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机制建设途径探索
2012-08-15史敏雪
孙 辉 史敏雪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1)
高职教育的办学目标旨在为行业一线培养技能型人才,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做法是其实现的有效途径,并已成为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取向。2010年9月,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在又好又快的大发展中,校企合作形式多样、保障有力、效果明显,用实践证明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程”中,始终受到各行业在地域、环境、安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职权与职责不明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阻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不断探索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途径,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对保障技术应用型行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高职教育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1 搭建平台,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
高职院校应积极联系行业,邀请综合实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企业与职业院校搭建合作平台,成立校企合作机构,共同推进合作办学、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全面开展育人、就业、员工培训、技术攻关、专业建设、基地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企业提供“硬件支持”,学校提供“软件支持”,合作机构提供平台支持,开发项目拓展合作途径,人才交流推进相互评价,共同进步实现互惠互利。充分利用学校人才资源丰富、教学资源充沛、技术服务力量强和企业资金力量雄厚、实训资源充沛的优势,寻找校企共赢的切入点,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保障人才的培养质量。
2 加强交流,共同推进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
2.1 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共商机制
建立校企专业技能人才库,搭建校企合作信息交流平台,拓展人才互为培养的渠道,建立健全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有关的制度,促进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双提升。
在校企合作机构的平台上校企专家“点对点—线连线”,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 “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煤炭行业技术人才培养方案”、“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交流计划”等内容,为合作育人、提高质量提供保障。
2.2 建立校企合作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合作运行机制
共同申报行业及教育系统的纵向课题,积极开发技术攻关、技术改革、人才培养改革等横向课题,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合作方式,利用校方理论强、企业实践强、校方有师资、企业有现场的互补优势,创建校企之间先进技术应用、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过建设形成一支由校企技术人才构成的“文武双兴”科研团队。
深入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真实需求,瞄准企业所需所想,有的放矢,量体裁衣,贴近企业需求开发培训项目,实行以共赢为切入点,以相互考核保质量,以技术服务促提升等灵活多变的校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库的作用,推动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互兼互聘与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培训资源和技术服务项目,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2.3 建立校企合作骨干教师双向培养运行机制
通过校企合作机构的平台,形成专兼互补、联合培养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校企联合培养校内骨干教师,加大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的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一线生产和技术服务,顶岗锻炼、轮岗学习。从企业聘用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并组织培训,组成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3 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
3.1 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开发机制
在校企合作机构的平台上,引入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形成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工作过程导向的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3.2 建立人才培养岗位对接水平的反馈评价机制
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积极搭建学院与合作企业的就业平台,做好对学生实习和就业情况的观测和回访工作,依据“岗位对接”引进企业岗位技能评价标准,通过评价分析落差,指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优化专业设置,将就业水平、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
3.3 建立教学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共建的运行机制
充实校企合作机构,共享专业教学资源库,引入企业专家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选择工艺先进、安全条件好、企业文化有内涵、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建成校外实训基地,促进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资源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
4 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4.1 建立校企合作机构的会议事制度及激励制度
明确议事原则、职责分工、议事范围、议事方法、决策程序、组织实施、重大情况报告、会议召集等事项,使校企合作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合作效能。完善各项工作的激励制度,保障校企合作机构的执行力及各项工作的实施效果,提高合作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
4.2 完善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与考核制度
完善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与考核制度,包括学生到企业实训的具体要求、考核办法、评价方式、奖惩办法等,将学生在企业的实训表现客观量化。同时,建立一条畅通的校企信息反馈渠道,保障实训要求与实训表现在校企之间的交换。将学生在企业的实训表现与学生的学业表现及综合测评挂钩,提高学生对实训环节的重视,保障校方对学生在实训现场的“控制力”。
4.3 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及激励制度
共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通过制定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工作职责、聘用程序、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稳定优化兼职教师队伍,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保障。
4.4 完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制定校内外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共建实训基地的责权利,确定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工作职责,创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设施及耗材等管理方法。
4.5 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探索顶岗实习补贴及工伤保险制度
结合各行业领域职业教育的特点,明确顶岗实习任务,细化分段考核时间点,确定考核指标,采用校企双方共同鉴定的模式,将学生的顶岗实习同毕业证挂钩。同时,鉴于个别行业的环境差与危险性高,校方应主动与实习单位探讨实习补贴及工伤保险制度,明确企业、学校、学生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相关协议约束权、责、利,保障在顶岗实习期间校、企、学生之间的利益。
4.6 落实《专业教师联系企业及开展社会服务的评价与奖励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文件精神,落实《专业教师联系企业及开展社会服务的评价与奖励办法》,加强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Z].
[2]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Z].
[3]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 号[Z].
[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Z].
[5]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 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