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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善政及其实现之路

2012-08-15高明雪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施政权力法治

高明雪

善治是一种政治理想,而善政却是实现这种理想的关键性因素。俞可平说“善政是通向善治的必经之路”。[1]善政的缺失,善治就会沦落为凌空舞蹈的理想和无根无基的浮萍。随着社会的巨大转型和动荡,整个社会出现了“价值真空”和 “控制失灵”。社会失范现象不断上演,当拆迁演变成强拆和血拆,当暴力执法断送了城市弱势群体的谋生之路,当广大民众生活在这个风险社会中彷徨无措时,善治早已演变成了一种乌托邦,善政也仅仅成了一种书面符号。要达到善治的理想之境,首先给予实行善政的可行的空间。

一、实行善政的必然性分析

1.善政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安全阀。社会进步和发展带来了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来的 “文化堕落”现象也不能忽视,物质资料的丰富,社会物质文化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非物质文化的发展速度,这势必会引起社会结构各部分之间的动荡和摩擦,社会价值规范的错位和偏差,从而造成社会问题。而善政正是能够缓解社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的顶层设计。国家和政府在解决社会问题中一直独占鳌头,也有能力和资格来调动社会资源和进行社会控制。当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群体性事件不断上演,突显了社会结构内部矛盾复杂多变,社会压力的无处释放,整个社会结构缺乏一种安全阀机制。善政正是社会安全阀机制的最好体现,善政能够很好地缓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以及各阶层间紧张关系、消除人们平时紧张情绪,达到释放社会结构性压力、平稳社会秩序的效果。所以善政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安全阀,是社会稳定和谐的调节器。

2.善政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第一,政府部门必须从传统的全能式管理模式转变为民主式的管理模式,注重聆听民众和社会的声音,实现施政主体的多元化。第二,政府的工作重心必须从经济建设转到公共服务上来。虽然在政府集中掌握了社会资源,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忽视社会发展的自我调节功能,势必给政府增加社会管理的负担,扭转“强国家——弱社会” 的社会结构是善政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善政要求政府部门学会诚信和担当,而不是以往的 “踢皮球”、“高门槛”。善政是人民大众对政治主体的一种肯定的评价、一种良性的印象。政府部门要进行“印象管理”就必须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第四,善政要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更是民主政治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五,廉洁高效是善政对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传统政府机构尾大不掉、办事效率低下、人浮于事,国家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这就为寻租行为和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2]政府部门要当好社会发展的领头羊、排头兵,就必须扭转传统的权力运作模式。善政、社会管理创新不能流于形式,仅作为一种政治符号,而应转化为切切实实的实际行动。

3.善政影响、塑造着社会价值规范。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大师孟德斯鸠在 《论法的精神》里指出过,“中国人受风俗的支配”,中国人正是受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权力谱系这一陋习的支配。善政不昌,整个社会都是在权力的主导下运行的,权力将中国社会划分为不同的阶层,在中国的社会中,财富和权力不是传递的而是继承的,这就使中国社会的阶层日益固化,这势必为社会的良性运行埋下隐患。社会的价值规范演变成了单一的“权力一元化”,这与善政的要求格格不入,也有悖于善治这一根本目标。善政要求施政主体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遵循开放的社会赋予的角色期望和角色要求,只有“官德正”,才能民风淳,不然上行下效,社会风气无法扭转,社会的价值规范也必将失去其正功能。只有实行善政,扭转对权力的崇拜,整个社会的价值规范才能向善的方向前进,即便以蜗行的速度。

二、通向善政之路

1.廉政文化的建设。善政不仅要求 “善行政”,更要求“行善政”,这两方面强调了施政主体的执政本领和执政道德。[3]可是当前政治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变革不断,公权被个人化,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以至于腐败的滋生,学者刘传江说:“腐败是当今中国社会头号社会问题”,这大大偏离了善政的轨迹。故必须赋予施政主体明确的角色定位,摒弃官本位传统思维,克服权力崇拜,树立服务意识,建设廉政文化。施政主体按照社会的角色期望和角色规范来进行政治运作,这样才能净化政治权力运作的环境,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廉政文化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建设廉政文化必须要有制度保障,虽然2010年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但是真正让制度落到实处,照章办事、按制度用人,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中还是“任重而道远”。第二,建设廉政文化必须依靠社会力量。调动广大传播媒介,将廉政文化建设引入公众的视野,对公权的有效监督才能杜绝腐败。第三,对廉政文化的建设必须进行时效的评估,以免这种文化建设又流于形式而有悖人民大众的福祉。

2.民主意识的培养。何为 “政治”?如果只将政治理解为掌握公权者的游戏,那政治就会显得单调、乏味,脱离了普通大众的生活。实际上“政治”二字,如果将 “治”理解为管理和运作,那么 “政” 就应该是 “众人之事”。你不关心政治,但政治却时时刻刻关心着你,所以政治是件有趣的事情。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大众看到的只是政治权力所带来的丰厚的社会财富以及显赫的社会声望和社会地位,权力、财富、声望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各个阶层,不仅这三个因素可以相互转化,而且权力是核心的因素。公众对政治的低参与度,不仅容易导致腐败的滋生而且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育。只有民主意识的萌芽出现在广大普通民众的意识中时,才能有通向善政的道路,才能为最终的善治局面积聚力量。善政的核心应该是对民生的关注,“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政治要以人为本。施政主体和施政客体不是相互独立的单位,只有具备了民主意识的人才能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参与政治不必手握重权,只要能在愚昧中保持清醒,在沉默中发出呐喊,在冷漠中学会关注,在奴性中不要屈服,这其实都是一种行动。[4]“微博改变中国”不就是一团照亮善政之路的星星之火吗?

3.社会法治意识的普及

中国社会一直不缺乏法治的声音,缺乏的是执行声音的能力,以至于法治意识难以根植于普通民众的思维意识当中。以权治国的行政怪圈一直存在于中国的政治体制中。法治是善政的基石,法治不昌,善政就无从谈起。当今中国社会法律不能够完全成为守法者的挡箭牌,普通民众通过诉诸法律来实现自身利益这一自下而上的路径尚不够通畅。一方面表现在施政主体与施政客体,当权者与普通民众是权力不对等的主体,“府强民弱”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表现在普通民众在依靠法律追求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显在成本”和 “潜在成本”过于庞大,普通民众有太多后顾之忧。这就造就了法治意识淡薄,社会法治不健全的局面。“法本善良”,让政治服从于法律,让法律服务于生活,这才是法治精神的根本所在。在全社会领域普及法治意识,公权得到约束,才能让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底下。善政才能得以有未来的发展之路。

总之,善政不是政客的口号,也不是书面的符号,善政是要被广大民众所感受到、体会到和认可到的政治运作。善政是通向善治的桥梁,摒弃权力崇拜的图腾,根植民主法治的种子,只有当各方利益都能够充分满足,各方诉求能够充分表达,政治民主的局面将不再遥远。善政行,则天下安。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才能够真正变成一种长效的姿态。

[1]俞可平.公正与善政[J].南昌大学学报,2007,(4).

[2]樊建飞,李蓓蓓.善政:政府转型必经之路——基于善治理念的理性反思[J].公共管理,2011,(1).

[3]潘亚伟.通向善政之路——议社会转型廉政文化建设[J].江阴法苑,2012,(3).

[4]熊培云.重新发现社会[M].新星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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