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思路探析
2012-08-15徐国红孙青松
黄 伟 徐国红 孙青松
(1.聊城安泰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山东 聊城 252000;2.聊城黄河河务局 山东 聊城 25200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然而,目前该层次人才十分短缺,这已成为制约国家产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将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战略目标之一。
1 高技能人才的概念
高技能人才是指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掌握了当代较高水平的应用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并具有创造性能力和独立解决关键性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相比,高技能人才具有高超的生产技艺、技巧或者对技术的“直觉”;具有操作经验,掌握高、精、尖的操作技术;脑力劳动的比重大;具有较高的创造能力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2 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作为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单位,以聊城黄河养护公司为例,公司现有技术工人125人,其中高级技师0人,技师19人,仅占技术工人总人数的15%,高技能人才太少,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更是迫在眉睫。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公司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 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做法
当前,国家对培养高技能人才非常重视,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等文件,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为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单位,怎样更好的做好维修养护工作,实现维修养护企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3.1 增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公司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公司可以结合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公司发展总体规划。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以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
3.2 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对人才的短期需要和长期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参与技术攻关。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而对年龄长技术熟练的职工,多从实用技能方面进行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提高工作效率。
3.3 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为鼓励职工学习,公司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参加培训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对参加公司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回公司继续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3.4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
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反对和防止高技能人才考评中的不正之风。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养护公司可以联合在维修养护工作任务不是很繁重的时节,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活动。通过科技协会、技师协会、职工技术协会、职业教育培训协会以及高技能人才工作室等,举办各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主题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招绝技和技能成果展示等创造条件。
3.5 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公司应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对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
3.6 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
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1.5%-2.5%),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