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指引 推进省市合作治水
2012-08-15朱宏进邹丽敏
朱宏进,邹丽敏,李 祥
(1.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201700,上海;2.上海市青浦区给水排水管理所,201700,上海;3.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201700,上海)
太湖流域是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区域内河道纵横、湖泊棋布,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并施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开了我国流域性综合立法的先河。学习领会《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海市青浦区实际,对如何贯彻《条例》精神进行阐述,为促进太湖流域综合管理与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条例》施行对青浦区的影响和意义
青浦区地处太湖流域下游,黄浦江上游,与江浙两省相邻。全区设有3个街道和8个镇,总人口108.1万。2010年青浦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9.7亿元。本地区水资源总量约为2.7亿m3。全区共有河道1817条2155km,天然湖泊21个,水域面积112.46km2,水面率为16.65%,居上海市各区县之首。青浦区是上海市受太湖流域影响最大的区县之一,治理太浦河、拦路港、红旗塘三大工程均影响青浦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上海市项目全部在青浦区。因此,青浦区是《条例》施行的直接受益地区。
从青浦区水资源现状分析,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河道整治力度的加大,青浦区河道及湖泊水质总体向良性发展。但由于历史上污染严重,河道水质现状与功能区定位仍有一定差距。根据上海市水环境监测中心青浦分中心监测资料,2011年青浦区淀浦河、西大盈港、东大盈港、通波塘等骨干河道溶解氧、氨氮及化学需氧量等水质指标均有所改善。淀山湖是《条例》中明确的具体防治对象,其溶解氧含量一直保持较好,2011年为Ⅰ类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等指标仍保持在2010年的水质类别,含量有所减少,但全湖总体仍处于中度富营养化水平。因此,尽管青浦区是上海市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县,但水质型缺水的问题仍然明显。《条例》适时出台,从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和为全流域人民谋福祉的角度出发,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法制化,将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其影响极大,意义深远。
二、青浦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条例》颁布施行后,青浦区积极参加太湖流域管理局举办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宣贯会议,并派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及负责人员参加了上海市水务局举办的《条例》培训班,详细制订计划并经区政府批准实施,联合市水务执法部门开展“两河一湖”执法,2012年还将邀请太湖局法规专家作 《条例》专题法规讲座,并在太湖局和市水务局执法部门指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把《条例》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青浦区是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条例》施行以来,青浦区继续按照《上海市青浦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纲》及规划,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努力形成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经济结构、节水型工程技术和节水型行为规范等四大体系,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实行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平衡测试,实行定额管理,实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并于2011年通过了水利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评估,被评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3.深入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治理
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市政府批复的《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设定治理项目总计30个(不含科技支撑项目),总计划投资31.68亿元。青浦区还深入推进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治理,共计23项工作,总投资21.12亿元。这两项行动涉及饮用水安全、污水(泥)整治、河道整治、农村污染治理、点源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6个方面。目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项目已经完成,进入中期评估阶段。
4.加强了本地区水污染防治
(1)加强了蓝藻与水质监测
蓝藻监测方面,由区环保局负责,以太湖流域第二大省际湖泊——淀山湖为重点,规定每年1—4月,逐月对淀山湖进行常规监测,5月起至10月止,对淀山湖实行人工加密监测。水质监测方面,青浦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在淀山湖及其周边河道设置了14个监测点,以固定的频次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7项水质指标监测,在中小河道水质监测上,设置73个常规水质监测点,每月1次进行水质监测。
(2)加强了本地区水行政执法
2011年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 434人次,参加行政检查1 314次,实施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110家,共立案查处74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216件。2011年先后对重点排水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排水执法检查重点跟踪企业450家;专项执法检查2 400多家排水企业,对违法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联合区环保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水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和检测井、沿河沿江水环境安全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3)加强了污染源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及区域限排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至2010年年底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377个,有41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在点源污染治理方面,积极推进列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10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其中6家工业污染企业已全部关闭,另外4家企业通过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实施了化肥减施、农药减施、农药替代等工程,在环淀山湖地区还实施了生态拦截和增殖放流工程,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
5.初步探索了跨区域合作机制
青浦区是上海市唯一与江苏、浙江接壤的郊区,加强流域联动合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解决边界水事纠纷,确保一方平安,青浦区积极开展与流域机构及兄弟省市的工作交流,初步与江苏、浙江相邻市县建立了水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5月18日会同苏州市水利局、嘉兴市水利局、上海水务行政执法总队水利支队、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等单位共同开展太湖流域“一湖两河”联合巡查活动,共同维护流域正常水事秩序及防汛安全。此外,在省市边界河湖治理、供水工程管理等方面能够积极沟通、主动协调。2012年3月,积极做好了浙江嘉善县作为紧急备用水源的省际湖泊长白荡相关协调工作。
三、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几点建议
1.优先考虑饮水安全
《条例》重点关注民生,将饮用水安全置于第二章。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安全事关上海市青浦、松江、闵行、金山等地区几百万人口的饮水安全和经济社会生产,应将饮水安全作为地区水资源保护优先考虑的因素。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切实提高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率,为黄浦江上游地区供水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十分重要。就青浦区而言,虽然水资源丰沛,但水质型缺水的现状仍不容忽视,青浦区已将紧急备用水源建设列入本年度工作重点。
2.协调统一水功能区划
《条例》将流域作为统一整体列为管理对象,但是各地区水功能区划,尤其是边界河湖水功能区划仍有不统一的地方。如2010年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将淀山湖整体划为淀山湖苏沪缓冲区,但在以前的江苏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对有关的水功能区划批复中均对淀山湖使用功能进行了不同的定位,江苏定位为渔业用水区,利用率较高,上海定位为水源保护区,对环湖地区发展进行了严格限制。建议两省一市各自调整水功能区划,将保护标准统一到2010年5月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苏沪缓冲区这一统一标准中来。
3.及时通报突发水污染事件
流域各地区一衣带水、唇齿相依,突发水污染事件对水安全及水质的影响最大。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通报和协同处理显得尤其重要,建议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水污染事件的沟通。太湖流域的省(直辖市)有关部门应在《条例》规定的框架下,紧密联系,加强沟通,及时通报产业结构调整、工农业、水污染防治、蓝藻水华发生、水资源调度等有关情况。
4.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
《条例》中关于饮用水安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以及防汛抗旱、岸线保护等均有明确要求,建议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狠抓行政许可制度落实,加强岸线管理和河道巡查,进一步加大省市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处理水事纠纷,共同维护太湖流域水环境,维护法律尊严。
《条例》的施行对于保护和治理流域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推动整个流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服从流域防洪大局,青浦区牺牲了几千亩良田,承担太湖流域洪水走廊重任,在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中进一步提高了河湖水系吞吐能力和换水效率,为太湖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提升、水环境容量的改善作出了应有贡献。青浦区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从大局着眼,从小处着力,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为太湖流域建设和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1]高俊峰,毛新伟.太湖流域经济发展及其对洪涝的影响[J].湖泊科学,2002(1).
[2]李国英.全面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推进太湖流域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J].中国水利,2011(21).
[3]《青浦水利志》编撰委员会.青浦水利志[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