关注的问题。要使夜郎文化得以发扬光大,必须剥开遮盖其上的层层面纱,还原其真正面目,以增加夜郎文化探究的明晰性,就需要对夜郎文化的精神作出明确的界说。
那么何谓夜郎文化及其精神?夜郎文化的精神究竟有哪些?根据梁漱溟先生对文化的界定,文化涵盖三个层面: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1]。实际上,夜郎文化不仅是贵州少数民族物质生活变化发展的体现,还是其精神生活的展现。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泛指当时及以后生存于夜郎地区的少数民族以及外来民族在其生存繁衍、生产生活、对外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是一种有别于相邻的巴蜀文化、滇文化、楚文化、越文化系统而独立存在的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体系。它涵盖了少数民族的图腾崇拜(竹图腾),居住状况(干栏式建筑)、服饰(椎髻、文身、桶裙等)、饮食(以稻谷为主食、喝牛角酒、咂酒等)、丧葬(岩葬、悬棺葬、洗骨葬、铜棺葬等)、婚俗(游方对歌、行歌坐月、吹笙求偶、木叶传情等)、生育(水生、产翁之俗等)等显性的物质文化。但显性的物质文化是夜郎文化得以存在的躯壳,而隐性的精神文化才是夜郎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灵魂,没有灵魂附体的躯壳只能是行尸走肉,缺乏生机与活力。因此可以说,夜郎文化是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基因和源流,它体现在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日常行为和思想观念等方方面面,代表了少数民族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也深刻地影响着和必将对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夜郎文化蕴含了深刻的精神特质,根据夜郎文化的特点,可以把夜郎文化精神概括为:团结和谐的协作精神,自信自立的乐观精神,奋发图强的拼搏精神,勤劳勇敢、艰苦朴素、自强不息的精神等等。夜郎先民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生存繁衍,创造了灿烂的夜郎文明,其团结协作、自信自立、奋发图强、自强不息、勤劳勇敢、勇于进取、艰苦朴素的精神深深地影响了一代代黔中儿女,对黔文化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影响至今尚存于少数民族地区,如彝族、仡佬族、布依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同胞的住房建筑形式仍为干栏式“巢居”、吊脚楼、多户集寨而居;房屋之间以走廊相通,“夜不闭户”,体现了友爱和谐互信的精神和艰苦朴素、团结协作、自强不息等精神。
三、夜郎文化的认同、自觉、自信与自强
如上所述,夜郎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虽然不能与传统的儒释道文化媲美,但其特殊的精神和文化特质不容忽视。因此,要继承发扬夜郎文化的精髓,应该具备四个要素:文化认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这就要求,第一、必须承认和肯定夜郎文化的存在及其对民族文化产生的影响,产生肯定性的体认,此即夜郎文化认同。这是讨论夜郎文化的基础和前提,舍此之外的文化研究与开发都是毫无意义的。第二、自觉认识到夜郎文化的优点与缺点、精华与糟粕,继承和发展其优点和精华,不能盲目继承,应自觉舍弃其缺点与不足,此即文化自觉。第三、摒弃夜郎自大的消极影响,坚信夜郎文化有诸多积极成分可以传承和发展、开发和利用,此即文化自信。第四,在对夜郎文化地位作用、发展规律和发展使命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对夜郎文化做转换与创新,改造其落后与不足之处,提炼出更能促进文化向前发展的精神体系,主动担当夜郎文化传承发展、开发利用的责任,使夜郎文化自立自强,转“夜郎自大”为“夜郎自强”,此即文化自强。文化自觉是建立在文化认同、文化反思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的,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理性反思、客观辨证体悟,树立文化主体意识,在文化认同、自觉、自信的基础上实现夜郎文化自强。要实现夜郎文化自强,应该做好三个转换:一、从文化认同到文化自觉,二、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自信,三,从文化自信到文化自强。
第一、从文化认同到文化自觉
夜郎文化的开发为何滞步不前?根本在于夜郎文化主体对夜郎文化缺乏认同。虽然近年来,夜郎文化研究如火如荼地开展,但研究的普适性和民间性缺乏,普通民众缺乏对夜郎文化的认知,导致对夜郎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即没有弄清楚“我们是谁”这一根本问题;对自己的祖先、宗教、语言、历史、价值、习俗和体制缺乏清楚认知,对在其民族共同体中长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对本民族最有意义的事物缺乏肯定性体认,也即缺乏对本民族基本价值的认同。而文化认同是凝聚一个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是此民族共同体生命得以延续的精神基础。如果对本民族的基本文化及其精神缺乏认知,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少数民族的精神支撑,夜郎文化缺乏普适性和民间性,在民众中没有得到广泛认知,他们对竹子的图腾崇拜、对民间婚丧习俗等民俗活动只是盲目的从众心理使然,甚至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何谓夜郎,夜郎与之有何关系。这些都是对夜郎文化缺乏认同的表征。因此,应对其做普及教育,使之对自己的文化产生认同,树立文化自豪感。
