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危房危及人生
——对一起乡村干部截留克扣危房改造款案件的思考
2012-11-06广春周宏靖鸿炜博
■广春 周宏 靖鸿 炜博
莫让危房危及人生
——对一起乡村干部截留克扣危房改造款案件的思考
■广春 周宏 靖鸿 炜博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也是促进民和、提升民生、改善民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在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心”的愿望正在变成现实。运城市盐湖区也不例外,正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有声有色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他们规范了审批流程,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危房改造的对象、危房的认定、改造的方式、监督的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地保证了危房改造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但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中间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使个别项目的管理者和实施者有机可投、有空可钻。极个别党员干部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竟然在危房改造资金上“做手脚”,向危改户吃拿卡要,严重地干扰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6月,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察局在对全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助理员(以下简称住建员)王某伙同有关村干部索要、收受16户危改户32100元,其中14600元被王某据为己有。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他涉案人员留党察看等党纪政纪处分。
该起危房改造违纪案的主要违纪事实
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该乡住建员王某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在负责2011年该乡镇危房改造期间,王某以有关危改户条件不够,通过审核需要所谓“费用”、危改款拨不下来需要“打点”等为由,通过中间人请托,或直接与危改户商谈,先后索要、收受16户危改户的现金20600元,除去将其中的6000元胡支乱花外,其余的14600元被王某据为己有。另外,还发现一些村干部借机“雁过拔毛”,层层扒皮。如:该乡某村会计柴某以需让住建员王某“帮忙”为由,索要该村危改户的4000元,结果只给了王某1000元,自己克扣3000元。又如:住建员王某此前借了另一个村的支书苏某10000元,但只归还了2200元,余下的7800元王某居然让苏某在发放本村危改款时扣除抵账。结果,苏某竟扣下6名危改户12000元,除去偿还王某欠自己的7800元、请王某吃饭花费700元外,余下的3500元据为己有。类似的涉案村干部共有4人。这样,国家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就像一碗“唐僧肉”,王某“吃肉”,“帮忙”的相关村干部也跟着“喝汤”,层层盘剥,层层克扣,到危房改造户手里时一少半已不翼而飞,使国家危房改造这样一件得民心、惠民生的大好事变形走样,造成了不良影响。
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这起发生在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违纪案件,虽然有其偶发性,但从中可以看出,当前危房改造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其一,借机敛财,吃拿卡要。按照该区危房改造政策,每个危改户补助10100元,而住建员王某伙同村干部从每个危改户头上截留、克扣、索要的金额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最多达到4000元,也就是说,危改资金有一少半落入具体承办人员的腰包或被挥霍掉。危房改造资金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农村危房问题而拨付的专项资金,但承办此项工作的极少数党员干部,竟然在全省集中整治“吃拿卡要”问题期间,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想吃就吃,想拿就拿,其贪婪行径可见一斑。
其二,优亲厚友,把关不严。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申报的危改户不符合条件者为数不少,有的是在建筑面积、装修等方面突破规定,有的是条件不够却成了危改对象,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根本没有进行危房改造、未进行房屋置换却领到了钱。而相反,一些真正符合条件的危改户却因没关系、没花钱而“排不上号”,使危房改造政策在执行中有了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其三,责任缺失,监管松懈。应当说危改工作中在风险防范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制度规定,如张榜公示、层层审批、建房(前、中、后)照相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环节监管不严,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机。比如危改房申请表(也是危改户档案)上,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的认定需乡镇民政办盖章,但有的乡镇民政员图省事,把公章直接交给住建员去盖;有的乡镇分管及主管领导对申请表未逐一认真把关,审查意见栏的签字及盖章往往交由承办人员全权去办;申请表需要有房屋照片,王某等住建员为使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审查,就用符合规定的房屋照片张冠李戴,更有甚者用“高科技”手段造假,在照相馆专业人员的帮助下,直接把当事人的全身像“PS”在符合规定的房屋照片上蒙混过关;还有一些职能部门及科室,对数百份的申请表没有逐一审查,下去检查也是由住建员做“向导”,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根本发现不了存在的问题。
对危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房改造项目实施重点是农村偏远地区,受惠对象是贫困户,扶持力度大且名额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一项目在农村觊觎者多,容易助长不良风气;决定了这些危改户对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了解、不清楚,不能很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决定了有效监督缺乏,一些职能部门和乡镇领导监管不力。加之一些承办人员宗旨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造成了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问题频发,群众意见较大。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加大宣传,强化教育。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危房改造项目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绝不是某个人的“恩赐”,应坚决地与某些承办人员吃拿卡要行为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有关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危改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自己的一项职责,危改资金如同民政救灾资金一样,不容侵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从调查情况看,危改工作风险防范的制度是严密的,如果监管部门工作扎实,按照制定制度去办事,就能有效杜绝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但正是一些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工作漂浮,下基层检查走马观花,草草了事,为王某窝案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对此,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对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求负责审批的有关人员必须深入一线,现场签字,上报危房户名单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公示。二是要落实责任。要真正将危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危房改造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加强问责。各乡镇和一些主管部门要通过阳光农廉网等平台将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发布网上,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要将危改户名单按照程序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健全危房改造有关制度,用制度的落实保证危房改造工作有效实施。
畅通渠道,严查重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危房改造工作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对在危房改造中借机收受好处、克扣款项和“吃拿卡要”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哪个部门,都要从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则重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造福百姓。