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2012-08-15高建华
■高建华
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高建华
当前,我国正处于国企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腐败问题困扰着人们,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而腐败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层出不穷的现象也向众人敲响了警钟,治理腐败问题迫在眉睫。事实表明,腐败行为对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起着直接的严重的破坏作用。国有企业只有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惩腐败,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才能减少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失,从而巩固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现在,如何找到一种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治理体系,包括新的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权力监管制度、司法监督制度,是治理国企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认清腐败的根源,并对症下药,才能根除腐败现象,迈向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时代。
加强教育抓基础 筑牢防腐败的自律防线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以企业领导特别是中高层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国法教育,使企业领导干部提高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坚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人民的信任,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群众观和纪律观,筑牢防腐败的自律防线。从近年来国企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国企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大都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从而误入歧途,最终走向不归之路。因此,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国企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不忘责任大、地位高不忘责任重,在行使权力时不忘党的宗旨,将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职工群众满意为工作是否合格的第一标准。要教育他们忠诚于企业,诚实守信,遵章守法,廉洁从业,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权、慎欲,把纪律、法律转化为高度的自律,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党纪国法防线。
依法行政 完善权力制约控制线
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各项党内监督机制,坚持科学分解权力结构。要针对企业“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等问题,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一要慎重授权,严格把住企业“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关,切实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逐级建立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二要合理分权,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行对事权、财权、物权、人权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用权行为的约束,突出对权力规范运作的监督制衡。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与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拍脑袋”决定,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偏袒、重要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无风险。三要有效制约,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出台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管理机制,防止挥霍公款中饱私囊行为的发生。四要加强对企业班子内部的监督,把“一把手”置于班子成员的监督之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把手”的职责、权限,把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限制当权者必须依法行政、防止腐败的关键。要围绕国有企业重大问题采取适度分权的措施,一方面使各种权力处于合理的分布状态,能够实现效能最大化,且各种权力之间彼此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另一方面适度确定某种权力的自身界限,明确限定某种权力可以在什么范围、什么层次上行使,超出了这个范围、层次就是违背原则。
强化监督 抓关键筑牢防腐败的约束线
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管。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把党风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要参与经营决策,实行宏观监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指标制定全过程,以强化对企业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和预警防范,加强担保、借贷等方面的风险管理。二是要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加强企业内部审计,认真落实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三是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中资产评估、产权流转、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和职工安置的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促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健全制度抓源头 筑牢防腐败的保障线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有了好的制度,好人可以避免错误,更好的发挥作用,坏人不能横行,即使干了坏事也能得到及时查处”。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生命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要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有效地预防腐败,就必须健全和完善制度,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的最佳方法。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有了制度就要在执行力上下工夫。好的制度如果不去严格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久而久之,就会转化成个人的自觉行动,形成良好风气。一是把制度的执行力与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建立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从责任、监控、利益方面入手,来促进和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检查,惩处违规现象,着重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和领导问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四是增进制度执行的公开和透明。对制度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都要力求做到公开和透明,这也有利于促进制度的贯彻实施。
(作者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