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文化自觉。文化自觉即自觉认识和维护文化的地位,自觉担当文化的责任,自觉辨正文化的优劣,自觉创新文化的内容。这就要求文化主体主动辨析和更新文化的内容,继承和发展文化的精神实质。在市场经济和城镇化日益发达的今天,夜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已经在逐步失去其特色和内容,夜郎文化正在走向消亡,少数民族的文化品格、文化精神正在流失。因此,应该在认同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自觉树立夜郎文化保护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否则,夜郎文化的生存和传承、发展和利用将会受到极大的挑战。
第二、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自信
“夜郎自大”这一极具贬义色彩的帽子,冤枉地被扣在夜郎人身上2000多年而至今尚存,这是导致夜郎文化自卑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据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又说“滇王与汉使者言曰:‘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自以为一州主,不知汉之广大。”从这段文字,可以得出至少两条信息:第一、滇王和夜郎侯两人都不知道滇与汉、夜郎与汉究竟谁大。但为何偏说“夜郎自大”而不说“滇王自大”?这显然不公。从句子结构分析,本段文字的前半部分是滇王与汉使的问答,后半部分(“及夜郎侯亦然”及其后之句子)即是太史公的评述,可推知太史公实际上没有强扣“自大”的帽子于夜郎侯,即便太史公站在大汉疆域的立场上,居高临下,对区区西南蛮夷嗤之以鼻(其“夷”之称谓本身就明显带有歧视的口吻),也是针对滇王和夜郎侯的,为何偏偏“夜郎自大”讹传至今,并根深蒂固,消极影响颇大。第二、“夜郎侯”不一定就是自大。滇王和夜郎侯的“汉孰与我大”,明显带有询问的口气,加上“道不通”而与外界接触较少,故滇王与夜郎侯都提出了相同的问题。如果仅凭这两句问答就断夜郎侯和滇王自大未免有断章取义之嫌。如果这也能成为判断夜郎“自大”的理由,我们也可以认为夜郎王和滇王是非常谦虚地向汉使询问并希望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他们具有开放意识、世界眼光,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封闭、保守、无知。实际上,正如前述,仅凭一问一答就断定自大与谦逊,开放与保守都是很武断的。但无论怎么说,夜郎侯被冠之“自大”、封闭、保守与无知的品格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对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至今,“夜郎自大”典故的文化自卑心理仍然普遍存在,在诸多社会群体中仍潜伏很深,以致对夜郎文化缺乏清醒认知,甚至对政府的夜郎开发之决策也有影响,导致被人占尽先机,错失文化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机会。所以,应该痛定思痛,克服夜郎文化的自卑心理。夜郎文化时刻提醒我们:一方面不能妄自尊大,坐井观天,另一方面也不能自暴自弃,应自立自强,以开放的眼光与世界先进的科技、经济、思想、观念等接轨。自大和自卑都会导致封闭、保守、停滞、落后,催生文化滞步不前,唯有抛弃自暴自弃心理才能自信、自立、自强,推动经济和文化发展。其实,从目前所整理的史料和发掘的文物看,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夜郎文化是开放的、和谐的、协作的、自强的文化。
第三、从文化自信到文化自强
夜郎文化必须走出文化自卑的困境,克服“夜郎自大”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充分肯定夜郎文化的价值和树立夜郎文化发展的坚定信心。在此基础上,还应发扬夜郎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不断增强夜郎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夜郎文化更加强盛。这就要求夜郎研究不能仅仅沉迷于历史的故纸堆,不能仅仅依靠挖掘几件地下文物来为夜郎正名。首要的任务是走出家门、跨出国门、走向世界,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夜郎文化,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就应该自信和自强。在自信的基础上实现自强,坚定自己的文化品格,传承夜郎自强不息、团结协作、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精神,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发挥地方物质和精神资源优势,努力提升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只有硬实力和软实力都上去了,才能站直腰杆,挺起胸膛向世人宣布,夜郎人并不自大。除此,过多的相互攻讦、口诛笔伐和文化口水战都是缺乏意义和价值的。
