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探讨
2012-08-15谢群芳
谢群芳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林业局,福建 南平354100)
1 引言
光泽县位于闽西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坡。西北与江西黎川、资溪、贵溪、铅山等县毗邻,东南与武夷山、建阳、邵武接壤。境内地势自北向南倾斜,最高海拔1931m,最低海拔215m。全县流域面积74km2,主要河流有两条,北溪长79km,落差1265m,西溪长47.8km,落差202m,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明显,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6℃,年平均降雨量1864.9mm,年平均相对湿度达79%。该县地处闽江上游三源头之一的富屯溪的发源地,占据着重要的生态区位。由于长期开发利用和人为活动,加之2008年遭受罕见的冰冻灾害,原生植被严重破坏,全县生态公益林也同样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给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建设造成一定的压力。
2 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现状
光泽县生态公益林4.756万hm2,占林业用地的27.8%。生态公益林按级别划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655万hm2,占97.9%,省级公益林面积0.101万hm2,占2.1%。按地类构成划分,有林地面积4.592万hm2,占96.55%;疏林地面积0.012万hm2,占0.25%;灌木林地面积0.049万hm2,占1.04%;未成造林地面积0.091万hm2,占1.92%;宜林地面积0.11万hm2,占0.24%。
生态公益林可分3大类: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和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在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核定与调整工作中,林业部门组织开发了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统一格式的生态公益林数据库,各地还根据实际需求,利用文字、图表、摄影及电子信息等形式开展生态公益林档案登记工作。目前福建省统一格式的数据库有:2003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数据库、200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数据库。数据库建立以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为基础,提取其地籍号、地类、优势树种等字段为主干,根据区划的实际需求增加新字段并充实区划成果内容。生态公益林数据库在掌握生态公益林的基本情况、实施生态公益林各项数据汇总统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全省各单位还制作了生态公益林分布图,在林业基本图上将生态公益林小班用彩色注明,明确了生态公益林的空间位置。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要求把各个级别的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落实到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中,确保生态公益林数据与二类调查数据一致,使生态公益林管理与森林资源管理有机结合,有利于巩固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同时体现生态公益林是一种特殊主导功能森林的特点。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信息系统属性数据内容不齐全
2002年界定生态公益林时签定的现场界定书、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生态效益补偿金额等重要内容并未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以往生态公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为了便于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系统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其特殊属性,显然不能满足生态公益林管理需要,生态公益林作为特殊主导功能的森林有其特殊的管理制度,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必须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增加生态公益林特有的信息资源。特别是2008年冰雪灾害后,小班因子数据准确性大打折扣。
3.2 信息系统缺少空间数据的管理
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对属性数据进行管理,并没有建立福建省全省范围的生态公益林空间数据库和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目前只有少数有经济条件的单位建立了基于森林资源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属性数据不能反映生态公益林小班的地形地貌和具体空间位置,不能明确表示生态公益林的征用、调整等界线变动情况,也无法记录图库变化过程。了解生态公益林的空间信息需要查找林业基本图,极为不便。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信息系统缺少空间数据的情况下难以对全省生态公益林进行有效监管。
3.3 二类调查与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数据存在差异
以往的生态公益林数据与森林资源档案数据一直是分开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资源档案中林业用地范围、树种组成、小班面积、小班地籍号等因子发生变化,由于更新不同步的原因,造成两者间的信息不一致。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要求把生态公益林小班逐一落实到地籍小班中,做到二类调查成果与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保持一致。由于行政界线变动、换发林权证后林地权属变动、二类调查小班界线变动、面积求算误差等原因,二类调查的部分生态公益林小班与区划界定时的生态公益林小班的界线和面积并不一致,而且超出规定的误差范围。差异现象的产生不利于生态公益林的规范管理,容易在生态效益补偿问题上引起纠纷。
3.4 信息难以共享,利用率低
目前生态公益林小班信息尚未对外公布,查找小班信息及统计数据需要通过信息管理人员从安装有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的电脑中获得,信息获取极为不便。生态公益林信息未能合理开发利用,信息利用率低,与生态公益林的广泛社会影响极不协调,不能满足现代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需求。
3.5 没有完善生态林补偿机制管理信息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核定支付项目有:用于无林地造林抚育支出、林权所有者补偿费、村级组织监管费、直接管护费(护林员工资)。在光泽县资源管理中的资源数据无法体现生态补偿信息。生态公益林外业补充区划调查和内业数据更新的基础工作量之大又缺乏资源监测调查、检查验收等费用。
4 发展对策
4.1 增加界定书及生态效益补偿信息
森林、林木和林地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由人民政府与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界定书,并以此作为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和标准。界定书和生态效益补偿是生态公益林的重要属性,是其区别于商品林的重要特征,必须将其纳入信息管理范围。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小班的界定书内容、生态公益林级别、生态效益补偿对像,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生态效益补偿金额等信息的管理,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2 引入生态区位信息
生态区位体现了生态公益林所在位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敏感程度,是生态公益林区划的依据和标准。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影响福建全省生态环境最敏感的区域,如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湿地水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干道两侧、沿海滩涂等。将福建省重要生态区位加以分类整理,建立科学的区位划分体系,并在生态公益林数据库中补充生态区位信息。生态区位信息的引入有助于掌握福建全省生态公益林总体布局、快速查询生态公益小班的区位状况和科学实施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措施。
4.3 加强与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关联
生态公益林作为森林资源同样要求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应该与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紧密关联,建立信息共享,实现小班信息同步更新,减少重复建设,确保林业部门内部的数据统一和管理同步。
4.4 数据及时更新
信息具有时效性,在海量数据面前,只有获取最新的信息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性。林业信息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依据必须做到及时更新、快速反应。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可通过森林资源档案更新获得;小班界线变化等涉及图形更新,可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图形变更材料,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小班空间数据;生态公益林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资金等生态公益林特有信息发生变更,可由批准机构的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统一修改属性数据。
4.5 加快福建全省林业空间数据库的建立
林业空间数据包括普通的水系、道路、居民点、地形等基本地理要素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林地小(细)班、防火林带等要素。林业空间数据是林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林业资源的地理分布特征及其之间拓扑关系。全省林业空间数据库建立工作具有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特点,需要有效配置资金、技术资源及合理规划以保证其建设进度。林业空间数据库建立可充分利用林业空间信息资源,同时为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
4.6 建立福建全省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把空间数据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之中,将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实现计算机一体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对空间、属性数据具有强大的分析处理能力,可实现由图到表、由表到图的双向查询,对地图图元和属性数据可随时修改,可直观掌握生态公益林的分布,快速查询生态公益林小班的基本信息,监测生态公益林的动态变化,输出指定范围、图形要素的生态公益林专题图。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动态资源数据和丰富的图文数表,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4.7 建立网上信息发布平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求补偿工作更公开透明。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生态公益林空间信息、界定信息、补偿信息网上发布,公众可上网查询任意林地是否为生态公益林,查询生态公益林的面积、补偿金额和界定书内容。网上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可使管理者更方便地管理生态公益林,同时增加管理的透明度,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社会影响力,减少群众由于不知情带来的误会,增加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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