四、客观、合理、科学地利用夜郎文化
近年来,夜郎文化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之争斗愈演愈烈,夜郎文化的研究呈现良莠不齐,歪曲史实,篡改真相等乱象,夜郎文化生态失范和夜郎文化开发失序明显。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不顾自身发展的实际,极尽虚假宣传之能事,不惜歪曲夜郎文化的本来面目,斥巨资打造和重构夜郎文化,把夜郎文化篡改得面目全非,最终会导致夜郎研究和开发两败俱伤。对此,必须认识到:
第一、应避免夜郎研究之盲目性。学界对夜郎文化的研究视角是多维度的,产生了很多研究成果,对夜郎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由于诸多主客观原因,学界对夜郎文化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是不够的,对夜郎文化之精神实质和实用价值缺乏探究,而仅限于文献资料的考证和文物考古的发掘;又由于文献资料的杂乱和文物出土的不确定性,使学界很难对夜郎文化的性质、族属和国都等问题做出准确的界定,且随着更多文物的出土分歧更趋扩大和增多。另外,加上各地区甚至部分县市划地为域(尤其毕节威宁、赫章,遵义桐梓、黔南长顺、福泉、黔西南兴仁、兴义,安顺关岭,六枝特区甚至湖南新晃等)争夺夜郎国都,都企图从其品牌效应中分到一杯羹。如此,为了给自己的夜郎身份正名,一些研究者不惜歪曲史实,随便找到一点证据就大加宣传,大力宣称自己的夜郎身份,这样做会导致两个结果:一、使夜郎的地域、族属、国都等问题更加含混不清,因而更得不到民众的文化认同;二、不能形成研究的合力。以部分县市单独研究取代整个大夜郎文化圈探究,会导致自我封闭,人言人殊,莫衷一是。各自企图以自己的言说方式解释自己的文化系统,但又往往难以自圆其说,甚至互相矛盾,结果缺乏说服力,难以产生夜郎文化认同的共鸣。因此,应在文献学、考古学基础上,结合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生物学、文学(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传说)等多学科知识,辅之以现代实证科学,以大夜郎文化圈为研究视角,形成研究合力、达成研究共识,共同挖掘夜郎文化的精神实质,提高夜郎文化研究目标的确定性和明晰性,避免其盲目性。
第二、端正夜郎文化开发的态度,加强夜郎文化的正面宣传。如同“孔子故里”、“曹操墓”、“朱熹故里”的争夺一样,近几年来的“夜郎之争”是强烈的经济利益催生的产物。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地区只看到夜郎文化的旅游价值而忽略了其人文精神和价值,因而不顾自身发展的实际,盲目炒作、开发。殊不知缺乏恒久的热情、缺乏精神实质之支撑,只能是短暂的、缺乏生机的。夜郎文化的开发应该建立在“大夜郎”意识的基础上,品牌共享、联合开发、共同建设才是正确的出路。夜郎文化的开发不仅限于一个县、一个市、一个地区乃至一个省,甚至可以建立一个以贵州为中心辐射到云南、广西、四川的古夜郎文明区域,形成和开发一个夜郎文化旅游圈。在这个旅游圈内大家可以共同分享各自的地理、人文、民族风情、民族文化等资源,把夜郎文化纳入区域文化、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原始美与现代美、自然美与人工美,以文化推动旅游、文化推动经济发展。因此,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夜郎文化之精神特质,加大夜郎文化之正面宣传力度,并加以正确引导,使夜郎文化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对夜郎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该持客观、合理、科学的态度,尽可能以夜郎文化的本来面貌进行宣传,不应虚构和篡改夜郎文化的历史,要正确利用夜郎文化的价值为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应充分利用夜郎故地秀美的山水、宜人的气候、多彩的文化等得天独厚的条件,发挥夜郎文化团结协作、自信自立、奋发图强、勤劳勇敢、艰苦朴素、自强不息的精神,逐步消除附在夜郎文化上的不实之辞和不良形象。应以“爽爽的贵阳,避暑的天堂”、“中国避暑之都”、“中国凉都”等为品牌,以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等红色文化为支撑,形成一个以贵阳为中心的,以黄果树为依托,以国酒茅台为支点,涵盖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酒文化的旅游发展规划,吸引国内外的朋友到贵州旅游和投资,拓展经济发展的途径,这才是夜郎文化发展和自强的途径。
[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339.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 常璩.华阳国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